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治国是谁的主张?

2024-05-17 12:12

1. 以德治国是谁的主张?

以德治国是孔子的主张。
孔子提出德治的思想,就是以德治国。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是德性之学。德性一方面是律己、君子自立学,是完成理想人格的学说,另一方面又是治国之学,以德性为基础治理国家,实现理想政治。
德性是基础,德治是建立在德性之上的,德性是根本,德治是结果,德性是内部根据,德治是外部作用。孔子强调修己以安百姓,要求治理者首先要有德。

详细介绍:
孔子有关德的论述和德治的思想,对中国古代伦理和政治思想的发展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学习借鉴孔子的德治之学,把法治与德治结合起来,对于民主法治的现代社会,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德是孔子阐发的儒家伦理范畴,专指道德、品德。孔子讲的德内容宽泛,如仁、义、礼、智、信、孝、悌、忠、恕、让、中庸等,他倡导人们崇德、修德,以德报德,提高民德。
孔子十分重视德,在《论语里仁》篇提出里仁为美,君子怀德,君子喻于义,认为理想人格要有良好的道德环境,时时处处注意个人的道德修养。

以德治国是谁的主张?

2. 以德治国的德治之要

《人民日报》 (2001年04月29日第六版)贺善侃法治与德治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加强法治能赋予社会道德规范以权威性,促进社会道德法制化;另一方面,加强德治能有效提高人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从而在根本上防范和减少违法乱纪现象的滋生。没有德治支持的法治,是没有根基的。在当代中国加强德治是十分必要的。首先,我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把德治提到了更突出的地位。一是社会结构的变化凸现出德治的重要性。在人类社会的不同时期,公共社会规范的内容和控制方式是不同的。社会结构的复杂程度直接决定了公共社会行为规范的控制方式。在结构简单的社会中,人们从事生产活动及其他社会活动的空间极为有限,经济组织、家族组织、政治组织等往往合而为一。紧密的社会关系、巨大的共同利益和人们生存的彼此依赖性,迫使人们不得不自觉地遵守社会组织内部的各种规则。这时的公共社会行为规范是以习惯、族规和宗教体现的。在这种结构简单、规模狭小的社会里,社会成员道德自律的重要性还未充分凸现。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生产方式的变更以及社会生活的多样化,社会组织结构的复杂程度不断提高;维持公共社会行为规范的控制手段也随之改变。社会结构越复杂,社会活动的空间越广阔,个人行为所影响的直接对象就越少,行为后果的直接利益影响也越不明显;相反,在社会幅员广大、组织结构复杂、人口众多而且流动量大的社会背景下,个人的隐匿条件(如居住分散、固定交往率下降、网络交往的日益普遍化等)却不断增加。这时,社会成员的道德自律在公共社会行为规范维护中的重要性就日益凸现出来。二是科技的现代化呼唤着德治的强化。如生物学“克隆”技术的发展、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企业伦理、地球生态等问题的提出,都把科技道德问题提到更为重要的地位。高科技的发展需要更加完善的德治。此外,人的现代化、政治的高度民主化也对德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的现代化首先是观念现代化,造就现代人,首要前提在于培育现代主体意识。现代主体意识具有广泛深刻性,涉及政治、经济和文化各领域;而崇高道德理想信念的确立、理想人格的塑造、高尚道德品格的培养,是现代主体意识的核心。民主政治的高度发展正需要以大量具有高尚道德的现代人为基础,因为只有这样的现代人才能具备现代的民主意识。其次,处于经济转型期的当代中国社会现实呼唤着德治的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极大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增强了人们的改革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然而与此同时,意识形态的控制方式呈现出更为复杂的状况,如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主张、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对我的渗透将进一步加大;商品交换的法则一旦侵蚀到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的精神领域,势必引发见利忘义、权钱交易,导致国家意识、集体意识和互助精神、奉献精神的减弱;经济转型期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利益调整以及一些难以预测的突发事件,难免会引发人们思想的波动。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价值观念也趋向多样化。面对新形势,如何在各种思想和文化相互激荡,特别是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渗透的情况下,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广大社会成员中确立起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实现新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在依法治国的同时强化以德治国,是一个关系到我国命运和前途的重要举措。 再次,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把德治置于更重要的地位。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协调发展。文化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社会发展中,文化始终是民族的灵魂和血脉,是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精神纽带;在现代社会中,文化更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和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社会的综合国力是包括自然资源、经济、政治、科技、教育、外交、国民素质、民族意志力、凝聚力等各种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体。文化是精神力量的代表,它以精神财富的形式及对别国的影响力、辐射力显示其综合国力。当今日益激烈的综合国力的竞争,越来越突出地表现为知识力量和文化力量的竞争。而道德信念、道德理想作为文化的核心,在综合国力中尤显其重要性。另外,文化矛盾和文化冲突是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而先进文化对于调节社会矛盾,整合民族力量,协调社会运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如果没有相应文化环境的形成、人的精神世界的完善,必定是不完美的。

3. 以德治国的时代意义

在德治的光辉下,法治的阴影会消除,市场的局限会得到弥补,整个社会将和谐发展。
法律的实施依然需要道德的土壤,当整个社会迷信市场作用的时候,互助精神在法院的司法判决中无法体现。处于弱者的消费者面对一个又一个貌似公正却完全不同的判决无所适从。我们不缺少市场的理念,也不缺乏对法律的关照,我们缺少道德的支撑。
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提道德的力量,并且将以德治国作为治国的方略就很有必要了。因为这是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进行校正,也是为法治的实施提供有益的基础。在德治的光辉下,法治的阴影会消除,市场的局限会得到弥补,整个社会将和谐发展。

扩展资料
2000年6月,江泽民《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
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互相结合,统一发挥作用。"2001年1月,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他明确提出了"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以德治国

以德治国的时代意义

4. 以德治国是谁的主张?

以德治国是孔子的主张。孔子提出德治的思想,就是以德治国。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是“德性”之学。
德性一方面是律己、君子自立学,是完成理想人格的学说,另一方面又是“治国”之学,以德性为基础治理国家,实现理想政治。德性是基础,德治是建立在德性之上的,德性是根本,德治是结果,德性是内部根据,德治是外部作用。

孔子以德治国其他情况简介。
孔子的“德治”思想在经济上重视民生,主张“富民”,薄敛厚施于民,他的富民政策是“富民”和“教民”;“足食、足兵、民信之矣”是为政者要务,强调了民信是立国之本,“百姓足”才能藏富于民。

5. 谈谈对以德治国的理解

德治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
德治是人治的理想模式。要想充分发挥人治的优点,政府官员应该勤奋、敬业和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

谈谈对以德治国的理解

6. 以德治国的介绍

以德治国,就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建设为落脚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的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并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7.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是什么?

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以德治国是在依法治国基础上,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在民主政治建设领域,规范人们行动的标准首先是法律。在道德标准与法律标准发生冲突的场合,在个人权威与法律权威发生抵触的情形下,最终应当坚持法律的立场,依法办事。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的范畴。社会主义法治与道德本质是一致的,产生于同样的经济基础,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两者分属于不同的范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精神文明。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法律是道德的重要载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充分实现,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的推行,有利于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推行以德治国,社会主义道德水平普遍提高又必然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有效实现。

依法治国的意义:
1、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2、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4、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5、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
6、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是什么?

8. 什么是“以德治国”?什么是“依法治国”?两者是什么关系?

以德治国是儒家提出来的。儒家强调的是每个人要有道德,儒家先天的认为每个人都有“君子”“圣人

”一样的潜在品德,所以只要人们之间以礼相待,以诚相待,那么人与人的社会就会很和谐了。

“以德治国”,就是要求统治者要对臣子和人民有仁爱的心。用宽大的胸襟与自我道德做榜样,去感染

别人。臣子也是如此,要对君王服从,儒家强调“百事孝为先”,“在内是孝子,在外是忠臣”

可以说,儒家的“以德治国”,是一个把人人都看做是具有良好的道德意识上来看的。比如罪犯,他们

在受惩罚时,是可以自我忏悔与修正的。法律对他们宽大处理,他们感恩,就做“好人”了。

但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以德治国”,不仅不能治,反而使整个国家更混乱,儒家强调道德,却使整个

国家的道德更沦丧。
比如一个小偷偷了钱,原因结果是给老母亲看病,于是儒家同情心泛滥,不仅不惩罚小偷,还给小偷钱

看病。儒家心理想的是小偷会感恩,然后以后再也不偷了。而现实相反,因为有了这个先例,那么更多

的罪犯,都找到了合适的理由,于是当他们被抓时,也有一大堆的理由,来为自己辩护。这就搞得那些

被偷被抢的人,根本就没有受到保护,反而是罪犯利用人的同情心,一次又一次的得逞。

比如现在的乞丐,有多少人愿意去帮助他们,给他们钱?很少很少,大家都怕是假的。
现在很多骗子装扮成“异地落难”客,需要人们帮助,而人们也很冷漠。原因何在?人们不是无情,是

不敢用情,害怕受欺骗。所以现在的整个国家就是一场“信任危机”。投机取巧的人,不断的骗去人的

同情心,导致人人不敢相信,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却得不到帮助。

所以儒家的“以德治国”,其实是在害国。
孔子当时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到了今天这个现代社会了,中国还是那句话“人心不古,世风日

下”。看来我们真该回去当原始人算了。

所以说,一个社会的变好,关键的原因,不是在于人没有道德,而是在于没有一个公平的法治手段去维

护。

对于那个“孝子小偷”,儒家只看见了小偷的可怜面,但是儒家忽视了“被偷者”,明明“被偷者”才

是受害人,却被儒家的“道德”眼光蒙蔽了。


“以德治国”实际上是儒家的“一厢情愿”。儒家的这一想法是由于单方面看问题,和没有认清自然界

的本质。


所以诸子百家里,墨家非儒,道家也批儒,兼具墨家与道家思想的法家更是制定出了不仅有思想作为指

导,还有一系列的章程作为管理国家的法律出台。法家提出了“依法治国”

法家认为,每个人都有其自然属性,自然属性就是人的生存本能,人在这种本能下,就触法利益的驱使

。也就是说人性是好利的。人生存在世的目的,都是为了图“利”。这个“利”并不完全是儒家所理解

的物质利益,他还包括人的精神利益。比如那些革命烈士,他们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救国,这就体现在

他们的利益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

所以法家眼中的“利”既有物质利益,也有精神利益。
人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去做伤害别人的事。
如果人人都这样,那么就回回到弱肉强食的时代,强力决定一切。

所以法家为了使国家内部和谐,就必须制定法律,(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是人类社会有文明开始,

就逐步形成的,法律并不是法家创造的,法家只是提出了法律人人平等,依法治国的思想。)而且必须

万事皆依法,法家有3派,他们都认同依法治国,法律平等的对待原则,但是只有法家法治派,才是最具

有进步意义的。法家势制派,是强调君王的独尊,君王的至高无上,这种做法引来的就是独裁。
法家术制派,是强调君王玩权术,暗设很多特务机构,调查官员,使官员不敢贪污腐败。提倡背地告密

,这样就搞得官员人人自危,相互陷害,国家内部是明争暗斗,没有激起人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而是

激发了人的阴暗面。

只有法家法治派,遵从的是“依法治国”,任何事情讲究证据确凿。没有证据,即使这人有嫌疑,也不

能轻易去惩罚他。这就保证了君王不能用怀疑的态度,任意杀人,大臣也要拿明确的证据去举报有嫌疑

的人。避免了君王的横行无忌,和官员之间互相倾轧。任何事情,都有理有据的去执行。这也是秦国自

商鞅变法后,能强盛近150年,而且又能力一统六国的原因。

而秦国的灭亡,就在于秦始皇犯了唯一一个错误,用了韩非子的术制,提出了皇权高于法律,导致秦二

世肆无忌惮的改变法律,对自己的家族大肆屠杀,对功臣也是如此,对人民横征暴敛。这才导致了秦国

灭亡,而且连秦国的官员们都纷纷的愿意投降。


“依法治国”需要的就是“一视同仁”的执法态度,且不带有任何主观的情感,犯法就得伏法,没有任

何理由。犯法就是在伤害其他无辜者,即使罪犯有多么美妙的理由,也是通过伤害无辜者造成的,所以

罪犯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当今的中国还是儒家的“人治”,不是真正的“法治”。现在的法律是儒家的法律,是为当权者服务的

,他们的法律先天的失衡,导致的就是这个社会不是以公平竞争为原则,而是拉帮结派,靠关系社会和

钱规则在运作。

这样就造成了大部分的老百姓始终是生活在被压榨与被奴役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