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相关知识

2024-05-18 09:41

1. 疫情防控相关知识

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如下:
第一:不麻痹、不大意。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疫情防控方面,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毁掉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不麻痹、不松懈、不大意,坚持做好防护,才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
第二:戴口罩、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尤其是前去公共场所、密闭空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
第三:打喷嚏、讲礼仪。咳嗽、喷嚏时产生的飞沫常常携带病毒,可直接或间接导致病毒传播。因此,咳嗽、喷嚏时一定要用纸巾、手绢来捂住口鼻。

第四:勤洗手、讲卫生。勤洗手、讲卫生是保证身体健康最重要的方法。饭前便后、接触外界物品后,触摸口眼鼻之前,请务必认真清洗双手,遵循七步洗手法,用肥皂(洗手液)和流水搓揉至少20秒。
第五:常通风、不可少。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动,可有效降低空气中病毒和细菌的浓度,减少疾病传播风险。每天应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尤其是密闭的空调房一定要定期开窗通风。
第六:一米距、更安全。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飞沫传播,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可在一定程度上预防病毒感染。守住一米线,出行勿拥挤,保持安全距离,于人于己都有益。

疫情防控相关知识

2. 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和制度

法律分析: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详细规定了有关疫情、传染病传播的防治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需要解除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常见、多发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3. 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

1、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强化联防联控,依法落实疫情防控责任。3、依法科学有序防控,坚决遏制疫情扩散。4、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

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户外空气质量较差时,通风换气频次和时间应适当减少。

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

4. 疫情防控的重要

防控疫情的目的和意义:全面压实防控责任,及时配合协查密切接触者。
对因疫情处置划定为密切接触者的旅客信息,按规定第一时间无条件提供给地方政府卫生部门,规范流程,安全管理,为及时处置疫情赢得时间。疫情防控“战时状态”,是中国各级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间采取的临时管控措施,与法律规定的“战争状态”有很大差别,意在突出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强化责任心,提升紧迫感。
从与战时状态相关内容来看,主要涉及疫情防治、人员管控、物资配送、工作协调等措施,目的是动员公众服从党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滥用“战时状态”不利于抗疫大局。
在这项工作的实施过程当中,因为涉及不同的机构,比如定点医院出院前要制定好两到四周的复诊复检的计划,同时还要对出院患者做好健康指导,回家以后怎么样通风,怎么样做好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护等等。同时,到了社区以后,包括在隔离期间,有的可以是居家隔离,也有的地方实行隔离场所的集中隔离。在隔离的过程当中,既要加强自身的康复,同时还要做好两到四周的复诊复检,跟踪随访相关的检查。
如果是需要康复的,轻一点的可以居家,社区、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指导;如果是需要专业的康复机构,也可以由专业机构介入。总而言之,出院以后的全程管理,一方面需要定点医院、社区的医疗机构以及社区几方面的无缝衔接,更需要患者和患者家人的密切配合,最终使得出院患者得到身心的整体康复。

5. 疫情防控的影响

当前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今年以来疫情虽总体趋于稳定,但局部地区疫情却时有爆发,由此暴露出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
新的疫情形势下,存在防控意识不足,摸排可能存在漏洞。当前疫情严峻形势较2020年有所减轻,随之而来的是工作人员对疫情防控工作松懈、群众防护意识的下降,由此导致局部疫情的再次扩散及诸如扬州的工作人员意外感染的问题;对于风险区进入人员的摸排主要依靠公安及工信部下发数据、社区主动报备及返回人员自述,准确性和真实性难以保证,由此给人员管控的准确执行造成一定的影响。
人员不足,专业能力欠缺。由于目前的疫情防控主要依赖村社区,核查量大与村社工作人员有限成为矛盾,另外存在个别村社区缺乏转业的疾控防护知识和技能,存在管控过松或过紧的情况,由此造成一定的矛盾,增加了工作负担
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由于疫情危害的认识不到位及相关的防护只是的缺乏,目前很多居民觉得现在的疫情已经离自己很远,因此防护意识松懈,进出商超等人员密集地不带口罩的比例越来越高。鉴于当前疫情反复的状况,意外感染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建议:落实责任与监督,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责任心;形成固定的专门工作组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定期进行线上线下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利用互联网、微信、短信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宣传,鼓励群众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基本常识引导鼓励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的局面,共同为防控疫情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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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今年以来疫情虽总体趋于稳定,但局部地区疫情却时有爆发,由此暴露出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与短板:
新的疫情形势下,存在防控意识不足,摸排可能存在漏洞。当前疫情严峻形势较2020年有所减轻,随之而来的是工作人员对疫情防控工作松懈、群众防护意识的下降,由此导致局部疫情的再次扩散及诸如扬州的工作人员意外感染的问题;对于风险区进入人员的摸排主要依靠公安及工信部下发数据、社区主动报备及返回人员自述,准确性和真实性难以保证,由此给人员管控的准确执行造成一定的影响。
人员不足,专业能力欠缺。由于目前的疫情防控主要依赖村社区,核查量大与村社工作人员有限成为矛盾,另外存在个别村社区缺乏转业的疾控防护知识和技能,存在管控过松或过紧的情况,由此造成一定的矛盾,增加了工作负担
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由于疫情危害的认识不到位及相关的防护只是的缺乏,目前很多居民觉得现在的疫情已经离自己很远,因此防护意识松懈,进出商超等人员密集地不带口罩的比例越来越高。鉴于当前疫情反复的状况,意外感染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建议:落实责任与监督,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责任心;形成固定的专门工作组从事疫情防控工作,定期进行线上线下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利用互联网、微信、短信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宣传,鼓励群众积极配合疫苗接种,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基本常识引导鼓励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的局面,共同为防控疫情做出努力。

疫情防控的影响

6. 疫情防控

法律分析:根据当前疫情实际情况和发展态势,综合考虑新增和累计确诊病例数等因素,以县市区为单位,划分为低风险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通过分区分类防控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尽可能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影响。风险等级每7天调整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军队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发现前款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报告。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7. 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几点考虑

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几点考虑如下
1、抓紧时间扩大药物产能,保障小城镇和农村的用药。
2、地方卫生服务中心应该以村和社区为单位,针对辖区内的孕产妇、新生儿、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等高危病人建台账、有底数,同时畅通转诊救治通道。
3、地方政府或者卫生服务中心应该以村和社区为单位,按照人口规模,保障村医务室/社区医院的常用药物和急救药物储备,并且,储备一定的氧气和供氧设备。
4、给全国的社区医生、村镇医生和驻村医生,进行大范围高强度的新冠治疗专项培训和常见并发症诊疗培训。
5、提前储备隔离床位,保障氧气和急救药物供应。

疫情个人防控措施
不要盲目跟风抢药囤药。从目前的情况看,大部分感染者其实只需要几片布洛芬或者感冒药,所以大家按需采买即可,没必要过度囤积。以中国的医药产能,常用药的产量很快就会提上来,没有感染的人,或者周围没有病例的人,没有必要蹲点抢购。
如果感染,尽量居家治疗。症状轻微且没有基础病的感染者,尽量不要拨打120,不要去医院,为危重患者让出生命通道。当然也要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可麻痹大意,如果症状持续加重,要及时请求医疗救助。

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几点考虑

8. 疫情防控文件制度

法律分析: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规范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保护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实际,防止新冠状病毒传入或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