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分立公司有子公司吗

2024-05-17 14:45

1. 存续分立公司有子公司吗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
存续分立,又称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一、公司与公司合并要注意哪些问题
1.通知、公告。要求公司在达成合并协议后的30日内必须进行公告或通知债权人。通常情况下,在公司合并谈判过程中,合并双方都会与主要债权人进行协商,并就合并后债权债务的承继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取得债权人认可,以确保合并能够顺利进行。2.债权人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3.合并后公司承担。如果公司在合并之前没有能够清偿其全部债务,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并后设立的新公司或存续公司承担债务偿还责任。根据公司有限责任原则,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随着资产走。合并后公司承继被合并公司资产的新设立公司和存续公司就应当承担被解散公司的债务。
二、企业合并分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合并的条件
1、须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存在为前提;
2、应按一定的法定程序进行,这主要是由于公司的合并不仅引起合并前公司的权利义务的变更,而且关涉到与这些公司有相关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的利益;
3、合并的结果是多个公司合成一个公司,原有的公司主体资格既可能是全部地消失,从而生成一个全新的主体,也可能是其中一个主体资格保留,其余主体均丧失独立的法律人格;
4、是一种独特的合同行为。它既需要普通合同成立的诸如协商、自愿及合意等条件,但它又有其特殊性。
(1)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甚至有的国家还要求必须公证,并且有比普通的合同订立要求更严的授权,即需经公司的股东会以特殊表决程序作出表决,
(2)合同标的不是普通的财产转移,而是内容复杂的债权债务的混合转移或重新组合;
(3)突破了传统民法中'契约专有的原则,公司合并合同的权利义务的实现影响到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有的国家的公司法明确规定此种合同不适用民法典中的契约规则。
(二)公司分立的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立,合营各方投资者必须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已实际开始生产、经营。
1、分立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分立,合营各方投资者必须按照合同、章程规定缴清出资,提供合作条件且已实际开始生产、经营。
2、分立形式
企业分立可以采取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形式。
采取存续分立的,存续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因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办理设立登记。采取解散分立的,原企业解散办理注销登记,并设立两个以上的新企业。
3、分立后的注册资本
分立后各企业的注册资本额之和应为分立前企业的注册资本额。
三、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相应的分割,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于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分立的方式有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
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存续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
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存续分立公司有子公司吗

2. 企业再投资成立子公司和企业派生(续存)分立有什么区别?

1.子公司是母公司的对称,是指其股份被母公司所控制,但其是独立的法人。  2.公司的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在不消灭原公司的基础上,将原公司的资产分成一部分或若干部分而再成立一个或数个公司的行为。  3.公司分立是成立了一个或若干个新的与原公司无关的法人,但我国司法有规定以逃避债务的分立无效。 参考文献: 公司法

3. 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刚分立出的新公司要进行股权转让有12个月的限制吗?

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刚分立出的新公司要进行股权转让有12个月的限制。股份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依法享有股权;2、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3、转让记名股票,股东应当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4、转让无记名股票,股东应当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刚分立出的新公司要进行股权转让有12个月的限制吗?

4. 存续分立是子公司吗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
存续分立,又称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 存续分立是子公司吗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
存续分立,又称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存续分立是子公司吗

6. 公司派生分立新设立的公司的是子公司吗

公司派生分立新设立的公司的是子公司。子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法人资格,可以申请破产。分公司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没有法人资格,不能申请破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7. 存续分立是子公司吗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
存续分立,又称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
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一、什么是企业分立法律后果
公司分立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必然会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公司主体的变更涉及公司的解散、变更和新设,在新的分立形式中,原公司解散,新公司成立。原公司存在于派生分立的形式中,但由于股东和注册资本的变化,主体必须变更,新公司成立;
2、股东身份和持股的变化。股东从原公司股东变为新公司股东。就留在原公司的股东而言,虽然股东身份没有变化,但由于公司分立一般会导致原公司规模缩小,随着股东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剩余股东对公司的持股份额必然会增加;
3、债权债务的变化。随着公司的分离,原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也将因分割而变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债权债务。
企业分立,是指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律行为。
二、企业分立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分立,指一个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的法律行为。
与公司合并一样,分立也属于公司的重大法律行为,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1.董事会拟订分立方案报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由分立各方,即原公司股东就分立的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协议。
3.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
5.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存续分立是子公司吗

8. 公司存续分立是开设子公司吗?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他和设立子公司是不一样的,他们之间的权限不同。所谓存续分立,又称派生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公司存续分立所需要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3)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关于公司分立的决议;
(4)因公司分立而拟存续、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5)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情况表》;
(9)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10)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2)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13)其他有关文件。
公司分立时同时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还应当按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