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股权转让协议交割需要注意什么

2024-05-16 02:18

1. 我想问问股权转让协议交割需要注意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以下事项:
1.股权对外转让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的股权转让无效;
2.股权转让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股权转让后,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份;不买,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想问问股权转让协议交割需要注意什么

2. 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1、明晰股权结构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2、资产评估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4、出让方的保证(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6、确定转让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11、确定违约责任12、设定不可抗力条款13、设定有关合同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3.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哪些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以下事项:
1.股权对外转让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的股权转让无效;
2.股权转让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股权转让后,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份;不买,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哪些问题

4. 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一、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1、明晰股权结构,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2、资产评估,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4、出让方的保证。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6、确定转让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二、股权转让的性质是怎样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对转让方是否为目标公司股东进行调查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受让方有必要进行一个前期调查,查询转让方是否为目标公司登记的股东,目前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进行查询。但有时,目标公司登记的股东不必然就是公司的实际股东,现如今股权代持的情况已屡见不鲜,在工商系统登记的股东只是名义上股东,其通过接受实际股东的委托,代为持有公司的股权。在股权代持普遍存在的大环境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考虑本次交易是否存在股权代持的可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据此,虽然受让方可以通过“善意取得”的方式取得股权,但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争议,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受让方可以要求转让方作出书面承诺,确认其所持有的股权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或者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让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都对此次股权转让进行确认。■ 对拟转让的股权进行前期调查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还应当注意审查转让方是否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对于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权的转让,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原股东不再履行出资义务。受让方在前期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官网查询股东情况时,也应当注意审查转让方是否履行了实际出资义务,如果转让方未履行实际出资义务,应当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注意明确后续出资义务由哪一方承担,以免将来发生争议。■ 设置关键条款保证受让方实现合同目的受让方的核心目的是取得目标公司的股权,主要义务是支付价款,因此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转让款,并为各期付款设置先决条件,降低交易风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上述规定,受让方至少应当收到目标公司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决议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后,才向转让方支付第一笔转让款。后续的各期转让款也应当设置支付条件,还应当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付款条件不能成就时,受让方可以单方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因公司规模等其他因素不同,股权转让协议也有简单与复杂之分,复杂的股权转让协议涉及拟转让股权对价的确定、过渡期的安排、未分配利润处理、公司控制权、股东竞业限制等问题的处理,必要时还是要由专业律师对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起草和审查,降低交易风险。法律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对股东出资的转让作了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5. 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的合同依据,是一项复杂的法律行为。
主要涉及:
一、对目标公司、转让方、受让方基本情况的调查了解。
二、征求其他在册股东意见,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转让价款的支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互交接协助,及其他附随义务,以及违反约定应承担的后果。
四、如果涉及对赌条款的,还可以附条件,条件成就时生效或解除。
一、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可以撤销吗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后是不可以撤销的。
工商登记一旦生效,是不可以撤销的,需要再作一次变更登记。股权变更办理流程如下:
1、取得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4、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二、未取得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有效吗?
无效。可诉请法院确认“阳合同”无效,并按照“阴合同”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
涉及到阴阳合同,即黑白合同,是指股权转让时,出让方与受让方同时签订两份合同,除价格条款存在差异外,两份合同内容完全一致。此类合同出让方和受让方人为抬高了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属恶意串通,其他股东是根据“阳合同”价格标准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基于股权出让方和受让方的欺诈行为而作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什么

6. 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注意条款?

1、知情条款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在签订本协议时,受让方已经对拟转让股权所属的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重大合同、重大诉讼、对外债权债务、公司内部的管理规范及公司章程等信息已经充分了解,并在此基础上自愿受让有关股权。该条款的重要性在于说明股权转让是双方(特别是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如果事后受让方以不知道公司某些重大事实为由主张转让方欺诈等,就是站不住脚的。
2、保证条款
股权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这是指拟出让的股权是转让方合法取得的完整权利,股权上没有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转让已经得到了其他股东的同意,或已解决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不会因优先权问题导致股权转让无效的后果。
公司财务状况告知。转让方已向受让方如实陈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他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资料。
重大合同情况。转让方已向受让方如实陈述了公司的重大合同状况,并提供了相应资料。
3、优先权条款
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不能剥夺,不能回避。如果股权是转让给公司外部的非股东第三人,那么优先权条款就非常重要,关系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问题。
4、转让标的条款
转让的标的应当明确是目标公司的股权。由于实践中公司资产转让/项目转让和公司股权转让可能产生混淆和争议,因此应当对此予以注意。
5、价格的确定方式
价格的确定方式之所以重要,几种方法:资产评估法,即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按照公司资产在转让时的净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溢价法,即将资产净值考虑其将来的升值潜力,给予一定幅度的扩大,作为转让价格依据;综合定价法,即当受让方除了要向转让方支付现金转让款时,还要承担特定的债务或其他义务,这样的条件下股权转让价格就不光是一个确定的金额数字,而是综合各项条件后确定的。当协议中详细说明了这些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后,将来发生争议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少了。
6、股权的内部登记
内部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确认投资者股东身份的主要依据。当受让人出资受让股权后,如果其姓名或名称尚未记载于工商登记中,并不影响其股东的地位,只要在公司内部登记资料中进行了登记即可。内部登记主要是指:公司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出资证明等。
股东转让的事项一般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事项变动,一般还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来进行认定,所以相关事项是需要谨慎处理的,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有关转让协议时,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违约的责任条款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7.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

股份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了解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应详细了解。比如审核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必要文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权机构。仔细调查,明确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都符合主体资格,能够顺利完成股权转让,达到交易目的。避免合同签订后发现签约对象不拥有股权的现象。股份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审计评估明确股权结构,确认转让份额后,确认股权转让对价。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对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涉及国有股权转让,应聘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估机构批准确认。为了防止股权转让方恶意避税,税务机关可能会要求出让方根据被收购公司近期审计报告中确认的每股价格确认股权转让的对价,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或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转让对价应由双方综合公司成长、受让方对公司的贡献等因素协商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公司审计后的每股价格。股份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总价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股份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保证转让方的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具有转让股权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保证本次转让股权相关活动中提到的所有文件合法有效;
(3)保证其合法拥有转让股权的所有权,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等第三方权益;
(4)股权转让合同涉及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应保证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以合法方式取得,合法拥有的,可以依法自由转让;
(5)转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所列债务外,无其他债务;
(6)保证转让方承担涉及股权交割日前事实的诉讼或仲裁。受让方也可能要求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情况做出承诺或保证。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意思是真实,具有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行为能力和授权,能够独立承担受让股权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足够的履约资金和资产承担转让价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

8. 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四、明晰股权结构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五、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a、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b、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六、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七、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2)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3)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不存在拖欠土地使用出让金等税费问题,且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并就债务承担问题与受让方达成相关协议;
f、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2、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八、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协议起草修改比较专业的,如果需要可以委托我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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