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助学金一般在几月份发放

2024-05-09 23:23

1. 高中助学金一般在几月份发放

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左右发放。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而设立的,大一入学后即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年的平均资助额度为3000元,分三档,每档分别是2000元、3000元、4000元。详细内容已经整理好了,请接着往下看吧。
      1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左右发放。其实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应该是按月发放给学生,但是大部分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选择按学期发放给学生,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一般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进行发放,也就是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左右。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在校家庭经济贫困的大学生而设立的,大一入学后即可申请。申请者需要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户籍地乡、镇、县民政部的贫困证明)、监护人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申请书、以及助学金申请表,将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学校,等待学校的评定结果即可。      资助金额根据学校分档情况以及申请者被评定的档次而定。助学金分档情况分别为4000、3000、2000,每年评一次。      2春季助学金发放时间2022      国家助学金春季一般是3月中旬至4月初发放,具体看各个学校的安排,国家助学金是直接发到学生的银行卡里面的,申请成功了的学生都能按时收到资金,若是你的同学收到了但是你没有收到,建议咨询下银行你的银行卡状态是否正常。      3国家助学金的金额为多少      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年的平均资助额度为3000元,分三档,每档分别是2000元、3000元、4000元。      2、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3、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高中助学金一般在几月份发放

2. 高中助学金一般什么时候到账

截止到2020年11月20日,助学金在每年的9月中旬左右发放。
具体根据不同省份的财政厅来决定。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



扩展资料:
9月8日,在广西贵港市港南区2020年“牵手希望·助梦启航”贫困学生助学金发放仪式上
今年6月起,共青团港南区委启动202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积极动员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港南区家庭困难学生“圆梦”学堂爱心接力。
目前共筹集公益助学捐款28.8万余元,高中升大学本科资助标准为5000元,高中升高职高专资助标准为3000元,初中升高中资助标准为2000元,“金秋助学”资助标准大学生每人5400元,高中学生每人3000元,受助学生还分别可以领取爱心行李箱一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中助学金
中国经济网-广西贵港巿港南区:为90名贫困大学生集中发助学金

3. 高三下学期的助学金什么时候发?

一、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几月

高中的助学金在每学期的期末时候发放,分两次发放。大学的助学金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发放,也是分两个学期发放完毕。当然具体的院校会不太一样。有的是在期末的时候发放。



按照国家财政部、教育部2007年的文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 高校应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但是,这只是国家层面总的要求,各个省市的发放具体时间不同,据了解,目前按月发放的学校很少,一般都是每学期发放一次,一次以5个月计算。每学年开学申请国家助学金(新生可以申请,一学年按10个月算),应该是第一学期结束前资金就到位了,就可以发放。学校的情况,最好详细咨询辅导员,或者学生处。

二、助学金什么时候到账

国家助学金一般每学年分两次到学校账户,前一半一般最迟十一月中旬前会到账,后一半四月中旬前会到帐。学校到帐后按规定应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建议学生可以咨询当地教育局助学金到账情况,如果当地教育局已经下拨,那说明学校未按规定发放。

各个学校的助学金发放时间会有先后的区别,因此助学金什么时候能到账也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大致上多数的学校都是在每学期的期末左右的时间陆续发放助学金,助学金到账时间就要看各个学校的助学金发放进程了,可以咨询下学校管理助学金发放的相关老师。

高三下学期的助学金什么时候发?

4. 高中助学金一般什么时候到账

截止到2020年11月20日,助学金在每年的9月中旬左右发放。
具体根据不同省份的财政厅来决定。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



扩展资料:
9月8日,在广西贵港市港南区2020年“牵手希望·助梦启航”贫困学生助学金发放仪式上
今年6月起,共青团港南区委启动2020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积极动员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港南区家庭困难学生“圆梦”学堂爱心接力。
目前共筹集公益助学捐款28.8万余元,高中升大学本科资助标准为5000元,高中升高职高专资助标准为3000元,初中升高中资助标准为2000元,“金秋助学”资助标准大学生每人5400元,高中学生每人3000元,受助学生还分别可以领取爱心行李箱一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中助学金
中国经济网-广西贵港巿港南区:为90名贫困大学生集中发助学金

5. 助学金发放时间

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规定具体如下:1、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2、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助学金一般到账时间1、国家助学金一般每学年分两次到学校账户,前一半一般最迟十一月中旬前会到账,后一半四月中旬前会到帐。学校到帐后按规定应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建议咨询当地教育局助学金到账情况,如果当地教育局已经下拨,那说明学校未按规定发放;

2、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申请大学助学金的流程1、准备好相应的材料(1)家庭户口本复印件;(2)父母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低保证明也可准备一份);(3)照片等。2、盖章。在准备好上述两个材料并确认填写无误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或村委会在相应的办事人员说明情况,并请求加盖公章即可或者到当地的民政局加盖公章。3、到校认定。完成以上手续后,还需要找到学校的辅导员确认是否还需填写哪些材料,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即可。一般是需要在填写一个学校格式的“学生经济困难认定的申请表”,完成以上步骤后,再提交学校并等待学校的评定结果。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因为有的学校对于助学金是有一定的人数比例限制的,如果申请的学生超过规定的人数,那么只有通过评定的学生才有机会获得助学金。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助学金发放时间

6. 助学金发放时间

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规定具体如下:1、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2、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助学金一般到账时间1、国家助学金一般每学年分两次到学校账户,前一半一般最迟十一月中旬前会到账,后一半四月中旬前会到帐。学校到帐后按规定应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建议咨询当地教育局助学金到账情况,如果当地教育局已经下拨,那说明学校未按规定发放;2、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申请大学助学金的流程1、准备好相应的材料(1)家庭户口本复印件;(2)父母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有低保证明也可准备一份);(3)照片等。2、盖章。在准备好上述两个材料并确认填写无误后,可以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或村委会在相应的办事人员说明情况,并请求加盖公章即可或者到当地的民政局加盖公章。3、到校认定。完成以上手续后,还需要找到学校的辅导员确认是否还需填写哪些材料,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即可。一般是需要在填写一个学校格式的“学生经济困难认定的申请表”,完成以上步骤后,再提交学校并等待学校的评定结果。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因为有的学校对于助学金是有一定的人数比例限制的,如果申请的学生超过规定的人数,那么只有通过评定的学生才有机会获得助学金。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7. 高中助学金

助学金需要当年申请,进行当年的发放。如果次年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如果你在下一个学期还需要助学金的话,请在开学后进行相关的申请。交申请表,申请书以及相关的贫困证明。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

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省以下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中央确定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建立学费减免等制度。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鼓励社会捐资助学。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制定本地区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要将普通高中资助工作纳入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各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落实分担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要合理确定省内普通高中助学经费具体的分担办法,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确保区域内各级财政应当负担的资金落实到位。
(三)强化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要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专款专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高中助学金

8. 助学金发放时间

国家助学金通常在11月至12月之间发放。按国家的规定,国家助学金应该按月发放给学生,一般来说应该按十个月发放,除了9、10月份尚在申请审批阶段无法准时按月发放外,其他月份都应该定时发放,上级部门下拨国家助学金时,一般分为秋季和春季两笔各五个月的款项,大多数学校会在寒暑假来临前发放到位。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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