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田补贴标准

2024-05-16 10:48

1. 湖南省农田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城市的发展,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征收土地的状况,一旦需要征收土地就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不同的省份对于土地补偿也是不一样的,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如下: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当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2.原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并公布、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征地补偿区片,维持不变。3.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4.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作出相应调整,但是不得低于本通知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法律依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中央财政对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给予适 当补助,并视地方实际情况实行差别化补助。省级财政应当 承担地方财政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支出责任。地方各 级财政应当合理保障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支出。地方政府应 当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土地出让收入等 渠道,支持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第六条 地方可以采取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的个 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筹资投劳,建设和管护高标准农田。

湖南省农田补贴标准

2. 湖南省农田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城市的发展,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征收土地的状况,一旦需要征收土地就会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不同的省份对于土地补偿也是不一样的,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如下: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当地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2.原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并公布、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征地补偿区片,维持不变。3.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本标准的2倍执行;征收水田(属永久基本农田的除外)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4.市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作出相应调整,但是不得低于本通知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

法律依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中央财政对地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给予适 当补助,并视地方实际情况实行差别化补助。省级财政应当 承担地方财政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支出责任。地方各 级财政应当合理保障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支出。地方政府应 当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土地出让收入等 渠道,支持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六条 地方可以采取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承包经营高标准农田的个 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筹资投劳,建设和管护高标准农田。

3. 长沙县农业补贴政策

主要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72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1]11号)、长沙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长财预[2022]21号)和中共长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沙县2022年促进粮食生产十条措施〉的通知》(长县农组发[2022]1号)等。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对象为做到耕地不撂荒、耕地不变性、地力不降低的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依据为计税面积内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和双季稻播种面积。对已作为花卉苗木草皮、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      1、计税面积内的一季农作物按每亩每年105元补贴,计税面积内的双季稻按每亩每年175元补贴。2、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文件精神,由上级农业部门主导的农作物结构调整区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参照2020年度发放标准和规模(计税面积),发放到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户。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通"。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审丨唐婷      二审丨吴旭      三审丨谢丽萍

长沙县农业补贴政策

4. 2017年湖南省家庭农场补贴项目及标准

  家庭农场近年来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不管是在三农政策上,还是在财政补贴上,家庭农场都有着很好的发展条件,那么湖南省的家庭农场补贴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2017年湖南省家庭农场补贴项目及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家庭农场补贴项目及标准   
      1、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申报时间:5-6月
   
      受理单位:农业部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元以内。
   
      2、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申报时间:6月底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3、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
   
      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申报时间:6-8月底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申请补助数额:300万元。
   
      4、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申报时间:7-8月
   
      受理单位:农业部(各县农委、农业局)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元。
   
      5、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申报时间:8月
   
      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6、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化
   
      申报时间:9月
   
      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视具体情况。
   
      7、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申报时间:10月
   
      受理单位:财政部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 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800万元。
   
      8、扶贫项目
   
      申报时间:不定
   
      受理单位:扶贫办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家庭农场登记的申报资料   
      ①专业农场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专业农场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③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
   
      ④专业农场成员出资清单;
   
      ⑤专业农场发展规划或章程;
   
      ⑥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家庭农场注册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一)申报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三)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证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包括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
   
      (四)专业农场成员出资清单;
   
      (五)专业农场发展规划或章程;
   
      (六)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成立家庭农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农经部门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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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湖南省农田补贴从哪年开始发放发放

湖南省农业农村局:
     1.《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办发〔2015〕72号)第四条第三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标准:在国家改变补贴资金发放依据之前,我省仍以计税面积内的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和每年的双季稻播种面积作为发放依据,省将根据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对上述面积进行核实。 
    2.我省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公示内容,也是根据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三种情况计算补贴金额的。
     3.请问什么是计税面积?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不是已经废止十多年了吗?怎么还按农业税计税面积发放补贴呢?
     4.按照中央的政策,各省2018年底就要完成土地确权任务,《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证率要达100%。现湖南省2018年早已全【摘要】
湖南省农田补贴从哪年开始发放发放【提问】
您好,亲【回答】
湖南省农业农村局:
     1.《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办发〔2015〕72号)第四条第三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标准:在国家改变补贴资金发放依据之前,我省仍以计税面积内的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和每年的双季稻播种面积作为发放依据,省将根据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对上述面积进行核实。 
    2.我省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公示内容,也是根据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三种情况计算补贴金额的。
     3.请问什么是计税面积?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不是已经废止十多年了吗?怎么还按农业税计税面积发放补贴呢?
     4.按照中央的政策,各省2018年底就要完成土地确权任务,《农村土地经营权证》颁证率要达100%。现湖南省2018年早已全【回答】

湖南省农田补贴从哪年开始发放发放

6. 湖南对家庭农场的补贴政策

按照《方案》,从2014年起,湖南分三年时间在全省培育扶持10000户种植粮食为主的家庭农场。扶持计划为,初步安排2014年3000户、2015年4000户、2016年3000户。
  黄凯等40多户要获得扶持,必须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
  比如,先由县级农业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农场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发放《家庭农场认定证书》。这之后,家庭农场填写《湖南省家庭农场项目申报书》,由村委会审查核实后申报到乡镇政府,经乡镇政府审查公示后,向县级农业局、财政局申报。申报时须提交县级农业局的家庭农场认定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合同、公示材料等。今年申报时间在10月24日前。
  按每亩耕地每年1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省财政按每亩耕地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暂定连续三年给予每户补贴。
  据这一《方案》表述,扶持范围包括:耕地流转费用补贴;田间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早稻集中育秧与机插秧补贴;统防统治及全程社会化服务补贴(施用石灰调节土壤酸碱度)、种植绿肥补贴;晒场、烘干、仓储设备建设补贴。
  省农业委员会、省财政厅要求,市县要建立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7天。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县下一年度家庭农场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