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

2024-05-09 01:13

1.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在深圳,百度Apollo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一直面向市民提供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出行服务。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1    今天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在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将有力推动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迈上新台阶。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目前已成为全球创新热点和未来发展制高点。根据《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到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将达到2000亿元。
    
    制定《条例》,是探索新兴领域立法的需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及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提出,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扩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兴领域的先行先试权。
    去年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智能网联汽车立法,经过多次审议,《条例》于今年6月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对智能网联汽车从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到准入登记、使用管理、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链条立法,并于8月1日起实施。
    “《条例》的推出有利于自动驾驶企业的商业化落地。”作为深耕自动驾驶领域的企业,元戎启行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条例》,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这让自动驾驶企业可以在深圳进行‘主驾无人’的公开道路测试,让企业能够更快完成‘无人化’领域的技术攻坚,向外界展示无人驾驶的商业价值。”该负责人说。
    “从整体来看,《条例》对自动驾驶车辆使用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时权责认定做出划分,具有先行先试作用,为全国层面立法提供了借鉴意义。”深圳市社科院政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赵丹说。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2    8月1日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在深圳,百度Apollo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一直面向市民提供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出行服务。因具有绿色低碳、通行效率高等特点,自动驾驶在一定程度上为深圳的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幸福生活提供了支持。
    今天,大众网·海报记者特别邀请到了百度自动驾驶区域运营部深圳城市经理马书莹,一起乘坐自动驾驶汽车,感受“聪明的车”如何与“智能的路”紧密结合。
    与普通的私家车不同,“萝卜快跑”自动驾驶汽车在车顶加装了传感器设备。
     线路覆盖核心地段,满足乘客日常出行需求 
    上午10点,在南山区深圳湾体育中心西门路边,一辆身上印有“萝卜快跑”字样的白色自动驾驶汽车缓缓停靠在路边。“与一般的网约车不同,根据法律规定,这辆车在后面特别标注了‘自动驾驶’的字样,方便乘客进行区分。”
    
    车身的“自动驾驶”标识
    目前,“萝卜快跑”在深圳开设了130个推荐上车站点,运行时间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5点。马书莹介绍说,有需求的乘客可以下载“萝卜快跑”APP或者小程序叫车体验自动驾驶出行服务。由于目前还是免费体验,不会显示费用,点击“呼叫车辆”,即可完成叫车。“现在的示范应用路线覆盖深圳湾万象城、保利文化广场、人才公园等核心地段,满足当地居民公共交通接驳、假日商圈接送等日常出行需求。”
    进入车内后,记者看到,驾驶位上已有一名安全员准备就绪。出发前,安全员会对乘客进行测温,并检查‘绿码’”。在驾驶和副驾驶座位的后方,各有一个屏幕,一切准备完成,点击屏幕上的“开始行程”,汽车就启动了。
    
    在驾驶座位后方的屏幕
     安全员不碰方向盘,但时刻准备着保障乘客安全 
    在行驶过程中,记者看到,方向盘缓缓转动,安全员的双手没有触碰方向盘,却始终放在方向盘周围。马书莹指出,“安全员的任务是在行驶中保证乘客安全,必须全程保持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一旦不满足设计运行条件,车机系统提示需要人工接管,驾驶员就必须在短时间内接管汽车。
    但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安全员进行驾驶操作。”按照预定路线,车辆在行驶途中经过一个路口,右边有行人突然“杀”出,记者乘坐的车也迅速作出急刹车反应。
    
    安全员的工作状态
    本次记者体验的路程,行驶的起点和终点站均为深圳湾体育中心西门。在车辆正前方的显示屏上,线路全长6公里,行驶时间约13分钟,时速30公里等信息清晰可见。不仅如此,它还百分百还原了当前路上的车况。
    “这款车配备有1颗40线激光雷达、2颗毫米波雷达、9颗摄像头、1组超声波雷达。车辆前装的Apollo定制版OBU(车载单元),能够和智能网联路侧设备进行L4级车路协同感知驾驶,用于分辨道路上行驶相遇的车辆、障碍物、行人等。”
    全方位体现科技感,致力于成为深圳智慧出行的首选
    据了解,目前深圳采用的自动驾驶车型为百度和一汽联手打造的中国首批前装量产L4级自动驾驶乘用车——红旗EV,是中国首辆前装量产的'无人车(Robotaxi),也是百度Apollo第四代无人车。
    
    红旗EV实现了自动驾驶软硬件、产线前装量产能力、车内人机交互、安全冗余保障以及云端车队管理的全方位升级优化。在个性化乘车服务方面,马书莹也进行了展示。“通过车载Pad,乘客可以查看自动驾驶行程渲染、轨迹,也可以播放视频、音乐等等。”
    整个行驶过程中,车辆驾驶平稳,途中变道、转弯等都非常顺利。即将抵达终点时,车辆自动靠边,停在显示屏中标识的“P”字母区域。
    马书莹告诉记者,目前,萝卜快跑全国订单量已经超过100万,在深圳运营已有近6个月时间,30辆载人应用示范车辆在运营区域13平方公里运行、130个站点可供用户使用。“乘客整体满意度较高,在‘萝卜快跑’的区域拓展和站点设计方面,他们也给予了很多的建议。”
    
    深圳南山区街头
    作为深圳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高地,南山区拥有开放的政策环境以及完善的路网测试环境,为“萝卜快跑”的快速落地和自动驾驶技术蓬勃发展创造了优越条件。马书莹表示,“未来,‘萝卜快跑’的运行路线将持续扩增,预计到2022年底,出行服务区域内站点规模达到300个以上,成为深圳智慧出行的首选。”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3    8月1日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交管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深圳成为国内首座对L3级乃至更高级别自动驾驶放行的城市。
    《条例》对L3以上车辆准入登记、路权保障、商业化应用、事故处理权责认定等诸多行业发展“瓶颈”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据了解,最早在下半年,深圳将在适合的行政区全区域开放无人驾驶道路测试。
    业内认为,深圳自动驾驶新规有望为其他城市以及国家层面推出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并为其他城市提供经验标准并带来示范效应,对促进行业发展有积极作用。
    
    自动驾驶被称为人工智能“皇冠上的明珠”,特斯拉CEO马斯克今年5月对外宣布将在2023年5月推出完全自动驾驶的电动车。苹果公司公布的汽车相关专利中,无人驾驶位列第二位。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行业有望驶入发展快车道。
    A股中,深城交是深圳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深圳市智能网联提供顶层设计和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咨询、智能网联方案规划及设计、测试示范道路评估等全流程技术服务;金溢科技车路协同产品已成熟稳定,可应用于自动驾驶领域。公司参与并完成了深圳宝安国际会展中心、深圳福田区车路协同等多个项目。

今起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依法上路

2. 无人驾驶汽车今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

 无人驾驶汽车今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
                      无人驾驶汽车今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条例》对自动驾驶车辆使用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时权责认定做出划分,具有先行先试作用,为全国层面立法提供了借鉴意义。无人驾驶汽车今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
    无人驾驶汽车今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1    8月1日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无人驾驶汽车可在深圳交管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深圳成为国内首座对L3级乃至更高级别自动驾驶放行的城市。
    《条例》对L3以上车辆准入登记、路权保障、商业化应用、事故处理权责认定等诸多行业发展“瓶颈”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据了解,最早在下半年,深圳将在适合的行政区全区域开放无人驾驶道路测试。
    业内认为,深圳自动驾驶新规有望为其他城市以及国家层面推出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并为其他城市提供经验标准并带来示范效应,对促进行业发展有积极作用。
    
    自动驾驶被称为人工智能“皇冠上的明珠”,特斯拉CEO马斯克今年5月对外宣布将在2023年5月推出完全自动驾驶的电动车。苹果公司公布的汽车相关专利中,无人驾驶位列第二位。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行业有望驶入发展快车道。
    A股中,深城交是深圳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深圳市智能网联提供顶层设计和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的咨询、智能网联方案规划及设计、测试示范道路评估等全流程技术服务;金溢科技车路协同产品已成熟稳定,可应用于自动驾驶领域。公司参与并完成了深圳宝安国际会展中心、深圳福田区车路协同等多个项目。
    无人驾驶汽车今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2    今天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在国内首次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准入登记、上路行驶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将有力推动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迈上新台阶。
    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目前已成为全球创新热点和未来发展制高点。根据《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到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将达到2000亿元。
    
    制定《条例》,是探索新兴领域立法的需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及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提出,支持深圳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扩宽经济特区立法空间,赋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兴领域的先行先试权。
    去年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智能网联汽车立法,经过多次审议,《条例》于今年6月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对智能网联汽车从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到准入登记、使用管理、交通违法及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链条立法,并于8月1日起实施。
    “《条例》的推出有利于自动驾驶企业的商业化落地。”作为深耕自动驾驶领域的.企业,元戎启行相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条例》,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这让自动驾驶企业可以在深圳进行‘主驾无人’的公开道路测试,让企业能够更快完成‘无人化’领域的技术攻坚,向外界展示无人驾驶的商业价值。”该负责人说。
    “从整体来看,《条例》对自动驾驶车辆使用管理、发生交通事故时权责认定做出划分,具有先行先试作用,为全国层面立法提供了借鉴意义。”深圳市社科院政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赵丹说。
    无人驾驶汽车今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3    8月1日起,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在深圳,百度Apollo自动驾驶出行服务平台“萝卜快跑”,一直面向市民提供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出行服务。因具有绿色低碳、通行效率高等特点,自动驾驶在一定程度上为深圳的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幸福生活提供了支持。
    今天,大众网·海报记者特别邀请到了百度自动驾驶区域运营部深圳城市经理马书莹,一起乘坐自动驾驶汽车,感受“聪明的车”如何与“智能的路”紧密结合。
    与普通的私家车不同,“萝卜快跑”自动驾驶汽车在车顶加装了传感器设备。
     线路覆盖核心地段,满足乘客日常出行需求 
    上午10点,在南山区深圳湾体育中心西门路边,一辆身上印有“萝卜快跑”字样的白色自动驾驶汽车缓缓停靠在路边。“与一般的网约车不同,根据法律规定,这辆车在后面特别标注了‘自动驾驶’的字样,方便乘客进行区分。”
    
    车身的“自动驾驶”标识
    目前,“萝卜快跑”在深圳开设了130个推荐上车站点,运行时间从上午9点持续到下午5点。马书莹介绍说,有需求的乘客可以下载“萝卜快跑”APP或者小程序叫车体验自动驾驶出行服务。由于目前还是免费体验,不会显示费用,点击“呼叫车辆”,即可完成叫车。“现在的示范应用路线覆盖深圳湾万象城、保利文化广场、人才公园等核心地段,满足当地居民公共交通接驳、假日商圈接送等日常出行需求。”
    进入车内后,记者看到,驾驶位上已有一名安全员准备就绪。出发前,安全员会对乘客进行测温,并检查‘绿码’”。在驾驶和副驾驶座位的后方,各有一个屏幕,一切准备完成,点击屏幕上的“开始行程”,汽车就启动了。
    
    在驾驶座位后方的屏幕
     安全员不碰方向盘,但时刻准备着保障乘客安全 
    在行驶过程中,记者看到,方向盘缓缓转动,安全员的双手没有触碰方向盘,却始终放在方向盘周围。马书莹指出,“安全员的任务是在行驶中保证乘客安全,必须全程保持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一旦不满足设计运行条件,车机系统提示需要人工接管,驾驶员就必须在短时间内接管汽车。
    但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安全员进行驾驶操作。”按照预定路线,车辆在行驶途中经过一个路口,右边有行人突然“杀”出,记者乘坐的车也迅速作出急刹车反应。
    
    安全员的工作状态
    本次记者体验的路程,行驶的起点和终点站均为深圳湾体育中心西门。在车辆正前方的显示屏上,线路全长6公里,行驶时间约13分钟,时速30公里等信息清晰可见。不仅如此,它还百分百还原了当前路上的车况。
    “这款车配备有1颗40线激光雷达、2颗毫米波雷达、9颗摄像头、1组超声波雷达。车辆前装的Apollo定制版OBU(车载单元),能够和智能网联路侧设备进行L4级车路协同感知驾驶,用于分辨道路上行驶相遇的车辆、障碍物、行人等。”
    全方位体现科技感,致力于成为深圳智慧出行的首选
    据了解,目前深圳采用的自动驾驶车型为百度和一汽联手打造的中国首批前装量产L4级自动驾驶乘用车——红旗EV,是中国首辆前装量产的无人车(Robotaxi),也是百度Apollo第四代无人车。
    
    红旗EV实现了自动驾驶软硬件、产线前装量产能力、车内人机交互、安全冗余保障以及云端车队管理的全方位升级优化。在个性化乘车服务方面,马书莹也进行了展示。“通过车载Pad,乘客可以查看自动驾驶行程渲染、轨迹,也可以播放视频、音乐等等。”
    整个行驶过程中,车辆驾驶平稳,途中变道、转弯等都非常顺利。即将抵达终点时,车辆自动靠边,停在显示屏中标识的“P”字母区域。
    马书莹告诉记者,目前,萝卜快跑全国订单量已经超过100万,在深圳运营已有近6个月时间,30辆载人应用示范车辆在运营区域13平方公里运行、130个站点可供用户使用。“乘客整体满意度较高,在‘萝卜快跑’的区域拓展和站点设计方面,他们也给予了很多的建议。”
    
    深圳南山区街头
    作为深圳乃至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高地,南山区拥有开放的政策环境以及完善的路网测试环境,为“萝卜快跑”的快速落地和自动驾驶技术蓬勃发展创造了优越条件。马书莹表示,“未来,‘萝卜快跑’的运行路线将持续扩增,预计到2022年底,出行服务区域内站点规模达到300个以上,成为深圳智慧出行的首选。”

3. 深圳无人驾驶汽车合法上路,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呢?

8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广东深圳作为先行示范区,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可以合法上路了。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事情的呢?
首先,既然出台相关政策,可以合法上路,那么在国家层面上肯定是支持这一做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无人驾驶汽车行业,例如《车联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意见》、《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这些政策不断促进无人驾驶行业发展,为无人驾驶行业稳步发展保驾护航。

其次,从各大企业的研发方向可以看出,无人驾驶汽车行业必然会成为未来汽车行业的发展潮流。全自动化和智能化一直是社会发展的主流与努力的方向,长安汽车、北汽集团、上汽集团、百度、华为、小马智行、滴滴等众多企业均投入大量资金去研发无人驾驶技术,足以说明无人驾驶汽车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普及到家家户户,就像现在的智能手机一样。

最后,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它呢?在我个人看来有以下几方面的想法:
1、这是现代科技带给我们的技术福利,能够进一步保障我们出行的便捷性与舒适性。首先它解放了我们的双手与双脚,我们不会再担心一个人出远门了,自动驾驶汽车能带我们一路奔驰,我们只需要坐在车里,看看窗外的风景,闭眼小憩,刷刷手机即可,其次随着技术的逐步成熟,我们在不远的未来是不是可以不用再操心酒驾这个问题了呢?最后这个技术的成熟是不是可以意味着大家不用再考取驾驶证了呢?当然这是大家期待的。

2、无人驾驶汽车可以合法上路是我国无人驾驶技术在实用性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是我国无人驾驶技术取得成功的关键性证明。在看到深圳这一新闻,禁不住想去看看,甚至想去试一试,从心底里为祖国实力点赞。
3、在兴奋之于,当然也会理性思考这一事件。就像电动汽车上路一样,虽然在逐步普及,但因为技术不成熟像自燃等事故也时有发生。那么无人驾驶汽车这一技术是否真的足够成熟,从目前来看,它在深圳只是先行示范区,无论从哪方面考虑,还是非常担心,它的技术现在是否足够成熟能支撑它在车流量众多的道路上行驶?它的安全性、避障性等方面是否比有人驾驶更稳定?它的系统万一突然死机、卡顿怎么办?这怕不只是我的担忧,想必大家也会有这些担心,至少目前会有。
但是我相信,随着在深圳这一先行示范区的成功,人们的担心会逐渐被消除,无人驾驶技术也会逐步成熟与稳定,无人驾驶汽车会在未来逐步普及,毕竟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社会进步的步伐,没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挡历史前进的潮流。

深圳无人驾驶汽车合法上路,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呢?

4. 深圳无人驾驶汽车将合法上路,你会尝试无人驾驶汽车吗?

深圳的无人驾驶汽车也是即将合法上路,所以说很多的人们也都是非常的期待。还有一部分人们表示这样的话就可以解放自己的双手,不需要自己操作车辆就可以有很好的出行。虽然说这种现象也是非常的好,但是很多的人们也都不建议有这种行为。毕竟他们觉得无人驾驶汽车还是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很多的人们也都不会去使用这种无人驾驶的汽车。
无人驾驶汽车给老年人提供便利有很多的人们表示无人驾驶汽车可以让自己有很好的体验感,而且也可以利于人们更好的出行。有很多的老年人们在出行的时候也都是非常的麻烦,如果说有了这种无人驾驶汽车的话。那么很多的老年人在出行的时候也是非常的便利,还可以让老年人们有更好的体验感。虽然说这样的做法和行为也是非常的好,而且也是为人民的安全出行着想。但是有些无人驾驶汽车也是不太好的,还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说很多的人们对于这种无人驾驶汽车还是比较排斥的。
无人驾驶汽车十分的方便无人驾驶汽车的上路也是得到了国家的合法认可,所以说它在安全性能方面也是有着很大的保障,很多的人们有这种担忧也是大可不必。而且这种无人驾驶汽车也给很多的人们提供了方便,不少的人们在驾驶这种无人汽车的时候,都能够有很好的体验感,还可以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非常大的方便。每个人们在出行的时候都会有比较烦恼的事情,如果说能够乘坐这种无人驾驶汽车的话,那么就会给人们解决比较多的麻烦,还不会给人们造成一定的困扰。
希望每个人们在驾驶无人汽车的时候都能够有一定的安全隐患,有些时候还是需要注意马路上的一些事情。这样的话才能够有一个比较愉快的驾车氛围,还能够让人们感受到无人驾驶汽车的方便。所以说对于这种无人驾驶汽车的上路,很多的人们也都是纷纷的支持和期待,他们希望这样可以给人们带来更大的便利。

5. 无人驾驶汽车8月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

 无人驾驶汽车8月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
                      无人驾驶汽车8月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该条例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根据规定,无人驾驶可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无人驾驶汽车8月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
    无人驾驶汽车8月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1    无人驾驶汽车将率先在深圳合法上路。
    7月5日,深圳人大官网发布消息,《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这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条例》从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多个维度对智能网联汽车的管理进行全链条立法。
    从2021年3月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到此次《条例》正式出台,深圳用了近一年半的时间让智能网联汽车有法可依。
    
     无人驾驶列入产品目录并登记方可上路 
    《条例》对智能网联汽车下了定义,即可以由自动驾驶系统替代人的操作在道路上安全行驶的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
    其中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并配备驾驶人;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是,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一直以来,我国对机动车产品进入市场实行准入管理制度,未列入汽车产品目录则无法销售、无法注册登记、无法正式上路行驶。
    《条例》规定,实行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制度。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根据技术成熟程度和产业发展需要,组织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地方标准,根据生产者的申请,将符合地方标准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列入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
    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或者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并取得相关准入后,可以销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可以上道路行驶;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可以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未列入相关产品目录的,不得在深圳市销售、登记。
    
    除了对车的监管放开以外,对路的限制也在放宽。《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可以选择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行政区全域开放道路测试、示范应用,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试点。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建设道路和交通场景仿真模拟平台,对智能网联汽车的自动驾驶系统进行仿真测试和技术验证。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专门设置“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章节,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应当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隐私保护方案,防止数据泄露、丢失、损毁,并将存储数据的服务器设在国境内。未经批准,企业不得向境外传输、转移相关数据信息。
     明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驾驶人汽车违章,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担责 
    对于自动驾驶的安全问题以及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划分,《条例》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方面,《条例》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提示规则,即生产者应当为车辆配置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模式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外部指示灯,向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发出明显的安全提示。用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以显著的车身标识进行安全提示;用于公交客运的,还应当在车辆内部播放语音提示。
    另一方面,《条例》也对智能网联汽车驾驶人的接管义务做了规定——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模式下行驶时,驾驶人应当处于车辆驾驶座位上,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智能网联汽车发出接管请求或者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的状态时,驾驶人应当立即接管车辆。
    
    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应当具备在发生故障、不适合自动驾驶或者有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时,开启危险警示灯、行驶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或者采取降低速度、远程接管等有效降低运行风险措施的功能。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的事故责任认定,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条例》对此也进行了明确,存在有驾驶人和无驾驶人两种情况。
    针对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参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由驾驶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安全违法或造成损害,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
    同时,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
    无人驾驶汽车8月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2    《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根据规定,无人驾驶可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为提高出行的安全性和便利性,《条例》要求智能网联汽车生产者应当为车辆配置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向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行人发出明显的安全提示。同时,规定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的驾驶人,在自动驾驶系统提出动态驾驶任务接管请求时,应当响应接管请求并立即接管车辆。
    
    《条例》还规定,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违法或者有责任的事故,原则上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违法和赔偿责任,但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不适用驾驶人记分的有关规定。
    交通事故中,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
    
    《条例》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或者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并取得相关准入后,可以销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可以上道路行驶;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可以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机构报告指出,《条例》是全国首个对L3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权责、定义等重要议题进行详细划分的官方管理文件,国内自动驾驶行业将迎来从L2+到L3-L4的飞跃。
    无人驾驶汽车8月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3    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公众号“深圳发布”发布消息,《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共九章六十四条,包括总则、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准入和登记、使用管理、车路协同基础设施、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条例》指出,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或者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并取得相关准入后,可以销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可以上道路行驶;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可以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条例》将智能网联汽车划分为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三种类型。其中,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并配备驾驶人;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是,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条例》要求智能网联汽车车载设备应当记录和存储车辆发生事故或者故障前至少九十秒的位置、运行状态、驾驶模式、车内外监控视频等数据,并保持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针对业界普遍关注的自动驾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条例》规定,有驾驶人的智能网联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责任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智能网联汽车一方责任的,由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智能网联汽车车载设备、路侧设备、监管平台等记录的车辆运行状态和周边环境的客观信息,可以作为认定智能网联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无人驾驶汽车8月起可在深圳合法上路

6. 见证:8月1日起深圳无人驾驶汽车将可上路

郭睿      高级编辑         国内动态    2022-07-08 05:57         7月5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发布《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23日通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内首部关于智能网联汽车管理的法规,也意味深圳成为首座对L3级乃至更高级别自动驾驶放行的城市,当前热门的无人驾驶、自动驾驶、高阶辅助驾驶等技术上路行驶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对于后续相关技术的 商 业化落地,以及其他城市甚至国家层面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都将起到积极的借鉴意义。
    
  深圳凭借经济特区立法权,率先在为自动驾驶放行方面进行尝试,开启了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方面先行先试的战略任务。在《条例》明确了各个部门的职责,对车企的准入、登记以及常规的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都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规范,同时其中也有不少规范与消费者息息相关,下面我们就与消费者更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进行一些剖析。《条例》全文可点击: 深圳:8月1日起无人驾驶将可上路! 查看
      
     哪些车可以“自动驾驶”上路?     在《条例》中,将相关车辆统称为“智能网联汽车”,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及完全自动驾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L3、L4、L5级自动驾驶。其中有条件自动驾驶和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应该保留人工驾驶设备,并且需要驾驶员的存在。而完全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可以不具有人工驾驶模式和相应装置,可以不配备驾驶人。但是,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只能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区域、路段行驶。
  也就是说L3、L4级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在有驾驶员的情况下可以在深圳正常上路,L5级无人驾驶无需驾驶员,但仍需在限定区域内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明确规定智能网联汽车需要配备自动驾驶模式外部指示灯,在自动驾驶模式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外部指示灯启动警示和明确行驶状态的作用。前不久刚刚亮相的 理想 L9车型上配备了5盏自动驾驶状态灯,后续在深圳推出的智能网联汽车均需要有类似的配备。用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智能网联汽车应当以显著的车身标识进行安全提示;用于公交客运的,还应当在车辆内部播放语音提示。
  对于智能网联汽车,将继续沿用我国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上市销售的车辆需要列入国家汽车产品目录或者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才可以上路行驶,而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智能网联汽车需要经交通运输部门许可。
  不过,目前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仍处于大规模研发投入阶段,目前相关准入制度尚未完全完善。目前可供依据的制度包括2017年,国家工信部、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要制定智能网联汽车及相关产品的约269个标准;2021年3月16日,国家工信部发布《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标准工作要点》,提出要加强电动汽车、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2021年4月7日,国家工信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了完成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方面先行先试的战略任务,《条例》规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根据当前情况组织制定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地方标准,形成地方性的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目录。
    
  以上规定是针对车辆的行驶能力而言,对于大家此前热议的纯视觉以及各种多传感器融合的技术路线之争,《条例》并没有给出引导性建议,并且明确规定“不得排斥不同发展路径的技术”。目前自动驾驶技术尚处于发展早期,技术路线尚不明朗,有争议也无可厚非,最终的选择应该交给市场来做出抉择,这样的规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上路,消费者最关心的必然是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划分。在《条例》中我们看到了明确的答案,对需要有驾驶员的L3、L4级自动驾驶,责任由驾驶员承担;仅L5级车辆在无驾驶人期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
  不过,如果事故原因是因智能网联汽车存在缺陷造成的损害,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以在承担事故责任后,依法向生产者、销售者索求赔偿。
    
  截止目前,国内智能网联汽车仍处于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阶段,投入商业化运营后可能面临的场景目前所掌握的并不足够丰富。明确有驾驶员的智能网联车辆在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承担责任可以避免因权责不明引发更严重的后果。不过这一规定在笔者看来仍然是暂时性的,在相关法规逐步完善的过程中需要对更多细节做出更详细的规范。
  目前市面上所有具备高阶辅助驾驶的车辆都明确仍然属于L2级,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明确属于驾驶员一方,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已经看到了大量消费者与厂商、经销商之间对责任划分的纠纷。在自动驾驶能力提升到L3、L4级之后,这样的情况可能会更加多。
    
  不过在《条例》中,也明确规定“智能网联汽车车载设备应当记录和存储车辆发生事故或者故障前至少九十秒的位置、运行状态、驾驶模式、车内外监控视频等数据,并保持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且数据存储期不得少于三十日。也就是对相关数据有了更加权威的背书,减少因数据鉴定是否权威性引发的纠纷。
  也就是说,在8月1日深圳允许自动驾驶车辆上路之后,作为车辆驾驶员的消费者也绝不可对自动驾驶功能掉以轻心,仍然要按规定合理使用,在开启自动驾驶相关功能后发生的交通事故,驾驶员仍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条例》明确,有条件自动驾驶(L3级)和高度自动驾驶(L4级)的智能网联汽车在自动驾驶模式下行驶时,驾驶人应当处于车辆驾驶座位上,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和周围环境,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智能网联汽车发出接管请求或者处于不适合自动驾驶的状态时,驾驶人应当立即接管车辆。无驾驶人的完全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L5级)应当具备在发生故障、不适合自动驾驶或者有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时,开启危险警示灯、行驶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或者采取降低速度、远程接管等有效降低运行风险措施的功能。
     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     智能网联汽车本身有着强大的搜集数据和运算能力,这些车辆不但能采集到各类交通参与人的个人信息、位置信息、路上行为等大量数据,还能采集到途径地的地理信息等数据。国家发改委等十一部委联合印发的《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提出要“构建全面高效的智能汽车网络安全体系,加强数据安全监督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条例》对于智能网联汽车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也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也就是专门设置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一章,对智能网联汽车涉及的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问题进行规范:
  一是规定市网信部门统筹协调全市智能网联汽车的网络安全风险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规定市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相关政府部门制定智能网联汽车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三是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安全检测认证,依法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四是规定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应当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隐私保护方案,并将存储数据的服务器设在中国境内。未经批准,不得向境外传输、转移相关数据信息。五是规定禁止利用智能网联汽车非法收集、处理、利用个人信息、与本车辆行驶和交通安全无关的信息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条例》推出的意义     对于自动驾驶这一新兴领域,本身仍然存在着大量的未知和可能,深圳充分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制定《条例》也正是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探索新兴领域立法的需要。《条例》的推出赋予了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等新兴领域的先行先试的权利。
    
  智能网联汽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汽车、电子、信息通信、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深度融合的新兴产业形态,关联信息通信、互联网、人工智能、无人驾驶、汽车等众多领域协同创新,是全球创新热点和未来发展制高点,也是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的重要突破口。深圳率先对自动驾驶放行,对国内自动驾驶的商业化尝试和未来更多地区立法方面都有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也能有效带动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工业制造等相关产业进一步转型升级。
  制定《条例》是保障和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需要。原有针对传统汽车的法律制度以及监管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需要。目前全球已有17个国家制定出台专门法律法规或者修改现有法律法规,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扫清法律障碍。国内也需要有区域能够立法先行先试,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将有效地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据公安部统计,94%的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员注意力分散、未按交规行驶、错误判断路况、酒驾等人为因素导致的,交通拥堵也与人为因素密切相关。相比而言,智能网联汽车有着更大的发展潜力,《条例》的推出对促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将有力推动深圳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迈上新台阶。
     结语     技术的发展是迅速的,法律法规应该紧随技术的变化而更新,不应该成为技术发展的绊脚石。对于自动驾驶这一快速发展的新兴事物,确实存在着大量的隐患和未知,但也正因如此才需要积极的推动立法,让技术发展有法可依,形成更加良性的循环。深圳凭借经济特区立法权,率先在为自动驾驶放行方面进行尝试,对于我国在智能网联汽车的商业化落地,以及后续更多城市的立法,甚至国家层面针对全国范围的立法都能够提供积极的借鉴和参考。(文: 郭睿)
            @2019

7. 深圳发布无人驾驶汽车可合法上路,这对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进步有何帮助?

引言: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汽车行业也在进行不断的创新。无论汽车行业如何进行创新,都是为了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关注汽车行业的网友们可能注意到了这样一则喜讯,深圳发布无人驾驶汽车可合法上路。这则新闻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和对智能网联汽车的讨论。提起智能网联汽车,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根据相关信息来看,智能网联汽车其实也就是“无人驾驶”的汽车。
由于这种汽车配备了自动驾驶系统,智能网联汽车是不需要人操作就可以行驶的汽车。根据相关的信息来看,这种智能网联汽车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就是有条件自动驾驶,第二种类型就是高度自动驾驶,第三种类型就是完全自动驾驶。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这方面的技术。根据相关信息来看,这件事对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进步有四个方面的帮助。
第一个方面就是法律方面。在今年七月份,深圳制定了一部相关的法规。这个法规不仅是国内首部关于这种汽车的法规,而且也是深圳在新兴领域进行的突破性立法行为。这个法规不仅对智能汽车的发展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而且对这方面的法律发展有很大的帮助。第二个方面就是授权道路测试方面。由于汽车的不断创新,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不仅是创新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步骤,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
这个法规不仅对这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而且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个方面就是应用方面。虽然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仍处于研发阶段,但是如果这种汽车要上市的话,那么就必须制定相应的产品标准。第四个方面就是在交通事故方面的责任划分。这个法规也对这方面进行了一定的介绍。

深圳发布无人驾驶汽车可合法上路,这对我国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进步有何帮助?

8. 深圳现无人驾驶公交车有驾驶员在车上吗?

近日,一篇深圳“无人驾驶公交车”上路运行的文章在网上流传,文章开头称,这种“无人驾驶公交车”的驾驶位上没有司机,方向盘会自动转动,带动汽车行驶。

有网友觉得,这种无人驾驶“很神奇,就像科幻片里介绍的未来世界一样”。也有网友担心,这样的“无人驾驶公交车”是否安全,“如果发生交通违章,该怎么处罚呢?”
昨天下午,“无人驾驶公交车”所属方,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新闻发言人表示“无人驾驶公交车”的说法并不准确,公交车驾驶座上并非空无一人,而是有驾驶员的,这种公交车应该叫“智能驾驶公交车”,从12月2日开始,一些“智能驾驶公交车”在深圳的开放道路上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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