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预备立宪与晚清政局发展的关系?(不要复制来的,需解释清楚,详细)

2024-05-16 18:48

1. 清末新政预备立宪与晚清政局发展的关系?(不要复制来的,需解释清楚,详细)

清的王室是希望能保全国家的,也希望能继续掌控政权。
先说戊戌变法。戊戌变法刚开始慈禧是支持的,国家强大对她没有坏处。但是后来变法出现问题,维新派过于激进,甚至想干掉慈禧,换谁都不能答应啊!政变之后,光绪被废,变法失败。
但是慈禧并不是痛恨改革,她只是想改革的同时继续拥有权力。庚子国难,她“尽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也未必不是形势迫人。1901年新政实施,慈禧是真心支持的,资本家是真心支持的,官僚们是支持的。投资授爵,可见清政府下了多少本钱。这五年里,新军起来了,工厂起来了,各种人才有了,事情似乎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但是,问题在于,新政进行得太快了。腐败严重,民众误解,地方权力未能收回,是始终未能解决的问题。而革命派对新政仍不满意,各种政治团体纷纷建立。
1905年,日俄战争,日本打败了白人,这对清政府产生极大震动,坚定了向日本学习的决心。紧接着,在日本的留学生请求立宪。于是清政府派人去欧洲考察。1906年,慈禧太后下诏颁布预备仿行立宪。
在这之前,武举、科举纷纷被废除,重用留学生,这对于改革来说是极为有利的,但是,这使许多士大夫敌视政府,成为一大隐患。而此时的留学生,已经有许多成为革命派。
清末新政、预备立宪的这十年,革命派越发不满,革命愈演愈烈。国家真的很难办,权力不能给他们,又谈不妥,就只有镇压。为此,赋税越来越重,人民这笔账又要算在清政府头上。
慈禧一死,就已经彻底没有希望了。她死时带走了光绪,只留下一个烂摊子和几个年轻人。他们没有经验也没有威信,施行改革更加艰难。
改革中,地方势力抬头。各地民众集资修铁路,开始促进了经济发展,但是不能一直这么下去啊,清政府想铁路国有,又没有钱,只好向外国借。这一来,当地人不干了,说是卖国。答应提前立宪,不行。组建内阁,不行。清政府踉踉跄跄完了。
 
 
好吧,写到后面突然就不想写了......

清末新政预备立宪与晚清政局发展的关系?(不要复制来的,需解释清楚,详细)

2. 清末新政是包括预备立宪吗

清末新政是包括预备立宪。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9月1日,清政府颁布《仿行立宪上谕》,预备立宪,原则为“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9月3日《申报》2版《电传上谕》:
“仿行宪政……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
宣统帝继位后,其父摄政王载沣遵循皇兄光绪帝的遗嘱,加快立宪的进程。宣统元年(1909年),各省咨议局选举。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初一日,资政院举行第一次开院礼。
宣统三年(1911年)5月,载沣任命庆亲王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筹组新内阁。新内阁部院首长共有13名成员,其中满人8名、汉人4名、蒙古人1名,8名满人当中有6人为宗室、1人为觉罗,被当时革命党及立宪派讽刺称为“皇族内阁”。
预备立宪指的是清政府迫于压力,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亦称“筹备立宪”。晚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预备立宪的工作相当艰巨,非一朝一夕,清末的“预备立宪”,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其核心是官制改革;二是设立议会;三是实行地方自治。

扩展资料:
历史背景
晚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从国际环境看,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经过中日甲午战争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帝国主义进一步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步伐。
但是,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粉碎了他们企图瓜分中国的迷梦,迫使他们转而采取“保全”、扶植清朝傀儡政权,实行“以华治华”,从而维护其殖民利益的政策。从自身利益出发,他们要求清政府披上“民主宪政”的外衣。
就国内形势而言,十九世纪晚期,中国的经济结构和阶级结构已发生了明显变化,资产阶级旧民主主义革命正在兴起,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与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与不断高涨的民主思潮的矛盾,都已十分尖锐。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反清民主革命蓬勃发展,而代表资产阶级右翼和一部分地主官僚的君主立宪派也积极活动,企图通过立宪 分得一点权力。
不愿接受任何变革的清朝统治集团,在义和团运动的沉重打击下和资产阶级革命的震撼下觉察到,如再不作任何“革新”的表示,必将“全局糜烂”,“溃决难收”,必须慎重选择“善后之策”,才能苟延残喘,保持危在旦夕的统治地位。
而所谓“善后之策”,就是“一曰用严峻之法,摧锄逆拭氛,二曰行公溥之政,潜消戾气”,即在加强镇压的同时,用“政治上导以希望”的策略,欺骗人民,瓦解革命,拉拢立宪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末新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备立宪

3. 清末新政 预备立宪异同

相同点:
1.指挥者相同。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都是在清政府的指挥下进行的。
2.发生时间大致相同。  二者都是在快要灭亡的清朝晚期进行的。
3.目的相同。  都是为挽救快要灭亡的王朝而努力的。

不同点:
1·二者的结局不同。  清末新政取得了最终的成功,产生了一些比较显著的效果。但是,预备立宪被揭穿最终失败,是一场阴谋。
2.进行的方式不同。清末新政主要是对国内的制度军队文化经济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变革,并且派出政府官员出国考察,学习外国先进经验。  而预备立宪是进行一场阴谋的变革政府的活动.
3.性质不同。清末新政是一场比较正义的维护政府统治的变革。而预备立宪是一场阴谋活动,非正义的企图篡权的活动。

清末新政 预备立宪异同

4. 清末新政 预备立宪异同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的共同点  

①从主观目的来看具有反动性:其目的是取悦于列强、遏制革命形势和消除统治危机。  

②从活动本质来看具有落后性:仍未超出“中体西用”的范畴。  

③从客观影响来看具有进步性:清政府这些让步,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资产阶级的愿望,有利于中国近代化。  

④从实际作用来看有背离性:在直接影响方面,它引起了人民的反抗和满汉地主之间及资产阶级立宪派的离心,不但削弱了自身统治,还促进了革命形势的高涨;在根本影响上,派遣的留学生成为反清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者,编练的新军成为武昌起义的主力;奖励实业则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为辛亥革命奠定了经济和阶级基础,而且还从根本上瓦解了封建经济的基础。洋务运动、维新变法、新政和立宪均是清政府为巩固统治而采取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这是世界资本主义潮流冲击下的产物,但结果都失败了,其根本原因在于本质的落后性。  
“新政”和“预备立宪”的内容大体出自戊戌变法,但实质却不一样,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①主观目的具有反动性。其目的是取悦于列强。遏制革命形势和消除统治危机、②活动本质具有落后性。仍未超出“中体西用”的范畴。③客观影响具有进步性,清政府这些让步,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资产阶级的愿望,有利于中国的近代化。④实际作用具有背离性,在直接影响方面,它引起人民的反抗和满汉地主之间及资产阶级立宪派的离心,不但削弱了自身统治,还促进了革命形势的高涨;在根本影响上,派遣的留学生成为反清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者,编练的新军成为武昌起义的主力,奖励实业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为辛亥革命奠定了经济和阶级某础,而且还从根本上瓦解了封建经济的基础。洋务运动、维新变法、新政和预备立宪均是清政府为巩固统治而采取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这是世界资本主义潮流冲击下的产物,但结果都失败了,其根本原因在于本质的落后性。

5. 清朝如果预备立宪成功会怎样?

那么中国将走向君主立宪制!
但问题是那时候根本不可能成功!
庚子之乱,2w-5w八国军队入侵京城~然而东南各省竟然私自与列强签订“东南互保条约”,并认定大清中央的诏书为“乱命”!拒绝执行!而组建的几十万新军也是作壁上观!并不听从中央调动!也就是说,这时候的大清王朝(1900年)已经丧失对地方、军队的控制!中央政权名存实亡!中国逐渐走向军阀化!
于是大清为了挽救国运做了最后一次努力!那就是立宪!其实目的就是想重新控制这些军阀(给你入阁机会。你听我话)!但枪杆子出政权,丧失军队指挥权的大清王朝,其实就是各军阀的一块肉!于是打着议会组成成分有问题的旗号变发动了革命!!
另外,你看看东南互保条约的签订人有哪些!你就知道大清完蛋!
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两广总督李鸿章和闽浙总督许应骙、四川总督奎俊、铁路大臣盛宣怀、山东巡抚袁世凯,即和各参战国达成协议,称东南互保

清朝如果预备立宪成功会怎样?

6. 如何认识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

对于清末新政应当客观地、从两方面评价:
1、积极影响:
(1)推动经济自由(最大自由)发展;
(2)中国法律现代化;
(3)政权机构现代化;
(4)中国军队近代化(新军是中国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近代军队的首次努力);
(5)新学教育兴隆;
(6)民族资产阶级崛起;
(7)客观上促了民主革命的发展;
2、消极影响:
(1)增加人民负担,尤其是税收负担;
(2)致使北洋军阀崛起;
(3)客观上为帝国主义输出资本创造了方便条件;
(4)练新军、办警政,强化了封建专政的国家机器,有利于清政府对人民群众反抗斗争的镇压,强化国家封建机器;

7. 清政府“预备立宪”之所以是一场骗局,主要是因为

答案D
此题问原因,实际是考查学生对历史事件实质的理解。搞清“预备立宪”的背景和目的,也就理解了其实质。清朝之所以“预备立宪”,是因革命形势发展,严重威胁到其反动统治。在此背景下,清政府为达到维护、加强其封建专制集权的目的,玩弄了“预备立宪”的把戏。显然,“立宪”是假,挽救统治危机、维护专制权力是真。故A、B、C三项不符合题意。

清政府“预备立宪”之所以是一场骗局,主要是因为

8. 为什么清末的预备立宪反而加速了清朝的灭亡呢?

预备立宪指的是清政府迫于压力,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亦称“筹备立宪”。晚清政府之所以实行预备立宪,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

预备立宪的工作相当艰巨,非一朝一夕,清末的“预备立宪”,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行政改革,包括司法改革、教育改革,其核心是官制改革;
二是设立议会;
三是实行地方自治。

义和团运动后,各地群众的反抗斗争此伏彼起,民主革命思潮在全国广泛传播,反清武装起义接连不断;资产阶级改良派为抵制革命,展开了要求实行君主立宪的立宪运动,并取得了清廷中央和地方一些汉族官僚的支持。这些情况,使清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姿态,应付立宪运动,并乘此加强皇权,以便镇压正在兴起的民主革命,挽救清朝统治的灭亡。

中国清政府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取的一系列措置。又称筹备立宪。次年,五大臣归国,拟出立宪方案。慈禧太后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各地纷纷建立立宪团体,海外的立宪派也积极响应。1909年3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年内成立咨议局。12月,16省咨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
预备立宪的最初步骤是,1905年10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

同年11月,又命政务处王大臣等筹定立宪大纲,设立“考察宪政馆”。1906年8月,出洋考察的五大臣经由欧、美各国及日本考查后归国,拟出立宪方案。载泽并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指出,立宪可以使“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弥”,并说明“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慈禧太后很赏识载泽的意见,七次召见出洋大臣,并经御前会议反复筹划,于9月1日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
1906年,清政府设立考察政治馆,次年改建为宪政编查馆,作为预备立宪的办事机构,此后,进行了一些预备立宪活动。比如,设立谘议局和筹建资政院。谘议局作为各省的议事机构,其权限是讨论本省应兴应革事宜,讨论本省的预决算、税收、公债以及单行章程规则的增删和修改,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督抚的咨询等。但是,它的权力受到本省督抚的严格限制,同时也是极少数有产阶级上层男子的代表活动场所,它并不具备资本主义制度下地方议会的性质。
资政院于1907年开始筹建,它的宗旨是“取决公论,预立上下议院基础”。它并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议会,从它的人员组成、议事内容和程序看,它是完全受制于皇帝、毫无实际权力的一个御用机构。
另外,慈禧太后于1906年9月1日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各地纷纷建立立宪团体,海外的立宪派也积极响应。
清政府于1908年8月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23条,其中关于“君上大权”的14条,规定皇帝有权颁行法律、黜陟百司、设官制禄、宣战议和、解散议院、统帅海陆军、总揽司法权等。11月,溥仪继位。
1909年3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年内成立谘议局。
12月,16省谘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在1910年又3次请愿要求速开国会。10月,资政院在北京成立,亦要求1911年召开国会。
清政府不得已将预备立宪期9年改为5年,定于1913年召开国会,1911年先成立内阁。1911年5月,清政府裁撤军机处等机构,公布所订内阁官制,组成新内阁,由庆亲王奕劻任总理大臣。在13名国务大臣中,汉族官僚4名,蒙古旗人1名,满族8名,其中皇族又占5人,被讥为皇族内阁。至此,清政府借预备立宪欺骗国人已不言而明。
清末钦定宪法大纲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以维护封建专制主义为根本目的,它一方面激起了人民的激愤,同时也让立宪派大失所望。《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则是在武昌起义的沉重打击下,清政府为了渡过危机而临时炮制的“宪法”。没有实质意义,并成为清朝政府预备立宪最后走向破产的记录。
晚清预备立宪这项政治活动有着保守性和欺骗性,这场宪政改革涉及的内容极其庞杂,触动了社会的方方面面,预备立宪的措施加剧了中央与地方、满汉之间、阶级之间的矛盾,引起了社会的极大混乱,加速了它的覆灭。预备立宪的直接后果:加速了清朝的灭亡,催生了新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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