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社保缴费新规定,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2024-05-17 14:24

1. 2019年四川省社保缴费新规定,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关于2017年最新四川社保缴费基数规定全文内容社保缴纳基数的申报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成都市2016年社保养老保险将执行新的缴纳政策,缴费基数最低下调至40%,且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能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的降低,将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贯彻意见》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雇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40%计算缴费基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申报本人缴费基数。据西南农业计算,基数降低后,企业以及个体缴费比例又是怎样的呢?以2013年的基数为例,2012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8221元/年,省平工资为43110元/年,按照最低档即60%计算,成都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156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为1911元。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以40%标准计算,则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1437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以最低60%计算,仍然为1911元。

2019年四川省社保缴费新规定,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2. 2019年四川省社保缴费新规定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关于2017年最新四川社保缴费基数规定全文内容社保缴纳基数的申报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成都市2016年社保养老保险将执行新的缴纳政策,缴费基数最低下调至40%,且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能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的降低,将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贯彻意见》明确:从2016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体工商户雇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40%计算缴费基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申报本人缴费基数。据西南农业计算,基数降低后,企业以及个体缴费比例又是怎样的呢?以2013年的基数为例,2012年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8221元/年,省平工资为43110元/年,按照最低档即60%计算,成都市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2156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为1911元。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以40%标准计算,则养老保险缴纳基数为1437元,医疗等其他保险缴纳基数以最低60%计算,仍然为1911元。

3. 2019年四川省社保缴费新规定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2019年社保一个月交多少,要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社保部门规定、职工工资水平来决定。
不过,2019年后,各企业就不敢再偷税、漏税了,会足额缴清。以个人职工社保为例,工资5000元: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为: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
那么,社保一个月交的费用为:5000*(8%+2%+1%)=550元。
2019年社保统一由税务局征收后,虽然相比以前少缴时交的钱要多些,拿到手的工资少了,但是能享受到的福利更大,毕竟单位缴的是大头,往后用到保险,就是吃甜头的时候。

2019年四川省社保缴费新规定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4. 四川省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标准

四川省2012年度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标准
201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如下:
单位参保缴费:缴费基数按2011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300%确定,征缴费率:单位20%,个人8%,总征缴费率为28%。
个体参保人员缴费:缴费基数可在2011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100%的范围内自选缴费基数;征缴费率20%。
医保地方上可能有些差别。

您最好拨打12333社保全国统一服务热线咨询一下。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5. 四川启用2019年新社保交费基数

成都市2017年最新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最近,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2016年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2016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5781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61330元。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应如实申报工资。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缴费工资与上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已变更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本人可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已缴费标准差额。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7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239号)规定执行。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标准,按照省社保局统一规定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符合2017年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2017年1月起按2016年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待遇同步增长
成都市社保经办业务
启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
全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市平工资后,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计发2017年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的省平工资执行,人均基本养老金将增长141元,人均增幅7.39%。具体到个人增长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每个人的缴费年限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会有所不同,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高,最后提高的金额将会越大。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6日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预算预发业务的人员,将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补发金额将在2017年6月下旬发放到预算预发人员银行账户中。已办理预算预发的人员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发2017年度死亡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2016年度省平工资执行。2017年1月1日后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将调整为21927元,较上年增长1753.68元,增幅8.69%。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17年度因疾病住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367980元,较上年增长23100元,增幅6.70%。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调整为215412元,较上年增长14556元,增幅7.25%。
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2017年度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的基本医疗费,调整为每月388.46元,较上年增长24.42元,增幅6.71%。
工伤保险待遇
2017年度,核发工伤工亡人员待遇时,工亡人员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发放)相比去年每人增长1924.98元;核发经鉴定达到护理依赖等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按月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长160.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128.3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人员增长96.25元;5―10级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放),5级工伤人员增长4491.62元、6级工伤人员增长3849.96元、7级工伤人员增长3208.3元、8级工伤人员增长2566.64元、9级工伤人员增长1924.98元、10级工伤人员增长1283.32元。
单位职工涉及缴费金额增长的,一旦发生工伤,1―10级工伤人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发放)、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月发放)、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月发放)均会有所增加。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津贴以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缴费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单位职工缴费金额的增长,均会提高生育职工的生育津贴待遇。
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
2017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及个体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省平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时涉及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2016年度市平工资。随着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部分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缴纳标准适当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同步调整,具体标准按照《关于2017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拨打咨询热线12333、关注“成都社保”微信微博或到所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进一步了解我市社保经办业务启用新的省平、市平工资相关政策和经办流程。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四川启用2019年新社保交费基数

6. 四川省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

以四川省攀枝花市为例,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四川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如下:
一、2019年1月—4月,攀枝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116元,下限为4023元。
二、从2019年5月1日起,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2019年度攀枝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维持原有档次的基础上,增加150%、200%、250%、300%四个档次。

扩展资料:
成都市关于社保的其他规定:
1、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2、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
3、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4、稳定现行征缴方式,各地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参考资料来源:攀枝花市政府——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

7. 四川社保缴纳基数2019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07.75元
缴费基数下限为:2387.7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5%
工伤保险单位:1.2%
缴费地址
办理地点
市本级及各区市县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四川社保缴纳基数2019

8. 四川社保缴费基数

法律分析:社保缴纳基数一般是指当月的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