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的介绍

2024-05-17 08:23

1.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的介绍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成立于199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的、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研究和发展中西部的机构。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执行国务院关于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决策,研究和促进我国西部的改革与发展,谋求中西部与东部的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巩固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各项活动中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的介绍

2.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的组织机构

促进会设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并设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  本会设有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人事部、财务部、项目部、法律部、研究部、发展部、会员部、一带一路经济文化发展中心、新能源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金融发展研究中心、集邮发展中心、慈善工作部、市场发展中心、投资与产业发展中心等。促进会共有八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经济工作委员会、生态环境工作委员会、合作联络工作委员会、社会进步工作委员会、调查研究工作委员会、影视传播工作委员会、投资贸易工作委员会、健康中国推进工作委员会。

3.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的相关活动

1、本会创办了“中国西部发展论坛”,该论坛先后在广西、浙江、云南、内蒙、北京、四川、贵州等地成功举办了十一届,目前已成为国内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品牌论坛2、本会主办了三届西部之星中国西部年度人物盛典颁奖活动,社会反响很好,已具体一定社会影响力促进会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调查研究和促进发展开展工作。在中央作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以来,遵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向有关领导机关报送多份调研材料和建议,为中央及有关部委制定西部大开发政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在服务西部开发、促成项目合作、开展慈善公益事业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创办了“中国西部发展论坛”,该论坛先后在广西、浙江、云南、内蒙、北京、四川、贵州等地成功举办了十一届,目前已成为国内具有很大影响力的品牌论坛,同时还主办了三届西部之星中国西部年度人物盛典活动,创办了《西部时报》;并且在西部实用人才培训,东部与中西部之间的信息交流、资金扶植及引入的咨询服务,促进资金、技术的合理流动,促进西部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的相关活动

4.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是个什么机构

简称中国西促会,成立于1995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的、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研究和发展中西部的机构
业务范围

一、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和团体,积极组织和参加对我国西部各项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和经济建设等问题的调查研究,举办西部发展论坛,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开展东部和中西部之间的各类信息交流、资金扶植及引入的咨询服务,为东部的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牵线搭桥,加强横向联系,促进资金、资源、专业人才、技术的合理流动和项目合作,促进我国中西部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开展同海外的经济、文化、技术交流与合作,支持“引进来”、“走出去”,组织信息交流、考察访问、进修培训,促进和帮助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项目合作等,以加快西部的发展。

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发展。

5.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定名为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 (The Association for promotion of West China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第二条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的、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研究和发展中西部的机构。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高聚高举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贯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研究和促进我国中西部的改革与发展,以求与东部的发展相协调、相适应,以利于逐步实现地区之间、民族之间的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并为不断巩固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贡献。本会在各项活动中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 本会接受主管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和团体,积极组织和参加对我国西部各项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和经济建设等问题的调查研究,举办西部发展论坛,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开展东部和中西部之间的各类信息交流、资金扶植及引入的咨询服务,为东部的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牵线搭桥,加强横向联系,促进资金、资源、专业人才、技术的合理流动和项目合作,促进我国西部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三)开展同海外的经济、文化、技术交流与合作,支持“引进来”、“走出去”,组织信息交流、考察访问、进修培训,促进和帮助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项目合作等,以加快中西部的发展。(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发展。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第八条 凡热心于促进我国西部大开发的各界人士、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可以申请参加本会。欢迎热心于我国西部发展的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侨胞、友好人士申请参加。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能力和影响。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常务理事会授权的办公室发给会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对研究和促进西部发展有较大贡献的将受到奖励;(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关心本会工作;(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积极提供本会活动经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调查研究和促进东西部、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等项活动。第十二条 会员连续两年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自动除名;主动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的组织章程

6.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的组织刊物

促进会主管主办的报纸、杂志有:《西部时报》和《文化纵横》。

7.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的业务范围

一、广泛联系各界人士和团体,积极组织和参加对我国西部各项事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和经济建设等问题的调查研究,举办西部发展论坛,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开展东部和中西部之间的各类信息交流、资金扶植及引入的咨询服务,为东部的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牵线搭桥,加强横向联系,促进资金、资源、专业人才、技术的合理流动和项目合作,促进我国中西部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三、开展同海外的经济、文化、技术交流与合作,支持“引进来”、“走出去”,组织信息交流、考察访问、进修培训,促进和帮助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和项目合作等,以加快西部的发展。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高科技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发展。

中国西部研究与发展促进会的业务范围

8. 西部经济研究会的新求发展

为了适应西部大开发的需要,突出中国少数民族的最高学府——中央民族大学在西部大开发中的特殊作用,用我们的理论去指导民族经济发展的实践,在实践中完善、丰富已有的理论,使民族地区的经济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依托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和经济学院强大的师资力量和理论研究的实力,以及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MBA学会的亲密合作,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发起成立了“西部经济研究会”。研究会本着虚心学习、积极探索、勇于开拓、求真务实的精神,以振兴西部经济和民族经济为己任,秉承“服务西部”的一贯宗旨,以特色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向着高标准、高起点、规范化、制度化的目标迈进,希望紧跟西部大开发的时代步伐,努力打造中央民族大学金牌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