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世祖在农业上采取了哪些措施,最终的结果如何

2024-05-04 23:45

1. 元世祖在农业上采取了哪些措施,最终的结果如何

1、在中央设立司农司;
2、多次下诏禁止圈占农田做牧场;
3、招集流民,鼓励垦荒,规定流民复业免税一年,第二年减半征税;
4、组织军民屯田;
5、兴修水利;
6、减免租税

元世祖在农业上采取了哪些措施,最终的结果如何

2. ,元世祖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统治,你知道他在农业上采取哪些措施?

  金元之际,北方经历了长达二十余年的蒙金战争。战争初期,蒙古军队推行了残酷的抄掠政策,“所过无不残灭,两河山东数千里,人民杀戮几尽”。窝阔台时期虽然稍有改变,但杀伤劳动力的现象仍很严重。在灭金过程中,蒙古军在钧州(今河南禹县)、许州(今河南许昌)、考城(今河南兰考境)、蔡州(今河南汝南)、归德(今河南商丘)、凤翔(今属陕西)等地,都进行了疯狂的大屠杀。开封被围后,疾疫流行,加之饥馑,五十日内死亡人数多至90万人。激烈的战争和残酷的杀掠,造成土地荒芜,人口锐减,“屋庐焚毁,城郭丘墟”,社会经济遭到巨大的破坏。

  在战争中,蒙古军将“惟利剽杀,子女玉帛悉归其家”,掳掠居民充作奴婢,号为“驱口”。驱口数量之多,“几居天下之半”。耕地也遭到严重破坏。蒙古族是活动在我国北方地区的游牧民族,“其俗不待蚕而衣,不待耕而食”。他们也把游牧生产方式带进了中原地区,各地驻军不断“分拨牧马草地”,占用了大片农田。河南、山东地区为蒙古军屯戍之地,牧场遍布。昔日的耕地变为牧场,专放孳畜。窝阔台近臣别迭甚至扬言,“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尚存的耕地也因蒙古军践踏而多荒废。

  在蒙古统治之下,中原百姓无力发展生产和恢复经济,当时称为“汉地不治”。宪宗即位时,蒙古已统治中原二十年,华北地区依然“土旷民贫”,关中地区八州十二县户不满万。四川、两淮、襄樊地区,也因蒙宋战争激烈,人口流失大半,如四川地区在兵燹中居民“十亡七八”。有些地区甚至“荒城残堡,蔓草颓垣,狐独啸聚其间”。直到至元前期,王恽在奏章中还说,黄河以南,长江以北,汉水以东,“在前南北边徼,中间歇闲岁久,膏肥有余,虽有居民,耕种甚是稀少”。

  经济的破坏不利于元朝统治的稳定,而在对中原地区几十年的统治中,蒙古统治者也逐步适应了中原地区的封建经济和政治制度,统治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宪宗时期,忽必烈总领中原军政,在汉人、汉化蒙古和畏兀儿人的影响和支持下,认识到“帝中国当行中国之法”,置邢州安抚司、陕西宣抚司以及河南屯田经略司,局部实施汉法,获得良好的效果。忽必烈即位后,全面推行汉法,“首诏天下,国以民为本,民以衣食为本,衣食以农桑为本”。他对蒙古贵族说,“司农非细事,朕深谕此”,抛弃了以前那种变农田为牧场的做法,雷厉风行地采取“重农”、“劝农”措施,以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这一转变,完全符合恩格斯所说的,“在长时间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的比较高的经济情况”。

  一、在中央和地方设置劝农官和劝农机构,建立相应的官员考核制度。

  中统元年(1260年)置十路宣抚司,命各路宣抚使选择通晓农事者担任各地劝农官,以监督和指导农业生产。次年设劝农司,以姚枢为大司农,陈邃等8名精于农事的官员为劝农使,分道考察各地农业生产状况。又下诏天下:“今后有能安集百姓、招诱户口,比之上年增添户口、差发办集,各道宣抚司关部申省,别加迁赏;如不能安集百姓、招诱逃户,比之上年户口减损、差发不办,定加罪黜。”至元元年(1264年),推行迁转法,迁调各处官员,进一步把“户口增,田野辟”作为地方官考课五事中为首的两项标准。七年(1270年)二月立司农司,以中书左丞张文谦为大司农,分设四道巡行劝农司。同年十二月,改称大司农司,以御史中丞孛罗领之,各道提刑按察司兼管本道农事。司农司“专掌农桑水利”,并负责考核各地管民长官,考核结果作为管民长官升迁或降黜的依据。司农司还奉命搜求古今农书,删繁摘要,结合实际,编成《农桑辑要》,颁行全国,指导各地农业生产。司农司设立的五六年间,“功效大著,民间垦辟种艺之业,增前数倍”。元代前期,地方官在劝农和吏治方面很有成效,有的记载还说当时“野无旷土,栽植之利遍天下”。

  二、保护农田,禁止把农田占为牧场。

  忽必烈以前,蒙古军将广占农田,“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孳畜”。而大军所经过的官路,一里以内都作为营盘牧地,提供军马刍牧。忽必烈即位后,禁止占用民田,并派人清理被攘夺为牧场的农田,按籍“悉归于民”或“听民耕垦”。中统二年(1261年)四月两次颁诏,“河南管军官于近城地量存牧场,余听民耕”,“怀孟牧地听民耕垦”。后又屡次申戒蒙古军将“不得以民田为牧地,并迫令退还冒占耕地,给无地农民耕种。第二年,将野速答儿在益都据为牧场的田地退还于民。同时,忽必烈还一再“申严畜牧损坏禾稼桑果之禁”,通令“诸军马营寨及达鲁花赤、管民官、权豪势要人等,不得恣纵头匹损坏桑枣,践踏田禾,骚扰百姓”。至元十年(1273年),将在山东临邑县的牧地“二十余万亩,悉归于民”。至元十六年(1279年)三月,忽必烈还特别下诏,“禁归德、亳、寿、临淮等处田猎”。二十八年(1291年),还将安西王在关中冒夺为牧地的十余万顷民田,“按图籍以正之”。这些措施虽未杜绝蒙古军将改农田为牧地的现象,但无疑对“变农为牧、以牧伤农”起到抑制作用。忽必烈还三令五申禁止“抑良为奴”,至元八年(1271年)颁布《户口条画》,对户籍进行大规模的清理,根据壬子籍册,将被贵族势家强占为驱口的农民按籍析出,编籍为民。

  三、招集农民开垦荒地,兴办屯田。

  中统二年(1261年)颁布“流民复业者免税一年、次年减半”的命令。后又颁布优惠政策,“凡有开荒作熟地土,限五年依例科差”,栽种桑树放宽到八年,瓜果放宽到十五年,“若有勤务农桑及开到荒地之人,本处官吏并不得添加差发”。元朝还用法令的形式将荒闲土地规定为国家所有,允许农民自由开垦。其诏书称,“凡是荒田,俱是在官之数,听其再开”;“凡荒闲之地,悉以付民,先给贫者,次及余户”。土地虽为国有,但百姓只要有剩余劳力,均可开垦。至元十一年(1274年),元朝把泾水沿岸的牧地数千顷分给贫民屯种,官给牛种田具,岁收粟麦十万石,刍高禾百万束。至元十四年(1277年)的法令规定,各处荒地在规定的期限内许田主认领,超过期限,“不拣什么人,自愿种的教种者”。两淮荒地极多,又特别颁诏鼓励垦荒。至元十七年(1280年),在淮西地区,“募民愿耕者种之,且免其租三年”;二十一年(1284年),“以江淮间自襄阳至东海多荒田”,“募人开垦,免其六年租税并一切杂役”;二十三年(1286年)九月,“听民自实两淮荒地,免税三年”,并承认农民对新开荒地的所有权。尤其重要的是,元朝还大力开展军民屯田,“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储”,“由是而天下无不可屯之兵,亦无不可屯之地矣”

  这些军民屯田分布在江淮、襄阳、沿海,以及辽阳、岭北、甘肃、云南等广大地区。据《元史·兵志》载,天下屯田有120多所,屯田土地达17.7万顷,遍及全国各地。这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元廷的这些举措,为荒地的开垦提供了有利条件。真定、顺德、保定等地,“凡辟田二十余万亩”。两淮地区在至元后期,大部分流民都回到故乡,屯田多达四万余顷,一些荒滩沙地也被开垦出来。有些州县甚至“民生日集”,“地窄人稠,与江南无异”。

  四、减轻赋税,兴修水利。

  元廷多次减免赋税,赈济灾民,以减轻灾荒造成的损失,帮助灾民恢复生产。如至元十年(1273年)十月,“河南水,发粟赈饥民,仍免今年田租”;二十五年(1288年)六月,“睢阳霖雨,河溢害稼,免其租六十石有奇”,“以考城、陈留、通许、杞、太康五县大水,及河溢没民田,蠲其租万五千三百石”。元代还在各地建立常平仓,“丰年米贱,官为增价籴之;歉年米贵,官为减价粜之”。常平仓除平抑物价外,还用以储备粮食,以便随时赈济,发展生产。同时,元代也十分重视水利建设。中央设都水监,地方置河渠司,“以兴举水利、修理河堤为务”。凡兴建重大水利工程,专门设立行都水监、都水庸田司等临时机构。“凡河渠之利,委本处正官一员,以时浚治,或民力不足者,提举河渠官相其轻重,官为导之”。多次下诏“诸路开浚水利”,并征发民工修治河堤。如,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黄河决口,“调南京民夫二十二万四千三百二十三人,分筑堤防”;次年三月,“汴梁河水泛滥,役夫七千修完故堤”;二十五年(1288年)黄河决口,“委宣慰司督本路差夫修治”。不少地方官员重视整治河堤,消除隐患。著名科学家郭守敬曾在宁夏地区修复过唐来、汉延等大小八十多条河渠,使九万余顷农田重新得到灌溉。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博罗欢在任期间,“汴南诸州,漭为巨浸,博罗欢躬行决口,督有司缮完之”。元朝前期,黄河决堤基本上做到及时修补,并凿通举世闻名的京杭大运河。两淮地区,兴办屯田,兴修水利,成效显著,安丰的芍陂可灌溉农田一万多顷。这些均推动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

  五、健全农村村社组织。

  元政府把北方一些地区农民生产互助而自发组织的“锄社”加以推广,在全国普遍实行,建立农村村社组织。“县邑所属村疃,凡五十家立一社,择高年晓农事者一人为之长”,社长负责“劝课农桑”,指导农民从事生产,其本人不再承担徭役。社中疾病凶丧之家,众人合力相助,如社内灾民过多,则“两社助之”。至元六年(1269年),规定设立社仓,由社长主管,用以救助本社灾民,“丰年每亲丁纳粟五斗,驱丁二斗,无粟听纳杂色,歉年就给灾民”。社仓的数量很多,遍布全国各地。据《至顺镇江志》记载,仅镇江路就有69所。

  元朝采取重农措施基本上得到落实,对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在元世祖统治的三十余年中,全国人口恢复到一千三百多万户,五千八百八十多万口。黄河流域基本上没有发生过大水、虫蝗等灾厄,北方地区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元世祖至元年间,“家给人足”,“民庶晏然,年谷丰衍,朝野中外,号称治平”。关陇地区,元代屯田多达六千余顷。由于大量荒地、牧场被垦为耕地,元世祖时期关中粟麦已“盛于天下”,关、陇、陕、洛一带则“年谷丰衍,民庶康乐”。元代前期全国的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也有改善。

3. 元世祖采取哪些措施巩固自己的统治

主要措施:

中央:设置中书省及宣政院; 
地方:行省制度和澎湖巡检司; 
农业:重视农业生产和推广棉花种植技术.
水利:治理黄河和开凿通惠河和会通河.
民族关系:强调要用儒学治国,要行汉法,变过去的那种游牧政策为定居农业的政策,保护农民的既得利益,禁止自己民族的人非法侵占广大汉人的合法耕地.

元世祖采取哪些措施巩固自己的统治

4. 在元世祖统治时期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来实施

政治体制
忽必烈恢复的行政机构治愈了一个世纪之久的战争创伤。宋朝灭亡后,元朝保留了宋朝的机构和全部行政官员,而且还尽一切努力得到了当时任职官员们的个人的效忠。[5] 
在位期间,忽必烈注意选用人才,重用汉臣,如董文炳(忽必烈称其为董大)、刘秉忠、张弘范等,任命色目大臣阿合马掌管国家财政。采用汉法,建立各项政治制度。如在地方上建立行省,中央设中书省,开创我国省制之端。他设立“司农司”、“劝农司”等专管农业的机构,以劝农成绩作为考核官吏的主要标准,并令人编辑《农桑辑要》于至元二十三年颁行全国。为加强对边疆地区管理,开辟中外交通,在各地建立驿站,巩固了对全国各地的统治。[5] 
民族政策
忽必烈力图与儒家保持良好关系。在开始建设大都的1267年,他下令建造太庙并且制作祭奠祖先所需的祖宗牌位,而且他选定了国家的历法,这是农业社会统治者必不可少的工作。他的王朝名称的选择对于儒士将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号。采纳富有汉地象征的汉语名称将表示忽必烈希望和中国某些传统融为一体。1271年,在刘秉忠的建议下忽必烈从《易经》中选择了“大元”作为国名。元的涵义是“乾元——天地万物的起源”或者“原始力”,但最重要的是,新朝代的名号直接出自汉族传统经典著作之一。[14] 
忽必烈赞同用传统的中国方式记载元朝历史的建议,这也使他得到儒士的称赞。儒学重视过去,强调利用历史经验指导行为,所以它为这种官方认可的编年史工程提供了依据。他还建议朝廷在翰林院下建立翰林兼国史院以搜集记录并且撰写辽史和金史。[14] 
宗教政策
允许回回人组成实际上自治的社团以回回宗师作为领导,由哈的为他们解释穆斯林法律。回回居民区有他们自己的集市、医院和清真寺,不禁止他们使用自己的民族语言,也不禁止他们遵循伊斯兰教意旨。事实上,忽必烈任命回回人在财政机构担任重要职位并给予他们特权。他豁免他们常规的赋税,并且招募他们担任汉人极少能够担任的达鲁花赤。[14] 
1264年忽必烈建立总制院管理吐蕃并监督政府和佛教僧徒的关系,八思巴成为总制院的第一位行政长官。在敌对的佛教派别必里公派领导的反叛中,八思巴在吐蕃的权威受到挑战,但1267年忽必烈调兵帮助这位年轻的佛教教长恢复了权力。1268年忽必烈的军队打垮了持异议者后,他虽然恢复了八思巴的权力,但又安置了一位蒙古人为吐蕃的宣慰使来帮助控制吐蕃。[14] 
1258年忽必烈在佛道辩论中对佛教的支持使他不为道教所喜爱。然而他为道教驰名的法术所吸引,并承认他们对较低阶层群众有吸引力。因此朝廷为建设道观提供资金,并向他们提供佛教已得到的相同豁免和特权。一些道教领袖意识到需要与佛教和蒙古人相容共处,并且首先寻求儒、佛、道三家的和解。[14] 
忽必烈甚至还寻求获得中国数量不多的基督教徒和外国基督教徒的支持和协助。在忽必烈即位以前,基督教使者已经到达蒙古宫廷,例如约翰·普兰诺·加宾尼和鲁不鲁乞,而且几位工匠例如著名的手工艺人威廉·布涉曾为大汗蒙哥服务过。但忽必烈采取更关切的态度邀请和招募外国基督徒。[14] 
经济政策
忽必烈发明了“钞”即纸币。他把钞票引入流通领域,并使它成为财政的基础。1264年,他颁布了一条法令,公布了用纸币来计算主要商品的价值。他的第一任“理财”大臣是穆斯林赛夷阿札儿,他把钞票的发行维持在合理的限度内。随后继任的几位大臣们开始轻率行事,他们两人实行无限制的通货膨胀政策,使钞票贬值。在聚敛钱财时,他们采取多次兑换钱币的方式和建立了重利专卖的办法。阿合马于1282年被暗杀,他死后受到忽必烈的贬责。桑哥因贪污被处死。为了阻止原钞票的下跌,有必要发行新的钞票,以免轮到新币贬值。这也许是忽必烈最初使用“钞”时始料未及的事情。[5] 
控粮政策
为了备荒,忽必烈恢复了王安石之后被取消的国家控粮的政策,在丰年,国家收购余粮,贮藏于国仓。当荒年谷价上涨时,开仓免费分发谷物。他还组织了公众救济,将稻米和玉米定期分发给急需的家庭。1260年法令要求地方长官对老学者、孤儿、病弱者提供救济。[5]

5. 元世祖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统治,采取了一些列有效措施,你知道他在农业上采取的措施

主要措施:
中央:设置中书省及宣政院;
地方:行省制度和澎湖巡检司;
农业:重视农业生产和推广棉花种植技术。
水利:治理黄河和开凿通惠河和会通河。
民族关系:强调要用儒学治国,要行汉法,变过去的那种游牧政策为定居农业的政策,保护农民的既得利益,禁止自己民族的人非法侵占广大汉人的合法耕地。

作用:巩固了元朝的统治。

元世祖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统治,采取了一些列有效措施,你知道他在农业上采取的措施

6. 元世祖为了加强对全国的统治,你知道他在农业上采取的措施有哪些吗?

1、在中央设立司农司;

2、多次下诏禁止圈占农田做牧场;

3、招集流民,鼓励垦荒,规定流民复业免税一年,第二年减半征税;

4、组织军民屯田;

5、兴修水利;

6、减免租税。

7. 元世祖重视农业发展的措施有哪些

元世祖重视农业发展的措施
1、下令禁止蒙古贵族圈占农田做牧场。
禁止圈占农田为牧场,并派遣官员清理被侵占为牧场的民田,按籍悉归于民或听民耕垦
2、设立专管农业的机构,派人到地方检查农业生产考核地方官吏政绩的标准――“五事”的前两个,便是“户口增、田野辟”。
3、招集流民,鼓励垦荒,并且免税一年,第二年税收减半;
4、组织军民屯田;
5、建设水利(中央与地方分别设都水监与河渠司),整治黄、淮水系(当时黄河经淮河入海,经常引起下游地区严重水患,元中央政府征调各地人力物力大力加以整治,从而免除了水患).另外,在通惠河开凿之前,元世祖已经下诏命官员组织财力与人力凿通通河,以改变隋代大运河的水陆并用、迂回曲折的不合理走向.
6、推广棉花的种植。

为了备荒,忽必烈恢复了王安石之后被取消的国家控粮的政策,在丰年,国家收购余粮,贮藏于国仓。当荒年谷价上涨时,开仓免费分发谷物。他还组织了公众救济,将稻米和玉米定期分发给急需的家庭。1260年法令要求地方长官对老学者、孤儿、病弱者提供救济。
在位期间,忽必烈注意选用人才,重用汉臣,如董文炳(忽必烈称其为董大)、刘秉忠、张弘范等,任命色目大臣阿合马掌管国家财政。采用汉法,建立各项政治制度。如在地方上建立行省,中央设中书省,开创我国省制之端。他设立“司农司”、“劝农司”等专管农业的机构,以劝农成绩作为考核官吏的主要标准,并令人编辑《农桑辑要》于至元二十三年颁行全国。为加强对边疆地区管理,开辟中外交通,在各地建立驿站,巩固了对全国各地的统治。

元世祖重视农业发展的措施有哪些

8. 元世祖重视农业表现在哪些地方?

元世祖重视农业的积极影响


至元八年(1271),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建国号为大元。次年,确定以大都为首都。中央集权政治的重新确立,恢复了正常的统治秩序,对人民的赋役剥削限制在一定的数额之内,并采取了一些有利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措施,如立司农司、垦荒屯田、兴修水利、限制抑良为奴等。但是,这个政权也保留了大量的蒙古落后旧制。这些制度在元代始终保留下来,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元代的社会矛盾愈益激化
虽然蒙古统治阶级发源于草原游牧民族,但是元朝入主中国之后,在元世祖时期即开始重视农业,很好地制定了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政策,使得农业水平有了提高。 

王祯编著《农书》一书有三十七卷(现存三十六卷),是中国古代一部对农业生产进行全面系统论述的伟大著作。 

中国古代关于农业方面的著作,《吕氏春秋》与汉朝的《氾胜之书》(“氾”音同“范”),仅残存片言只语,而后魏的《齐民要术》在系统性上也远不如王祯的《农书》。《农书》全书约有13多万字与300多幅图画,全文分为《农桑通诀》、《百谷谱》、《农器图谱》三大部分。 

元时中国南方棉花种植技术有了质的飞跃并带动了纺织业发展,黄道婆等对改进与发明棉纺织技术做出了巨大贡献。纸币开始在中国大量流通,使元朝的经济生活进一步繁荣。 

元大都不仅是元朝的政治中心,还是闻名世界的商业大都市。从运河和陆路,都有大量商品进入这座大都市。来自亚洲各国、欧洲,以及非洲海岸的商队和使者络绎不绝。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沿着时间的纵轴把今天的北京在世界上进行横向比较的话,不足百年的元大都,是北京历史上最辉煌的时期。
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即汗位,1271年定国号为大元,改中都(北京)为大都定为国都。此时的大都和华北一带经长期战乱,经济萧条,无法养活大都百万人口和京畿大量驻军,一切都需南方运来。史载“元都于燕,去江南极远,百司庶府之繁,卫士编民之众,无不仰给江南”。这样,无论从政治或军事角度来看,重新开通南北运河已势在必行。 
忽必烈即汗位的第三年,尚未正式立国就任命汉族水利专家----31岁的郭守敬“提举诸路河渠”。元大将伯颜在南征南宋期间,已深感水路对军事和经济的重要性,从而“遍访自江都达大都河道”。灭南宋之后,在伯颜等重臣支持下,忽必烈命郭守敬“查勘宋金以来汶、泗相通河段”,以备重开运河。 
元运河初开,运量不是很大,管理工作也较零散。元朝对运河和全国水利的管理从属于工部的都水监,三品官。到会通河竣工后,始设都水分监于景德镇(张秋),以后又设行都水监于济宁和水监于济宁和郓城,管理徐州至临清运河航道和河南、山东境内黄河。除闸上有闸夫之外,也动用部分军队管理运河,维护秩序。 
元世祖忽必烈放弃落后的游牧经济和剥削方式,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如限制牧场多占民田,禁止放牧破坏农桑;提倡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兴修水利;扶持屯田户和移民,给以牛具、农器、种粮;政府颁行《农桑辑要》,总结、推广农业耕种经验。这对随州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蒙古军南下时几进几出、反复蹂躏随州,使随州一度中断经济发展的连续性。在元世祖的努力下,随州经济有所复苏,但元世祖的经济政策,有一个明显的倾向性,其注意力偏重于边疆开发,即原来人烟稀少的长城以北广大地区。元世祖继承成吉思汗的移民政策,组织汉人及其他各族人民,在和林、上都(即开平、内蒙多伦附近)等城市周围和阿尔泰山、杭爱山、克鲁伦河等地屯田积谷,并将内地工匠迁去以传授制陶等技术。在东北建肇州城“定市里,安民居”。在西北开辟中兴、西凉、甘、肃、瓜、沙等州境内水田。在西南地区派人于无粳稻桑麻处,教民播种,修陂池以备水旱。边疆兄弟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得到空前发展,相形之下,随州经济发展的步伐在元代显得缓慢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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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手工业有重大进步,丝织业极发达,大量使用奢华的金线,织金技术有了空前成就。本来丝织业有一定基础的随州,到了元代反而显得沉寂无声,在宋代列为上州的随州,元代成为下州。元代商业掌握在蒙古贵族及西域商人手中,商业活跃于大都、泉州、杭州和东南沿海诸口岸,长城以北地区出现一些新兴城市。随州的商业,未能与全国的商业同步兴盛。忽必烈初即位时,为与南宋互市,在光化军(今湖北老河口)建立过榷场,因处于战争状态,时开时闭。随州在元代的地位大不如前,在全国商业城市上很难排上座次,与交通不便有关;相反,水陆交通便利的城市,得到了发展,如扬州,南濒长江,又是元代新运河的起点,成为江淮一带的经济枢纽、贸易中心。溯长江而上,江宁(今南京)、芜湖、武昌、江陵,工商业发达。处于汉水中游的襄阳,成为南北贸易中心,其丝织业在宋代不如随州,到元代一跃而居随州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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