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款到底归谁

2024-05-20 18:32

1. 土地补偿款到底归谁

  农村土地不是你家的,你家只有使用权,也就是不是完全的产权或所有权。
  你父母的使用权用地,先是你与之共同生活代耕(老人没有能力了),后去逝了你又承接了使用权。
  在没有利益时,在为父母代耕时他们“躲猫猫”了,现在有了补偿了又来“红眼病”了,劣性。
  你说他们胜算有多大?你当法官他们能胜吗?
  但是如果利益很大,你愿意情况下给予他们一定的利益也可以的。

土地补偿款到底归谁

2. 土地补偿款归谁?

归集体。可以要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参考内容

3. 土地补偿款该给谁?

土地补偿款应当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被征地农民、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等。
一、外乡人能否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荒山
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履行必要的手续后,也可以承包经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四荒”地等农村土地。
在一些人少地多的地方以及非农产业比较发达的城市郊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足够的资金、技术、劳动力承包全部土地,需要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经营“四荒”等其他土地;从充分利用资源的角度看,“四荒”土地的长期闲置也会造成巨大的浪费。因此,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相应的资金、技术及劳动力的情况下,应当允许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个人或单位承包“四荒”土地,但为了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发包方在发包之前应当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同意。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2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根据该条规定,“四荒”土地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但由于“四荒”土地资源往往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是他们的财产,在某些地方还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因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应当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
二、农村户口还没有承包地有补偿款能拿到吗
农村户口没有承包地可以分配征地补偿款,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三、土地确权对出嫁女政策是什么
具体的政策应当向当地的政府部门进行咨询。现在说一下陕西省的相关办法。陕西省发布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工作中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通知》,规定农村妇女结婚离开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登记中婚前居住地应主动与婚后居住地沟通,婚后居住地本次登记未给婚嫁妇女分配承包地的,婚前居住地不得收回婚嫁妇女承包地。婚后居住地给新增人口分配了承包地的,有义务告知婚假妇女原居住地集体经济组织。离婚、丧偶妇女如在原居住地继续生活,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离婚、丧偶妇女离开原居住地,与其他妇女结婚的情况同样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存在离开地和迁入地同时占用承包地的现象,也不应该出现婚前居住地和婚后居住地同时将婚嫁妇女承包落空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补偿款该给谁?

4. 土地补偿款到底归谁

首先要告诉你的是,她们会以“土地补偿款不当得利”向法院对你提出起诉的。地不管是谁种,但要看在村里承包土地的人是谁?另你谈到地一直是你种着的,但你的父母有没有授权同意你来种的,也就是说你有没有证据说明这个问题的存在。如:有你和父母亲授权你施种土地的协议书。
      现在我受理的案子和你的情况是一样的。也是国家征占农村承包土地后,给予土地补偿款引起的家庭纠分问题。打起民事官司来很是麻烦的。
    希望你做好应付官司的准备。你必须把证据准备好,才能打赢官司的。因为你父母在村里合法承包土地的亩数,在她们去世后是所有子女继承财产。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提示你一下,你说你父母的土地一直是你种的,那么也一定是你向村里上缴的提留款对吧?如果是,你可以从村委会开关证明,说明土地是谁种地、由谁上缴的提留款。这样真得打起官司来你就有胜算了

5. 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来判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谁的,该部分补偿就是谁的。

  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的补偿,由于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的,如何分配由村民会议决定;安置补助费是支付给被安置人口的,是对承包经营权权人失去承包经营权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要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土地上的附着物的一种补偿,因此这部分补偿是对地上附着物的实际所有者的。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章 流转方式
  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6. 土地补偿款应该给谁家

以土地承包证为准。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http://www.055110.com/zd/6/110.html

7. 土地补偿款到底该给谁

征地的土地补偿款一般给付至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该给土地承包人,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该给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分配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一、农村旱改水田补贴怎么算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般就是承包户。
第一,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第二,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第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这里,被征地农民应清楚安置的形式,是村集体安置还是其他单位,还是不做统一安置。
二、哪些人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的安置
有资格享受征地补偿的安置的有: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
三、农村土地被租用或征用政府怎么补贴
1、土地补偿费:此补偿费为A农民的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注意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不属于A农民的。2、安置补助费: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4、A农民和B农民之间产生的承包费用,由双方私自协商,一般是A农民退还剩余几年内的承包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土地补偿款到底该给谁

8. 土地补偿款到底该该给谁呢?

我国的土地补偿款归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被征地农民、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等。
一、土地确权的政策是怎样的
(一)土地确权“总体上要确地到户”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要重点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二)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二、农村征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农村征地补偿款不属于遗产。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承包土地收益。
三、征收鱼塘的补偿标准和征收耕地一样吗
鱼塘的征地补偿应该和征收耕地一样,农田有附属物补偿和青苗费,鱼塘也有和青苗费类似的附属物补偿和经营损失补偿,
在农村,如果鱼塘的所有权属村民小组,也就是村集体经济组织,鱼塘土地的征收所得应归村民小组全体成员,承包人只享有对鱼的损失补偿或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