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公司公积金怎么处理

2024-05-09 18:31

1. 换公司公积金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离职时,单位经办人会给你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封存时间到了(一般为6个月)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能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然后该公积金账户就被销户了,以后再想缴纳公积金重新开户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换公司公积金怎么处理

2. 换公司了公积金怎么处理

换公司了公积金按以下办法处理: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 换公司了公积金怎么处理

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1、新公司继续缴纳。公积金是有个人专属账户,这个账户不存在时限要求,不会清零,不会完全划入统筹账户。在缴存地换工作的情况下,公积金账户在本人离职时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在新单位入职后启封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职工本人无需办理账户转移手续。2、异地工作,公积金的转移。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即可。3、换工作后,可以公积金代缴。就一般情况而言,员工入职后会由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但是一些情况下新公司并不会缴纳,需要个人想办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了。这个时候可以通过专业的人事代理公司代缴五险一金,以确保公积金的正常缴纳及连续性。【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换公司了公积金怎么处理

4. 换公司了公积金怎么办

公积金可以转移可以提取。
公积金转移: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5. 换公司之后公积金怎么办?

换公司之后公积金可以转移可以提取。
在五险一金中因为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公司缴纳的,不能提取也不能转移,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公积金是可以异地转移的,所以如果是换了城市工作,可以提出申请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进行转移。

转移流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换公司之后公积金怎么办?

6. 换公司之后公积金怎么办?

换公司之后公积金可以转移可以提取。
在五险一金中因为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是由公司缴纳的,不能提取也不能转移,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公积金是可以异地转移的,所以如果是换了城市工作,可以提出申请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进行转移。

转移流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7. 换公司公积金怎么处理

换工作之后带着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到原公积金缴纳的开户银行,提交公积金转移申请表,然后将所有公积金及利息转入新单位下的个人帐户中即可。
一、开封住房公积金账户是什么
开封住房公积金账户是指恢复原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恢复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状态。住房公积金账户开封手续由职工所在单位办理。如果员工在原账户封存单位恢复住房公积金存款,单位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存款变更清单、住房公积金员工存款清单和住房公积金汇款书,并将送至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即可为员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员工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从原单位或者市管理中心开立的,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还公积金袋款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社保和公积金终端,需要到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找到新工作之后,新的工作单位带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社保局办理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工作。一旦劳动合同解除,社保和公积金就会中断,需要找到新工作之后办理续交。
三、换工作了五险一金该怎么处理啊
换工作后五险一金要进行转移,根据省内换工作和跨省内换工作的情况有不同的注意点。一、本省市内换工作五险一金转移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五险一金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基金。其中:1、变动工作单位的,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帐户转至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帐户转入新单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审核后继续记帐。二、跨省市内换工作五险一金转移: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五险一金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必须获取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换公司公积金怎么处理

8. 换公司了公积金怎么处理

品牌型号:HUAWEI Mate 40E Pro
系统版本:HarmonyOS3.0.0
软件版本:支付宝10.3.26.8210
换公司了公积金可以通过点击支付宝市民中心的公积金,点击公积金转移进行公积金转移,具体操作如下:
通过支付宝处理1、点击公积金
在支付宝市民中心界面点击公积金。

2、点击公积金转移
在公积金界面点击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

3、办理转移
在全国公积金异地转移界面选择上一家公司的公积金账户,点击立即办理转移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