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利用其为甲证券业务部交易部副主任的身份,用其同年拾到的赵某的身份证,以赵某的名义,在甲证券业务

2024-05-09 22:08

1. 王某利用其为甲证券业务部交易部副主任的身份,用其同年拾到的赵某的身份证,以赵某的名义,在甲证券业务

问:王某利用其为甲证券业务部交易部副主任的身份,用其同年拾到的赵某的身份证,以赵某的名义,在甲证券业务部开设了资金帐户,并将乙证卷公司的300万元解入户名为施的帐户内,而末按正常程序将之解入甲证券业务部。后来,王某以施的名义分别买入1993年2年期国债100万元和19933年3年期国债121.9万元,共挪用帐户内资金人民币221.9万余元。挪用资金罪关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有判缓刑的机会吗?找哪个律师比较靠谱?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王某利用其为甲证券业务部交易部副主任的身份,用其同年拾到的赵某的身份证,以赵某的名义,在甲证券业务

2. 王某利用其为甲证券业务部交易部副主任的身份,用其同年拾到的赵某的身份证,以赵某的名义,在甲证券业务

问:王某利用其为甲证券业务部交易部副主任的身份,用其同年拾到的赵某的身份证,以赵某的名义,在甲证券业务部开设了资金帐户,并将乙证卷公司的300万元解入户名为施的帐户内,而末按正常程序将之解入甲证券业务部。后来,王某以施的名义分别买入1993年2年期国债100万元和19933年3年期国债121.9万元,共挪用帐户内资金人民币221.9万余元。挪用资金罪关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有判缓刑的机会吗?找哪个律师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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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 王某利用其为甲证券业务部交易部副主任的身份,用其同年拾到的赵某的身份证,以赵某的名义,在甲证券业务

问:王某利用其为甲证券业务部交易部副主任的身份,用其同年拾到的赵某的身份证,以赵某的名义,在甲证券业务部开设了资金帐户,并将乙证卷公司的300万元解入户名为施的帐户内,而末按正常程序将之解入甲证券业务部。后来,王某以施的名义分别买入1993年2年期国债100万元和19933年3年期国债121.9万元,共挪用帐户内资金人民币221.9万余元。挪用资金罪关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有判缓刑的机会吗?找哪个律师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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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王某利用其为甲证券业务部交易部副主任的身份,用其同年拾到的赵某的身份证,以赵某的名义,在甲证券业务

4. 证券法案例分析题

(1)答:小王由于工作不慎给客户进行了误操作,违反谨慎原则。 小王擅自动用客户 证券帐号买卖 股票, 违反客户指令权威性原则。在此情况下违规为客户融资,小王虽向营业部经 作了回报,但我国证券公司目前不允 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我国证券公司目前不允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小王和营业部经理明知故犯。小王应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答:丁某应向证券公司索赔。依据是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必需按照客户意愿开展经纪业务。证券公司作为法人组织,丁某和证券公司代理关系,公司(小王在内}应承担责任。

5. 张某 想购买股票 由于没有时间 就委托邻居到证券公司去开立账户 结果没办成 ?分析原因

亲自去才可以。 
/最简单的股票开户流程:
/1:看看你家附近有没有证券公司,有的话直接去营业部,填表,拍照,就办好了!
/2:银行柜台办理三方存管,之后下载炒股软件,登录,银证转账,交易时间就可以买入股票了。
/3:第二天就可以卖出股票,需要用钱就通过银证转账把资金转回到银行卡里,去自动取款机取钱就可以了。
/ok,一切完毕!
/或者:
/1:去附近银行看看,里面有证券公司的驻点客户经理或者证券经纪人,找他带你去营业部开户,他会全程陪同办理各项业务,包括去银行办三方存管。
/2.开户,三方存管完成后,他现场操作一遍给你看,回家了你就可以自己在电脑上买卖股票了。(手机炒股也可以)以后有问题就问你的客户经理或者证券经纪人!
/完毕!
/或者:
/最最简单的,带身份证,银行卡,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可以一次性办完所有业务!不用再回银行了!之后就是下载软件,登录,转账,买入,卖出!。。。够简单了吧!
/这里对银行卡 有限制要求,不是所有的银行银行卡都可以在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直接办理三方绑定的。具体能不能问你的客户经理!谢谢。。。


开户需要本人亲自去,要拍照的,设置密码,不可代办,跟办银行卡一样的,本人去。

如果代办,你们必须亲自去公证处做 公证,有那个时间,你都可以自己去开户了。所以基本上不存在委托办理开户的。

开户必须本人亲自去营业部现场,现场拍照。所以你的邻居无法代办。

张某 想购买股票 由于没有时间 就委托邻居到证券公司去开立账户 结果没办成 ?分析原因

6. 7.张某持有某公司的股票1万股,后因工作调动,成为某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张某对其所持有的股票( )

亲,您好!您的问题我这边已经看到了正在努力整理答案,稍后给您答复,请您稍等一下~【摘要】
7.张某持有某公司的股票1万股,后因工作调动,成为某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张某对其所持有的股票( )【提问】
亲,您好!您的问题我这边已经看到了正在努力整理答案,稍后给您答复,请您稍等一下~【回答】
您好,张某持有某公司的股票1万股,后因工作调动,成为某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张某对其所持有的股票     可继续持有,但不得再次买卖股票【回答】

7. 曾某和王某都是证券投资者王某很相信曾某的实力,然后王某给了曾某20万某投资,两人并签下委托代理协议书

因为曾某是证券投资者而不是证券从业人员,所以从主体资格上看,委托代理协议不违法。当然,还需要看曾某是否有其他受托资格上的限制,譬如受调查、处罚或其他原因失去投资资格(如被宣布市场禁入等)。
其实,开户主体安排不同,性质也相应不同。王某给了曾某20万,如果曾某以自己的名义开立账户,则用于交易的无法界定为王某的资产。如曾某说服王某以自己的名义开户,同时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把交易密码交给曾某,由曾某交易王某账户,这在逻辑表现上属于个人私下的委托,

曾某和王某都是证券投资者王某很相信曾某的实力,然后王某给了曾某20万某投资,两人并签下委托代理协议书

8. 1. 证券法案例分析 甲公司、乙有限公司、丙公司、丁有限公司集中资金,利用627个个人股票账户及3个法人股

上述四家公司的行为属于操纵市场和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的法律禁止的交易
行为。

《证券法》第71条规定:“禁止任何人以下列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
(1)通过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
证券交易价格;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
的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所有权的自买自卖以影响证券交易量
,(4)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证券法》第74条规定:“在证券交易中,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
 
《证券法》第80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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