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泥合格性判断】我国现行规范规定: 1、凡游离氧化镁,三氧化硫,初凝时间,安定性中任一项指标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水泥,均为废品水泥。 2、凡细度,终凝时间,不溶物和烧失量中任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或混合料掺入量超过最大限量和强度低于商品强度等级指标时,判为不合格品。 3、当水泥包装标志中水泥品种,强度等级,生产者和出厂标号不全的也属不合格品。 排除以上情况后的水泥产品,为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