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

2024-05-04 16:59

1. 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

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活动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需要全局考量,精细安排,方能将交易风险控制在博弈各方心理容忍度的底线之上。鉴于标准仓单的风险控制技巧的成熟性,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采取类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流程设计,主要目标是做成类标准仓单的模型。第一步,由出质人评价非标准仓单的标准化可行性。具体包括以下分步骤:一是确定该仓单资产是否适合做成权利质押。具体要考虑以下因素:
(1)资产能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收入。
(2)资产抵押物变现能力足够高。
(3)资产持有人的历史信用记录良好,即违约率低。
(4)资产的相关价格、信用评估数据易于获得。
(5)资产本身品质稳定,在质押期内品质波动在风险可容忍限度内。具备以上要素的货物方可开展仓单质押业务。二是由出质人计量仓单的现金流折现价值。第二步,引入物流中心。物流中心主要作用是,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持有货物,避免货物被出质人滥用,起“风险隔离墙”的作用。对物流中心的要求如下:
(1)独立性。要求物流中心是一家在所有权、控制权上都独立于出质人、质权人的机构。
(2)无违约动机。要求物流中心有一定规模、实力,从而削弱其监守自盗的动机。
(3)监管。质押人可以在物流中心设置独立董事,以确保当出质人违约时,质权人以货物质权来弥补质押款的损失。物流中心持有质押货物是非标准仓单质押的核心。物流中心的具体权利设置的工作重心就是最大限度降低出质人违约风险条件下,质权人的利益保障问题。第三步,货物的真实出售。货物的所有权从原始权益人(卖方)转移到出质人(买方),货物的物质实体从原始权益人转移到物流中心。真实出售行为完成后,方可实现货物资产同出质人违约风险的真实隔离。出质人违约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出质人主观违约,则质权人行使质押权来弥补损失。二是出质人因不可抗力违约,如破产,则质押人可以确保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没有权利对已质押货物的追索权。第四步,征信。质权人为控制风险,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资料,有权调查出质人同信用水平相关的各项资料,从中获取出质人的信用状态信息。出质人的信用水平评价有两大作用:一是确定质押合同能否成立的标志,二是作为确定质押货物的质押率的指标之一。第五步,评级定价。质押契约是风险契约。在质权人视角下,其风险来自三方面。一是质押货物的内生风险,其风险来自货物品质的不确定性;二是出质人风险,该风险水平可由征信评估获取;三是物流中心违约风险,该风险的控制可在物流中心遴选环节实现。综合上述三项内容给出质押货物的评级数值,并将该评级值同质押率挂钩。即评级值与质押率正相关。第六步,质押款拨转。评级定价后,出质人将货物交付物流中心,获取物流中心开具的仓单,该仓单具有标准仓单的一般特征,可称为类标准仓单。出质人将类标准仓单转交质权人,质权人同物流中心做信息确认后,持有仓单,并将质押款拨付出质人。第七步,货品监管与风险分散。质权人有权在必要时候派遣人员查验质押货物,有权在威胁质押契约的可能情形出现时要求物流中心、出质人做出保全行为。质权人还可引入保险公司来分散质押契约风险。第八步,质押款转回。当合同到期时,出质人可将质押款项并利息转回质权人。质权人收回款项,返还仓单,并同物流中心通信以确认该信息。出质人身份解除,重新享有仓单内涵全部权利。

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

2. 非标准仓单质押的介绍

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以仓储公司为货主出具的不可转让、不具有货权性质的仓库保管单、入库单(不包括标准仓单)为特定担保方式的授信业务。

3. 非标准仓单质押的业务特点

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有效解决了客户资金不足,担保不够与银行信用投放需要的矛盾,授信客户与金融机构签订《动产最高额质押合同》后,三方签订《仓储质押监管协议》,金融机构是仓储货物的质押权人,仓储公司代金融机构对仓储货物进行监管。客户可以得到用于经营周转所需的流动资金。

非标准仓单质押的业务特点

4. 非标准仓单质押的业务发放

在借贷双方办理非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前要及时办妥授信发放手续。属于担保授信的,签订担保合同;需依法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要办理抵质押登记,并签订借款合同或有关协议,然后金融机构对企业实施授信,企业按合同约定使用授信额度。

5. 仓单质押的额度方式

1、单质押的融资额度可根据申请人及货物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质押率,最高不超过所质押仓单项下货物总价值的70%。2、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可采取多种融资形式,包括流动资金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综合授信、银行付款保函、典当行仓单质押等多个品种。

仓单质押的额度方式

6. 标准仓单质押的风险

银行借助期货市场相关规则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可以在很多环节上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使得信贷成本大大降低。然而,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运作一年半以来,其各项风险更值得银行重点关注:
1、期货市场价格波动
仓单质押可以参照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办理。但是期货价格具有很强的波
动性,受许多复杂因素影响,其走势未必能完全与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一致,由于期货价格包含一定持仓成本,往往偏高于现货价格。若以期货价格办理质押,则在确定质押比率或调整质押额度时,应考虑这个因素影响。若以现货价格办理质押,则应考虑现货市场的标的物与期货市场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要依据现货市场的等级差对质押比率进行调整。如果银行在与借款人签署协议时参照价格不准,特别是价格偏高时,就会给银行留下风险隐患。
现货市场的价格变化直接引起仓单内涵价值的变化。质押贷款合同签订后,若仓单对应的商品价格出现大幅度下跌,而贷款合同未作任何调整,没有设立警戒线,就会出现仓单价值低于贷款本金的现象,这时风险就会随之而来。
银行通过仓单质押一次性放出的贷款在其资本金中所占的比例、在总贷款中所占的比例要按照有关贷款管理制度实施,严格控制。若所占的比例过高,一旦借款人出现经营、法律风险,很可能会对银行造成重大影响。
2、缺乏相应惩罚措施
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在借贷关系中甚为重要,资信不良的借款人可能会给银行造成严重的后果。因为大部分客户以中小生产企业和商贸企业为主,其资质、信用状况直接影响贷款是否能顺利回收。譬如,借款人已经资不抵债、仓单作重复质押、假借别人的仓单或伪造仓单、伪造财务报表、贷款不按期归还等。银行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的风险最终表现于标准仓单的无法兑现上。这种情况是:出质人的标准仓单无法变现,即当借款人与出质人、标准仓单受让人拒不履行偿还贷款义务又信用很差,此时贷款银行按照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以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又不能直接成为标准仓单的受让人,风险由此产生。
银联信建议
根据上文的分析,银联信认为控制标准仓单质押贷款风险的对策如下:
1.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格。借款人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各项指标符合贷款要求,资产流动性充足,高管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无重大不良记录和违规行为,无欠债不还记录。
2.贷款项目的可行性。贷款人要审查借款人的资金用途,是用于期货套保、套利、投机,还是用于其他经营业务。根据资金投向判断贷款风险大小。
3.借贷双方要取得期货经纪公司的协助。借款人作为期货市场投资者,在期货经纪公司开有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其交易行为完全在期货经纪公司的掌控之下,尤其在贷款资金流入期货市场后,贷款人很难以实时了解借款人的资金使用状况。借款人是否拿贷款资金去作投机,是否有操纵市场的行为,是否有大盈大亏等等,贷款人都需要与期货经纪公司经常保持联系和沟通,以便提前作出对策。一是借款人在资金不能按期归还时,需要期货经纪公司协助对仓单进行处理。由于法律上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进入期货市场是限制的,贷款人不论是银行还是其他金融机构一般在期货市场没有交易席位或特别席位。二是当仓单价值出现变化,超过贷款合同约定的警戒线时,需要期货经纪公司及时告知贷款人,立即通知借款人不足质押物的价值缺口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三是质押期间,仓单的仓储费用需要期货经纪公司向借款人代扣。
4.无纸化仓单质押贷款应取得期货交易所的支持。有纸化仓单,借款人可以随时拿去办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质押后借款人就无法再转让、交割、提货或在交易所办理质押保证金业务。但是无纸化仓单在质押贷款后,若银行等贷款人不通知交易所予以冻结,借款人还可以照常进行转让、交割、提货或在交易所办理质押保证金业务。这就为贷款人增加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对于郑商所、大商所的电子化仓单管理方式,标准仓单质押贷款没有交易所的支持是行不通的。
一、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的程序
由于存货(现货)质押贷款业务涉及到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三方的利益,因此要有一套严谨、完善的操作程序。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账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其次,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开立专用存货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存货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存货(现货)质押贷款申请。
再其次,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存货(现货)质押合同,按照存货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最后,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账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7. 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活动是一个多方博弈的过程,需要全局考量,精细安排,方能将交易风险控制在博弈各方心理容忍度的底线之上。鉴于标准仓单的风险控制技巧的成熟性,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采取类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流程设计,主要目标是做成类标准仓单的模型[3]。
第一步,由出质人评价非标准仓单的标准化可行性。具体包括以下分步骤:
一是确定该仓单资产是否适合做成权利质押。具体要考虑以下因素:
(1)资产能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收入。
(2)资产抵押物变现能力足够高。
(3)资产持有人的历史信用记录良好,即违约率低。
(4)资产的相关价格、信用评估数据易于获得。
(5)资产本身品质稳定,在质押期内品质波动在风险可容忍限度内。
具备以上要素的货物方可开展仓单质押业务。
二是由出质人计量仓单的现金流折现价值。
第二步,引入物流中心。物流中心主要作用是,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持有货物,避免货物被出质人滥用,起“风险隔离墙”的作用。对物流中心的要求如下:
(1)独立性。要求物流中心是一家在所有权、控制权上都独立于出质人、质权人的机构。
(2)无违约动机。要求物流中心有一定规模、实力,从而削弱其监守自盗的动机。
(3)监管。质押人可以在物流中心设置独立董事,以确保当出质人违约时,质权人以货物质权来弥补质押款的损失。
物流中心持有质押货物是非标准仓单质押的核心。物流中心的具体权利设置的工作重心就是最大限度降低出质人违约风险条件下,质权人的利益保障问题。
第三步,货物的真实出售。货物的所有权从原始权益人(卖方)转移到出质人(买方),货物的物质实体从原始权益人转移到物流中心。真实出售行为完成后,方可实现货物资产同出质人违约风险的真实隔离。出质人违约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出质人主观违约,则质权人行使质押权来弥补损失。二是出质人因不可抗力违约,如破产,则质押人可以确保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没有权利对已质押货物的追索权。
第四步,征信。质权人为控制风险,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资料,有权调查出质人同信用水平相关的各项资料,从中获取出质人的信用状态信息。出质人的信用水平评价有两大作用:一是确定质押合同能否成立的标志,二是作为确定质押货物的质押率的指标之一。
第五步,评级定价。质押契约是风险契约。在质权人视角下,其风险来自三方面。一是质押货物的内生风险,其风险来自货物品质的不确定性;二是出质人风险,该风险水平可由征信评估获取;三是物流中心违约风险,该风险的控制可在物流中心遴选环节实现。综合上述三项内容给出质押货物的评级数值,并将该评级值同质押率挂钩。即评级值与质押率正相关。
第六步,质押款拨转。评级定价后,出质人将货物交付物流中心,获取物流中心开具的仓单,该仓单具有标准仓单的一般特征,可称为类标准仓单。出质人将类标准仓单转交质权人,质权人同物流中心做信息确认后,持有仓单,并将质押款拨付出质人。
第七步,货品监管与风险分散。质权人有权在必要时候派遣人员查验质押货物,有权在威胁质押契约的可能情形出现时要求物流中心、出质人做出保全行为。质权人还可引入保险公司来分散质押契约风险。
第八步,质押款转回。当合同到期时,出质人可将质押款项并利息转回质权人。质权人收回款项,返还仓单,并同物流中心通信以确认该信息。出质人身份解除,重新享有仓单内涵全部权利。

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8. 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的流程

第一步,由出质人评价非标准仓单的标准化可行性。具体包括以下分步骤:
一是确定该仓单资产是否适合做成权利质押。具体要考虑以下因素:
1、资产能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的现金流收入。
2、资产抵押物变现能力足够高。
3、资产持有人的历史信用记录良好,即违约率低。
4、资产的相关价格、信用评估数据易于获得。
5、资产本身品质稳定,在质押期内品质波动在风险可容忍限度内。
具备以上要素的货物方可开展仓单质押业务。
二是由出质人计量仓单的现金流折现价值。
第二步,引入物流中心。物流中心主要作用是,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持有货物,避免货物被出质人滥用,起风险隔离墙的作用。对物流中心的要求如下:
(1)独立性。要求物流中心是一家在所有权、控制权上都独立于出质人、质权人的机构。
(2)无违约动机。要求物流中心有一定规模、实力,从而削弱其监守自盗的动机。
(3)监管。质押人可以在物流中心设置独立董事,以确保当出质人违约时,质权人以货物质权来弥补质押款的损失。
物流中心持有质押货物是非标准仓单质押的核心。物流中心的具体权利设置的工作重心就是最大限度降低出质人违约风险条件下,质权人的利益保障问题。
第三步,货物的真实出售。货物的所有权从原始权益人(卖方)转移到出质人(买方),货物的物质实体从原始权益人转移到物流中心。真实出售行为完成后,方可实现货物资产同出质人违约风险的真实隔离。出质人违约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出质人主观违约,则质权人行使质押权来弥补损失。二是出质人因不可抗力违约,如破产,则质押人可以确保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没有权利对已质押货物的追索权。
第四步,征信。质权人为控制风险,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资料,有权调查出质人同信用水平相关的各项资料,从中获取出质人的信用状态信息。出质人的信用水平评价有两大作用:一是确定质押合同能否成立的标志,二是作为确定质押货物的质押率的指标之一。
第五步,评级定价。质押契约是风险契约。在质权人视角下,其风险来自三方面。一是质押货物的内生风险,其风险来自货物品质的不确定性;二是出质人风险,该风险水平可由征信评估获取;三是物流中心违约风险,该风险的控制可在物流中心遴选环节实现。综合上述三项内容给出质押货物的评级数值,并将该评级值同质押率挂钩。即评级值与质押率正相关。
第六步,质押款拨转。评级定价后,出质人将货物交付物流中心,获取物流中心开具的仓单,该仓单具有标准仓单的一般特征,可称为类标准仓单。出质人将类标准仓单转交质权人,质权人同物流中心做信息确认后,持有仓单,并将质押款拨付出质人。
第七步,货品监管与风险分散。质权人有权在必要时候派遣人员查验质押货物,有权在威胁质押契约的可能情形出现时要求物流中心、出质人做出保全行为。质权人还可引入保险公司来分散质押契约风险。
第八步,质押款转回。当合同到期时,出质人可将质押款项并利息转回质权人。质权人收回款项,返还仓单,并同物流中心通信以确认该信息。出质人身份解除,重新享有仓单内涵全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