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要求

2024-05-10 04:22

1.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要求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要求,配备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财政专户的会计、出纳,有条件的地区还要配备稽核人员,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的内部管理机制。1、会计人员的职责:负责财政专户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障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负责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用款计划的审核;负责其他有关财政专户的业务工作。2、出纳人员的职责:负责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财政专户的有关工作;负责拨付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款项工作;负责其他有关财政专户的业务工作。3、会计和出纳不得由一人兼任。4、各级财政部门要按时编制财政专户资金月报和季报,年度终了后按照统一的报表格式编制决算表。 (三)具体业务办理时:1、社会保险基金的缴存、拨付和结余管理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2、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按规定的时间或定额将征集的社会保险基金缴存财政专户后,财政部门应于当日登记入账。每月终了前,财政部门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及时通知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缴存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执行的,财政部门应委托各开户银行或国库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全部划入财政专户。3、财政部门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并结合缴存财政专户情况,对经办机构的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不得延误。4、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险基金未经经办机构提出用款、购买国债或转存定期存款申请,一律不得随意动用。5、预算和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其他非基金性质的资金补助额度确定后,财政部门应及时填制预算拨款单或划款凭证,并将资金从国库或相关的预算外资金专户转入财政专户。6、财政专户内各项资金的结余除按规定购买国债和转存定期存款以外,全部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7、财政专户内的银行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个别类型的资金,如医疗保险基金、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等应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优惠利率执行。8、财政专户发生的缴存和拨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划拨,不得以现金的形式缴付。9、财政专户发生缴存和拨付业务时,应凭原始凭证记账,并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有关部门或单位记账和备查。10、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下级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应通过国库结算,不得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缴拨手续。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要求

2. 医疗保险基金的财政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关系到整个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加强基金监管,要从制度入手,抓好五个环节:一要抓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财政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二要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管理,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三要抓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完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费的事业经费不能从基金中提取,由各地财政预算解决;四要抓基本医疗保险的行政监督和审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基金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定期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五要抓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监督,统筹地区要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社会监督。

3. 什么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预算外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余被称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是指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形成的结余,包括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用等资金的结余。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是净资产性质的账户,用于核算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贷方登记“财政专户管资金收入”账户的转入数,借方登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账户的转入数。
本账户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后的滚存结余,转入下一年度,明细账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核算。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财政专户内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上下级缴拨直接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
第十四条 财政专户内各项资金的结余按规定购买国债和转存定期存款以外,全部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 财政专户内的银行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六条 财政专户发生的缴存和拨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划拨,不得以现金形式缴付。
第十七条 财政专户发生缴存和拨付业务时,应凭原始凭证记帐,并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有关部门或单位记帐和备查。
第十八条 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下级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应通过国库结算,不得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缴拨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专户管理

什么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4. 什么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预算外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财政专户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预算外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财政专户既包括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也包括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国债资金专户、农业综合开发专户、粮食风险专户等财政性资金专户。财政专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及时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依法管理专户内资金;3、通过对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会计核算,督促检查社会保障资金收入按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4、定期向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通报并向政府和社会保障监督组织反映和报告财政专户内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财政专户内的社会保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按资金种类分别建帐,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相互挤占或调剂使用。财政部门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并结合缴存财政专户情况,对经办机构的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不得延误。具体时间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自定。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险基金未经经办机构提出用款、购买国债或转存定期存款申请,一律不得随意动用。财政专户内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上下级缴拨直接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

5. 什么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预算外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余被称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是指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形成的结余,包括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用等资金的结余。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是净资产性质的账户,用于核算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贷方登记“财政专户管资金收入”账户的转入数,借方登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账户的转入数。
本账户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后的滚存结余,转入下一年度,明细账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核算。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财政专户内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上下级缴拨直接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
第十四条 财政专户内各项资金的结余按规定购买国债和转存定期存款以外,全部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 财政专户内的银行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六条 财政专户发生的缴存和拨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划拨,不得以现金形式缴付。
第十七条 财政专户发生缴存和拨付业务时,应凭原始凭证记帐,并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有关部门或单位记帐和备查。
第十八条 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下级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应通过国库结算,不得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缴拨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专户管理

什么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6. 什么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预算外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余被称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是指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形成的结余,包括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用等资金的结余。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是净资产性质的账户,用于核算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贷方登记“财政专户管资金收入”账户的转入数,借方登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账户的转入数。
本账户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后的滚存结余,转入下一年度,明细账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核算。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 财政专户内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上下级缴拨直接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
第十四条 财政专户内各项资金的结余按规定购买国债和转存定期存款以外,全部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 财政专户内的银行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六条 财政专户发生的缴存和拨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划拨,不得以现金形式缴付。
第十七条 财政专户发生缴存和拨付业务时,应凭原始凭证记帐,并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有关部门或单位记帐和备查。
第十八条 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下级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应通过国库结算,不得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缴拨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专户管理

7.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如下

(一)接收缴存或划入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二)接收社会保障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及购买国债兑付的本息收入;(三)接收财政补贴收入;(四)根据经办机构的用款计划,拨付社会保险基金;(五)根据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用款计划,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六)支付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或其他种类国家债券的资金,并加强债券管理;(七)接收上级财政专户划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资金;(八)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资金;(九)办理与财政专户有关的其他业务。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如下

8.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介绍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存储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计息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