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发行有确定的投资者吗

2024-05-20 04:16

1. 私募发行有确定的投资者吗

有投资经历的小伙伴,可能才会知道,除了公开发行的基金之外,还有非公开发行的基金,也就是私募投资基金,我们说到私募非公开,也就是对特定的投资者募集的投资基金,那么私募发行的对象有哪些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私募发行的对象有哪些
  私募发行的对象是特定人。所谓特定人,指在公司推出定向增发议案时,名称、身份以及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都业已确定的人,这样使私募发行区别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配售行为。

  特定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各国都对特定人的资格进行了限定。根据有关规定,定向发行的债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而合格投资者是指自行判断具备投资债券的独立分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法人或投资组织;
2、按照规定和章程可从事债券投资;
3、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

私募发行有确定的投资者吗

2. 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

一、私募基金成立条件: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
(三)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六)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七)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二、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
首先,狭义上的创投企业的投资资金来源于创投企业本身,即其投资财产可以为企业的固有财产;私募基金来源于各合格投资者、基金财产系独立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的,且禁止混同、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权利。
目前,我国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实行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今年4月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鉴于目前我国对创投企业、私募基金监管较为混乱,虽然上述《管理办法》系由基金业协会制定公布,但结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及《证券基金法》等有关规定的立法、立规动态,国家逐步收紧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而私募基金募集行为是否合法,关乎着非法集资罪名的是否成立。

3. 发行私募基金的资格有什么要求吗

一、私募基金发行的条件
依据于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1、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金投资者资格要求:要求投资者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私募基金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应当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提供收入或者资产情况的证明文件,并应当如实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
二、相关知识
具体注册办法: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发行私募基金的资格有什么要求吗

4. 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

一、私募基金成立条件: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三)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六)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发放贷款;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七)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二、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
首先,狭义上的创投企业的投资资金来源于创投企业本身,即其投资财产可以为企业的固有财产;私募基金来源于各合格投资者、基金财产系独立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的,且禁止混同、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权利。
目前,我国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实行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今年4月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鉴于目前我国对创投企业、私募基金监管较为混乱,虽然上述《管理办法》系由基金业协会制定公布,但结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及《证券基金法》等有关规定的立法、立规动态,国家逐步收紧对私募基金的监管力度。而私募基金募集行为是否合法,关乎着非法集资罪名的是否成立。

5. 私募是合法的吗

法律分析:私募股权基金的合法性从如下几条判断:1、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2、参与私募的必须是合格投资人。3、私募绝对不可以公开宣传。4、 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必须定合同,各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必须规定清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十八条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第五十七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超过六个月开始募集,原注册的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重新提交注册申请。基金募集不得超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准予注册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私募是合法的吗

6. 发行私募基金的资质是怎样的?

一、私募基金应登记备案需要什么资质
私募基金应登记备案,否则不得从事投资活动。既然私募基金执照那么重要,那么办理私募基金执照需要什么资质呢?首先注册资本要求:
1、注册资本最低标准为1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人、股东、高管的详细资料、履历;
4、五大制度(投资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员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5、审批范畴(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其他投资基金)。
二、私人股权投资
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1、不公开发行的股票流动性差,不能公开在市场上转让出售;由于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准入门槛高,对象一般是少数特定投资者。;这样如果投资者撤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变动,风险也较大。
2、同样由于对象是少数投资者,信息披露比较宽松,存在被杀价和控股的危险。

7. 发行私募基金的资格有什么要求吗?

设立私募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1、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4、有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私募基金发行方式有哪些?
目前私募基金的发行产品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包括信托公司、券商(期货公司)资管通道、公募基金专户通道、私募基金管理人自主发行以及有限合伙模式。以信托形式发行私募产品一直是国内比较主流的模式,在私募基金发展初期,信托公司为私募阳光化提供了一条合法合规、认可度高、公信力强的发行渠道,为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信托型私募主导市场多年以后,基金子公司、券商资管管制逐渐放松,催生了一批通过券商资管、基金公司方式发行阳光私募产品。自此,私募基金通道业务的开始出现相互竞争的局面。除了以上形式,在国际上较为盛行的有限合伙模式也逐渐在国内出现。
二、私募基金的募集期是怎么规定的?
1、基金开始发行期间,通过证券营业所网点和第三方机构等代销渠道,向投资人发售基金单位。私募基金多采取自行发行的方式,即指基金发起人不通过承销商而由自己直接向投资者销售基金。
2、发行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不得动用已募集的资金进行投资,应将发行期间募集的资金划入验资帐户,由有资格的机构和个人进行验资。封闭式基金自批准之日起到募集期限内募集的资金超过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方可成立。
3、封闭式基金募集期满时,其所募集的资金少于该基金批准规模的80%的,该基金不得成立。基金发起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已募集的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必须在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发行私募基金的资格有什么要求吗?

8. 私募是合法的吗

问题一:私募基金在中国违法吗?  目前国内私募属于灰色地带,法律并没有禁止也没有批准,私募主要有阳光私募和其他私募两种形式 
  阳光私募是由一些知名的投资人,比如原来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证券公司的操盘手等为投资人,通过合法的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产品的形式出现,资金监管有保障,受到信托法等法律约束,不会出现卷款跑路的情况,但是这类私募投资门槛很好,一般需要100W左右的资金才可以申请参与,不适合普通投资人 
  其他私募,也就是非阳光私募,这些私募伴随着股市的火暴,大量出现,但是由于没有合法的途径以及资金监管,所以靠的就是“信用”二字,如果真要是捐款走人了,恐怕想打官司都找不到人的,对于这类私募,不建议参与,风险极高 
  对于投资来说,不管是公募的基金还是私募的基金,都是有风险的,并不能说谁更好一些 
  这是因为信托产品首先有信托法,然后实际上跟公募基金是差不多的,资金通过信托公司管理和结算,那些投资人是不能接触到的,自然是无法卷款跑路了,而且目前可以设立这种阳光私募的信托公司都是资质好、规范的信托公司,一般的小公司是无法设立的,多种因素决定了,阳光私募不会发生卷款跑路的情况 
  
   问题二:私募基金合法吗?  1. 私募的合法性在于其融资宣传方式、募集人数等;目前国家规定的是:不能公开向不定向客户宣传融资、投资者总人数不能超过50人; 
  2. 目前私募是基本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和公开基金的规范性相比差很多。如果不是非常了解锭资、不了解私募管理团队和风险控制手段,不建议新手尝试。 
  
   问题三:私募基金的合同是合法的吗  私募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目前借助的是《合伙企业法》(为有限合伙制的私募做准备,目前该法尚未实施)、《信托法》(信托为私募提供了一个合法途径,这是我国私募基金的特有形式)《合同法》(这是契约型私募的主要法律依据)。 
  私募基金公司,对于证监会来说,只是作为普通的机构投资者,甚至是自然人投资者的监管,只要想逃避这个监管,就有办法。私募的灵活是最大的优势,但是,适当的监管必须的,任何灵活,如果造成了扰乱市场、操纵股价,那就是违法。 
  
   问题四:私募基金是否合法,是否受监管  严格来说,只有跟信托公司合作,以信托产品的形式发布的私募基金才是合法,也是有监管的 
  不在信托公司出现的私募,都不能说是合法的 
  
   问题五:如何区别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  二者概念的区别 
  私募基金是依照公司法或者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成立的实体企业同时也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特定的民间投资方式资金的来源主要以非公开方式向少数特定机构和特定自然人募集投资人一旦出资即成为基金的股东或者合伙人募集资金一般交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用 
  而非法集资则是刑法规定的一类罪名的 *** 具体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等个罪名从已经发生的案件来看私募中较容易触犯的两个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具体表现方式的区别 
  募集方式 
  私募企业只能采取非公开的方式募集不得公开宣传公开推介而非法集资惯常采用公开宣传推介的方式引诱投资人投资 
  募集对象 
  私募基金仅面向特定对象投资者是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而非法集资主要面向社会公众 
  投资额最低标准 
  明确规定了参与私募基金投资人的投资数额最低标准机构投资下限万元人民币自然人投资下限万元人民币而非法集资不设投资门槛所谓来者不拒 
  风险承担方式 
  私募基金的募集人与投资人是利益风险共同体募集人必须向投资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而非法集资的募集人往往千方百计规避风险提示向投资人许诺高额利息或固定收益回报以诱使投资人出资。 
  投资人数 
  股份制基金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人公司制和合伙制不得超过人而非法集资的投资者人数没有上限涉案人数达到数万人的不占少数 
  私募中常见的违规行为及其与非法集资犯罪的界限 
  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的共同之处在于二者都要实施募集资金的行为关键要看行为方式和程度是否为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所禁止目前私募中常见的容易构成非法集资犯罪的行为主要包括募集过程中宣传范围与宣传对象失控一名股东或合伙人持有多人资金的代持股行为变相允诺给付回报违规管理使用基金隐瞒风险及虚假披露信息等五种行为方式 
  募集中宣传范围与宣传对象失控转化为公开宣传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是刑法禁止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行为方式实践中私募经理或营销人员多采用网络宣传(包括制作私募基金网站)口口相传亲友互传讲座研讨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有些甚至委托小额担保公司以及个人募集资金其中讲座研讨会是我市明确禁止的私募宣传行为虽然口口相传亲友互传是否属于公开宣传目前并无明确定义如果同时违反了私募人数限制最低出资标准不得允诺固定回报等规定则能够认定为公开宣传如果采用上述方式发起人或基金管理人很难完全掌控宣传范围和宣传对象一旦失去控制就符合了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的行为特征进而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代持股中实际投资人数超限涉嫌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代持股是指一名投资人为了达到万元或万元的最低出资标准 *** 多个投资人的资金参与私募这是我市有关私募基金合规运营中所禁止的行为但目前私募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中的代持股现象较为普遍实践中一些私募发起人为了获取注册安排或者默许一些投资能力不足的单个投资者采取代持股的方式进入企业股东而代持人可能持有数十甚至数百名投资者的资金这种行为给私募企业的运营带来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一旦超过投资人数上限就容易涉嫌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从而具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 
  变相允诺给付固定回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承诺给付固定回报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条件之一实践中有些私募发起人在融资难的背景下为了扩......>> 
  
   问题六:私募犯法吗?  是私募基金吗,如是的,那么除了国家审批可以募集发行的阳光私募外,其他严格意义上都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在律伴详细向律师叙述你现在的情形来分析看下就清楚自己目前是否合法化 
  
   问题七:民间私募违法吗?  只要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定法规就不算违法,但是如果不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也不合法. 
  
   问题八:如何判断私募基金是否合法合规  我国对私募基金目前采取备案制管理方式。私募基金必须对基金管理公司和发行产品进行备案。 
  可以到基金业协会网站上查询私募基金的备案情况。看机构发行产品是否有正规的托管机构。 
  不过,私募机构数量庞大,登记和发行都是合法合规的也并不能保证私募基金操作水平。对于业绩和管理能力需要投资者格外考察。 
  
   问题九:私募基金是不是骗人的,是否合法  私募基金在中国的建立必须符合国内法律法规的要求,比如组织形式是合伙制还是公司制,都得分别参照 合伙企业法 和 公司法 的规定,在运行方面例如募集资金等程序还得符合 证券法 的要求,由于它的风险和收益都比较高,所以法律在这一块的规定还是相当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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