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的社会事件

2024-05-05 00:05

1. 方舟子的社会事件

 在“方舟子韩寒对掐事件”流传起来之后,使网络上流传起了一种名为“肘子体”的文体。  “肘子体”为:谁证明?XXX能证明吗?网友将方舟子在“韩方大战”事件期间的视频资料截图做成表情,质疑对象变成各种动漫人物、文体名人、影视剧主角,多啦A梦、陈坤、柯南等都被恶搞。这些图贴到社区、微博上被迅速转发、评论,更激发了网友们极大的创作热情。网友们在原有的“谁证明?XXX能证明吗?”文体样板下,结合热门人物、时事热点进行了疯狂的再创造。“肘子体”自此成型,在天涯、猫扑等各大论坛以及微博上遍地开花,网友以丰富创造力与想象力,让它出现在各大网络热点中,并以此来表达对方舟子“打假”的质疑。  方舟子和韩寒的激烈骂战,让有心炒作出位的人找到了新的热点。微博上还出现一名炫富女“张梦怡不加v”,她不但在微博上PO出满床人民币的照片,还自曝了许多尺度很大的照片。该女声称“要嫁给方舟子”,并称自己是“全球第二大隐形富豪”,“前高官的孙女”,干爹则是“某军区高官”,不但给她买了辆人民币100多万元且挂军牌的BMW与300多万的保时捷等名车,还说自己拥有“最贵的跑车也只是Bugatti Veyron而已。  2012年2月,网友“打假巡抚”6日在微博中爆料,在方舟子发表的文章中曾经多次抄袭国内外专家学者的论文,其中:2010年3月24日在《中国青年报》发表的《转基因玉米更有益健康》抄袭自Bruce Chassy and Drew Kershen 2004年10月27日在美国西部农场通讯Western Farm Press 上发表的文章《Bt corn reduces serious birth defects》;2006年10月11日在《中国青年报》发表的《啄木鸟为什么不头疼?》大段抄袭美国加州大学Ivan R Schwab教授于2002年发表在英国眼科学杂志 Br J Ophthalmol 2002;86:843 的一篇文章《Cure for a headache》;2006年12月11日在《经济观察报》发表的《现代药物是怎么开发出来的》一文抄袭作者“颍河”发表在新语丝”新到资料”的《认识药物》系列文章。而对于方舟子涉嫌抄袭美国Root Bernstein教授一事,虽然方舟子回应称已经向Root·Bernstein教授作出解释和交代。但有网友指出Root Bernstein教授并未接受方舟子的道歉,反而写邮件对方舟子给予重责,认为方舟子除了自定规则不遵守他人规则,拒绝提供鉴定自己没有剽窃的标准,并认为方舟子是一个监督中国造假行为却不受制约亦不承担指控的角色,并试图同时扮演指控者、法官、与陪审团的角色。Root Bernstein教授称方舟子曾以退出讨论威胁Root Bernstein教授要求其停止公开来信,并且一直在自己的网站与中国媒体上对Root Bernstein教授进行攻击。,他认为方舟子无权复制他的文章中复制超出400字的内容,也不能再使用他的图表,除非取得杂志的允许。认为方舟子不仅剽窃与了他的文章的版权,也剽窃侵犯了牛津大学出版社的版权。  2011年4月起,媒体曝光方舟子之妻刘菊花的硕士毕业论文亦卷入涉嫌抄袭的丑闻,学界不少人士都卷入了刘菊花的“抄袭门”事件,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博士就是其中一位,他当时在微博上认为刘菊花论文确实有大量抄袭存在。但方舟子随即在博客上称孙海峰博士论文也抄袭。实际上孙海峰并未抄袭,方舟子指出孙海峰涉嫌的文章,是别人当时引用孙海峰的文章未标明出处。通过和方舟子在微博上的争论后,孙海峰要求方舟子公开道歉,并“对方舟子的污言秽语和造谣中伤等行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而旅居海外的知名时政、经济评论人李剑芒认为,方舟子的巨大传播力和个人道德低下的品质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威胁,这种威胁如果不被有效的控制,他将成为网上的黑社会头子。对于方舟子此前的“打假”,舆论出现一边倒的支持时,他那“巨大传播力”确实也让他颇受争议,而方舟子也因此与多人结怨。

方舟子的社会事件

2. 方舟子被打事件

  这几天,方舟子被打一案无疑是各大网络平媒最最火爆最最热门的新闻,各种消息,各种评论风声雷动,铺天盖地,好几天以来,一直占据着各大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的头版头条,前几天,虽然有关河南安阳曹操西高陵大墓的新闻及争论曾经火爆一时,但自从方先生挨打的消息一经传来,一直烈火烹油,持续升温的西高陵真假曹操墓之争,似乎也冷了下来,几乎没有多少人再谈论这个话题了。最吃亏的,莫过于赵本山与易中天之强强联合,欲打造一种雅俗一体的大众娱乐的这条新闻,易赵二人本来好不容想到了这个点子,欲在坊间网里,制造一场轰轰烈烈的爆炸性新闻及轰动,怎奈这二人一手策划的“二人转”却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关心的人实在不多,甚至连老赵头那卖力的表演,易中天那夸张的表情,似乎也没有真正的搞出多大的响动来,真难为这两位老爷子了。

  原因何在?因为有方舟子挨打的消息正火着呢,故人们的注意力并没有转移到赵易二人所策划的轰动事件中去。庄子道: “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于光也,不亦难乎!”意思是“太阳都出来了,你老先生还去点亮火把,这不是白费劲么?”故赵本山易中天选择这个时候来“二人转”,来“雅俗联手”,实在是选错了时辰,若其避开了方舟子的锋芒,仅凭这二位老爷子以往的声望以及现目前滑稽而夸张的表情,就足以一举而雷遍举国上下的了,这一点我敢肯定!

  舟子先生的挨打肯定是确有其事的,并非像有些先生所推测的“只是方舟子先生所报的假案”,否则,绝对不会如此吸引全国公众的眼球,绝不会整出如此大的动静来,绝不会盖过西高陵,甚至赵本山易中天这二位老爷子的风头,问题在于,方舟子之挨打,究竟是何人所为?目前全国民众十之八九都认为打方舟子之人一定是方先生因为打假而得罪过的人,是出于对方舟子先生的报复。

  诚然,因方先生打假而得罪过的人未必不会报复方先生,也未必不会亲自或买凶来采取如此的暴力手段来对方先生施暴,然而,令人纳闷的是,方先生本人及他所有的支持们尽管都言之凿凿,却始终不肯正面回答(或根本回答不出来)不少网友甚至包括著名诗人赵丽华女士所提出的以下两个问题:

  其一是已经被暴徒喷过迷幻药并已感觉头晕目眩双腿发软的方先生,在歹徒奔袭的时候,为何能健步如飞,变成了神行太保戴宗,迅速摆脱了歹徒们的追击,莫非歹徒向他喷射的并非方先生个人所描述的辣椒水或麻醉药,而真是一种神仙水,迅速让他练就了神功,或者迅速让他脱胎换骨,成了王军霞刘翔刘易斯博尔特一类的神鹿,因而可以从被喷到神水的离歹徒很近的地方,迅速逃逸了歹徒的追杀了么?

  其二是打击的方式,方先生自述的挨打过程是:歹徒一击不中,就抛击,抛击不中,又抛击,终于击中了他的腰部,于是让他流了血,受了轻伤,然而并无大碍。

  锤击头部,一定血花四溅,这是没问题,因为这是硬碰硬。但问题在于被抛来的铁锤所击中的并非方先生的脑袋,而是他的腰部,正如许多网友所质疑的,腰部遭到了抛来的锤击,理该是瘀伤或内伤,一般并不会导致外部流血,倘若外部都流血了,理该是由于内脏破裂所引发的体内大出血冲破了人体的表皮,则危乎高哉,简直会让人一命呜呼的,就决不会是什么轻伤,也决不会如方先生所描述的那样“并无大碍”。我想,也许歹徒的铁锤所击中的是方先生的头,而并不是他的腰,所以才让他流了血,受了点轻伤吧,否则,决不会发生这样的结果的。真不知那歹徒的铁锤击中的到底是方先生的头?还是他的腰?但这毕竟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担心及顾虑,或许对方舟子先生这样的高明的人而言,头就腰头,腰就是头,头腰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确确实实挨了打。

  但,事实上,头腰问题关乎科学发现,甚至还关系到人的家庭幸福,这个问题如不解决,则方先生在未来科技史,打假史上的地位则殆殆乎危哉,昔苹果落地,击中了牛顿的头,因而让牛顿先生豁然开朗,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倘若那苹果击中的并不是牛顿的头而是他的腰,则牛顿先生未必会有如此重大的科学发现,况且所有的历史书均明确记载着那苹果打的是牛顿的头,并明确表示并不是他的腰。旧时候,富豪人家的小姐招亲据说是要抛绣球的,小姐的绣球即将抛出的时候,绣楼底下一定有一大群仰着头,张着嘴,哈喇子流得几尺长的男子汉,盼望着小姐抛下的红绣球正砸在自己头上,倘若被小姐的绣球砸中了头,就能当上乘龙快婿,安享荣华富贵。但如果只是被那绣球砸中了腰,那是不算数的,得乖乖的把球捡起来,送到楼上去,让小姐再抛一次。这正如老谋子在《红高粱》中所唱的:“抛洒着红绣球啊,正打中我的头啊,与你喝一壶啊,红红的高粱酒啊,红红的高粱酒哦喂”。要想喝到红红的高粱酒必要条件是要被打中头,若是被打中了腰,那是喝不上的,连老谋子也明白得很,早就把这个道理写进他的作品《红高粱》里了。可见,洋人及古人对于头和腰是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不像方舟子及我们现在的许多中国人那样总是含含糊糊,打死也不肯将腰和头区分开来,所以洋人中能出牛顿那样的大科学家,古人也可以娶到大户人家的小姐当夫人,过上幸福的日子,而方先生及现在的许多中国人总是当不上大科学家,娶不到大户人家的千金当太太,这或许正是对方先生及现在的中国人不分头腰的报应吧,活该!

  面对着公众质疑的这二个问题,方先生及其家人朋友,包括与方先生形成铁三角关系的司马南等人,始终“王顾左右而言他”,绝不肯正面回答及解释,这不能不让人疑窦丛生。尽管殴打方舟子之人,从表面的逻辑推理看来,最大的可能性是所谓的报复行凶者,然而,方先生一日不正面解答网友们疑问,一日不将他的头和腰区分开来,他自己也摆脱不了雇凶自残的可能性,况且,他毕竟还是这次挨打门事件的最大的受益者,自方先生挨打之后,客观事实是,他几乎赢得了中国社会最广泛的支持和同情,一夜之间就嫣然从一个似是而非的“打假斗士”变成了一个几乎全社会都公认的空前的民族英雄,恰似咬啮雪苦节的苏武,舍身求法的玄奘,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孔明,以及三九严寒何所惧,一片丹心向阳开的江姐,甚至是又一个炸碉堡的董存瑞,以及堵抢眼的黄继光等等,云云,谁说他自己一点作案的动机都没有呢?谁说冰雪聪明的方大人当初一定就不会料到有这个对他美满结果呢?

  当然,挨打门事件最大的另外一个受益者就是某些炒作这一事件的网络媒体,此事件真可是为他们赚够了眼球人气和点击,由此获得的受益也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它们也有强烈的作案动机,决不能将它们排除在嫌疑人之外。

  而恰恰相反,看似最有可能作案的那些所谓的打击报复者,比如像唐骏,李一,肖传国等人,却恰恰成了这次事件最大的受害者,他们是最没有捞到好处的人,一方面受到了几乎全社会的猜忌与怀疑,另一方面受到了几乎全社会的嘲笑与不齿,而且,如果这事真是他们干的话,他们还要为将来的罪行败露而坐牢,杀头,而他们却仁慈地让他们最恨的方舟子先生轻易逃脱了锤击,让已经中了迷幻药的方先生,晃晃悠悠地从容离去,只不过让他受了点点轻伤,或是以便于让他有足够精力和体力召开记者招待会,接受着全国人民的抚慰与奖励吧,所以,如果用“结果论”来解释,这帮人其实最没有作案动机的人,但万事皆有可能,假如真是这帮家伙们干的,这帮家伙真可谓“偷鸡不着折把米”,“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笨伯一群!

  方舟子的挨打门事件之所以会引起如此巨大的轰动,而方舟子之所以会被很多人当成民族英雄,有一个预设的前提,行凶者一定是那些造假者或造假者指使的,他们是因为受到了方先生的揭露而恼羞成怒,报复行凶,中国人对造假者的疾恶如雠,中国人对打假英雄孤军奋战的英雄壮举的崇拜造就了对这样一场轰轰烈烈方舟子挨打门事件的极大关注,引发了一场关于方舟子挨打门事件的轰轰烈烈的全民大讨论,但在袭击方舟子的歹徒并没有抓获以前,一口就咬定行凶者一定是这些造假者或造假者的帮闲,其实并不科学,也不客观,须知在真相大白之前,人人都有作案的嫌疑,谁也脱不了干系,现在就将方舟子列为空前的民族英雄,甚至就有人现在将方舟子选为2010年十大中国感动人物,个人感觉,也许太早了点,等案情大白于天下之时再列入和评选不是更好么?

3. 方舟子遇袭的事件经过

 著名打假人士司马南说:“很无奈,也很同情,我也是多次遇到这种事情,也多次流血。方舟子们的安全问题谁来保护?”司马南在新浪微博中说,2010年8月29日下午五时许,方舟子在家门口遭袭击。他是在小茶楼接受完辽宁电视台的采访(关于李一),一个人返回家时路上遭到袭击的。两个歹徒,其中一个用喷雾装置先喷方的脸,然后,另一位手持铁器冲来,抡起来打,方狂跑得以逃命。此刻,方舟子正在派出所接受调查。“我刚刚与他通过电话。”司马南19时20分在微博中写道。著名香港媒体人闾丘露薇在微博中针对此事发表评论,“方舟子被打,因为他一直做的事情,很明显是属于公共事件,需要给公众一个真相。” 29日晚,方舟子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据了解29日17时许,石景山警方接到一名方姓男子报警称,他在石景山区鲁谷南路大同人家餐馆附近被打。接警后,鲁谷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民警询问,该男子自称叫方舟子。方舟子称,对方使用的液体有刺激性气味,被喷到后“感觉被麻醉”。随后又有一名男子向他抡起铁锤。“我闪开后向家的方向跑去,对方将铁锤扔了过来。第一次没砸到,他捡起后再次向我扔来,击中了我的腰部。”。石景山警方表示,分局刑侦支队和派出所正在开展工作。 方舟子称,他的伤势不算严重,因为他跑得很快,两名歹徒在后面没有追上,他只是腰部被扔出的铁锤砸了一下,擦破皮,流了血。至于打人的人到底是谁?方舟子说,打人的人他并不认识,但是他对这个事件的原因也有一个自己的猜测。方舟子称:“肯定是因为打假遭到报复了,是不是和最近唐骏的事情有关,我不好说。也可能是别的事情,因为6月底的时候,我的朋友方玄昌被打了,而且打得更厉害,也许这两个是有关联的。”方舟子提到的方玄昌是《财经》杂志的一名编辑,与方舟子交往颇多,撰写和编发过多篇打假报道,揭露了假冒的学术奖项和论文剽窃、草本“抗癌药”和所谓能“预报地震”的专家等。方舟子所说到的这个打人事件发生在2010年6月24日,当天晚上,方玄昌在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住所附近也遭到两名歹徒的袭击。当时,那两名男子持钢棍猛击方玄昌,他被钢棍多次击中,头部有很深的伤口,背部有多处淤青。

方舟子遇袭的事件经过

4. 方舟子究竟怎么了

学术打假自然是功德无量的好事,可惜的是近来方先生的‘学术打假’似乎颇多横生枝节、令人费解的地方。
不解其一:质疑王小波。
李敖以一己之狭批判鲁迅,曾遭方舟子的冷嘲热讽,没曾想方先生在“嫉贤妒能”方面比之李先生犹有过之而无不及。只要对汉文字语言具备起码鉴别能力的人都不难估量方舟子在语言修为方面的功力,王小波现象并非不可针砭,但有一点,王小波可不是文坛的阿三,你要客观评判王小波,起码自己先得掂量一下自身的斤两,如果对王氏著述还没怎么通读就迫不及待开骂,那可就难免贻笑大方。方舟子后来辩解说从未质疑过王氏小说,只是看不惯王氏杂文,这就更令人猜度不透了,你究竟看不惯王小波什么?是其反乌托邦、反伪科学、反封建专制、反思“传统文化”的精神,还是仅仅看不惯王氏身后的盛名?
此为不解方舟子之其一也。
不解其二:苛议黎鸣
在假药假医伪科学假学术伪道学漫天飞的当下,方舟子居然将老本行赋了闲,专门挑起了黎老先生的碴,说句好听叫不务正业,说不好听或许就该被指为不厚道(道不明、行不正)了。
此为不解方舟子之其二也。
不解其三:对中医批判的软弱
众所周知,对旧医的理性认识与批判并非始于方舟子,上世纪三十年代,上海医师公会会长、国民政府内政部卫生专员余岩,曾撰《灵学商兑》一文,率先对中医基础理论进行系统批评;1920年,更发表《科学的国产药物研究之第一步》,进而引发20年代中医存废之争。
时过近一个世纪,以今天的科学实践水平,尤其是临床医学、药物学、分子生物学研究进展,早已确证中医理论纯属虚妄。方舟子从其专业的认知角度,虽然对中医中药提出了诸多质疑,但至多也只是规劝人们摒弃迷信、慎用“中药”、“保健品”,至于中医赖以存活的现存体制和深厚文化土壤,则不敢剖析分毫,此种治标不治本的学术批判,比之对中医持彻底否定和批判立场的余岩和李敖,在行事担当和学术勇气上似乎还差了那么一截。
旧医之于中国的祸害可谓深重,那些身处相关专业前沿领域的学者们(如方舟子先生),是否可以更多的担负起旧医终结者的角色,且让吾人试目以待之。

5. 方舟子事件是怎么回事

方舟子事件是:方舟子称陈晓宁只是一家私营机构的技术人员,虽然兼任加州大学医学院的“附属副教授”,但这些都是挂名的职务,既不是“博士”,也不是“加州大学教授”,他的公开信中说,美籍华人科学家陈晓宁的三大基因库在美国用3000-4000美元就可以买到。
原审被告人肖传国、戴建湘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肖传国、戴建湘及原审被告人许立春、龙光兴、康拥军,听取了原审被害人方舟子、方玄昌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和肖传国、戴建湘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方舟子人物评价:
方舟子的六亲不认体现在他对媒体以及支持者的态度上。他在为人处世上的刚性和偏执,总会被网友、读者尤其是与他接触过的记者们直斥“小家子气”、“格局太小”、“不可理喻”。他在文字和口头表达上常有的判断性用语,被认为是“文革”文风,大扣帽子,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孩子与脏水一起倒掉”。
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人都承认,方舟子对学术打假作出过贡献。与此同时,对方舟子本人涉嫌抄袭的指责也没有停止,但他始终不承认自己存在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并时常为此与学界人士爆发激烈论战,这使得他的形象颇受争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方舟子

方舟子事件是怎么回事

6. 方舟子事件是怎么回事?

方舟子事件是指方舟子一系列打假事件,从2000年方舟子开始一系列打假、反学术腐败活动。由于在评判时过于犀利,方舟子本人和他的言论在社会上引起极大争议,并被怀疑部分行为有商业目的。
尽管人人喊“打假”,但并不是人人都喜欢“打假英雄”,方舟子被袭后的舆论反应就证明了这一点。

人物经历
从高中开始,方舟子很喜爱文学,发表了一些诗歌,也参与创办过诗社。

1985年毕业于云霄一中,以福建高考语文第一的成绩考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物系,结束五年本科后去了美国。
1991年1月正式入学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系,1995年年底拿到博士学位。
1993年,在美国读书的方舟子经常浏览一个缩写为ACT的中文网站,方舟子在这里发表了不少文史类小文章。

7. 方舟子事件判决结果出来了没?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10)一中刑终字第3377号
  原公诉机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肖传国,男,54岁(1955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北省,博士研究生文化,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协和医院泌尿外科主任,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0年9月21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于同年10月21日被监视居住。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戴建湘,男,45岁(1965年1月1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南省湘潭市,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红旗岭。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9月9日被羁押, 9月10日被刑事拘留,于同年10月8日被监视居住。

  原审被告人许立春(曾用名:许立),男,32岁(1978年1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南省湘潭市,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塘乡新农村光家村民组。1997年因犯破坏通讯设备罪被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1999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9月8日被羁押, 9月9日被刑事拘留,于同年10月8日被监视居住。

  原审被告人龙光兴(曾用名:龙塘报),男,31岁(1979年1月5日出生),苗族,出生地贵州省黄平县,小学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贵州省黄平县苗陇乡翁板村七组。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9月8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于同年10月8日被监视居住。

  原审被告人康拥军(绰号:修哥),男,42岁(1967年12月4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湖南省湘潭市,初中文化,农民,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板塘乡五一村星火村民组。1987年因犯盗窃罪被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1992年因犯盗窃罪被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1996年因犯盗窃罪被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9月24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于同年10月24日被监视居住。

  原审被害人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男,43岁,汉族,出生地福建省云霄县,博士研究生文化,自由撰稿人,住北京市石景山区。

  诉讼代理人彭剑,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害人方玄昌,男,37岁,汉族,出生地浙江省淳安县,大学文化,《财经》杂志社科学栏目编辑,住北京市海淀区。

  诉讼代理人赵玉忠,男,54岁,北京电影学院教授,住北京市海淀区。与原审被害人方玄昌系朋友关系。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肖传国、戴建湘、许立春、龙光兴、康拥军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于2010年10月10日作出(2010)石刑初字第333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肖传国、戴建湘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肖传国、戴建湘及原审被告人许立春、龙光兴、康拥军,听取了原审被害人方舟子、方玄昌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和肖传国、戴建湘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
  被告人肖传国因对被害人方是民、方玄昌等人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上质疑其学术成果不满,遂接受被告人戴建湘找人殴打方是民和方玄昌的提议。后戴建湘找到被告人许立春,并将肖传国提供的二被害人照片、住址等信息及部分资金交给许立春。

  2010年5月间,被告人许立春纠集被告人龙光兴来京伺机对被害人方玄昌、方是民实施殴打。6月24日22时许,许立春、龙光兴在本市海淀区增光路,持铁管殴打方玄昌,致其头皮血肿、多处软组织挫伤、头皮裂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同年7月间,被告人许立春纠集被告人龙光兴、康拥军到本市石景山区七星园小区附近,持铁管、铁锤寻找机会殴打被害人方是民。8月29日17时许,许立春、龙光兴在该小区北门附近,持铁管、铁锤、喷射防卫器殴打方是民,致其腰骶部皮肤挫伤。后五被告人分别被公安机关查获,部分作案工具已起获。

  一审法院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有:公安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及工作说明,被害人方是民、方玄昌的陈述,证人王明亮、史振辉、陈松、施泽涛、安巧转、刘玉成、官华义、张利奎、黄立嵩的证言,医院诊断证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毒物检验报告,辨认笔录,现场勘查笔录、平面示意图及照片,作案工具金属管1根、铁锤1把,银行转账信息,被告人许立春、康拥军的前科材料,被告人肖传国、戴建湘、许立春、龙光兴、康拥军的供述等。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肖传国、戴建湘、许立春、龙光兴、康拥军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五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五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分别予以惩处。据此判决:一、被告人肖传国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半月;二、被告人戴建湘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半月;三、被告人许立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四、被告人龙光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五、被告人康拥军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一个半月;六、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金属管一根、铁锤一把予以没收,人民币八千元予以追缴。

  上诉人肖传国的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其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要求撤销原判,以故意伤害罪处理。肖传国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是:肖传国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是故意伤害性质,应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上诉人戴建湘的上诉理由是:其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存在严重的程序错误。要求撤销原判,宣告上诉人无罪。戴建湘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是:戴建湘的行为不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求,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原审被害人方是民、方玄昌及其诉讼代理人的主要意见是:一审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请求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申请对方玄昌重新进行伤情鉴定。

  一审法院在判决书中列举的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已在一审法院开庭时当庭宣读、出示并质证。在本院审理期间,上诉人肖传国、戴建湘及其辩护人,原审被告人许立春、龙光兴、康拥军,原审被害人方是民、方玄昌及其诉讼代理人均未向本院提交新证据。本院对一审判决书列举的证据予以确认。本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本院认为,上诉人肖传国、戴建湘及原审被告人许立春、龙光兴、康拥军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分别予以处罚。原审人民法院根据本案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原审被害人方玄昌申请重新进行伤情鉴定的理由不充分,本院不予准许。上诉人肖传国、戴建湘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缺乏事实及法律根据,本院不予采纳。据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肖传国、戴建湘的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柏***
  代理审判员 翟***
  代理审判员 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印章)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李***
  书记员 韩***

方舟子事件判决结果出来了没?

8. 方舟子什么时候遭到袭击

中新社北京8月29日电 29日下午,知名打假人士方舟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住所附近遭两歹徒袭击。据悉,方舟子当天是在住所附近的一间茶楼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在采访结束回家路上遭到不明身份人员袭击。

  据此间媒体报道,袭击者先是在正面将辣椒水喷向方舟子的眼睛,之后手持铁锤砸击方舟子。袭击者共有两人,因辣椒水进入眼中,方舟子未能当场辨识两人相貌,在方逃离的过程中,再次被袭击者追上,腰部被砸伤。

  目前,方舟子被泼辣椒水的眼睛初步鉴定尚无致盲危险。方舟子现已报警,并随后到派出所做笔录。

  记者在北京市公安局新浪官方微博中看到,警方回应称:“关于方舟子遇袭一事,警方正在开展调查,后续情况会及时通报给大家。无论是谁受到不法侵害,都应该及时报警,警方会依法及时处理,最大程度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方舟子,1967年9月出生于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是《新语丝》月刊和同名网站的创办人。自1999年以来,方舟子通过网络发表文章,揭发中国科学界和教育界的学术腐败、造假现象等,其言论曾一度引起极大争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