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期权合约调整的情况有哪些?

2024-05-10 04:12

1. 发生期权合约调整的情况有哪些?

当标的证券发生权益分配、送股、配股等情况时,交易所会对期权合约作相应调整,合约调整日为标的证券除权除息日,主要调整行权价格与合约单位。

发生期权合约调整的情况有哪些?

2. 股票期权合约的运作方式是什么?

一、加挂股票期权合约的条件它分为三种情况,即波动加挂、调整加挂、到期加挂。二、合约标除权除息的时候,如何调整股票期权合约当合约标发生分红、份额拆分、合并等情况的时候,会对该合约标作相应的调整。合约调整日是合约标的除权除息日,调整的是行权价格、合约单位、合约交易代码和合约简称。三、期权合约被摘牌的条件(1)期权合约在到期的时候会自动摘牌;(2)若调整过的期权合约,在当天没有哦持仓;(3)合约标被调,对应的期权合约无持仓;(4)合约品种发生终止或者是暂停上市的时候。

3. 当标的股票除权时,以它为标的的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吗?它的权证的行权价格调整吗?

除权是不调整行权价格的,因为除权是指送股或者配股,这样调整的是行权比例

分红是除息,分红后才是调整行权价格的

当标的股票除权时,以它为标的的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吗?它的权证的行权价格调整吗?

4. 当标的股票发生分红时,对于备兑开开仓有何影响

股票分红时也会可能给备兑开仓策略带来风险,和之前的情形相同,假设中国平安股价为39.04元/股,每股分红1.04元,则分红股价调整为38元/股,之前买入的期权合约的单位调整为1027,行权价调整为38元,此时需买在调整当日买入27股中国平安。保证备兑的要求,但如果此时你的资金不足,无法买入这么多股票,则这个合约将会被自动的平仓,这个策略组合将提前终止导致你无法通过它实现你的投资目标;或者是你无法通过38元/股买入中国平安27股,比如只能以38.5元/股买入,当期权合约到期时如果期权合约行权(股价高于38元/股)此时你将必须将这些38.5元/股买入的股票以38元/股卖出,从而造成亏损。而如果分红后,如果股价大幅度下跌,则补仓后形成的备兑组合在股价下跌相同幅度的情况下,将比分红前的组合要大。

5. 个股期权的交易规则?

你好,个股期权概念:每张合约标的正股数为个股期权个股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合约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证券的标准化合约。买方支付一定数量的期权费(也称权利金)为代价而拥有了这种权利,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卖方则在收取了一定数量的期权费后,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成交时的允诺。
个股期权主要可分为看涨和看跌两大类。只要买入个股期权,无论看涨还是看跌都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即到期可按约定价格买入或按约定价格卖出,但买方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但卖出个股期权方无论看涨或看跌都必须无条件履行该合约条款。因此,期权买方风险有限(亏损最大值为权利金),但理论获利无限;与此同时,期权卖方(无论看涨还是看跌期权)只有义务而无权利,理论上风险无限,收益有限(收益最大值为权利金)。
  从海外经验来看,个股期权推出后,往往对正股的交易量有一定拉动作用。这是因为期权拥有双向交易、日内回转交易的特点,能够吸引大量投机资金参与,随之也带来了较大的套利机会。同时,对于个股期权买方,最大损失仅为权利金,而由于杠杆的存在,其获利空间宽大,是投资者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有效工具。
  3、个股期权合约条款
  个股期权合约的条款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约标的名称(代码)、期权类型、合约单位、到期月份、行权价格、行权价格间距、最后交易日、行权日、行权交割方式、交割日等合约类型为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
  (1) 认购期权 (Call Option) 认购期权买方有权利根据合约内容,在规定期限(如到期日),向期权卖方以协议价格(行权价)买入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股票或 ETF);而认购期权卖方在被行权时,有义务按行权价卖出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
  (2) 认沽期权 (Put Option) 认沽期权买方有权根据合约内容,在规定期限(如到期日),向期权卖方以协议价格(行权价)卖出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股票或 ETF);而认沽期权卖方在被行权时,有义务按行权价买入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合约单位指单张合约对应的标的证券(股票或 ETF)的数量。
 股票期权合约单位如下:1)20元(含)以下每张合约标的正股数为10000股;2)20元至100元(含)每张合约标的正股数为5000股; 3)100元以上每张合约标的正股数为1000 ;对于ETF期权合约单位为 10000。当标的证券发生权益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时,会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此时期权合约需要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合约单位取其整数部分,对剩余尾数按除权除息日调整后参考权利金对权利方和义务方进行结算(义务方向权利方支付剩余尾数*调整后参考权利金*张数)。由于价格变动加挂新的合约以及挂牌新月份的合约,采用调整前的合约单位。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与下月, 以及 3 月、6 月、9 月及 12月中连续两个季月(下季与隔季), 共4个月份合约,同时挂牌交易。
  合约最后交易日设为每个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合约行权日同最后交易日(E日)。行权交割为E+1日(对被行权者,E+1日可准备标的证券;对行权者,行权证券E+1日日终到账,T+2可卖出)合约到期日同合约最后交易日。个股期权履约方式为欧式。即个股期权合约的买方(权利方)在合约到期日才能按期权合约事先约定的履约价格提出行权行权价格即期权的履约价格。
  对于认购期权,买入方有权利以行权价格从期权的卖出方买入标的证券。对于认沽期权,买入方有权利以行权价格卖出标的证券给卖出方平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根据靠档原则(按四舍五入,正中间往价格高靠),取挂牌前一交易日标的证券的交易日最接近的那一档按行权价格间距确定的行权价格。但因合约调整而改变行权价时,调整后的行权价不靠档。行权价格系列对于同一标的证券在每一个到期月,设置多个仅行权价格不同,而其他要素完全相同的期权合约,这些合约的不同价格构成了一个行权价格系列。行权价格系列将至少包括1个平值(行权价格采用根据行权价格间距进行靠档后,可能是价外或价内)、1-2 个虚值、1-2个实值。行权价格间距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根据行权价的不同,设置不同的价格间距。
  行权价格相邻的合约间距按下设置:1元或以下 0.05 | 1元至2元(含) 0.1 | 2元至5元(含) 0.25元至10元(含) 0.5 | 10元至20元(含) 1 | 20元至50元(含) 250元至 100元(含) 5 | 100元以上 10合约交割个股期权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场外个股期权采用现金交割),即在行权时,双方进行股票的交割。对于认购期权,权利方根据行权价将对应的资金交给义务方,义务方将股票交给权利方;对于认沽期权,权利方将股票交给义务方,义务方根据行权价将对应的资金交给权利方。在出现特殊情况下,可能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个股期权的交易规则?

6. 股票期权风控制度之保证金制度:投资者要注意什么

你好, 保证金制度:在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对于买方而言,只有权利没有义务;对于卖方而言,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支付一笔权利金,以获得权利。卖方获得了买方的权利金,但需要缴纳保证金,以保证在买方行使期权权利时能履行义务。

合理的保证金水平是防范期权市场风险、保证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影响因素。为了有效平衡期权市场风险和资金使用效率,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共同设置股票期权保证金的最低收取标准。同时,也可根据风控需要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告。期权经营机构向客户收取保证金,收取比例由各期权经营机构规定,但不得低于上交所与中国结算确定的最低保证金水平。

客户的保证金属于客户所有,用于客户缴纳保证金并进行交易结算,期权经营机构不得挪作他用。为了确保客户保证金安全,股票期权的保证金存管、监控模式与国内期货市场通行的模式相同,以监控资金安全,并对挪用、串用和变相占用保证金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管。

目前,除备兑开仓保证金用全额合约标的充抵外,其他期权合约卖出开仓保证金必须是现金。

7. 个股期权的合约条款

个股期权合约的条款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约标的名称(代码)、期权类型、合约单位、到期月份、行权价格、行权价格间距、最后交易日、行权日、行权交割方式、交割日等合约类型为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 (1) 认购期权 (Call Option) 认购期权买方有权利根据合约内容,在规定期限(如到期日),向期权卖方以协议价格(行权价)买入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股票或 ETF);而认购期权卖方在被行权时,有义务按行权价卖出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 (2) 认沽期权 (Put Option) 认沽期权买方有权根据合约内容,在规定期限(如到期日),向期权卖方以协议价格(行权价)卖出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股票或 ETF);而认沽期权卖方在被行权时,有义务按行权价买入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合约单位指单张合约对应的标的证券(股票或 ETF)的数量。 股票期权合约单位如下:1)20元(含)以下 每张合约标的正股数为10000股 ;2)20元至100元(含)每张合约标的正股数为5000股; 3)100元以上每张合约标的正股数为1000 ;对于ETF期权合约单位为 10000。当标的证券发生权益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时,会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此时期权合约需要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合约单位取其整数部分,对剩余尾数按除权除息日调整后参考权利金对权利方和义务方进行结算(义务方向权利方支付剩余尾数*调整后参考权利金*张数)。由于价格变动加挂新的合约以及挂牌新月份的合约,采用调整前的合约单位。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与下月, 以及 3 月、6 月、9 月及 12月中连续两个季月(下季与隔季), 共4个月份合约,同时挂牌交易。合约最后交易日设为每个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合约行权日同最后交易日(E日)。 行权交割为E+1日(对被行权者,E+1日可准备标的证券;对行权者,行权证券E+1日日终到账,T+2可卖出)合约到期日同合约最后交易日。履约方式为欧式。即期权合约的买方(权利方)在合约到期日才能按期权合约事先约定的履约价格提出行权行权价格即期权的履约价格。对于认购期权,买入方有权利以行权价格从期权的卖出方买入标的证券。对于认沽期权,买入方有权利以行权价格卖出标的证券给卖出方平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根据靠档原则(按四舍五入,正中间往价格高靠),取挂牌前一交易日标的证券的收盘价最接近的那一档按行权价格间距确定的行权价格。但因合约调整而改变行权价时,调整后的行权价不靠档。行权价格系列 对于同一标的证券在每一个到期月,设置多个仅行权价格不同,而其他要素完全相同的期权合约,这些合约的不同价格构成了一个行权价格系列。行权价格系列将至少包括1个平值(行权价格采用根据行权价格间距进行靠档后,可能是价外或价内)、1-2 个虚值、1-2个实值。行权价格间距 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根据行权价的不同,设置不同的价格间距。行权价格相邻的合约间距按下设置:1元或以下 0.05 | 1元至2元(含) 0.1 | 2元至5元(含) 0.25元至10元(含) 0.5 | 10元至20元(含) 1 | 20元至50元(含) 250元至 100元(含) 5 | 100元以上 10合约交割 个股期权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即在行权时,双方进行股票的交割。对于认购期权,权利方根据行权价将对应的资金交给义务方,义务方将股票交给权利方;对于认沽期权,权利方将股票交给义务方,义务方根据行权价将对应的资金交给权利方。 在出现特殊情况下,可能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

个股期权的合约条款

8. 基金拆分和分红什么方法对持有者有利

当标的发生权益变动(如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拆分合并等)时,会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此时期权合约的条款需要作相应调整,以维持期权合约买卖双方的权益不变,调整的原则是保证调整前后每张合约的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不变。合约调整日为标的证券除权除息日,主要调整行权价格、合约单位、合约交易代码和合约简称。

以全真模拟交易过程中的上证50ETF期权为例,如上证50ETF某天的收盘价为1.5元,投资者持有上证50ETF2014年7月份到期的行权价为1.6元、合约单位为10000的认购期权,合约编码为90000249,合约交易代码为510050C1407M00160(0),合约简称为“50ETF购7月160”。合约交易代码中有字母“M”且标志位为0,说明该合约是初始挂牌的新合约,且没有经历过调整。当天上证50ETF进行了一分为二的基金拆分,50ETF的收盘价调整为0.75元,期权合约的要素也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行权价为0.8元,合约单位为20000,合约编码不变,仍为90000249,合约交易代码改为510050C1407A00160(0),合约简称改为“50ETF购7月080A”。合约交易代码中的“M”改为“A”,合约简称增加了标志位“A”,说明合约经历了调整。特别注意的是,合约交易代码中的行权价没有修改,还是初始的行权价,但是合约简称中的行权价调整了,是真实的行权价。如果合约发生第二次调整,会将“A”修改为“B”,以此类推。

投资者于合约调整日之前持有的期权合约仓位、合约调整日及之后建立的该期权合约仓位,其相关交易与结算均依据调整后的合约内容进行。调整后的期权合约在存续期内,不再加挂新合约。合约调整会导致原来的合约都变为非标准合约,为了便利投资者交易,合约调整后,将按照标的证券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进行调整加挂,即重新挂牌一系列标准化的合约。延续上面的例子,在上证50ETF一拆为二、原来的期权合约都调整后,交易所会重新挂牌上证50ETF2014年7月份到期的行权价为0.8元、合约单位为10000的认购期权,合约编码为90000250,合约交易代码为510050C1407M00080(1),合约简称为“50ETF购7月080”。合约交易代码中有字母“M”且标志位为1,说明该合约是因为第一次合约调整而新挂的标准合约。

期权市场启动断路器机制、触及涨跌停板等情况,不会对标的证券交易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