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增人员社保办理流程

2024-05-04 13:14

1. 公司新增人员社保办理流程

公司新增人员社保办理流程如下:(一)首次参保的,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者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
如果是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要提供电子文本(携带U盘拷贝程序或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二)续保的:单位应当先准备好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职工的身份信息等材料,然后为员工申报社保登记,在登记之后,再由社保机构核定社保费用,最后由单位按照核定的数额及时缴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公司新增人员社保办理流程

2. 公司新增人员社保办理流程

一、如果是首次参保的:
1、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者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
2、如果是批量参保(5人以上),还需要提供电子文本(携带U盘拷贝程序或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二、 如果是续保的:
1、单位需要提供职工工作介绍信或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近期工资发放表或核定表,并且填写《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手续。
2、若是批量续保(10人以上的),需提供续保人员职工编码电子表格(即Excel表,由单位自行制作)。
3、个体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本人凭用人单位出具的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其原参保代理点办理缴费核减手续。然后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续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3. 企业新增社保人员网上怎么操作

法律分析:单位社保在网上添加新人的流程:1、打开百度,输入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登录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入口点击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在点击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3、点击后会出现链接跳转的文字,点击确定;4、点击使用单位原入口登录,如何公司回注册账户,需要注册账户后方能登录;5、登录进来后点击我要办理;6、点击我要办理下面的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保登记,在点击新签合同及人员参保;7、在新签合同人员参保情况表填写完整,根据劳动合同为准。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8、在申请日志中将人员信息填写,点击提交即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即可完成人员添加成功。【摘要】
企业新增社保人员网上怎么操作【提问】
法律分析:单位社保在网上添加新人的流程:1、打开百度,输入企业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登录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入口点击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在点击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3、点击后会出现链接跳转的文字,点击确定;4、点击使用单位原入口登录,如何公司回注册账户,需要注册账户后方能登录;5、登录进来后点击我要办理;6、点击我要办理下面的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保登记,在点击新签合同及人员参保;7、在新签合同人员参保情况表填写完整,根据劳动合同为准。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8、在申请日志中将人员信息填写,点击提交即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即可完成人员添加成功。【回答】

企业新增社保人员网上怎么操作

4. 公司新增人员社保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由单位社保经办人员(一般是人事专员或者行政代办)带单位社保证、公章、参保人员相关资料到社保部门统一办理社保部门办理之后,会下发社保卡,不同的城市日期不同,有的是半个月,有的是一个月。通过社保卡可以查询个人社保缴存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5. 社保新增员工网上办理流程是什么

1、如果公司没有办理网上申报业务,那就先办理网上业务申请。需要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然后去社保局填写申请表。2、如果公司原本就有参加社保的人员,就直接申请开通,开通以后在网上办理业务增员,需要先将个人信息输入到系统中(即网上业务办理中的个人信息增加),然后点击增员,选择增加原因新参统,提交,一两天后查看提交信息,如有错误,系统会给予提示。3、增员成功后,要向社保局提供增员人员的个人信息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个人所在页面复印件(以上材料需要新参统的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保新增员工网上办理流程是什么

6. 社保新增人员网上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登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社保中心官网,选择网上申报选项,点击进入,选择新参保人员增加申报选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7. 社保新增人员网上办理流程

一、社保网上增员流程:1、进入地税局,用户名即是单位税务登记号,点击登录。2、点击:社保业务一单位人员增员申报一社保增员申报进入。3、同意阅读网上社保增员申报协议后点击阅读单位增员须知。4、输入所增社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增员,弹出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5、完成后点保存即可。6、进入“查询已提交数据”查询单位增员是否成功。如果系统显示为“未处理”一表示:前台操作人员还未进行转换。如果系统显示为“转换完毕”一表示:前台操作人员已进转换,增员成功。如果系统显示为“不予受理”一表示:该人员信息可能有问题,要求上门处理。7、备注:如果显示为“转换完毕”,用人单位可将比页面打印下来,到社保经办机构制作养老手册和医疗IC卡。8、按照有关社保增减员的相关规定显示: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必须要在该独立账户中进行操作才可以。而企业单位每个月都必须把本单位新增的员工添加进该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二、新增人员社保查询方式: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新增人员网上办理流程

8. 企业如何新增社保人员流程是什么

办理单位员工社保新增的流程如下:
(一)带人员增加表、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去社保局相关窗口办理人员加入。如员工以前交过保险,则需要以前公司所在地区社保中心提供缴费凭证,拿此凭证和人员增加表、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去社保局窗口办理人员加入。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根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
1.到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
2.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可以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划缴用人单位和为其职工代扣的社会保险费。
一、社保参加条件是什么?
1、缴费单位必须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北京市有关政策同时办理几项社会保险登记。
2、缴费单位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到工商企业执照注册地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住所(地址)所在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已参统的缴费单位到目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的缴费单位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社会保险登记。
登记手续
1、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6)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