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一人两人区别

2024-05-16 15:22

1. 股东一人两人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与二人以上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差别】
一、一人有限公司的设立:修订后的公司法在应予一个法人或者一个自然人设立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同时,主要设立了5项风险防范规则:第一,对一人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而非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并且必须一次缴足;第二,一人公司必须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以予公示;第三,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个公司;第四,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五,在发生债务纷争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职责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股东即丧失只以其对公司的给钱承受有限职责的权利,而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受无限连带清偿职责。这些限定,比其他国家关于一人公司的限定更为严格,既为公众投资创业多增加了一条渠道,多了一种方式,又有利于规范一人公司股东的做法,防止一人公司可能产生的弊端。应当说,这样的限定,是适当的。
二、二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设立,应当具有下列要求: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限定的能够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限定的设立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限定为2个(含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都能够作为股东),50个(含50个)以下。国家授权投资的组织或者国家授权部门能够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职责公司。2.股东给钱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本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无给钱,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给钱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科技开发、询问、服务性公司10万,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3.股东共有制定章程。制定有限职责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关节,公司章程由全体给钱者在自愿商量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给钱者认可,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职责公司要求的组织组织。设立有限职责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公司法人名称的通常性限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职责公司”或“有限公司”。(“有限职责公司”和“有限公司”含义相同,可根据给钱者喜好确定)以上就是一个公司还是二人公司的差别。

股东一人两人区别

2. 股东一人跟二人有哪些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2个以上股东,承担企业有限责任,就是说企业欠债1000万,将资产全部抵债后还差500万,那500万就吹了,股东、法人不需要偿还。
两者只是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与年检时候的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十万元人民币,每个会计年度都必须提供审计报告,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三万元人民币。
二者的设立条件不同:
一、一人有限公司的设立:
修订后的公司法在允许一个法人或者一个自然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主要设立了5项风险防范制度:
第一,对一人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而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并且必须一次缴足;
第二,一人公司必须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以予公示;
第三,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个公司;
第四,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五,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股东即丧失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这些规定,比其他国家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更为严格,既为公众投资创业多增加了一条渠道,多了一种方式,又有利于规范一人公司股东的行为,防止一人公司可能产生的弊端。应当说,这样的规定,是适当的。
二、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2个(含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都可以作为股东),50个(含50个)以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10万,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含义一样,可根据出资者喜好确定)

3. 一人股东和多人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多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叫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吗
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在没有其他股东牵制的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更易发生股东个人与公司人格混同的现象。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的形态有哪几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种类包括两类: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股东和多人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4. 股东一人跟二人有什么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需要2个以上股东,承担企业有限责任,就是说企业欠债1000万,将资产全部抵债后还差500万,那500万就吹了,股东、法人不需要偿还。
两者只是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与年检时候的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十万元人民币,每个会计年度都必须提供审计报告,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三万元人民币。
二者的设立条件不同:
一、一人有限公司的设立:
修订后的公司法在允许一个法人或者一个自然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主要设立了5项风险防范制度:
第一,对一人公司实行严格的资本确定原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而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并且必须一次缴足;
第二,一人公司必须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以予公示;
第三,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个公司;
第四,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五,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股东即丧失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而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这些规定,比其他国家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更为严格,既为公众投资创业多增加了一条渠道,多了一种方式,又有利于规范一人公司股东的行为,防止一人公司可能产生的弊端。应当说,这样的规定,是适当的。
二、二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法定人数是《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限定为2个(含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都可以作为股东),50个(含50个)以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可以单独投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必须有充足的资金才能正常运营。股东没有出资,公司就不可能设立。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10万,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含义一样,可根据出资者喜好确定)。

5. 一人股东和多人股东有什么区别

区别:1、一人股东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2、多人股东是指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拓展资料:一、股东1、股东,顾名思义就是出钱办公司的人,出资人可以是董事会里的行政人员,但不一定是股东。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做出实质性的决策.2、股东是依照《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即独立法人单位的投资人(股东名册置备于公司,进行工商登记)。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股东一般不能退股,只能转让。3、股东,是通过公司治理,来实现经营管理权。参加股东会(大会),选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成立监事会。二、出资人1、出资人拥有的是资金债权。2、出资人到期后,出资人可以向资金债务人请求偿还。出资人与决策权无关。 股东可以享受分红。出资人最多只有利息。3、出资人一般可以按照“出资”份额来分配公司的剩余资产;而无论“投资”金额的多与少,只要不是入股形式的出资,都不能取得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的资格。“出资”作为股份的表现,将通过股东分红的方式实现回报。三、合伙人1、合伙人是依照《合伙企业法》成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即非法人组织的投资人;普通合伙人除了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出资之外,也可以用劳务出资。2、合伙企业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故也就没有独立的责任能力,故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对于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绝对禁止,合伙人协议也不得排除。合伙人中,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普通合伙人可以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人。

一人股东和多人股东有什么区别

6. 一人股东和多人股东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一人公司和多人公司的区别在于股东人数上的区别与机构设置上的区别,例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其他有限责公司需要设立股东会。一人有限公司每年年检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普通有限公司每年年检无特别规定无须出具审计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7. 一人股东和多人股东有什么区别

一人公司和多人公司的区别在于股东人数上的区别与机构设置上的区别,例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其他有限责公司需要设立股东会。一人有限公司每年年检必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普通有限公司每年年检无特别规定无须出具审计报告。

一人股东和多人股东有什么区别

8. 一人股东和两人股东

一人股东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两人股东,成立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一、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法人担责么
此处的法人一般是指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法人不需担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由于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实际上是转化为公司的资产,股东所拥有其他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公司需对外承担债务时,原则上,只能由公司负责清偿债务,不能由股东承担连带或者补充责任。但也有3种例外: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股东需要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责任。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是否会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足额出资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程序是:
1、申报资料;
2、股权转让协议书;
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5、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6、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一人可以注册公司吗
一人可以注册公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自然人或者法人单位,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有制定的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根据相关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