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分录
2.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怎么核算?
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核算的方法不同。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作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差额)
(损益调整)
(股权投资准备)
(三)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明细账金额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2."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
(1)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应注意的问题有:
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①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
②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或: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贷方差额)
(2)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是,对某一被投资单位来说,股权投资差额只有一个方向,即最终是"借方差额"或"贷方差额"。因此,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不一致,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小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冲减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二者之差保持原股权投资差额方向;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大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将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全部冲销,其差额形成新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
①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也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应根据初次投资、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分别按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如果追加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金额较小,可并入原来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
②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超过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企业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照尚未摊销完毕的该项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未冲减完毕的部分按规定年限继续摊销。企业应按在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③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初次投资时产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资本公积的,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以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不足冲减的借方差额部分,再按规定的年限分期摊销。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大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企业应按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成本)"科目。
④ 初次投资发生在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件发布之前,且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的,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与"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的差额按规定期限摊销。
(3)"损益调整"明细账
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后,因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宣告现金股利影响其所有者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投资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通过"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但若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则投资企业应通过"投资成本"明细科目核算。
①被投资单位发生盈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②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③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或: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
4)"股权投资准备"明细账
这个明细科目核算的是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的变动影响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单位按持股比例调整的数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若将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则应将"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分期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企业应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从"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转出。
(5)应注意的问题
投资企业投资后,因被投资企业的各种原因,如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等,按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而调整前期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也应按相关期间的持股比例计算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如果被投资单位调整前期资本公积的,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持股比例调整资本公积,通过"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和"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如果被投资单位的上述变更产生于投资前,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投资前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科目和"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的金额。
如果在投资后被投资单位仅就所有者权益各项目所作调整,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此时涉及明细科目的,在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中应作相应调整
3.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分录怎么做?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小企业,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保持不变(所以它一般不存在亏,因为是按成本法嘛)。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息
贷:投资收益(被告知发放股利时的分录。)
采用权益法的话,按投资所占的百分比分担盈亏:
盈时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亏时: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
4.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会计分录的区别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适用范围: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持股比例>50%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持股比例<20%
会计分录:
1.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分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适用范围:
对联营企业投资 20%≤持股比例≤50%
对合营企业投资 20%≤持股比例≤50%
会计分录:
1.初始投资成本
先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再将差额作如下处理:(若差额为商誉则不做此步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2.投资损益的确认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或摊销与原账面价值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产生的差异导致对净利润的影响: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被投资方实现的公允净利润×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①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成本
②发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
5.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账务处理主要区别?
成本法: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入帐。
在发生的所有者权益增加时和亏损时均不做确认,
发放股利利润,是属于投资前的年度发放,冲减投资成本。其他的就做投资收益,当累计发放的股利利润超过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利润时也冲减成本。
权益法:按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和享有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比例孰高入帐。若是后者加确认营业外收入。
所有者权益增加,
借:长股投-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亏损时,按比例确认投资损失,先冲减长股投的账面价值,减至0时还有投资损失时,再冲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长期权益。最后确认为预计负债,资产减值损失。
发放的是之前确认的,长股投-损益调整,股利或利润时,做
借:应收股利
贷:长股投-损益调整。
超过确认的损益调整,冲成本。
6.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会计分录的区别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1、区别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不同。
从具体的适用场景上来看,权益法所适应的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通常情况下,这些企业占股的比重在20%到50%之间。而成本法比较适用的则是完全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公司的子公司,通常情况下,适用的股份占比达到了50%以上。从这点上来看,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不同,权益法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是比较小的,在这种情况下,就采取这种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方法。而成本法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非常大,因为其持股已经达到了50%以上,属于绝对控制的范围。
2、区别二:权益法和成本法对投资收益的处理方法明显不同。
我们可以简单把权益法的投资收益处理方法称之为权责发生制,因为只有当企业在年终有了利润之后,才能够按照所占有的企业份额情况来确定投资收益。我们也可以把成本法当作是一种收付实现制,因为只有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的时候,才能够确定投资收益。【摘要】
成本法和权益法会计处理的区别【提问】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
1、区别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不同。
从具体的适用场景上来看,权益法所适应的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通常情况下,这些企业占股的比重在20%到50%之间。而成本法比较适用的则是完全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公司的子公司,通常情况下,适用的股份占比达到了50%以上。从这点上来看,权益法和成本法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不同,权益法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是比较小的,在这种情况下,就采取这种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方法。而成本法对于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非常大,因为其持股已经达到了50%以上,属于绝对控制的范围。
2、区别二:权益法和成本法对投资收益的处理方法明显不同。
我们可以简单把权益法的投资收益处理方法称之为权责发生制,因为只有当企业在年终有了利润之后,才能够按照所占有的企业份额情况来确定投资收益。我们也可以把成本法当作是一种收付实现制,因为只有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的时候,才能够确定投资收益。【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7. 会计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
忽略你采用成本法的不合理性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00万
贷:银行存款 400万
成本法下实现收益不做帐
宣布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10万
贷:投资收益 10万
2001年2月收到
借:银行存款 10万
贷:应收股利 10万
发生亏损也不做
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8000
贷:投资收益 8000
2002年2月收到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应收股利 8000
应是权益法而不收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00万
贷银行存款 400万 同成本法
当2000年甲公司实现收益确认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6万
贷:投资收益 16万
宣告发放股利
借:应收股利 1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万
2001年2月收到股利同成本法
借:银行存款 10万
贷:应收股利 10万
2001年亏损
借:投资收益 4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万
宣告发放股利
借:应收股利 8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000
2002年2月收到股利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应收股利 8000
8.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会计分录的区别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适用范围: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持股比例>50%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持股比例<20%
会计分录:
1.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2.分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适用范围:
对联营企业投资
20%≤持股比例≤50%
对合营企业投资
20%≤持股比例≤50%
会计分录:
1.初始投资成本
先确认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再将差额作如下处理:(若差额为商誉则不做此步账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2.投资损益的确认
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或摊销与原账面价值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产生的差异导致对净利润的影响: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被投资方实现的公允净利润×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①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成本
②发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