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撞车拖行伤者1公里致死,酒驾撞死人属于故意杀人吗

2024-05-08 02:22

1. 酒驾撞车拖行伤者1公里致死,酒驾撞死人属于故意杀人吗

2017年8月9日21时20分许,被告人吴惠忠酒后驾驶桂A27Y96小轿车行驶到玉林市玉州区沂山路进士路口左转时,在将行人刘规某撞倒后,又将由被害人钟某驾驶的、搭乘着钟某女儿钟善某、钟润某的桂KEJ191普通二轮摩托车撞倒,导致钟某、钟善某、钟润某倒地,同时钟某的脚和二轮摩托车被卡在桂A27Y96小轿车的前保险杠和前轮处。
周围群众见状,即上前拍打桂A27Y96小轿车车门示意停车。但吴惠忠在稍作停留后又加速往前开车,致使被卡在前保险杠下的二轮摩托车被推行以及被害人钟某被拖行,并与地面发生摩擦产生大量火花和发出巨大、刺耳噪音。
此时,多名群众追赶桂A27Y96小轿车并大声唿喊,但被告人吴惠忠仍驾车快速前进。被害人钟某在被拖行一公里左右后,自行从桂A27Y96小轿车的前保险杠上脱落。接着,吴惠忠继续驾车逃逸,在逃至玉林市汽车总站路边,被出警的警察抓获。后钟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检验,吴惠忠案发时血液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71毫克/100毫升。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钟某符合全身多处严重损伤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2019年6月11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惠忠故意杀人案(即玉林8.9恶性汽车撞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惠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吴惠忠当庭表示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二审审理。
2020年3月13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吴惠忠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二审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即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被告人吴惠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唿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2、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即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主体要件: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二、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较为复杂,定性上涉及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虽然在因果关系上都是因醉酒驾驶引发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但因具体案情不同而可能出现各个案件定罪量刑的不同。稍有不慎,可能引发人民群众的关注和社会舆论的争议,甚至导致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工作陷入被动。
行为人酒后驾驶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故意杀人罪,从理论上较容易区分,总的原则是: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在意志上持放任态度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意志上持反对、否定态度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然而,由于在实践中对行为人主观意志上究竟是持放任态度还是持反对、否定态度比较难以区分,从而往往导致对酒后驾驶致人死亡的案件定性认识不一。

酒驾撞车拖行伤者1公里致死,酒驾撞死人属于故意杀人吗

2. 酒驾撞车后拖行伤者1公里致其死亡,法院是如何判决的?

在人们的生活当中,经常会有一些意外事情的发生。这些事情的发生也是非常不好的,而且也会给人们带来比较恶劣的影响。在最新的网络平台当中爆料出,有一名男子酒驾撞车后拖行伤者1公里,然后导致了这名人员的死亡。所以说这位男子也是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而且被判处了死刑。
避免不好行为的出现这种行为和做法还是非常恶劣的,而且也不利于社会有更好的发展。如果说人们有这种恶劣的行为,那么也是会对自己产生比较坏的影响,还会让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毕竟人们的生命非常的可贵,如果说导致了他人的死亡,那么自己也是需要付出相应的刑事责任,而且还给自己的家人造成不好的影响。希望人们都能够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不要做出这种极端的行为,这样的话也是会让自己的后半生非常的谴责。
男子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对于这名男子酒驾后撞车的行为,相应的部门也是做出了很大的惩罚。他们表示男子的酒驾行为就已经触犯了法律责任,然后还导致了他人的死亡,这种行为更是不能够被原谅的。如果说这名男子没有受到非常严重的处罚,那么很多的人们也都是非常的不满,还会导致受害人的家属有一定的谴责。所以说不少的人们也都是纷纷呼吁道,希望法律能够给予这名男子非常严重的处罚,这样的话也是能够还给受害的人一个合理的对待。
希望人们在生活的当中都能够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这样的话才有一个非常好的氛围和发展。社会当中也是不希望看见这种事情的,而且这名男子还造成了他人的死亡。所以说他一定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不然的话也是会让受害人的家属十分的不满意。对于这名男子的行为,很多的网友们也都是非常的惋惜。毕竟他的这种做法也是害人害己,然后还导致自己受到了这么严重的刑事责任。

3. 男子酒驾撞死人被执行死刑,是否合理合法?

随着私家车的广泛使用,酒后驾驶事情也屡见不鲜,但有这样一件事情,仍然让人感到毛骨悚然、不寒而栗,那么这是一件什么样的事情,造成这么恶劣的影响?吴某在酒后驾驶撞到钟某的摩托车,导致钟某一家三口倒地,不幸的是,当时钟某的脚被卡在吴某的车上,当时的围观群众见状,一直在拍打车门让吴某停车,对钟某进行救助,但是吴某一意孤行,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快车速,将钟某拖行很久之后才停车,最终导致了钟某的死亡。看这个消息的时候,我相信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十分愤怒,这已经不是酒驾致人死亡了,而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故意杀人。最终法院判处吴某死刑,这种做法真是大块人心、合情合理的。
故意致人死亡吴某的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如果不判处死刑,会让其他酒驾人员有样学样,通过拖行致人死亡,从而避免高额赔偿。其次,吴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酒驾并不是他摆脱罪责的借口,而是他无视法律,肆意残害生命的铁证。
严禁醉酒驾驶从这起案件中,我看到吴某已经泯灭了良知,对法律没有一丝的敬畏,对生命视若无睹,在他的主观意识里,藏着杀人的想法很强烈,以致于他可以忽视群众的呐喊,受害者的痛苦呻吟。我们知道酒驾的危害是非常严重的,醉酒之后,人的大脑完全不受自己控制,行动也会 变得缓慢,会做出很多错误的行为,严重的会伤害自己和他人,更严重的会致人死亡。国家对酒驾查处的很严,而且做了专门的立法。
一个个酒驾交通事故的背后都是一个个家庭的破碎,所以对于酒后驾驶的行为,我们一定要严惩不贷,加大打击力度,绝不能手软。作为公民,我们也应该做到尊法守法,一定做到不在酒后驾驶车辆,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杜绝酒驾,从你我做起!

男子酒驾撞死人被执行死刑,是否合理合法?

4. 酒驾撞死人最高判刑好久

如果行为人是酒驾后撞死人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还要结合其在该次事故当中的责任,才能最终确定具体的量刑幅度。通常情况下,如果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话,那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情节恶劣的话,将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 死刑!男子酒驾连撞4人,活活“拖死”受害者:体无完肤,你怎么看?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对司机也是对别人人身安全,最负责的警告。每年有许多家庭,许多生命因为个别不遵守规则的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但往往有些人,依仗自己的家世或者驾驶技术,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曾经轰动一时的玛莎拉蒂事件就是因为饮酒开车,导致三个家庭支离破碎,这些血的教训依然不能让那些人惊醒。这不,又有一个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的男子,因为酒驾连撞四人,活活拖死受害者,被判处死刑,我们一起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

事情经过:饮酒驾驶,连撞多人,
事发时间要追溯到2017年8月9日,地点在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大概在晚上九点多,晚饭过后到处都是乘凉遛弯的行人。司机吴惠忠驾驶私人轿车,路过沂山路某路口时将行人刘某撞倒。通常看自己开车撞倒行人,司机一般都会下车查看,但是吴惠忠并没有停车,而是立马加速向前行驶。
在行驶途中,距离第一事发地点不远的位置又将骑电动车的钟某父女三人撞倒。不知道时酒精作用,还是司机丧心病狂。接连发生撞人事件,依旧没有停车,并下车查看,反而继续加速想逃之夭夭。围观群众发现事情不妙,立马上前阻拦。

肇事逃逸,拖死受害者
司机吴惠忠在群众的围追堵截下,还是加速行驶一公里左右。在撞倒钟某父女三人时,因为角度问题,骑车的钟某卡在了吴惠忠前保险杠。只顾加速逃跑的司机,硬生生将钟某拖行一公里,导致钟某体无完肤,在抢救无效后身亡。
随后无良司机吴惠忠在群众帮助下,被玉林市警方控制,当场检测发现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1毫克,属于严重的醉酒驾车。
处罚结果
经过相关部门对事发现场,以及目击者讲述调查,并且与几日后开庭公开审理吴惠忠案件。公诉人的意见是,吴慧忠无视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呈堂证供,一审判决吴惠忠死刑。据现场目击者称,被拖行受害者惨不忍睹,而且被撞伤的行人均受伤严重。这样的人间恶魔,只有死刑才能告慰无辜受到伤害的人。但是就这样一位恶魔,在收到一审判决后不服,提起上诉要求。

并且寻得律师帮助其推脱吴慧忠的辩护律师认为,不应该指控吴慧忠故意杀人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想保住他的性命。
吴慧忠称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但是自己不是故意杀人,应该是危害公共安全,但是一审并没有采取他的辩护陈词,而是以故意杀人判处他死刑,随后他上诉,二审认为吴慧忠故意逃逸,在众人眼下拖死被害人,致被害人钟某体无完肤,手段极其残忍,证据充分,量刑适当,维持死刑原判。
醉驾法律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结语: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这起让人揪心的玉林8.9汽车撞人案件,历时几年终于在2020年3月13日落下帷幕。受害者家属在宣判当日痛哭不已,仅仅是出来溜达了一小会,就阴阳相隔,恶魔被判处死刑,才能让逝去的人安息。
喝酒不开车,早就不是一句口头转述的要求。国家相关部门针对这一不负责行为,出台了专门的处罚条例。并且经过多方商量修改后,给予严重处罚。这也是为了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能够引以为戒。酒驾和醉驾对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不是金钱能弥补的。不能等到事情发生了,才知道悔恨,那些因为你一时放纵,受到伤害的人该怎么办?
吴惠忠最后的结果无疑是大快人心,同时也是一种警示。不要侥幸想着违法乱纪,也不要拿自己和别人的额生命开玩笑,因为代价是沉重的。最后告诫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坚决不能喝酒。

死刑!男子酒驾连撞4人,活活“拖死”受害者:体无完肤,你怎么看?

6. 八年前酒驾造成一人死亡,当时已赔偿民事责任,2020年7月还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您咨询的是交通肇事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您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后,对受害人民事赔偿责任仍需要承担。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其财产权利的请求,如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而无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即丧失获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
所以,你的八年前的事情,而且已经判了实刑,也超过了2年的民事诉讼期限,他已经没有追诉力了,放心吧。

7. 酒驾撞死人是刑事案件吗?

法律分析:
酒驾撞死人涉嫌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驾撞死人是刑事案件吗?

8. 酒驶撞死人判几年

首先我们要明确,酒驾是属于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具体怎么判刑,要看实际的情况。拓展资料: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