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制度的基本规定

2024-05-10 02:04

1. 保荐制度的基本规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是指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及证券上市时,必须由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保荐人推荐;保荐人应当勤勉尽责,对发行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保荐人应当督导其推荐的发行人或上市公司持续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包括发行保荐、上市保荐两个环节。     《证券法》第ll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证券法》第49条规定:“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 实践中,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公司发行证券及证券上市,必须由保荐人推荐,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只接受由保荐人推荐的发行或上市申请文件;法律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发行,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也只接受保荐人推荐的申请。(2)保荐人应当勤勉尽责,对发行或上市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并对相关又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连带责任。(3)保荐人对其所推荐的公司上市后的一段期间内负有持续督导义务,并对公司在督导期间的不规范行为承担责任。(4)保荐人要建立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荐人应当按照保荐制度的要求建立保荐工作的内部控制体系、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调查制度、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内部核查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制度,使这些制度成为做好保荐工作的制度保障。(5)中国证监会对保荐人实行持续监管。    《证券法》没有对保荐人的资格作出具体规定,而是授权中国证监会制定保荐人的资格及相应的管理办法。实践中,证券经营机构要注册为保荐人,担任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开展”承销和保荐”业务的资格。(2)公司治理结构不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或者未有效执行的情况。(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荐制度的基本规定

2. 什么是保荐制度

保荐制度是证券发行的一种方式

是由保荐人(券商)对发行人(公司)发行证券进行推荐和辅导,并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该制度下由券商及其保荐人承担风险防范责任。

保荐人是整个繁复上市过程的统筹者和领导者,向拟上市公司提供上市的专业财务意见,助其处理上市各项事务;同时担当拟上市公司与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各专业中介机构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确保拟上市公司适合上市,其重要资料已在招股文件中全面及准确地披露,及拟上市公司的所有董事明白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等。其功能还包括设计股票推销策略,组织承销团等。


关于保荐人的更详细介绍如下:

保荐人(Sponsor)
保荐人,即企业上市的推荐人,一家企业要想A股上市必须要有保荐人的推荐保荐人的职责就是协助上市申请人进行上市申请,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文件做出仔细的审核和披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自愿的原则下在本所核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业务权限。


保荐人在有效保荐期限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确认挂牌企业符合本所要求条件,并在挂牌企业挂牌交易后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该条件向企业董事会提供意见;

(二) 在挂牌企业申请股权首次挂牌交易时,协助挂牌企业处理股权挂牌交易事宜,确认所有挂牌交易申报文件符合本规则,并向本所提交《挂牌交易保荐书》;

(三)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回复挂牌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所规则的咨询;

(四)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阅、核对挂牌企业拟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书面确认;

(五) 及时回复本所的质询;

(六)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履行股权挂牌交易需履行的义务;

(七)协助挂牌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规定的挂牌企业治理结构。   (八)确保有足够和合适的人员专门从事保荐业务;
(九)本所规定的其他责任。

3. 什么是保荐制度?

保荐制度是证券发行的一种方式

是由保荐人(券商)对发行人(公司)发行证券进行推荐和辅导,并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该制度下由券商及其保荐人承担风险防范责任。

保荐人是整个繁复上市过程的统筹者和领导者,向拟上市公司提供上市的专业财务意见,助其处理上市各项事务;同时担当拟上市公司与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各专业中介机构之间的主要沟通渠道,确保拟上市公司适合上市,其重要资料已在招股文件中全面及准确地披露,及拟上市公司的所有董事明白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责任等。其功能还包括设计股票推销策略,组织承销团等。


关于保荐人的更详细介绍如下:

保荐人(Sponsor)
保荐人,即企业上市的推荐人,一家企业要想A股上市必须要有保荐人的推荐保荐人的职责就是协助上市申请人进行上市申请,负责对申请人的有关文件做出仔细的审核和披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人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自愿的原则下在本所核准的范围内从事业务,不得擅自超越业务范围、业务权限。


保荐人在有效保荐期限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确认挂牌企业符合本所要求条件,并在挂牌企业挂牌交易后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该条件向企业董事会提供意见;

(二) 在挂牌企业申请股权首次挂牌交易时,协助挂牌企业处理股权挂牌交易事宜,确认所有挂牌交易申报文件符合本规则,并向本所提交《挂牌交易保荐书》;

(三)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回复挂牌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所规则的咨询;

(四)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阅、核对挂牌企业拟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书面确认;

(五) 及时回复本所的质询;

(六)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履行股权挂牌交易需履行的义务;

(七)协助挂牌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规定的挂牌企业治理结构。   (八)确保有足够和合适的人员专门从事保荐业务;
(九)本所规定的其他责任。

什么是保荐制度?

4. 保荐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保荐期限;分清保荐责任;引进持续信用监管和冷淡对待的监管措施。2.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5. 保荐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一)严格认证,综合辅导
各国对于保荐人资质条件的要求要比一般证券公司严格,大多需要特殊的认证程序,并且进行定期的审核。如在英国,保荐人必须是依据《1986年金融服务法案》注册的公司,或者是伦敦证券交易所接纳的正式会员。保荐人还要符合具备有关的资格和从业经验这一要求。例如,保荐人必须在任何时候保证拥有四名具备相关资格的项目人员,项目人员必须通过专业资格考试(特别豁免的除外),资格标准由交易所制定或在特殊情况下专门知会有关的申请人.
香港证券市场的保荐人的组织形式必须是有限公司[5].香港联*所依据一定条件设立了一份符合资格的保荐人名册。要列入保荐人名册,准保荐人必须促使联*所确信其具备所需要的经验和专业才能,可以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
保荐人除了必须具备一般综合类证券公司应具备的条件外还应具备适应保荐人自身业务和职责特点的资质条件。首先由于保荐人的职责涉及到上市公司的法律、证券、金融、财务、会计、管理等各方面的业务,所以要求素质更高业务范围更全面的专业人员,如美国的“什锦”保荐人的综合能力。其次由于保荐人要承担上市公司的信用维护和相关后续服务与上市公司信息批露并为承担经济担保责任所以保荐人必须拥有必要的资本作为担保责任的物质基础,因此保荐人的人员条件和资本条件等要求的标准要远远严于一般的证券公司。
(二)法定的担保责任。
保荐人制度最具特色的是保荐人和保荐机构的担保责任,它将公司发行和上市后的持续诚信实现与其保荐人和保荐机构紧密联系起来并建立了相关责任追究机制。保荐人和保健机构要为所保荐的上市公司批露虚假、误导、遗漏的信息而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这是种无过错的法定担保责任,它应该严于侵权责任中的连带责任,即保荐人或保荐机构虽然主观无过错但也应为上市公司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三)较长的职责期限。
保荐人所承担的上市公司的保荐职责期限不仅包括上市前的申请发行阶段而且还包括上市以后数年甚至于上市公司整个存续期间(如英国)的经营阶段。职责期限是保荐人职责现实化的必要条件对于保荐人履行职责的效果起着积极的影响。职责期限决定着保荐人与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的性质,期限不仅决定保荐人职责履行的起点和终点而且决定保荐人职责履行的效果,也是保荐人能够为制定上市公司长期规划的基础。

保荐制度的特点是什么

6. 保荐人制度的作用

保荐人制度对投资者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有明显的促进作用:1、投资者的投资理念将进一步增强。二板市场的风险明显要大于主板市场,其退出机制也会更加严格,主板市场由ST到PT的故事不会重演。“三公”原则在二板市场上会体现得更为透彻,特别是公开原则,投资者只有对公司充分了解,才不致于碰上被摘牌的个股。这样,投资者会从只关心股价上升成为公司真正意义的股东,更加关心公司的经营情况。保荐人制度确保信息的充分、真实、准确、及时披露,使投资者从量和质上关注、把握公司的信息进而对证券的价值和风险状况作出较为准确的判断成为可能。2、投资者的地位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保荐人制度有利于投资者充分了解证券发行人的资信、证券的价值和风险状况,从而能够比较正确地选择投资对象。保荐人制度中保荐人责任明确,投资者如遇到公司做出损害投资者利益时,由于增加了连带责任到进一步的保护。事实上,股东的投资是公司经营之本,三公原则的核心就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证券市场长期以来“保护上市公司”的色彩要浓过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二板市场的设立,将使原先这种状况不复存在,投资者的地位会得到切实和进一步提升。

7. 什么是保荐人制度

保荐人制度
实质上类似于上市推荐人,香港通称保荐人,在联交所的主板上市规则中关于保荐人的规定也类似于上交所对于上市推荐人的规定,主要职责就是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市,并对申请人适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确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责任义务等负有保证责任,尽管联交所建议发行人上市后至少一年内维持保荐人对他的服务,但保荐人的责任原则上随着股票上市而终止。香港推出创业板后,保荐人制度的内涵得到了拓展,保荐人的责任被法定延续到公司上市后的两年之内。

保荐人制度起源于英国的二板市场AIM( AlternativeInvestment Market) 市场,随后,美国NASDAQ市场、中国香港GEM 市场等也相继引入该制度。保荐人制度的建立源于二板市场存在的高度信息不对称和高风险特征,目的在于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增强上市公司信用,保障市场稳健运行。

什么是保荐人制度

8. 保荐人制度的保荐责任

根据咨询文件的规定,保荐人对其自身的责任,必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切实履行。1、为明确保荐人和被保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双方应就保荐问题订立相关协议,对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及保荐费用作出约定。2、保荐人应至少指定二名有三年以上证券从业经验的业务人员持续从事某一企业的 保荐工作。 保荐人应当建立适当的内控制度,确保业务人员勤勉尽责。 保荐人应当在公司内部建立保密制度,确保从事保荐业务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信息隔离。3、证券公司在下列情况下不得接受创业公司的聘请,从事保荐工作:(1)证券公司持有创业公司百分之七以上的股份,或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2)创业公司持有证券公司百分之七以上的股份,或是其前五名股东之一;(3)证券公司与创业公司之间具有其他有重大影响的关联关系。4、保荐人应当建立保荐工作档案,保留时间为五年,自保荐工作完成之日起计算, 中国证监会可随时调阅保荐工作档案。5、被保荐人公开披露文件依法公开前,保荐人不得公开或泄露有关文件内容。 保荐人不得利用被保荐人的有关信息直接或间接的为本公司或他人谋取利益。 保荐人及其业务人员有保荐期内买卖被保荐人股票的,应当自买卖之日起三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