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持仓盈亏计算

2024-05-09 17:35

1. 股票持仓盈亏计算

答:首先你的成本包括买卖需要支出的手续费和税,目前,一般证券公司的网络交易手续费会低一些,电话委托和柜台委托基本是一样的,目前0.2%,它是根据交易的成交金额计算的.譬如:你买某股票,其成交价格是10元/股,你买到了1000股,那么你需要交的手续费是1000*10*0.2%=20元(注意不包括印花税);第二天股价上涨了,你以10.5元卖出,那么你要交的手续费为1000*10.5*0.2%=21元(同样不包括印花税).此外,交易时还要交印花税,目前是
0.1%,计算方法同手续费.也就是说,你买入是实际交的总金额是10030元,而你卖时实际得到的总金额是
10500-31.5=10468.5元,这样你的净收入就是438.5元。另外还有些小的成本,譬如上海每千股交易手1元的过户费等.
在明确了所有的交易费用后,计算交易的收益就是:
收益=(卖出的收入-卖出交纳的交易费用和税金等)-(买入的本金+交易的手续费税等费用)
所谓买入、卖出的收入、本金,就是你的买、卖单位价格乘以买卖的股数。
收益率=收益/(买入的本金+交易的手续费税等费用)。
当然在公司分红的时候,还要加上分到你手的实际收入。
所以股票的投资收益是交易收益和分红收益两个部分组成的。

股票持仓盈亏计算

2. 基金持仓盈亏计算方法

盈亏情况计算公式:
总持仓盈亏=所有持仓个基盈亏总和个基盈亏=持仓市值+已赎回金额+现金分红金额-购买该基金投入金额之和-申购费用
温馨提示:爱基金显示的持仓盈亏为参考市值与持仓成本之间的差额,不包括已经赎回部分产生的收益,仅供参考

3. 平仓盈亏的公式怎么计算

平仓盈亏与持仓盈亏相对。期货交易者在实际平仓时所发生的损益。
平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平当日仓盈亏
平历史仓盈亏=∑[(卖出平仓价-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卖出平仓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平当日仓盈亏=∑[(当日卖出平仓价-当日买入开仓价)*卖出平仓量]+∑[(当日卖出开仓价-当日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
若客户当日没有进行平仓交易,平仓盈亏为0。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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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仓盈亏的公式怎么计算

4. 股票持仓盈亏百分比是怎么计算的?


5. 期货持仓盈亏怎么计算?有固定公式吗?

  持仓盈亏
  持仓盈亏=历史持仓盈亏+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历史持仓盈亏
  历史持仓盈亏=∑[(当日结算价-上一日结算价)*买入持仓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卖出持仓量]
  前面是买入开仓,当日结算价相当于卖出价;后面是卖出开仓,当日结算价相当于买入价。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卖出开仓价-当日结算价)*卖出开仓量]+∑[(当日结算价-买入开仓价)*买入开仓量]

  持仓盈亏,与平仓盈亏相对。亦称账面盈亏或浮动盈亏。交易者在交易闭市时所持有合约按当日结算价计算的持仓值与原持仓值的价差。持仓盈亏是一种未实现损益,根据会计科目收入实现原则,通常不确认为投资收益。但是,由于期货投资风险较大,为了向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决策相关的信息,有必要对此加以揭示。因此可在期货投资收益账户中反映,也可以在期货下设置二级科目持仓盈亏加以反映,以区别于已实现的期货投资损益平仓盈亏。

期货持仓盈亏怎么计算?有固定公式吗?

6. 持仓盈亏的会计核算

根据目前监管部门、社会、企业等各方面对会计核算的要求,持仓盈亏的结果应在会计核算上有所反映。其处理可考虑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理由如下: 比照或有事项进行处理,有利于企业合理进行税收筹划,符合企业的利益。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或有事项可确认为预计负债或资产,预计负债在很可能(可能性在大于50%小于或等于95%)的情况下就可以确认;或有事项的资产只在因确认了预计负债的前提下,在基本确定(可能性大于95%)能收到时才予以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同时预计负债作为企业的一项损失或支出可在税前进行扣除。多数情况下,企业持仓亏损一般都可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因其符合确认的三个条件:第一是企业的一项现时义务:亏损已由投资者账户划出;第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多数期货交易的时间只有几个月,行情持续或维持目前趋势的可能性大于50%小于或等于95%,亏损多数情况下符合“很可能”的规定;第三,金额能可靠计量: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依据期末有关的结算报表上的持仓亏损数额确定。这样,持仓亏损确认为预计负债后,即可抵减上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延迟或少纳所得税。如对于未计入持仓亏损时盈利,计入持仓亏损后亏损,且预计下年不会盈利的企业,企业就可提前用预计负债抵补,从而少交当年已实现盈利的所得税。而发生持仓盈利时,由于不存在相应的预计负债,不符合或有事项确认为资产的条件,不能确认资产,只需在会计期末在会计报表及附注中予以披露,从而延迟缴纳所得税。持仓盈亏在不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就应作为或有负债及或有资产,不必进行会计处理,只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披露或不披露即可。

7. 持仓盈亏的会计处理

在财政部《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财商字[1997]44号文中,明确提出:“浮动盈亏,又称持仓盈亏,是指按合约的初始成交价与结算日的结算价计算的潜在盈亏。”对浮动盈亏有如下规定:交易所“对会员的浮动盈亏,不得作为开新仓所需的保证金计算”;期货经纪机构“对客户的浮动盈亏,应当按日调整客户的保证金存款账户金额。对客户的浮动盈利,不得作为开新仓所需的保证金计算”;而期货投资企业“对尚未进行反向交易的已买入或卖出的期货合约,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形成的浮动盈亏,企业应根据期货经纪机构或期货交易所出具的浮动盈亏清单和资金结算账单调整保证金账户金额,相应地作为一种待处理财产损溢设专户核算,不计入本期损益,但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应予说明”,“不能将浮动亏损提前计入本期损益”。在具体操作中,就出现以下两个问题: 目前的会计操作实务中,投资者的浮动盈亏有两种操作方式。一种是与每日结算制度相一致,把浮动盈亏视同平仓盈亏处理,据此调整客户的保证金科目余额;另一种是投资者的浮动盈亏数据仅作为风险指标列示于结算单据中,会计上不予反映,只按实际追加的保证金记账。前一种方式,业务处理简单,适用于自然人客户,因其无需对外界提供会计报表,也无需遵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持仓盈亏不得计入当年损益)。但对于法人投资者来说,由于企业需要严格核算平仓盈亏(已实现的损益)和持仓盈亏(未实现的损益),就不能如此简单地进行账务处理,一般采用第二种核算方式,即会计上只对平仓盈亏和交纳的保证金进行核算,而对持仓盈亏未反映。这样在会计期末,投资者的会计核算与结算部门每日结算的结果往往存在一个结算差异,其实就是持仓盈亏,使其会计核算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现时的财务状况。这也就是说,对于法人投资者而言,其实对持仓盈亏在会计实务中并未进行核算。这样,仅从期货投资者的会计报表中就无法真实显示其期货投资的情况。且由于期货投资风险较大,潜在的盈亏也很大,一来会对报表使用者造成一定的影响;二来在期货交易未了结之前,如果投资者已形成巨大的潜亏,因不能计入当年损益,也不能抵税,使投资者的成本和税收负担加大。

持仓盈亏的会计处理

8. 平仓盈亏的平仓盈亏的计算公式

其计算公式如下:平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平当日仓盈亏平历史仓盈亏=∑[(卖出平仓价-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卖出平仓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平当日仓盈亏=∑[(当日卖出平仓价-当日买入开仓价)*卖出平仓量]+∑[(当日卖出开仓价-当日买入平仓价)*买入平仓量]若客户当日没有进行平仓交易,平仓盈亏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