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吗?

2024-05-17 07:36

1. 欠债人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吗?

法律分析:依然需要偿还,坐牢后债务依然存在,如果尚未偿还的需要依法履行偿还义务,如果债务需要偿还,就不会有任何法律情况。监禁不是法定情况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存放标的物;债权人解除债务;债权债务属于同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双方。合同终止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欠债人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吗?

2. 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吗

因欠款坐牢的,出狱后仍然需要偿还债务。
坐牢属于刑事责任,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
那么借钱不还要坐牢的情况包括哪些呢?
一、拒不执行要坐牢
刑法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处以有期徒刑。这个判刑前提是借钱不还,你首先要到法院去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拒还钱,你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在执行期间,你需要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欠钱人有钱最好及时还给债主,别把债主惹急了,想让你去坐牢那就麻烦了。
二、“借钱不还”型诈骗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大家在生活中要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问题。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七条 【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3. 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吗

一、欠钱不还坐牢后不用还钱吗
1、因欠债坐牢的,出狱后,仍然需要偿还债务。
2、坐牢属于刑事责任,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
二、借条遗失了该怎么办?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司法实践中,并不是只有借条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的。证人证言同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所以,如果借条丢失了,但是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证言是属实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划或订立还款协议书。只要对方肯签还款计划或协议书条件可放宽,只要有了还款计划或协议书就可以弥补遗失的借条。要注意最好不要让对方察觉到借条已经丢失,否则对方可能会赖账!
3、偷偷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债权人还可以与对方当面交谈或电话交谈,并把内容录下来作为证据,但是应当强调录音取得的合法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
(2)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
(3)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4)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5)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
(6)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7)录音可以公证。
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吗

4. 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吗

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因为坐牢属于刑事责任,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两者互不影响。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偿还能力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
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 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吗

欠钱坐牢后还要还钱。坐牢是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不免除当事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有偿还能力的时候及时还款,暂无还款能力的,可以与贷款人约定分期偿还。
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吗

6. 欠债坐牢后还需要还钱吗

需要。
第一、借贷纠纷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涉嫌刑事责任,更不会坐牢(除非涉嫌诈骗罪);
第二、如果涉嫌刑事责任,比如涉嫌诈骗罪等,那么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也不是一回事,的确承担了刑罚后依然不可以回避民事责任;
第三、一事不再罚,如果承担过相应刑事责任后,不能就同一事再次处罚。
欠债人坐牢了,可以向他的妻(夫)追讨债款吗
如果是婚前所欠的货款,一般应认定为婚前个人债务。另夫妻如果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对于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以共同财产负责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借钱不还要坐牢的情况包括哪些
一、拒不执行要坐牢
刑法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处以有期徒刑。这个判刑前提是借钱不还,你首先要到法院去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拒还钱,你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在执行期间,你需要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欠钱人有钱最好及时还给债主,别把债主惹急了,想让你去坐牢那就麻烦了。
二、“借钱不还”型诈骗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7. 坐牢了之后债务还要还吗?

债务人坐牢之后其债务还是需要偿还。首先,坐牢是由于违法了刑事领域的法律而被国家司法部门判处的有期徒刑、监禁拘役或管制;而欠债属于民事领域的行为,偿还债务是债务人的义务,不会因为坐牢而消失。当公民出狱后依然要偿还债务。
一、欠款六万没还要坐几年牢
一般来说,欠款的行为并不属于刑事案件,所以并不会涉嫌到坐牢的问题。而欠款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债务人还款,但是债务人有能力却拒不偿还,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可以处拘役、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者罚金。
二、坐完牢欠的钱还要还吗
因欠债而坐牢,坐完出来该还债的还是需要还,不会因为坐牢就消失或者减少。欠债人因为欠款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原本应该承担的还债的民事责任并不冲突。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因为拒不执行还款的判决、恶意透支信用卡或者其他的原因,而还债归还债,并不受刑事处罚的影响。
三、欠钱人坐牢该找谁借的
欠款人坐牢了:
1、欠款人自己偿还
坐牢是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免除民事责任的承担。出狱后,有能力偿还的,还需要偿还所欠债务。
2、向其配偶索要
原则上,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其配偶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坐牢了之后债务还要还吗?

8. 欠债人坐牢后债务还要还吗?

依然需要偿还,坐牢后债务依然存在,如果尚未偿还的需要依法履行偿还义务,如果债务需要偿还,就不会有任何法律情况。监禁不是法定情况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债务已经履行;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存放标的物;债权人解除债务;债权债务属于同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双方。合同终止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
一、债务如何免除
债务免除会导致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二、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是欠款方
欠款方是债务人。
一、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