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2024-05-06 18:08

1. 担保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第一种叫做主体无效。
在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时,会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情形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未获得监护人追认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也不得作为保证人。
第二种是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担保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发挥想象力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第三种是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有些财产是禁止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物的
第四种用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在现实生活中,总共是有些人认为自己聪明无比,脑洞大开能通过签订担保合同获利。
这些人通常都是利用担保合同的漏洞,在并没有真实的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段签订担保合同,骗取债权人钱财。
第五种情况是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未能及时的行使权利。
一、信贷担保方式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保证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是借款合同的一个重要特征,存在抵押品时,银行放款的安全性将提高,因此借款人的借款利率相对较低。
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留置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民法典)规定留置该财产,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在订立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具有代为偿还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具有作为担保人的资格,不合主体资格作为担保人可能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2. 什么样的担保无效

一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的担保无效或者是其他为法律规定不得进行担保主体进行担保的情况无效,如果当事人要提供担保,则应当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留置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 什么样的担保无效

法律分析:第一种叫做主体无效。在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时,会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情形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也不得作为保证人。第二种是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担保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发挥想象力创设新的担保形式。第三种是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有些财产是禁止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物的第四种用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在现实生活中,总共是有些人认为自己聪明无比,脑洞大开能通过签订担保合同获利。这些人通常都是利用担保合同的漏洞,在并没有真实的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段签订担保合同,骗取债权人钱财。第五种情况是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未能及时的行使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什么样的担保无效

4. 什么样的担保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五条机关法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 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 无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 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5.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6. 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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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担保无效的几种情形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债券担保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下:
1、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
2、国家机关不得担任担保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的除外;
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社会团体不得担任担保人;
4、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担保人;
5、业法人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公司不能担保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法人担保的条件如下:
1、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
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不能担保的条件为:
1.学校、幼儿园、医疗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担任担保人。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无效的几种情形

8. 担保无效有什么后果

担保无效的后果如下: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借款合同无效是否证明抵押权生效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担保也无效,因为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担保合同为从合同,主合同无效的从合同也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要承担什么后果呢
如果是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的,企业作为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是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的,且企业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企业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企业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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