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 结汇

2024-05-16 16:35

1. 信用证 结汇

不能。因为B公司来电称:同意展延,但并没有通过开证行开来信用证修改书,修改不成立。
信用证修改规则是:
⑴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修改必经各当事人:开证行、保兑行、受益人的同意才能生效。
⑵开证行发出修改通知书,即受修改书的约束,且不得撤回。
⑶保兑行有权对修改不保兑,保兑行不加保兑不影响该修改的成立。
⑷受益人应对修改书发出接受或拒绝的表态。
⑸受益人对修改内容“沉默不等于接受” 
⑹受益人不能仅接受部分修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绝。
教训是:一定要等到开证行的信用证修改书通知到了,才可以按修改书的要求发货,否则没有修改,开证行只受原证条款约束。

信用证 结汇

2. 信用证结汇的作用是什么?

信用证作用是:出口商(受益人)可以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安排装运,并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就可以从开证行得到收款的保障;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结算或支付方式。
而信用证的性质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信用证特点就是:信用证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单独的单据买卖,即开证行只审核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规定,而不考虑实际货物的情况;
信用证的当事人有: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开证行、通知行、受益人、议付行,还可以有介入其中的保兑行、偿付行等;
信用证的程序是:开证申请人根据合同,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人的申请,将信用证的电文发给受益人所在国的一家与开证行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并通过这家银行向受益人通知(移交)信用证,受益人在收到信用证后,经过审核信用证,在没有不可接受条款的情况下,受益人按照信用证的规定安排信用证规定的货物的装运,并向议付行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议付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之后,对单据进行审核,如果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则议付行自行垫款给受益人,并扣除自议付行垫款之日起,到与经济收到开证行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同时将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寄给开证行,开证行在收到单据后进行审核,如果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则开证行对议付行付款,如果单据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则开证行将拒绝付款。

3. 信用证结算流程?

信用证的结算流程:
1、进口方向开证行提交开征申请书,交开证押金及相应银行手续费;
2、开证行审核开证申请书,如果有不妥的地方开证行要求申请人核对合同提出修改意见,再根据修改后的开证申请书开出信用证。并将信用证转给通知行。
3、通知行将信用证传递给出口商。
4、受益人(出口商)审查信用证,有问题提出改证,没问题,安排生产备货,装运 ,制单证汇票,提交提单等货运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和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办理议付。
5、议付行审查单证,如果有问题及时通知受益人修改,如果无误,垫款给收益人,、6、议付行转寄汇票和单据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
7、开证行审查无误后,向议付行付款。
8、开证行通知开证申请人(进口商)付款赎单。
9、开证申请人付款取得单据,凭以向承运人(船公司)提货。

扩展资料:

防范对策:
从上述跟单信用证诈骗的各种情况来看,诈骗分子的行骗对象主要是我方出口企业,而受害者还涉及出口方银行和工贸公司均应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上类诈骗案的发生,具体可实施如下防范对策:
第一、出口方银行(指通知行)必须认真负责地核验信用证的真实性,并掌握开证行的资信情况。对于信开信用证,应仔细核对印鉴是否相符,大额来证还应要求开证行加押证实;对于电开信用证及其修改书,应及时查核密押相符与否,以防止假冒和伪造。
第二、出口企业必须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如参加广交会和实地考察)来接触和了解客户,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
在签订合同前,应设法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以便心中有数,作出正确的选择,以免错选贸易伙伴,自食苦果。
第三、银行和出口企业均需对信用证进行认真审核。银行审证侧重来证还应注意来证的有效性和风险性。一经发现来证含有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中的“软条款” /“陷阱条款”及其它不利条款,必须坚决和迅速地与客商联系修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患于未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流程?

4. 信用证结算流程

信用证的结算流程如下:1.进口方向开证行提交开征申请书,交开证押金及相应银行手续费。2.开证行审核开证申请书,如果有不妥的地方开证行要求申请人核对合同提出修改意见,再根据修改后的开证申请书开出信用证。并将信用证转给通知行。3.通知行将信用证传递给出口商。4.受益人(出口商)审查信用证,有问题提出改证,没问题,安排生产备货,装运 ,制单证汇票,提交提单等货运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和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办理议付。5.议付行审查单证,如果有问题及时通知受益人修改,如果无误,垫款给收益人。6.议付行转寄汇票和单据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7.开证行审查无误后,向议付行付款。8.开证行通知开证申请人(进口商)付款赎单。9.开证申请人付款取得单据,凭以向承运人(船公司)提货。【拓展资料】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物。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是:(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2)进口人向其所在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书,并交纳一定的开证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出信用证。(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开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来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知出口人。(4)出口人在发运货物,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装运单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银行)议付货款。(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背面注明议付金额。

5. 信用证结算的业务流程是怎么样的?

将下列一些实务供给有此方面需求的人分享:
  
出口信用证业务流程:
  
在国际贸易出口业务中,信用证的处理主要涉及信用证的受理、审证、通知、审单议付及索汇等环节。
  
  
  
    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CIF价格条件下出口方履行合同的程序行为:
  
1、进出口双方签订货物出口合同,确立以信信用证方式结算。
  
2、出口方向进口方催开信用证,按出口合同审核来证内容;若有不能接爱的条款,则要求进口方修改信用证。
  
3、出口方按照出口合同和信用证的要求备妥货物。
  
4、出口方向船公司租船订舱。在办理租船订舱时,出口方需出具托运单(Shipping Note),船公司接受办理后,
  
  
开出装货单(Shipping Order)。装货单是出口方凭以要求船长装货的命令。货物装船后,船长/大副签发船长
  
  
/大副收据,出口方凭以向船公司的代理换取出口货物已装船清洁提单。
  
5、出口方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发票、合同副本、出口许可证及出口核销单等文件,向海关报关;同时向有
  
  
 关商检机构验出口商品。
  
6、出口方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货物海运保险。
  
7、按信用证规定将出口商品装船发运。
  
8、出口方根据信用证要求,缮制发票、汇票等单据,连同已取得的提单、保险单、检验证书等单证,向银行交单
  
  
议付。
  
  
    进口信用证业务流程:
  
  
 在国际贸易进口业务中,信用证结算主要涉及开证申请、信用证的开立、信用证的修改与撤销、国外业单审核、对外付款或承兑以及不符单据处理等环节。
  
  
  
  
  
   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FOB价格条件下进口方履行合同的程序主要包括:
  
  
 1、进口双方签订进口合同,在合同中规定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
  
  
 2、进口方按合同规定向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
  
  
 3、进口方银行(开证行)向出口方开立信用证;
  
  
 4、进口方向船公司租船订舱,派船接货;
  
  
 5、进口方向保险公司办理进口货物海运保险手续;
  
  
 6、进口方银行审单付款,进口方付款赎单;
  
  
 7、进口方凭单据办理进口报关报检手续,并提取货物;
  
  
 8、若发现商品质量等问题,可进行索赔。

信用证结算的业务流程是怎么样的?

6. 信用证结算流程

有了之前几节关于信用证的各当事方介绍的基础知识,接下来可以来解释信用证结算的流程。
      信用证的结算流程,一般采取下列步骤:      1.进出口双方签订贸易合同,规定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并规定买方应于何时指示银行将信用证开到卖方。      2.进口方向当地某银行提出申请,要求开出信用证。银行要求买方填写开证申请书。买方根据贸易合同的要求填好申请书,并付一定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请银行开出信用证。      3.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书,向卖方开出信用证,并交给卖方所在在地的一家分行或代理行,即通知行。      4.通知行核对了信用证的印鉴后,将信用证交给受益人。      5.受益人认真审核了信用证,认为与合同一致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根据信用证要求      备齐全套货运单据      ,连同汇票一起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交当地银行办理出口押汇。      6.押汇行根据信用证要求审核全套单据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并扣除利息,将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7.押汇行将汇票和全套货运单据寄交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请求索偿。      8.开证行或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押汇行。      9.开证行将单据提示给买方,请买方付款赎单。      10.买方付清货款后领取全套货运单据,提取货物。      如果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只能凭合同与卖方交涉,而不能向任何银行要求赔偿。银行仅负责交易中的支付,与货物无关。      信用证结算具体过程见下图:
      (从图中可见,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时,资金流通不再是托收方式的从头到尾再从头到尾的大循环,而是从5--6,7--8,9--10的很短的时间。)

7. 信用证结算流程?

信用证的结算流程:
1、进口方向开证行提交开征申请书,交开证押金及相应银行手续费;
2、开证行审核开证申请书,如果有不妥的地方开证行要求申请人核对合同提出修改意见,再根据修改后的开证申请书开出信用证。并将信用证转给通知行。
3、通知行将信用证传递给出口商。
4、受益人(出口商)审查信用证,有问题提出改证,没问题,安排生产备货,装运,制单证汇票,提交提单等货运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和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办理议付。
5、议付行审查单证,如果有问题及时通知受益人修改,如果无误,垫款给收益人,、6、议付行转寄汇票和单据给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
7、开证行审查无误后,向议付行付款。
8、开证行通知开证申请人(进口商)付款赎单。
9、开证申请人付款取得单据,凭以向承运人(船公司)提货。

扩展资料:

防范对策:
从上述跟单信用证诈骗的各种情况来看,诈骗分子的行骗对象主要是我方出口企业,而受害者还涉及出口方银行和工贸公司均应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上类诈骗案的发生,具体可实施如下防范对策:
第一、出口方银行(指通知行)必须认真负责地核验信用证的真实性,并掌握开证行的资信情况。对于信开信用证,应仔细核对印鉴是否相符,大额来证还应要求开证行加押证实;对于电开信用证及其修改书,应及时查核密押相符与否,以防止假冒和伪造。
第二、出口企业必须慎重选择贸易伙伴。在寻找贸易伙伴和贸易机会时,应尽可能通过正式途径(如参加广交会和实地考察)来接触和了解客户,不要与资信不明或资信不好的客户做生意。
在签订合同前,应设法委托有关咨询机构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以便心中有数,作出正确的选择,以免错选贸易伙伴,自食苦果。
第三、银行和出口企业均需对信用证进行认真审核。银行审证侧重来证还应注意来证的有效性和风险性。一经发现来证含有主动权不在自己手中的“软条款”/“陷阱条款”及其它不利条款,必须坚决和迅速地与客商联系修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防患于未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流程?

8. 信用证结算的流程和规则

信用证结算过程比较复杂,一般是开证申请人(买方)先向其开户银行提出开证申请,由银行开出信用证交给受益人所在地(卖方地)银行,卖方地银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卖方按信用证条款发货并准备好相应单据,卖方将全部单据连同信用证一并交给卖方地指定银行,该银行根据信用证条款逐项审核单据无误后,将货款扣除议付利息后交给卖方。卖方地指定银行再将全部单据寄交给开证银行,开证银行经审核无误后偿付货款,并通知买方付款赎单,买方拿已付款的银行单据到货运公司提取货物。
按《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信用证应包括以下条款:开证行名称及地址;开证日期;信用证编号;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信用证;开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受益人名称及地址(一般为卖方);通知行名称;信用证有效期及有效地点;交单期;信用证金额;付款方式;运输条款;货物描述;单据条款;其他条款;开证行保证文句。《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就信用证结算的程序,包括开证与通知、议付、付款、单据审核标准等作了明确规定。违反《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的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第一,开证行对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无理拒付、拖延付款的,应按单据金额每天
0.05%向议付行或受益人支付赔偿金,并对其处以按单据金额每天0.07%罚款。
第二,通知行未按规定时间作出信用证通知的,对其处以通知手续费10倍的罚款。
第三,非法开办信用证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承担信用证上的责任,人民银行应没收其手续费所得,根据情节轻重,对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四,非法使用者的责任。对于伪造、变造信用证或伪造、变造附随的单据、文件的,或者利用伪造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从性质上讲,信用证结算首先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作为付款保证。开证银行保证当受益人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时履行付款义务。这与汇款、托收结算方式的商业信用性质不同,因而比汇款、托收结算收款更有保障。其次,信用证是一种独立的文件。信用证虽然以买卖合同为依据开立,但它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开证银行以及其它参与信用证业务的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理。此外,信用证业务是一种单据买卖,银行凭表面合格的单据付款,而不以货物为准。
一、信用证有效期从哪天开始算
信用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交单期后一两天。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二、信用证保证金的比例是多少
开立信用证交纳保证金的比例的多少,是根据开证申请人在开证银行的授信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如果开证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授信,那么需要交纳100%的保证金;如果开证申请人在开证行有授信,那么,根据授信的情况不同,开证保证金的比例不同:一般授信至少需要30%的保证金,如果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有过多年的开证业务,且过往的开证没有不良记录,则保证金比例会逐渐减少,比如20%、15%,直至免交保证金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