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怎么办

2024-05-06 17:48

1.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怎么办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超过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处理方法如下:1、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2、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怎么办

2.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

一、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1、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的处理方式如下:(1)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如果不申请,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执行案件的申请主体是申请执行人,任何案件都要求主体适格;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强制执行也有相应的期限限制,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3.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

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处理,一种是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绝执行,那么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另外一种是对方拒绝执行,但是已经超过了执行期限。那么这个时候法院就不再受理了。超过时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法律文书下达生效后,对方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执行。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一种是对方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要求,但自己超过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这种情况下法院不再受理强制执行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也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根据《解释》第八十八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

4.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

对于已经超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的,人民法院不再处理。对于已经超过强制执行期限的情形,由当事人自行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如果在两年内曾经向债务人索取过债务的,属于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在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5.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

要看被执行人有没有能力偿还债务。
有能力偿还的,如果强制执行六个月到期了,被执行人还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要加倍支付超期那段时间的利息。
如果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务人继续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迟延履行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五十四条继续执行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

6.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的处理方法如下:1、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未申请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2、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3、如果强制执行六个月到期了,被执行人还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要加倍支付超期那段时间的利息。如果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务人继续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执行。 
一、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1、申请;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5、采取强制措施。 
二、强制执行的后果如下: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2、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总而言之,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被执行人还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要加倍支付超期那段时间的利息。如果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务人继续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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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7.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

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申请执行是小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过了强制执行期限,只能找被执行人协商,最好让其主动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

8.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咋办

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请人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未申请的就丧失了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2、若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如果强制执行六个月到期了,被执行人还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要加倍支付超期那段时间的利息。如果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务人继续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裂启渗请法院执行。 
一、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二、强制执行的后果如下: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旁行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肆脊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总而言之,强制执行6个月期限过了,被执行人还没有按照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要加倍支付超期那段时间的利息。如果被执行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务人继续偿还债务,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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