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权利冻结个人账户吗

2024-05-19 10:31

1. 法院有权利冻结个人账户吗

法院是有权冻结个人银行帐号的。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所以法院是有权冻结个人银行帐号的。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法院解除冻结账户需要视情况而定,相关规定如下:1、银行冻结系统是半年后自动解冻。一般如果没结案,法院持相关文件会在续冻;2、若满6个月后,银行系统会自动解冻,若没有相关文件银行不会再冻结。账户冻结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冻:1、当事人可以拨打银行官方客服电话,咨询冻结的原因;2、当事人可以去最近的警方办公地点办理相关手续;3、当事人可以到银行办理解冻手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院有权利冻结个人账户吗

2. 在没有任何通知下法院有权力冻结个人账户吗?

有的,法院行使职权都是要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冻结个人账户,那么法院执行人员违法乱权是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如果法院有充足的理由冻结个人账户也是没有问题的,甚至个人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这是执行人员的职务行为(出了问题有国家赔偿)。当然法院的法官职权都是被动性的,只能根据案件判决或者原告申请执行冻结被告的个人账户(要交冻结账户相当的保证金),就法院本身是不能够脑袋一拍行使职权的。

3. 法院可以冻结个人账户吗?

冻结银行账户,不是冻结当事人所有的银行账户。只能冻结在当地能支取的,或者是全国大行的银行账户。并且冻结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权力,银行即使有冻结也只是暂时的。银行账户冻结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冻结最长期限6个月,逾期自动撤销冻结。 根本没有什么解冻期,只要执法机关要求的冻结期限一到或者接到解冻通知,银行会立即解冻,不需要什么时间。银行冻结资金的原因只可能是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银行无权自行冻结客户的账户二种是,原来要求冻结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解除冻结通知书》递交银行,银行收到后会立即解冻。1、可以申请诉前保全,然后在15天之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2、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精神,现在常州范围内保全需要提供一定比例的现金担保,具体可以咨询案件受理法院。拓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1、查封、扣押、冻结前提是该个人的行为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责任,并在该管辖法院涉诉;2、诉前、诉中等保全措施会涉及冻结个人账户;3、对方权利人或国家公诉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冻结,但冻结程序由法院实施;4、如有生效判决,根据权利人申请法院可以冻结个人账户;5、法院一旦启动全保或执行程序,是可以冻结个人的全部国内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冻结程序是怎样的?首先由当事人对法院提出冻结申请,经法院裁定后执行。执行人员通知银行进行账户的冻结。在银行账户冻结前,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

法院可以冻结个人账户吗?

4. 法院不能冻结个人哪些账户

法律分析:1、因存款或者账户的特殊性质不得冻结扣划的;2、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备付金不得冻结扣划;3、社会保险基金不得冻结、扣划;4、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得冻结、扣划;5 、国库库款不得冻结、扣划;6、因资金的专属性而一般不得冻结扣划;7、“工会经费集中户”不得因企业欠债冻结扣划;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5. 只有法院才能冻结个人账户吗

法律分析:是的。银行卡冻结是指用户银行卡因为一些原因,被银行系统暂时管制,无法进行交易,应该根据冻结原因,持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到银行柜台进行相关解冻业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只有法院才能冻结个人账户吗

6. 法院不能冻结个人哪些账户?

法律分析:
1、因存款或者账户的特殊性质不得冻结扣划的;2、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备付金不得冻结扣划;3、社会保险基金不得冻结、扣划;4、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得冻结、扣划;5 、国库库款不得冻结、扣划;6、因资金的专属性而一般不得冻结扣划;7、“工会经费集中户”不得因企业欠债冻结扣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7.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有权利冻结个人帐户?

债权人起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冻结债务人的账户,查封债务人的财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扩展资料:
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参考资料:《民事诉讼法》-百度百科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有权利冻结个人帐户?

8. 法院可以冻结个人账户吗

法院执行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等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法律并没有规定法院只能在本省内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相反,如果这样规定,才是不合理的,因为法院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不是一个省的法院,所以,执法行为在全国都是有效的。《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 、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 直接责任人 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 执行通知书 ,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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