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能用住房公积金吗

2024-05-08 05:56

1. 二手房买卖能用住房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买卖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付。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九条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二手房买卖能用住房公积金吗

2. 买卖二手房可以使用公积金吗?

二手房买卖能用住房公积金。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上限为20年,贷款总额不得高于存量房核准价的60%,具体额度根据房屋总价、借款人收入情况、公积金贷款上限、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3. 二手房买卖能用住房公积金吗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一、孩子去上大学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吗?
孩子上大学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主要是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和条件
公积金的支取使用是有条件的,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需申请人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建造自住住房。需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用于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需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需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申请人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需申请人提供迁移证明;
9、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用于支付房租。需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手房买卖能用住房公积金吗

4. 二手房买卖能用住房公积金?

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二手房买卖能否用住房公积金

二手房买卖能用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手房买卖能否用住房公积金

6. 二手房买卖能用住房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
买卖二手房可以用公积金付。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第九条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7. 二手房买卖能否用住房公积金

二手房买卖能用住房公积金。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买房交首付房款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买房交首付房款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买房,首付部分不能用公积金贷款。除首付部分剩余房款外,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改造、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二手房只有住房公积金才可以买卖吗
二手房买卖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吗
住房公积金满足法律规定的提取条件是可以提取出来的。提取公积金要向所在单位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手房买卖能否用住房公积金

8. 二手房买卖能用住房公积金?

法律分析: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事人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