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债?

2024-05-18 08:53

1. 什么是外债?

外债是向其股东、外资金融机构或其他国外的个人或公司所借的外币贷款总金额。外债总额不能超过其外商投资企业总投资额和注册资本的差额,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内容拓展:
一、近代中国外债历史
1、鸦片战争
在鸦片战争以前,政府从来不举借外债,并且禁止该国商民赊欠外商款项,违者按"交结外国诓骗财物例"治罪,发遣伊犁边境当差。鸦片战争以后,随着中国从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转变,清政府举借的外债逐年增加。
2、开始借外债
清政府开始举借外债是在1853年(咸丰三年)上海小刀会起义时,苏松太道吴健彰(原广州同顺行商)向上海洋商贷借款项,雇募外国船炮,进行镇压。1855~1856年两次在上海关洋税中扣还的银数,即达十二万余两。1858年10月,两广总督黄宗汉以粤海关印票作抵,向美商旗昌洋行借银三十二万两,月息六厘,充镇压广东人民继续抗战的费用。这项外债据传还是英法侵略军进城时英军掠夺广东藩库存银的转手贷放。
3、《北京条约》签订
19世纪60年代初,丧权辱国的《北京条约》签订以后,江苏、福建、台湾、广东等省地方官僚,为了共同勾结扑灭太平天国起义,先后向外国洋商举借了十二次外债,总数达两百余万两,1866~1881年(同治五年至光绪七年),陕甘总督左宗棠向上海洋商六次举借"西征借款"银一千五百九十五万余两以镇压陕甘回民起义和新疆各族人民起义。
日本侵入台湾后,1874年 8月海防大臣沈葆桢向汇丰银行首次订借福建海防借款两百万两,充购买铁舰、快船、洋枪、炮药及台湾防务经费。中法战争时期,海防费用,特别是购买外洋船炮的费用,主要依靠外债支付。从1883年9月到1885年2月,以广东海防、福建海防、援台规越、滇桂借款等名义向汇丰、渣打等银行举借的外债共计七次,总数达库平银一千二百六十二万余两。
4、掠夺中国的工矿
从80年代中叶起,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利用借款掠夺中国的工矿、铁路等项权益,相互之间展开了竞争。1885年 3月怡和洋行为了同汇丰银行争夺各项借款特权,以兴修京西铁路、煤矿的名义向醇亲王奕?的神机营贷款五百万两,实际上这笔贷款除付船炮价款外,大部被挪用于修建颐和园工程。1886年奕命令李鸿章、周馥等向英、法、德诸国在津银行进行借款时,汇丰银行就通过粤海关监督增润向清政府贷放银一百万两,充奉宸苑修缮南海工程费用。而德国华泰银行的代理商礼和洋行则于1887年提供了五百万马克的借款,作修缮三海费用。这些借款实际上等于向封建统治者变相行贿,而谋求染指当时铁路、航运、矿产等权益。1886~1888年,汇丰银行的轮船招商局借款,两次防堵黄河郑工决口及购买浚泥船机借款,和津通铁路借款等,共达三百三十二万余两,逐步实现它垄断对华借款的野心。到1889年张之洞的武昌织布局购机借款,汇丰银行的资本更渗入当时政府兴办的新式工业了。
同时,德国财团对中国的资本输出也逐步巩固了它的阵地。1887年德国华泰银行和英国怡和洋行共同对开平矿务局修建津沽铁路投入借款,数额达一百零七万余两。1889年德国财政垄断集团决议设立德华银行后,它不仅资助德国驻华军火商泰来洋行同山东巡抚张曜出借嵩武军借款二十万两,并在1890~1891年,贷放了山东河工和福建借款共约五十六万两。

什么是外债?

2. 什么是统借统还业务?统借统还业务有增值税优惠政策么?

统借统还业务,是指:(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金,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方的业务。
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三: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3. 统借统还贷款的“统借统还”是什么含义啊?

企业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统借统还贷款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下属企业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借款,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向企业集团或集团下属企业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的业务。

统借统还贷款的“统借统还”是什么含义啊?

4. 统借统还能不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统借统还,能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九款规定,统借统还业务免征增值税。

5. 统借统还的利息需要开具发票吗 所得税

统借统还的利息免增值税,无需开具发票。你可以参考财税2016年36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这个附件。

统借统还的利息需要开具发票吗 所得税

6. 税务局对我集团统借统贷利息收支差异征收增值税,又如何做分录呢?

  1、集团统借统贷利息收支差异征收增值税是不对的。
  (1)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2)如果统借方将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将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应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增值税。
  2、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7号)的规定,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如果统借方将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否则,将视为具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性质,应对其向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全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平稳过渡)
  3、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7. 资管计划属于统借统还资金来源吗

属于
集团资金统借统还按照具体操作模式不同,可划分为两类。
    一类是企业集团自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然后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借给集团其他企业,自集团其他企业收取利息后统一归还给金融机构。
    另一类是企业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然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集团下属企业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借款,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向集团下属企业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
    第二种模式比第一种模式多了一个集团财务公司统筹资金的环节。两种模式有些共同的特点:资金来源于正规的金融机构,由集团中的核心企业或者本集团所属财务公司充当统借统还的资金中转角色(简称“统借方”),资金的最终使用方限定为集团内部企业,统借统还单位不得按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即不得居中牟利。

资管计划属于统借统还资金来源吗

8. 主权担保与国家政府财政担保有什么区别

  1、政府担保局限性,项目不大或者仅限于国内。主权担保,涉及的项目大,投资大,更国际化。
  2、主权担保融资形成的债务属于我国政府或有主权外债,由财政部纳入主权外债统一归口管理。
  3、财政担保是指财政机关对经国务院批准使用的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进行转贷时,为转贷款使用者提供的,以财政信用确保其债务的清偿或其他义务的履行的一种经济行为,是保证债权实现的一种法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