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扶贫的措施有哪些

2024-05-17 19:19

1. 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扶贫的措施有哪些

“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1.农村造福工程。实施扶贫到户的扶贫政策。
搬迁对象:
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的农户;
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
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的农户;
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
五是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及五保户由当地政府统一安置的。
以上对象享受政策不能与危房改造政策重复。

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由县里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严禁以任何借口经由乡村转帐变相挪用补助资金,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
具体操作程序为:
一是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二是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三是入户审核。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市、区)农业局(农办、扶贫办),审核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四是审批公示。县(市、区)要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审批,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
五是竣工验收。竣工一户验收一户,发放补助资金。各个程序必须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村务公开栏的三次公示(公示时间每次不少于7天),都需分别留下数码照片以备检查。

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扶贫的措施有哪些

2. 精准扶贫工作政府应采取哪些措施

一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做得更实、做得更细。各地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不能停留在层层传达、层层表态上,关键是要层层抓好落实。要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目标明确到年、安排到月,任务具体到县到乡到村、落实到户到人。要把工作举措落到实处,细化量化帮扶措施,切实抓好“五个一批”和“十项重点工作”落实。要把支持政策落到实处,整合各方资源,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强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要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和驻村帮扶机制,实现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   二要把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很大,要把困难估计得更足一些,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稳定经济增长。要抢抓国家建设“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精心谋划和加快建设一批重大项目,保持投资稳定增长,不断扩大消费需求,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要努力在农业农村改革方面走在前列,取得突破性进展。要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现代化水平。要加快推进土地确权颁证,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总结推广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要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在金融服务“三农”方面探索新路。

3.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实施的举措有哪些

1、首批计划脱贫摘帽县,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实推进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如期脱贫摘帽,向党和全县人民交出合格的答卷。要再次组织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严格认定标准、强化程序纪律、完善档案记录,进一步核实精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确保精确精准。
2、要完善台账、挂图作战,进一步细化明确每个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路径,各级各方面要加大支持力度,实现资源措施到村到户、精准滴灌。
要紧紧围绕贫困人口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准确把握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要求,严格脱贫标准和程序,完善退出机制,确保脱贫质量。要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脱贫成效得到群众认可。

扩展资料:
精准扶贫,关键在人,贫困群众需要自力更生,各级干部的引导作用也很重要。在一些地方,扶贫工作之所以总是“涛声依旧”,与一些干部找不准“穷根”,却热衷于大上项目、大造声势、撒胡椒面的做法很有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说,扶贫方式从“大水漫灌”转向“精确滴灌”,呼唤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的变革与创新,呼唤一支沉得下去、真抓实干的扶贫干部队伍。尤其是作为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基层组织,更要选对人、用对人,让那些懂农村、懂经营、有公心的人才为乡亲们脱贫领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钟勉: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一实施的举措有哪些

4. 精准扶贫的政策和措施有哪些

法律分析: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5. 村里采取什么措施实施精准扶贫,摆脱贫困的

精准扶贫是指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实施精准扶贫应该注意做好以下几个环节工作。
——改善民生,夯实基础是做好精准扶贫的前提。
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要提高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本布图村自然、地理条件较差,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除村委会居民点外,牧民生活用水主要靠冰雪融化形成的涝坝水,两个分散定居点只通简易的砂石路,电信通讯线路不通,网络不通,无闭路电视,生存居住条件较差。因此,必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主要是在水、电、路上下功夫。利用州发改委争取项目优势,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一是积极争取70万元安全饮水工程项目,解决本布图村饲料组居民点的饮水问题;二是完成本布图村饲料组2014年70万元农村电网改造续建项目;三是完成本布图村塔布拉哈提2000亩的滴灌项目;四是积极争取农村道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计划改建定居点便民路1.5公里、饲料组便民道5公里、克尔托汗便民道。
——精准识别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
摸清底数是基础。当前,扶贫开发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底数不够清,指向不够准,针对性不够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谁是真正的贫困人口”“贫困的主要原因是什么”“针对不同贫困情况如何进行帮扶”“帮扶的效果如何”等问题没有真正搞清楚。
解决此问题的一个关键是,通过科学有效的程序把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出来,并逐村逐户建档立卡。只有准确地确定贫困村、贫困人口,才可能避免普惠政策代替特惠政策、区域政策代替到户政策,进而提高扶贫效果。
为此,我们认为最为重要的就是做到五清:即“底数清”,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问题清”,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对策清”,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责任清”,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任务清”,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
我们工作组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出一套详细完备的精准扶贫家庭情况调查摸底表。调查表要涵盖每个贫困家庭的基本情况、牲畜养殖经营情况、土地经营情况、住房及暖棚圈情况、贫困家庭劳动力及就业情况、贫困家庭年收入情况、贫困家庭债务情况、贫困家庭贫困的主要原因、“一对一”帮扶及“双节双促”情况、精准扶贫的主要措施等内容,这样为建立“一户一档”、“一户一策”的措施提供准确的数据档案。
——精准措施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关键。
实施精准扶贫,关键在于突出扶持重点,准确划定贫困家庭,制定具体精准的扶贫措施,改“大水漫灌”为“滴灌”,提高扶持效果。确定精准扶贫户后,应逐个分析致贫原因,号准“脉”、找准“症结”,选好“药方”。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和举措,明确挂牌帮扶责任人,确定具体的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一家一户一本台账,一家一户一个扶贫计划,一家一户一个帮扶措施,提高精准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比如在本布图村精准扶贫工作措施方面,我们按照自治州、温泉县及安格里格镇精准扶贫方案,计划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建档立卡,建立精准扶贫对象数据库。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实行一户一档台账管理,有村情档案、有问题台账、有需求清单、有村级规划、有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台帐等。
二是整合资源,突出养殖业发展,成立草畜联营扶贫养殖合作社。实行村委牵头,贫困户参与,专人负责管理,年终利益分成。
三是政策兜底扶贫。对有残疾、年老体弱或精神疾病等丧失劳动力的贫困户,要在生活上、教育上、医疗上、养老上实行政策兜底扶贫,保障其基本生活。
四是劳务创收扶贫。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施策,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创收。
——精准管理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保障。
精准管理就是要突出精准扶贫主体的作用,建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以村“两委”班子为主体,乡镇包村领导、住村工作组参与的监督机构。
二是要明确主体责任,村“两委”班子要有“舍我其谁”的担当意识,住村工作组要树立“授人以渔”的帮扶理念,帮扶要有针对性,帮扶措施要与帮扶对象发展需求和发展能力相适应,要能促进贫困群众长远发展,要能发挥帮扶效果,要能真正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三是各级帮扶单位要有相应的干部住村管理办法和考核机制,尤其是干部下乡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增收管理办法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要有利于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帮扶工作。
四是要完善资源整合机制。修订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的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等,使管理方式、程序、内容更加符合精准扶贫的要求,为做好精准扶贫工作提供有力的监督管理保障。

村里采取什么措施实施精准扶贫,摆脱贫困的

6. 现扶贫措施中哪些见效明显?哪些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实施精准扶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情况千差万别,为确保精准扶贫工作成效,应从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出发,因村因户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一村一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实行扶贫对象“双向全覆盖”,做到每位干部都参与帮扶贫困户,每户贫困户都有干部帮扶服务。

一是结对帮扶。坚持以“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下简称“三送”)为抓手,积极开展“三送”干部结对帮扶。驻点“三送”干部每名干部帮扶3-5户,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扶贫对象活动。即在职的市级领导干部、各县(市、区)在职正副县级领导、市直、驻市单位“一把手”分别结对帮扶贫困户3户;市直、驻市单位副县(处)级领导干部、县(市、区)直和驻县(市、区)单位及各乡(镇)在职的正副科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2户;市、县(市、区)直及各乡(镇)在职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1户。

二是产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积极性的扶贫对象,采取以奖代补、提供种苗、提供小额贷款或贴息,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农户”、“合作组织+农户”等模式,动员扶贫对象以土地、山场、水面及劳动力等生产资料入股的形式参与到扶贫经济实体中来,有针对性地引导他们发展1-2项种、养殖业或旅游服务业,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特别注重同步发展专业合作社,以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水平,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三是移民搬迁帮扶。按照自愿原则,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整合生态移民、地质灾害搬迁等项目,对居住在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极差、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人口和村落实施移民搬迁。结合“进城进园”、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项目,重点把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的贫困人口安置在工业园区、中心镇或中心村等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改善生活环境和就业条件,提升发展能力。通过对口培训、定向定点招工等形式,引导贫困人口向中心镇、工业园区转移,把发展特色产业与招工就业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好搬迁户的后续发展问题。

四是技能培训帮扶。以农民知识化工程和劳务输出岗前培训为载体,以提高农民应用果业生产先进技术水平、提高农民谋生手段为主要内容,整合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以及职业教育等培训资源,为帮扶对象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使每户扶贫对象至少掌握1项就业技能或实用技术,促进稳定就业和增收脱贫。

五是基础设施帮扶。对贫困村每村每年安排10万元以上整村推进扶贫资金,有效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重点对贫困人口比较集中,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严重滞后的地方,帮助改善通路、通电、通水条件,改善农田水利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打造一批整村推进扶贫示范村,解决产业发展难、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

六是合作社带动帮扶。通过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贫困户以土地、山林、草地、水域、劳动力等资源入股或流转的方式,引导贫困户参与发展产业。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或产业资金扶持。通过示范带动实现脱贫。

七是保障帮扶。对帮扶对象中符合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条件的,及时落实相关政策,给予相应救助。对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帮扶对象,优先安排土坯房改造,做好“一对一、全覆盖”的帮建工作,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实施精准扶贫,应当落实帮扶到户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实施扶贫对象“一对一”脱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民生工程,更是重要的政治任务。为确保扶贫到户目标任务的实现,各地应成立实施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精准扶贫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实行分级负责制,把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不脱贫不脱钩。

2、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一是严格扶贫到户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运行和项目管理机制,规范扶贫资金投向和使用范围,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实行扶贫到户资金“一卡通”制度。扶贫到户资金实行实名制“一卡通”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到位;三是建立扶贫到户资金使用管理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发挥效益。四是确保扶贫到户资金用于扶贫对象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

3、建立考评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为抓实抓好扶贫到户的实施,应建立健全扶贫到户考核评比激励机制。一是督促检查机制。建立市对县(市)、县(市)对乡(镇)督促检查机制,做到“半年检查、年度考核”。二是考核评比激励机制。制定考核评比奖励办法,将扶贫到户纳入到当地县(市)、乡(镇)党政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各地应把实施精准扶贫的资金落实、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等进行细化分解,逐项落实,综合评比,奖惩激励。对组织实施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7. 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面临哪些利益机制方面的问题

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精准扶贫的关键在于“精准”,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扶贫工作很难做到“精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扶贫对象界定模糊,扶贫对象常由干部“毛估估”,扶贫资金轻洒“杨柳水”,以致“年年扶贫年年贫”。

(二)舍不得脱“贫困帽”,数字弄虚作假,挤占浪费国家扶贫资金。

(三)人情扶贫、关系扶贫,造成应扶未扶、扶富不扶穷等社会不公,滋生腐败。表面上看,粗放扶贫是工作方法存在问题,实质反映的是干部群众观和执政理念的大问题,不可小觑。

(四)现行的扶贫制度设计存在缺陷,不少扶贫项目粗放“漫灌”,针对性不强,更多的是在“扶农”而不是“扶贫”。

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中面临哪些利益机制方面的问题

8. 政府扶贫的具体措施是什么啊?

如:中国政府的扶贫政策
       中国有针对性的扶贫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从农村开始的,城市的贫困问题直到90年代中期随国有企业的改革以及工人下岗和失业问题的产生才开始受到重视。由于50年代以来实施的严格区分农业和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管理制度,造成了城乡分割。城市人口一直享受由国家和工作单位提供的包括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和退休金等范围广泛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而农村人口的社会服务和保障主要由家庭和社区负责,保障程度低且不稳定。人民公社制度解体后,农村人口的一些基本社会服务和保障(如基本医疗)还进一步恶化。            与城乡分割的宏观体制和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相适应,中国政府在农村和城市扶贫上也采用了不同的政策和制度安排。农村扶贫的重点是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和贫困人口的收入增长,即“开发式扶贫”,而城市扶贫的重点是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即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 农村扶贫政策 
        中国的农村扶贫政策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形成的。1984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了《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198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六届四次会议将“扶持老、少、边、穷地区尽快摆脱经济文化落后状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国民经济“七五”发展计划。为此,国家从上到下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农村扶贫工作,制定了扶持标准,确定了国家和省(区)扶持的贫困县。中央和地方政府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地区的开发(汪三贵,1994)。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农村扶贫政策经过两次大的调整,第一次是1994年提出和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第二次是2001年制定和实施了《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但总体而言,到目前为止,农村扶贫的基本政策并没有大的改变。农村扶贫的主要政策包括:满足贫困地区经济增长和扶贫双重目标、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的开发式扶贫、采用区域瞄准方式和推动政府主导下的全社会扶贫。这些主要的政策措施是相互配合的。            地区经济增长与扶贫。中国的农村贫困人口具有明显的区域特征,主要分布在中西部的老、少、边和偏远的山区。这些地区的主要特点一是生态环境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二是人均农业资源匮乏、质量差(西南石山和喀斯特地区人均可耕地少,土地瘠薄,西北则水资源严重不足);三是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不足;四是缺乏基本的教育和医疗卫生等社会服务,从而影响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五是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农业生产率水平低下,市场和非农产业发育程度低。中国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就试图改变这些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并将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增长和帮助贫困人口脱贫结合起来,贫困人口主要是通过地区的经济增长所提供的各种市场机会和就业机会受益。            开发式扶贫。从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是中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一个重要的政策转变。80年代中期以前,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救助主要是针对丧失劳动能力和失去家庭成员的支持网络的特殊贫困群体(五保户),以及因大的自然灾害而处于短期贫困的人口(灾民),救助的主要方式是由国家或集体直接提供粮食、衣物和少量的现金等生活补助。而开发式扶贫所强调的重点是通过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农业和非农业生产等多种创收活动来提[FS:PAGE]高贫困人口的收入和消费水平,同时通过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来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它所针对的是有劳动能力和生产资料的贫困人口。这一政策转变与政府推行的地区经济增长与扶贫相结合的目标相一致。            区域瞄准。中国在农村扶贫的瞄准方式上采用的是区域瞄准,即中央政府的绝大部分扶贫项目和扶贫投资主要是针对贫困地区的,而不是直接针对贫困家庭和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更多的是从各类区域发展项目中受益(如通过参加公共工程项目获得工资收入),只有少量的信贷资金能够直接到户。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央政府将县作为基本的瞄准单位,并且确定了592个贫困县作为“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和新的扶贫开发纲要的主要工作对象。在贫困人口规模较大且高度集中的条件下,区域瞄准不失为一种既节约管理成本又有一定的准确性的有效瞄准方式。但随着贫困人口规模的不断减少和进一步分散到边远贫困的山区,以县为基本瞄准对象会导致瞄准准确性的下降和扶贫资源大量漏出到非贫困群体。为了适应这种变化,2001年中国政府确定了14.8万个贫困村,通过缩小瞄准单位来提高瞄准的准确性。            政府主导下的全社会扶贫。中国扶贫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政府主导,政府不仅主导扶贫政策的制定,同时也主导扶贫资源的动员和分配。根据国家统计局对贫困县扶贫投资的统计,1998~2001年间中央政府的扶贫投资占贫困县总扶贫投资的71%,如果加上地方政府的扶贫投资,这一比例则高达83%(中国农科院农经所贫困与发展室,2004)。中国政府主导农村扶贫的同时,也鼓励社会各界的参与。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行政的力量动员和安排了党政部门和大型国家企事业单位的定点扶贫,同时还动员和安排了东西对口扶贫;民间机构在其他领域的活动受到较多限制的情况下,政府通过优惠和宽松的政策鼓励和容许各类民间组织和非正规的金融机构参与各种形式的农村扶贫工作;政府还通过利用外资的方式吸引了大量的国际和双边机构的发展援助资金用于贫困地区的开发。          
       2. 城市扶贫政策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城市中失业和下岗问题越来越突出,城市低收入群体的贫困问题由此引起社会的关注。与农村贫困人口主要由地理环境和资源条件所导致的特点不同,城市贫困更多的是经济结构转型的产物。大部分城市贫困人口是以前的国有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在下岗和失业以前,这些职工所在的企业不仅为他们提供工资收入,而且还提供包括住房和医疗在内的各种社会福利。由于当时在全国还没有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下岗和失业就意味着这些职工失去了一切收入来源。因此,城市扶贫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            中国的农村扶贫主要由中央政府投资,但中国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中央政府对有困难的地区提供一定的补助。从1993年开始,上海市政府在全国建立了第一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随后逐步在全国的大中城市得到试验和推广,并出现了不同的模式,其中上海模式、武汉模式和重庆模式是低保制度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典型代表(唐钧等,2003)。1997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目的是在全国全面推行[FS:PAGE]城镇低保制度。为了使城镇低保工作进一步制度化,1999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对城镇低保的对象、申请和审批程序、补贴标准、动态管理及监督和举报等一系列制度方面的问题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到目前为止,城市低保制度已经基本覆盖了所有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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