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上市条件

2024-05-06 14:51

1. 港交所上市条件

港交所上市的条件主要包括两方面:财务条件和其他条件。第一,财务条件港交所提供了三套财务标准,分别是盈利测试,市值/收入测试以及市值/收入/现金流测试三种,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财务状况三选一。1. 盈利测试港交所要求企业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港元,且前两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港元,即过去三年净利润不得低于5000万港元。同时企业市值要达到主板市场5亿港元的最低门槛。2. 估值/收入测试如果企业的盈利水平不达标,如果企业在收入和市值方面比较高,也是可以考虑的。具体而言,就是企业的上市市值不能低于40亿港元,同时最近一年的收入不能低于5亿港元。3. 市值/收入/现金流测试如果企业的收入达标了,但市值还差一点,港交所又很贴心的为企业提供了现金流的标准。这里保持5亿港元的收入门槛不变,但市值只需要20亿港元,前提是企业最近三年的合计净现金流要超过1亿港元。第二,其他条件除了财务指标之外,港交所还在公司治理和股东结构方面设置了一些要求。1. 股东结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300人,发行后公众持股比例不低于25%。在公司治理方面,独立董事至少3个,且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1/3。另外,最近3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最近1个财政年度的所有权及控制权维持不变等等。2. 同股不同权除了普遍性主板上市条件,港交所在2018年4月开始推行的上市新政,对同股不同权的企业设置了一些特殊要求。这些企业要想在港交所上市,要么市值很大,超过400亿港元;要么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同时过去一年收入超过10亿港元。3. 生物医药公司对于没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港交所则开辟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生物科技公司,即便没有任何收入,只要达到15亿港元的市值门槛,也可以申请上市。

港交所上市条件

2. 港交所上市条件

1、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经贸委批准、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条件)2、公司及其主要发起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在最近二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3、符合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下面详细说明)。4、上市保荐人认为公司具备发行上市可行性并依照规定承担保荐责任;5、国家科技部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批准。拓展资料:一、委任保荐人及其他专业顾问1、委任有经验的专业顾问团队是新股成功上市的关键。专业顾问一般包括保荐人及包销商、外国及本地律师、会计师等。上市申请人须于提交上市申请前至少两个月委任保荐人,并于委任后五个营业日内书面通知香港交易所。2、公司务须征询专业顾问团队的意见,以商讨公司是否适合上市、上市所需之时间和费用及在上市后将面对的问题、挑战与持续责任。二、筹备上市流程专业顾问对公司进行尽职审查,并协助拟备招股章程(此阶段的招股章程拟稿亦称「申请版本」)。招股章程须载有一切所需资料,能让投资者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三、向上市部提交上市申请向上市部提交上市申请(「A1」,包括申请版本)。假若A1的资料大致完备,上市部会确认收悉,并在网站登载中英文申请版本。四、上市部审阅申请1、上市部其后会对A1进行详细审核,评估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资格、是否适宜上市、业务是否可持续、公司是否遵守规条以及作出充分披露。2、首轮意见会于接获申请后十个营业日内发出。上市时间并没有一个预设的时间表,主要取决于公司回复的时间及质量。五、上市委员会聆讯 上市委员会审阅新上市申请,确定申请人是否适合进行首次公开招股。六、推广期包销商一般会协助公司筹备推广活动,包括投资者教育及新股路演。七、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成功定价及分配股份予机构投资者和散户后,公司便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及进行买卖。

3. 香港上市有什么条件?

内地企业申请香港上市的条件:
1、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2、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3、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4、具有规范的法人管理结构及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长期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5、公司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6、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香港上市条件:
香港资本市场有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之分。创业板市场主要面对规模较小,但是具有较高增长潜力的公司,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为宽松。主板市场面对规模大、较为成熟的企业,对上市企业的要求较为严格。
(一)香港主板市场
1、财务要求
(1)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盈利(最近一个财务年度盈利至少2,000万港元,以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万港元),同时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5亿港元;
(2)上市时市值至少达到40亿港元且最近一个经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至少为5亿港元;
(3)上市时市值至少达20亿港元,最近一个经审计财务年度的收入至少5亿港元,且前三个财务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2、会计准则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财务准则》,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3、营业纪录及管理层
在至少前三个财务年度有营业纪录且管理层维持不变,在至少经审计的最近一个财务年度所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在某些情况可以获得适当豁免。
4、最低市值
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与其市值至少为5亿港元。
5、公众持股的市值
新申请人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至少为1.25亿港元。
6、公众持股量
•无论何时,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必须至少有25%由公众人士持有
•如发现人预期在上市时的市值逾100亿港元,则香港交易所可酌情接纳介乎15%至25%之间的一个较低的百分比
7、股东分布
持有有关证券的公众股东须至少为300人,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实益持有的股数不得占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量逾50%。
8、控股股东的上市后禁售期(上市前投资者的基石投资者的股份亦受禁售期限制)
1年(上市后首6个月内不得出售股份,第2个6个月可以出售股份但必须维持控股地位)
(二)香港创业板市场
1、财务要求
创业板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日常经营业务有现金流入,于上市文件刊发之前两个财政年度合计至少达3000万港元(未计入调整营运资金的变动和已付税项);
2、会计准则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3、营业记录及管理层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2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i)管理层在最近2个财政年度维持不变;及(ii)最近一个完整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4、最低市值
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与其市值至少为1.5亿港元。
5、公众持股的市值
新申请人与其证券上市时有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市值须至少为4500万港元。
6、公众持股量
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至少25%。
7、股东分布
持有有关证券的公众股东须至少为100人,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实益持有的股数不得占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量逾50%。

香港上市有什么条件?

4. 什么样的股票才能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

申请在主板上市和在创业板上市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

下列为股本证券在主板上市所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

上市公司及其业务必须被交易所认为适宜上市。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的公司 (投资公司除外) 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宜上市,除非该公司只从事或主要从事证券经纪业务。 



申请上市的公司(新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三项中其中一项测试。 




盈利测试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其间管理层需大致相同,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在该段期间,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盈利不得少于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盈利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或 





市值/收益/现金流量测试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其间管理层需大致相同,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其上市市值至少为20亿港元,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港元,及在过去三个财政年度从其拟申请上市之营业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入合计最少为1亿港元;或 





市值/收益测试



新申请人必须具备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其间管理层需大致相同,最近一个经审计的财政年度内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获交易所依据有关规定豁免除外*)。其上市市值至少为40亿港元,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收益最少为5亿港元,及上市时至少有1,000名股东。




*注:新申请人必须证明其董事及管理层在新申请人所属业务和行业中拥有至少三年及令人满意的经验,及经审核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维持不变。 



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2亿港元,其中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的预计市值不得低于5,000万港元。 



为确保上市证券有一公开市场: 




任何时候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均须有至少25%为公众人士所持有。若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超逾100亿港元,交易所可酌情接纳介乎15%至25%中一个较低的百分比,条件是公司须于其首次上市文件中适当披露其获准遵守的较低公众持股量百分比,并于上市后的每份年报中确认其公众持股量符合规定。 



初次申请上市的证券于上市时最少有股东300名。另根据上述第(2)(iii)项要求上市的公司,上市时须有至少1,000名股东。 



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中,由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拥有的百分比,不得超过50%。 




新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营运资金应付现时 (即上市文件日期起计至少12个月) 所需。 




申请人必须作出一切所需安排,使其证券符合香港结算订下的资格,在中央结算系统寄存、交收及结算。 
以上只概述交易所对上市申请人的一些基本要求。对于基建工程公司、矿务公司、海外公司及在内地注册成立的公司申请上市,交易所另有特别或附加的上市要求,详情请参阅香港交易所网站「监管架构与规则」栏目下「上市规则与指引 」内的《上市规则 - 主板 》。 

创业板基本上市要求概述如下:

新申请人在刊发上市文件前两个财政年度的经调整后的来自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入(但未调整营运资金变动及已付税项) 合计须达2,000 万港元。 



市值至少达1 亿港元。 



公众持股量至少达3,000 万港元及25% (如发行人的市值超过100 亿港元,则为15%至25%,即与主板一致)。 



最少100 名公众股东,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持有比率不得超过50%。 



最近两个财政年度的管理层成员大致维持不变。 



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拥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 



新申请人必须清楚列明涵盖其上市时该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拟达致该等目标的方法。   

《上市规则》的要求或会不时修订;详细的创业板上市要求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监管架构与规则」栏目下「上市规则与指引」内的《上市规则 -创业板》。

5. 在香港上市有什么要求?

  香港上市基本要求
  (I) 财务要求:
  主板新申请人须具备不少于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并须符合下列三项财务准则其中一项:
  一、盈利测试:
  股东应占盈利: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至少5,000万港元 (最近一年盈利至少2,000万盈利,及前两年累计盈利至少3,000 万港元);
  市值:上市时至少达2亿港元。
  二、市值/收入测试:
  市值:上市时至少达40亿港元;
  收入: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
  三、市值/收入测试/现金流量测试:
  市值:上市时至少达20亿港元;
  收入: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至少5亿港元
  现金流量:前3个财政年度来自营运业务的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
  注:联交所可接纳为期较短的营业纪录,并/或修订或豁免上述的溢利或其他财务准则规定。有关详情请参阅“股本证券的特别上市规定”一节。
  (II) 可接受的司法地区
  《上市规则》中订明,于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百慕达及开曼群岛此四个司法权区注册成立的公司符合提出上市申请的资格要求。
  自2006年10月以来,上市委员会又继续通过正式议决接纳以下司法权区:澳洲、巴西、英属维尔京群岛、加拿大阿尔伯达省、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加拿大安大回略省、塞浦路斯、法国、德国、格恩西、马恩岛、意大利、日本、泽西岛、大韩民国、卢森堡、新加坡、英国、美国加州、美国特拉华州。
  注册在以上司法地区之外的申请人寻求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联交所将根据每个案例的实际情况来考核,申请人要表明其能为股东提供的保障水准至少相当于香港提供的保障水准。
  (III) 会计准则:
  新申请人的账目必须按《香港财务汇报准则》或《国际财务汇报准则》编制。
  经营银行业务的公司必须同时遵守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本地注册认可机构披露财务资料》。
  如属海外注册成立的主板新申请人,在若干情况下,联交所可接纳其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其他会计准则编制的账目。
  (IV) 是否适合上市:
  必须是联交所认为适合上市的发行人及业务。
  如发行人或其集团(投资公司除外)全部或大部分的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则其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合上市,除非其所从事或主要从事的业务是证券经纪业务。
  (V) 营业纪录及管理层:
  新申请人须在大致相若的拥有权及管理层管理下具备至少3个财政年度的营业纪录,即:
  1.在至少前3个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及
  2.在至少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拥有权和控制权大致维持不变。
  豁免:
  在市值/收入测试下,如新申请人能证明下述情况,联交所可接纳新申请人在管理层大致相若的条件下具备为期较短的营业纪录:
  1.董事及管理层在新申请人所属业务及行业中拥有足够(至少三年)及令人满意的经验;及
  2.在最近一个经审计财政年度管理层大致维持不变。
  (VI) 最低市值:
  新申请人上市时证券预期市值至少为2亿港元
  (VII) 公众持股的市值:
  新申请人预期证券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的市值须至少为5,000万港元
  (VIII) 公众持股量:
  无论任何时候公众人士持有的股份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至少25%。
  若发行人拥有一类或以上的证券,其上市时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总数必须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至少25%;但正在申请上市的证券类别占发行人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不得少于15%,上市时的预期市值也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
  如发行人预期上市时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联交所可酌情接纳一个介乎15%至25%之间的较低百分比。
  (IX) 股东分布:
  持有有关证券的公众股东须至少为300人;
  持股量最高的三名公众股东实益持有的股数不得占证券上市时公众持股量逾50%。
  (X)招股机制
  若公众人士对新申请人证券的需求可能甚大,新申请人不得仅以配售形式上市。
  《主板上市规则》载有首次公开招股有关股份分配的若干程序。有关详情请参阅《主板上市规则》《第18项应用指引》「证券的首次公开招股」
  (XI)招股价:
  《主板上市规则》没有规定招股价,但新股不得以低于面值发行。

在香港上市有什么要求?

6. 香港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香港上市需要的条件是:1、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2、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3、最低公众持股量为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4、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5、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00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3名股东持有;6、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7、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公司上市后,股票的流动性增加,持股人可以随时将手中的股票抛售换成现金。公司的运营状况向大众公开,市场直观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可以建立良好的信誉,更容易向银行获取贷款额度。最关键的是,公司上市后获得资金支持,能让企业发展平稳,能够存在更持久,企业会越来越大。上市是股票可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每个证券交易所均制定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和开始挂牌交易之前必须符合这些要求。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公众持股量、股东数目及至少公布若干年的财务报表等,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也有个别不同的要求。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对美国国内公司上市的要求1、公司最近一年的税前赢利不少于250万美元;2、社会公众拥有该公司的股票不少于110万股;3、公司至少有2000名投资者,每个投资者拥有100股以上的股票;4、普通股的发行额按市场价格例算不少于4000 万美元;5、公司的有形资产净值不少于4000万美元。

7. 香港上市的条件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香港上市的条件

8. 香港上市的条件

香港上市的条件有以下几个可以给大家参考,让你在公司上市之前了解更多的信息:1、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2、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3、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4、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5、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6、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更多关于内地企业香港上市条件的问题我们都可以咨询一下明德资本生态圈,德资本生态圈是由明德天盛、明德蓝鹰和明德乾坤共同发起的、以"专业辅导企业IPO的上市流水线"来服务企业与投资人的资本运作平台。是由20多位国际、国内顶级的资深投资人、资深券商保荐人、市值管理专家、上市商业模式专家、上市法律专家、上市财务专家、知识产权攻防体系专家组成的资本运作平台。如果你还有关于香港上市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的在线咨询按钮,直接跟老师对话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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