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份赠与

2024-05-18 20:53

1. 上市公司股份赠与

法律分析:股份可以赠予,股权内部赠与,无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东外部赠与,需要股东表决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市公司股份赠与

2. 上市公司股份赠与 -法律知识

法律分析:
股份可以赠予,股权内部赠与,无须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但是股东外部赠与,需要股东表决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上市公司赠与股权开发是否办理登记就成立

不是因为办理登记,赠与股权才能成立。在签订股权赠与合同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如果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上市公司赠与股权开发是否办理登记就成立

4. 上市公司的转赠与送股有何区别?

送股实质上是留存利润的凝固化和资本化,表面上看,送股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因此而增长,其实股东在公司里占有的权益份额和价值均无变化。
转增股(zhuǎn zēng gǔ)是指上市公司将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转化为股本的形式赠送给股东的一种分配方式。
转增是从公积金里取出钱分给大家,送股是从未分配利润里取出钱分给大家。咱们拿到手里是一样的。
送股和转增都是无偿的获得上市公司的股票,只是上市公司在财务核算的帐务处理不一样。
红股来自公司的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却来自于资本公积,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公司账面上的资本公积减少一些,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
但是在实际交易过程,都需要除权,是否能够赚到钱,还是要看能不能走出填权行情。不然这种转送就是文字游戏,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