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能累计年限吗

2024-05-14 12:45

1. 医保能累计年限吗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的,不过,医疗保险断缴超过一段时间后,连续缴纳年限会清零,可能会影响一些报销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各个地区的医疗保险缴费累积年限是不同的,有的地区缴费累积年限为30年,有的地区是25年、20年、15年,具体的累计缴费年限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局。目前,参保人员只有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以后不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就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参保人员,需要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才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医保缴费中断的,次年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看病不能报销只能全部自费;第二,如果医保缴费中断三个月以内可以补交欠费,然后次月就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但是医保中断期间是不能进行医保报销的;第三,如果医疗保险已经中断超过3个月,当年的缴费年限不被计算,并且下一次在参加医保的时候,会有6个月的观察期,观察期期间是不享受医保报销;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医保能累计年限吗

2. 医保能累计年限吗

法律分析:医保年限不累积: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 。1、城乡居民医保居民医保是一年一交,交一年保一年,因此医保缴费年限不会累计,断交就无法享受医保待遇。2、城镇职工医保如果是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么医保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的,并且参保年限满足一定的标准,退休后不要缴费也能终身享受基本医保报销待遇,而且每月医保卡个人账户依旧会返钱。但不同地区对医保缴费年限的要求不同,一般男性需缴满25年,女性需缴满2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 医保能累计年限吗

医保年限不累积: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 。1、城乡居民医保居民医保是一年一交,交一年保一年,因此医保缴费年限不会累计,断交就无法享受医保待遇。2、城镇职工医保如果是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么医保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的,并且参保年限满足一定的标准,退休后不要缴费也能终身享受基本医保报销待遇,而且每月医保卡个人账户依旧会返钱。

医保能累计年限吗

4. 医保累计年限有用吗

医保累计年限有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累计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可以在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医疗保险的作用如下: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3、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4、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5、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医疗保险投保建议购买医疗保险首先要考虑的是报销医疗费用的问题,其次才能考虑到因为住院所产生的损失补偿问题,只有将基础的保障夯实,在此基础上作补充才能锦上添花。有充足社会保险保障的人士,选择医疗保险可以优先选择津贴给付型医疗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5. 医保累计年限有什么用

职工医疗保险和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的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1、医疗保险缴费男缴满25年,女缴满20年退休后就不需要再缴纳医疗保险照样享受医保待遇。2、如果没有达到以上的年限退休后就不再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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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累计年限有什么用

6. 医保有累计年限嘛

法律分析: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医保中断后可以补交吗:用人单位和参保人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不予补交。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继续缴纳。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7. 医保能累计年限吗?

法律分析: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的。不过,如果医疗保险断缴超过一段时间后,那么连续缴纳年限就会被清零,届时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一些报销的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医保能累计年限吗?

8. 医保年限是累计吗

一、医保年限是累计吗
医保可以累计时间吗缴纳医保的年限是能够累积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则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可以累计时间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医疗保险是累计还是连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也就是说在缴费期间允许断。
实际缴费年限的计算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据实记载职工的缴费年限。其中,用人单位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职工缴费年限,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职工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
职工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暂停记载其缴费年限,但职工原缴费年限予以保留;个人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重新就业后用人单位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缴费年限前后合并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己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不计算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工作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和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1993年12月31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4年1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5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5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私营企业职工、城镇个体经济从业人员1996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原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及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期间的连续工龄或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或原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由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可以按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城区街道所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1998年6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以及1998年7月1日至《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退役前的军龄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服役前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应给予计算和不予计算的缴费年限。
职工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具体认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退休的职工,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金额=缴费基数x10%x[(1+8%)n-1]/8%。其中,n=30年(25年)--职工累计缴费年限,10%为缴费比例,8%为每年缴费递增率。
缴费递增率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相应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
实施统帐结合的养老保险办法后,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工作年限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至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安排正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期间,职工的工龄或工作年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均可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未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