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A股越来越重视公司的业绩

2024-05-16 02:27

1. 为什么说A股越来越重视公司的业绩

你要问:“为什么说A股越来越重视公司的业绩”,那么我告诉你:一是任何国家的股市都重视公司业绩;二是长线投资必须重视公司业绩;三是退市规则逼迫股民中是公司业绩;四是已经退市的公司前例,警告提醒股民:“不能不重视公司业绩”。

为什么说A股越来越重视公司的业绩

2. 为什么都说A股长线投资赚不到钱,是真的么

如果正好买的是中石油,而且是刚在A股上市的时候买入,那么,这句话对极了,不谈赚钱,只能谈亏损多少。
但是,大多数股票不是这样的,在A股6124顶峰10周年的时候,中国证券报上有一段话:2007年10月16日上午10点03分,上证指数在群情激奋中登顶6124.04点的历史高位,成为中国股市的一段传奇。经历了10年前的A股顶峰并留存至今的股票数量为1462只。10年之后,这1462只个股的平均涨跌幅是127.6%,已经翻番。在这1462只个股中,从2007年10月16日至今,有1000只个股的区间涨跌幅为正,也就是说这1000只个股已经突破了6124点时的股价,其占比接近七成。其中,涨幅翻倍的个股有453只,涨幅超10倍的有13只个股。最牛的三只股票是三安光电、华夏幸福和平潭发展,分别以59倍、30倍和27倍的涨幅高居10年涨幅榜前三。(资料参考网页链接)

3. 为什么现在还说A股仍然严重高估

.现在很多股票价格是大小非几十倍,怎么能叫严重低估,大小非的成本的水分还没算呢,可能很多公司大小非拿的已经高估,可想现在二级市场能不高估吗.
如果中国股市在新股发行时,一次进入全流通,我看现在的点位顶多几百点,因为大家没那么多钱去买它了,严重超过的自身需求.想想我们今年的桔子市场,成本不管多少,有的地方烂掉都没人要,严重低估没?
中国股市本来想有点特色,结果没玩好.

望采纳,谢谢!

为什么现在还说A股仍然严重高估

4. 同一个股票为什么A股和港股价格差距很大


5. 为什么A股和H股价格差这么多

  首先,A-H溢价之所以能存在而不会被套利消除,是因为有market segmentation(市场分割)。也就是说,买的A股不能拿到香港去卖。而且,对于股票这种金融资产来说,有一种天生的缺陷就是很难像衍生品一样进行无风险套利(可以参见put-call parity)。从逻辑上来说,市场分割导致了这种套利困难(limits of arbitrage)。这就导致了同样的股票即使价格差别很大,也不一定会合拢。(可以类比为这相当于在一个水池中间加了一个坝)。
       当承认了市场分割之后,就可以谈论为什么价格不一样。(可以类比为为什么水位不一样)。根据传统的金融理论,股票的价值应该等于投资者预期的未来现金流经过合理的风险调整的贴现率贴现所得到的现值。如果市场是有效的,那么股票的价格被价值决定。如果用永续增长模型(GGM)来分析的话,即P=V=E(CF)/r-g,那么股票的价格就会被以下几个因素所决定: 1)投资者对于未来现金流的预期。2)不同的贴现率。因此,可以说A-H股价不同可能来源于投资者对于未来的现金流预期不同。比如A股的投资者更为乐观。(A股和H股的股息是一样的,但是承认股息相同在逻辑上不等同于两者预期相同)。

简单说这是由于香港、内地不同投资环境造成的
1.发行规模不同,如中石油H股在香港发行上市210亿,在大陆则是30亿(未包括未流通部份。)
2.可投资范围不同,相对于内地,香港投资环境更多样化。大陆可投资的渠道大体而言,除了股市就是楼市了,汇市和金市还未形成一定的气候。
3.大陆公司上市的资格是一种稀缺资源(多少带有政府色彩),而香港上市要求则要宽松得多。
4.由于外汇管制,内地是一个半封闭市场,香港则完全开放,因此股票比价上更为向国际接轨,比如巴菲特减持中石油,其中就是觉得中石油比起像壳牌等石油公司已不具备可投资价值,而大陆,中石油就此一家,根本无从比较。

为什么A股和H股价格差这么多

6. 为什么说股票上市就是圈钱

所谓的圈钱,简单地讲,就是把不属于自己的钱,通过某些貌似合法的手段掏到自己袋中。由于这种行为在方式上和传统违法犯罪中的盗窃、抢劫、诈骗存在明显区别,因此,业界将它们统称为圈钱。
圈钱行为广泛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但要论最为集中的爆发地,莫过于金融资本市场,由于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常常会出现企业不顾投资人利益而实施恶意圈钱。
企业要做大做强既是管理层的要求,也是上市公司梦寐以求的。在这一过程中,也有以海尔为首的一些杰出企业通过市场融资,达到了做大做强的目的。上市公司正当的融资行为并非坏事。
问题是,圈钱后不干正事,或者说圈钱后将资金存入银行吃利息,或搞所谓的资本运作(甚至搞腐败也并不少见),上市公司没有把圈来的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中,这些行为都可以称其为圈钱。
在资本市场中,圈钱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直接挪用,即直接把上市公司资产挪为己用,这相当于赤裸裸的明抢。
有的采用连环担保的方式,通过上市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错综复杂的担保,从上市公司融资、资产变卖、银行借贷等各个环节套骗巨额资金。
由于担保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有着貌似合法的外衣,但实际上,担保资金往往得不到及时偿还,最终由投资者和银行来承担所有损失。
从性质上看,这类行为类似于鬼鬼祟祟的暗偷。更高明的圈钱者实施不公平的关联交易,通过“以次充好”、“以小换大”等方式套取上市公司资金,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
由于这种方式表面上正常合法(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禁止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只要求相关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
因此,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很难察觉,这类圈钱行为更接近于诈骗。金融资本市场中的圈钱决不限于上述三种,随着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投资者法律意识的提高。
这三种方式已经逐步为市场所熟悉,因此,圈钱者也在逐步调整其策略,开发新的圈钱方式,以至于现代圈钱行为表现出明显的隐蔽化、产业化、专业化趋势。

扩展资料: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募集基金,拟募集的基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二)有明确的基金运作方式;
(三)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品种的规定;
(四)不与拟任基金管理人已管理的基金雷同;
(五)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草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六)基金名称表明基金的类别和投资特征,不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欺诈、误导投资人,或者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七)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基金管理人申请募集基金,应当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受理基金募集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可以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基金募集申请进行评审。
第十一条 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二条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五千万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五千万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第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圈钱

7. 为什么说公司业绩好就表示股票会涨?

业绩好说明能挣钱,能挣钱的公司买的人就多,但是股票是有一定量的,所以股价就会涨。

为什么说公司业绩好就表示股票会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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