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保险业务系统

2024-05-14 12:20

1.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保险业务系统

第一条为明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总会)、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基层代办处(点)(以下简称代办处)的责任,规范各代办处行为,依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暂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代办处的设立、变更、终止,必须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总会为一级法人,办事处是总会在北京地区的唯一派出机构。基层代办处,不具备人资格,遵循总会章程及办事处管理,代表办事处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互助保险活动。第四条办事处是代办处的业务主管单位,未经办事处核准代办处不得以办事处或总会的名义开展职工互助保险活动。第五条设立代办处的条件:1.符合总会章程、办事处管理办法的规定;2.有固定活动场所和必要的设备;3.有建全的管理委员会;4.有初期活动资金5.有代办处管理办法。第六条基层工会设立的由主席或主管主席为主任的职工保险管理委员会,接受市总职工互助保险管理委员会和基层工会的双重领导。代办处日常工作由其单位工会负责,工会主席为负责人,并实行自然替补制。第七条代办处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制定发展规划,年度展业计划;2.审议年度财务预、决算;3.审议会员年度分配方案;4.提议聘任和解聘代办处的管理人员。第八条代办处的主要职责:1.吸收会员;2.收取和管理会费、保费;3.开展互助保险活动。第九条代办处的设立程序:1.提出设立代办处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①由本级工会主席签署的申请报告;②代办处的管理办法③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④待聘代办处负责人资格考核材料。2.办事处在接到设立申请报告的20日内发出核准或驳回设立申请的通知书。3.申请单位在领取办事处核准的代办处的登记证后20日内应发出设立通告并开展职工互助保险活动。第十条代办处变更程序:1.提出变更代办处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①由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的变更申请报告②依据总会章程,办事处管理办法的变更决定或决议;③变更事项涉及代办处管理办法的需提交修改后的管理办法;④变更后代办处负责人的资格考核材料。2.办事处在接到变更申请报告的20日内发出核准驳回变更申请的通知书。3.申请单位在接到核准变更通知书后发出变更通行,按变更后的规定开展互助保险活动。第十一条代办处终止程序:1.提出终止代办处的申请。终止申请应在下列情况下提出;①不能履行代办处理办法和总会章程、办事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②办事处依据有关规定责令终止。终止申请报告应包括下列文件:1)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和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终止申请报告;2)管理委员会的终止决定或决议3)管理委员会确认的清算报告。2.办事处在接到终止申请报告的20日内发出核准终止通知书;3.申请单位在接到通知书的20日内发出终止通知并停止互助保险活动。第十二条代办处于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自审,并向办事处提出上年度审核报告,同时提交下列文件;1.由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的上年度审核报告;2.代办处的财务报告;3.代办处的统计报告。第十三条代办处登记证由办事处统一制定,办事处按统一格式制做会员证。第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借、租让代办处的登记证。第十五条登记证遗失和损坏,由代办处管理委员声明作废后向办事处申请补发。第十六条代办处不得节流,挪用或私自改变保费用途。第十七条开展的保险项目在执行标准和计算方法上必须与总会、办事处的有关规定相统一,不得自行更改。第十八条代办处执行总会、办事处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科目和报表格式统一。财务报表应由本级工会经审会审核监督。第十九条代办处名称为;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代办处(点)。第二十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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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保险业务系统

2.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保险互助会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简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简称“中互会”)成立于1993年,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经国家劳动部同意,民政部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是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非盈利组织。该组织以为职工群众服务为社会目标,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为宗旨,以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解决职工自身实际困难为主要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能职工互助保障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组织充分履行维护职能、服务大局、发挥工会自身优势、以经济手段维护职工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关心群众生活、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促进送温暖工程深入发展的有力措施,是工会组织实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权益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宗旨以为职工群众服务为社会目标,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为宗旨,以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解决职工自身实际困难为主要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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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互助保险北京办事处

一般要填一个申请表,看一下地方文件摘要,大同小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申报理赔(一)门诊费用申报理赔1、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1日起,职工本人向所属工会申请领取上季度互助金,免费参保职工填写《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领取互助金申请表(不含缴费参保职工部分)。职工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付一”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封顶线后,申请互助金,须提供A、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B、京卡.互助服务卡(复印件)C、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原件或分割单。2、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1日起,基层工会按申请赔付程序审核职工申报的互助金申请表,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上报办事处。3、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1日起,北京办事处依据基层工会上报和社保提供的信息,按照《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相关规定标准核算互助金。4、北京办事处将已核算完的互助金,在10个工作日内打入受益职工的京卡.互助服务卡。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受益职工本人。(二)住院费用申报理赔1、每个月的21日起,职工本人向所属工会申请领取上月互助金,免费参保职工填写《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领取互助金申请表(不含缴费参保职工部分)。职工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付一”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封顶线后,申请互助金,须提供A、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B、京卡.互助服务卡(复印件)C、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或分割单。2、每个月21日起,基层工会按申请赔付程序审核职工申报的互助金申请表,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上报办事处。3、每个月21日起,北京办事处依据基层工会上报和社保提供的信息,按照《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相关规定标准核算互助金。4、北京办事处将已核算完的互助金,在10个工作日内打入受益职工的京卡.互助服务卡。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受益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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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保险北京办事处

4. 北京市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系统使用指南

投保须知

1、依托工会,不对个人

北京办事处开展的各项职工工会互助保险投保业务均依托各区、县、局、总公司及各产业工会,北京办事处在上述单位建立职工互助保险代办处,由代办处负责所属基层各单位的集体投保,北京办事处的各项投保业务均不针对个人投保。

2、三级管理,逐级上报

各基层单位工会组织本级职工(年龄在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会会员)参保,先通过所属辖区或行业代办处统一办理投保,再由代办处汇总所属基层工会的投保业务上报北京办事处。

3、先行入会,后续参保

首次参保职工必须先取得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资格后方可办理各项保障保险的投保,从2014年7月1日起不再收取入会会费,会籍终身有效。

4、上报审批,完成投保

办理投保业务需在网上进行 各基层工会通过所属代办处取得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保险业务系统完成本单位新会员投保和老会员续保工作后提交至代办处。代办处通过北京办事处取得本级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审核、汇总所有基层上报信息后,提交至北京办事处最终审批,完成投保。【摘要】
北京市工会职工互助保险系统使用指南【提问】
投保须知

1、依托工会,不对个人

北京办事处开展的各项职工工会互助保险投保业务均依托各区、县、局、总公司及各产业工会,北京办事处在上述单位建立职工互助保险代办处,由代办处负责所属基层各单位的集体投保,北京办事处的各项投保业务均不针对个人投保。

2、三级管理,逐级上报

各基层单位工会组织本级职工(年龄在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会会员)参保,先通过所属辖区或行业代办处统一办理投保,再由代办处汇总所属基层工会的投保业务上报北京办事处。

3、先行入会,后续参保

首次参保职工必须先取得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资格后方可办理各项保障保险的投保,从2014年7月1日起不再收取入会会费,会籍终身有效。

4、上报审批,完成投保

办理投保业务需在网上进行 各基层工会通过所属代办处取得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保险业务系统完成本单位新会员投保和老会员续保工作后提交至代办处。代办处通过北京办事处取得本级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审核、汇总所有基层上报信息后,提交至北京办事处最终审批,完成投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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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官网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简介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简称“中互会”)成立于1993年,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经国家劳动部同意,民政部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是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非盈利组织。该组织以为职工群众服务为社会目标,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为宗旨,以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解决职工自身实际困难为主要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职能职工互助保障事业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会组织充分履行维护职能、服务大局、发挥工会自身优势、以经济手段维护职工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关心群众生活、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促进送温暖工程深入发展的有力措施,是工会组织实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权益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宗旨以为职工群众服务为社会目标,以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为宗旨,以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解决职工自身实际困难为主要任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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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官网

6.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简称“中互会”)成立于1993年,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经国家劳动部同意,民政部批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1]

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是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非盈利组织。

中文名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单位性质
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
成立时间
1993年
创办单位
中华全国总工会【摘要】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提问】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简称“中互会”)成立于1993年,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经国家劳动部同意,民政部批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1]

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是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非盈利组织。

中文名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单位性质
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
成立时间
1993年
创办单位
中华全国总工会【回答】
你好【提问】
在的【回答】
我刚找到了一份2001年5.24-2002年5.23青岛红星化工集团给职工投的一份保险,他是2002年4月出的工伤,目前这份保险还有效吗?【提问】
从生效时起到保险期限届满时止的阶段。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都是按照月来购买的,也就是说此时工伤保险的有效期为1个月。【回答】

7.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简称“中互会”)成立于1993年,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经国家劳动部同意,民政部批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1]
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是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非盈利组织。【摘要】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提问】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简称“中互会”)成立于1993年,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创办,经国家劳动部同意,民政部批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伤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害等有关的互助保障业务,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共同构成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1]
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团互助合作制保障机构,是国家财政和税务部门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非盈利组织。【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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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

8. 北京工会医疗互助保险

一般要填一个申请表,看一下地方文件摘要,大同小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申报理赔(一)门诊费用申报理赔1、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1日起,职工本人向所属工会申请领取上季度互助金,免费参保职工填写《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领取互助金申请表(不含缴费参保职工部分)。职工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付一”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封顶线后,申请互助金,须提供A、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B、京卡.互助服务卡(复印件)C、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原件或分割单。2、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1日起,基层工会按申请赔付程序审核职工申报的互助金申请表,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上报办事处。3、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21日起,北京办事处依据基层工会上报和社保提供的信息,按照《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相关规定标准核算互助金。4、北京办事处将已核算完的互助金,在10个工作日内打入受益职工的京卡.互助服务卡。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受益职工本人。(二)住院费用申报理赔1、每个月的21日起,职工本人向所属工会申请领取上月互助金,免费参保职工填写《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领取互助金申请表(不含缴费参保职工部分)。职工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付一”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封顶线后,申请互助金,须提供A、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B、京卡.互助服务卡(复印件)C、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或分割单。2、每个月21日起,基层工会按申请赔付程序审核职工申报的互助金申请表,并将申请人相关信息上报办事处。3、每个月21日起,北京办事处依据基层工会上报和社保提供的信息,按照《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相关规定标准核算互助金。4、北京办事处将已核算完的互助金,在10个工作日内打入受益职工的京卡.互助服务卡。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受益职工本人。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