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保密单位涉密人员为何分为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两个等级。

2024-05-18 12:59

1. 三级保密单位涉密人员为何分为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两个等级。

分级是为了进行分类管理,让各个相关部门能够密切合作、统筹实施,保障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国的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级,涉密信息也按照秘密、机密、绝密三级进行分级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保密管理原则,涉密信息使用单位应负责本单位涉密信息分级保护的具体实施工作。
涉密信息分级保护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单位内部的保密、信息化、业务工作、密码、保卫和人事等部门,各相关部门只有密切合作、统筹实施,才能保障整个工作的顺利进行。

扩展资料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一、秘密载体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二、制作秘密载体,应依照保密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
三、收发秘密载体,应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名等手续。
四、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必须随时掌握秘密载体的去向。
五、传递秘密载体,应包装密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名称,并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讯或派专人传递,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涉密网络传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涉密部门

三级保密单位涉密人员为何分为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两个等级。

2. 三级保密单位涉密人员为何分为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两个等级。

涉密人员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点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三级:
  (1)核心涉密人员的定义和范围:核心涉密人员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害的人员。范围包括:
  a.参与国防重大方针、政策、规划制定的主要领导干部和专家;
  b.集团公司确认的知密度高的专家;
  c.绝密级军工项目、工程的总指挥、总设计师、总工程师、总质量师、总体主任设计师和承担总体建造任务企业的主要领导(含技术领导);
  d.密码(商用密码除外)方案设计人员;
  e.其他重要人员。
  (2)重点涉密人员的定义和范围:重点涉密人员是指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以及除核心涉密人员外涉及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人员。范围包括:
  a.企事业单位党政领导;
  b.绝密级项目、工程的副总指挥、副总设计师、副总工程师、副总质量师和主任(副主任)设计师、主管(副主管)设计师、监造师、项目组组(副组)长等生产和技术负责人、业务骨干;
  c.机密级项目、工程的总(副总)指挥、总(副总)设计师、总(副总)工程师、总(副总)质量师和主任(副主任)设计师、主管(副主管)设计师监造师、项目组组(副组)长等生产和技术负责人、业务骨干;
  d.涉及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计划、设计、生产、经营、财务、保密、国家安全等负责人、业务骨干;
  e.机要、密码管理人员和涉密资料、档案、信息网络的主要管理人员;
  f.其他重要人员。
  (3)一般涉密人员的定义和范围:一般涉密人员是指除核心涉密人员、重点涉密人员外产生、管理、掌握或经常接触国家秘密事项,所掌握的秘密一旦泄露,将给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人员。范围包括:
  a.军品研制、生产、试验和管理等涉及国家秘密部门的一般工作人员;
  b.经常接触国家秘密的其他工作人员。
  参加涉密层次划分人员的范围是在职职工、返聘人员、借调人员和离开涉密岗位不到3年的人员。

3. 涉密信息系统分为几个等级?

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系统的密级,按照分级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的保密测评机构进行检测评估,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运行使用管理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使用管理,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管理和安全审计,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
涉密信息系统的密级、主要业务应用、使用范围和使用环境等发生变化或者涉密信息系统不再使用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涉密信息系统分为几个等级?

4. 根据涉密信息系统的什么确定等级

根据涉密信息系统的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系统的密级。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主管全国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本行政区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或者指导本系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保守国家秘密的日常工作。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革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国防方面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5. 信息安全级别划分是怎样的

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一级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保护。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指导。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强制监督、检查。
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对该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进行专门监督、检查。
一、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如何处罚
1、违反法律规定,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1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1-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处100-1000万元罚款,并可处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等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信息安全级别划分是怎样的

6. 涉密信息管理系统分级保护涉及的国家保密标准有哪些?

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概括起来包括以下方面:1、制作属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及产品。2、收发、传递密件、密品。3、使用密件、密品。4、复制、摘抄、汇编密件。5、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都应当遵守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法律分析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资源接受保密审查,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有领导责任。2、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3、结合本部门、部位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保密管理制度和措施,未经单位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工作的文章、著述。4、与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5、有计划地组织本部门、部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增强所属工作人员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6、对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因私出国(境)申请提出意见。7、对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情况进行监督、考核。8、定期对保密环境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9、自己或所属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发生泄密事件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决不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十六条 涉密人员上岗应当经过保密教育培训,掌握保密知识技能,签订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保密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第三十七条 涉密人员出境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关机关认为涉密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不得批准出境。

7. 保密等级划分

法律分析:将涉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三条 确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应当遵守定密权限。 中央国家机关、省级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的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具体的定密权限、授权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机关、单位执行上级确定的国家秘密事项,需要定密的,根据所执行的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确定。下级机关、单位认为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有关定密事项属于上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限,应当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立即报请上级机关、单位确定;没有上级机关、单位的,应当立即提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保密等级划分

8. 涉密信息系统按照什么分级保护

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7、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2、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3、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4、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5、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