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网新2018年九月解禁的当时增发价是多少

2024-05-08 19:04

1. 浙大网新2018年九月解禁的当时增发价是多少

这次解禁不是增发。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01,210,796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2 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7 年 7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8 号);
核准公司向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等 7 名交易对方合计发行 82,889,674 股股份购买浙江华通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云数据”)80%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5,000 万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从 914,043,256 股增加至 1,055,988,046 股。


扩展资料: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股份锁定期 :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前述限售期限届满后,华数网通信息港有限公司所取得的对价股份全部解禁,补偿义务人所取得的对价股份在满足上述条件约定的以下条件后分三次解禁:
第一次解禁条件:
(1)本次发行自结束之日起已满 12 个月;
(2)华通云数据 2017年《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3)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报告》,华通云数据 2017 年实现扣非净利润≥2017 年承诺扣非净利润。上述解禁条件满足后,补偿义务人所取得的对价股份的解禁比例为 30%。 
第二次解禁条件:
(1)本次发行自结束之日起已满 24 个月;
(2)华通云数据 2018年《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3)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报告》,华通云数据 2017 年、2018 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2017 年、2018 年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上述解禁条件满足后,补偿义务人所取得的对价股份的解禁比例为 60%-已解禁比例。
第三次解禁条件:
(1)本次发行自结束之日起已满 36 个月;
(2)华通云数据 2019年《专项审核报告》已经披露;
(3)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报告》,华通云数据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上述解禁条件满足后,补偿义务人所持有的所有仍未解禁的对价股份均予以解禁。
此外,交易对方承诺:“自上市公司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算,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不得低于 12 个月;且截至上市公司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若任一交易对方持有华通云数据股权的时间未满 12 个月的,则该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不得低于 36 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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