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0 20:24

1. 沈阳农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安排1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辽宁省2022年实行新高考改革,学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2学校的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使用,使用办法如下:一是平行志愿投档,当投档线有多名同分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时,为了保证考生利益,追加计划录取;二是当生源省份模拟投档分数线或一本线上生源非常充足时,在投档前可向该省调入计划,录取优质生源。同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使用办法。专业设置

注: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相应省份最终公布为准。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农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收费情况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具体学费收取标准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退费。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同时设置助学金、特困补助金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学校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为2500元/年·人,二等奖为1500元/年·人,三等奖为1000元/年·人。同时,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分别由中央政府和辽宁省政府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奖学金额度均为8000元/年·人。(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分别由国家和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额度为:一等为4400元/年·人,二等为2750元/年·人;学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为2500元/年·人,二等为1500元/年·人。(4)按照“优秀者奖、困难者助”的原则,学校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5)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出资,用于奖励学习优秀学生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6)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录取办法我校新生录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录取工作原则、办法如下。1投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的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3院校志愿及录取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学校按分数择优录取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额满,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生源地省份招生政策确定录取办法。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即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投档考生分数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历史学科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物理学科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1)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沈阳农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简章》及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相应类型招生政策信息执行。(2)2022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7其他事项(1)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一年后,确定专业,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暂行办法》。具体招生类别和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其中: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等2个专业。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等2个专业。按专业招生的有:农学、农学(卓越计划实验班)、园艺、园艺(卓越计划实验班)、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物医学(学制5年)、动物药学、应用化学、草业科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测绘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林学、园林、风景园林、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旅游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态学、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和包装工程等41个专业。(2)开展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验班(简称“卓越计划实验班”)试点招生。学校“国家一流专业”中的农学、园艺两个专业设立卓越计划实验班,单列招生计划,实施小班化培养、全程导师制、动态调整机制,培养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拔尖创新型卓越农林人才。(3)各专业录取均无加试、亦无相关科目成绩方面的特殊要求,但建议报考园林、风景园林专业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考生应体貌端正、发音标准、口齿清晰。(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报。(5)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时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6)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委员会”,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下设“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7)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8)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9)本章程经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此前学校制定的与本章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网址咨询电话:024-88490405传真:024-88487217招生网址:https://zssyaueducn电子邮箱:zsgzbgs@syaueducn招生官方微信号:synydxzs

沈阳农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 沈阳农业大学开学时间2022

沈阳农业大学开学时间2022是在8月31日返校报到。

沈阳农业大学坐落于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沈阳,是一所地方与中央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2年,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与复旦大学农学院合并组建成了新的沈阳农学院。

1979年10月

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5年10月,更名为沈阳农业大学,邓小平同志亲自为学校题写了校名。今天的沈阳农业大学已成为教学和科研并举,以农业与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3. 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

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526分。以辽宁省为例,分数如下: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植物生产类526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林学527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农业资源与环境528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草业科学528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531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旅游管理532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园林532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食品科学与工程537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食品质量与安全537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风景园林537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土地资源管理542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农林经济管理543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工商管理类543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金融学552分。

师资力量:
数据截至2019年10月,建校以来,一大批海内外知名学者先后来校任教。自1990年以来,已有25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学校现有教职工1729人,其中专任教师1250人,教授187人,副教授33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02人和硕士研究生导师577人。
专业教师中有院士2人,特聘院士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长江”、“优青”等国家级青年人才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
以上内容参考官网——沈阳农业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

4. 沈阳农业大学2022年录取分数线

以辽宁为例物理类:466地方专项:458历史类:526沈阳农业大学(Sheny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简称沈农或沈阳农大,坐落在辽宁省沈阳市,是辽宁省与中央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也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国家首批建设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试点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组建于1952年,由当时的复旦大学农学院(茶叶专业除外)和沈阳农学院部分专业合并而成;1985年10月,更名为沈阳农业大学,邓小平同志亲自为学校题写了校名。截至2022年1月,学校占地面积10246亩,科研用地6240多亩,设有16个学院、4个教学部(中心),开设58个本科专业;拥有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1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农业部重点学科、7个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27个辽宁省重点学科,ESI前1%学科1个;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教师1783人,校生19793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3467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464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91人,非全日制研究生971人,留学生251人。

5. 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

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526分。以辽宁省为例,分数如下: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植物生产类526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林学527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农业资源与环境528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草业科学528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531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旅游管理532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园林532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食品科学与工程537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食品质量与安全537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风景园林537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土地资源管理542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农林经济管理543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工商管理类543分。
2021辽宁历史类普通类金融学552分。

师资力量:
数据截至2019年10月,建校以来,一大批海内外知名学者先后来校任教。自1990年以来,已有25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学校现有教职工1729人,其中专任教师1250人,教授187人,副教授334人,博士研究生导师202人和硕士研究生导师577人。
专业教师中有院士2人,特聘院士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长江”、“优青”等国家级青年人才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3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
以上内容参考官网——沈阳农业大学

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

6. 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

沈阳农业大学2021年录取分数线在辽宁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458分,省最低排名是60451名;历史类分数线是526分,省最低排名是14906名。
在河北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512分,省最低排名是75821名;历史类分数线是526分,省最低排名是22883名。
在江苏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504分,省最低排名是82413名;历史类分数线是509分,省最低排名是35616名。
在福建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495分,省最低排名是55694名;历史类分数线是518分,省最低排名是13925名。
在湖北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397分,省最低排名是113443名;历史类分数线是569分,省最低排名是10397名。
在重庆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545分,省最低排名是38535名;历史类分数线是545分,省最低排名是12024名。
在湖南招生物理类分数线是534分,省最低排名是51810名;历史类分数线是524分,省最低排名是21328名。

沈阳农业大学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6年的省立奉天农业学堂 。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以复旦大学农学院与东北农学院部分系科为基础,成立了新的沈阳农学院。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
1981年成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0年,由农业部所属划转为以辽宁管理为主,中央与地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
以上内容参考:沈阳农业大学-学校简介

7. 东北农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东北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东北农业大学第五条国标代码:10224第六条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农业农村部省部共建大学,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及专业学位等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第七条办学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第八条学校网址:http://www.neau.edu.cn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包括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第十条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我校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招生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部门向社会发布。第十二条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原因出现的超计划服从调剂考生录取。第十三条我校按专业类招生的有:植物生产类I(包括农学、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3个专业)、植物生产类Ⅱ(包括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包括环境科学、环境工程2个专业)、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包括农业资源与环境、应用生物科学2个专业)、动物生产类(包括动物科学、草业科学、水产养殖学3个专业)、机械类(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2个专业)、能源动力类(包括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2个专业)、工业工程类(包括工业工程、物流工程2个专业)、金融学类(包括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8个专业)、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3个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乳品工程4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4个专业)、电气类(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2个专业)、水利类(包括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5个专业)。第十四条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将按专业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第三学期,学生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志愿,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第四学期进入相应专业学习,达到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按该专业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位。具体实施办法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人才按类招生与培养实施办法(暂行)》执行。第十五条农学(本硕博班)、园艺(本硕博班)、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硕博班)、动物科学(本硕博班)、动物医学(本硕博班)、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本硕博班)、农林经济管理(本硕博班)、生物科学(本硕博班)、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硕博班)实行动态考核与分流培养末位淘汰的管理机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学校本硕博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第五章录取第十六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录取。第十七条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按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录取考生。第十八条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级招办有关要求及我校生源情况确定。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不退档。对实行梯度志愿的批次,且投档数大于计划数,学校按总分(含政策加分)排序后,按计划数确定分专业名单,再按实际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分专业。第十九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志愿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按专业组填报志愿的上述考生,在本专业组内招生计划未满专业进行调剂;如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专业分配承认政策加分。第二十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照顾政策,认可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省属院校照顾政策,但照顾政策分值不得超过20分;除内蒙古自治区外专业分配以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作为录取依据。第二十一条学校确定进档考生专业分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理工类专业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文史类专业按照语文、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若高考总分相同,按照各省份投档位次的顺序排序。第二十二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省级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器乐按小项分别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第二十三条农学(本硕博班)、园艺(本硕博班)、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硕博班)、动物科学(本硕博班)、动物医学(本硕博班)、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本硕博班)、农林经济管理(本硕博班)、生物科学(本硕博班)、食品科学与工程(本硕博班)、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制药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公共外语课采用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四条动物医学、金融学(中俄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俄合作办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中俄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类)学制四年。第二十五条我校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包括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3个专业,其中国际经济与贸易是我校与俄罗斯太平洋国立大学合作办学的项目,金融学、工商管理是与俄罗斯远东国立技术水产大学合作办学的项目。根据俄方签证要求,只有获得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的学生方可报考,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中、同等学力的毕业生不能报考。录取到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报到时须携带高中毕业证、学业水平考试(会考)合格证和有效护照,并且入学后第2-4学期必须出国学习,不能转专业。学生完成学业后,达到我校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将获得东北农业大学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六条中俄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习期间学费15750元/年,国外学习期间,因近期卢布汇率波动较大,太平洋国立大学学费待定(2021年为185930卢布),远东国立技术水产大学每年学费和宿费2700美元。(俄方学校根据物价、汇率的变化可能适当上浮收取)第二十七条我校园艺(中新实验班)是与新西兰梅西大学联合培养项目。此项目只招收具有出国留学意愿并能承担办理出国手续及在新期间费用的考生。根据新方签证要求,获得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考试(会考)合格证的学生方可报考,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录取到园艺(中新实验班)的学生不能转专业。学生完成园艺(中新实验班)4年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我校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将获得东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第4年在梅西大学学习期间,如满足攻读条件,可选择攻读梅西大学硕士学位,可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第5年在梅西大学继续硕士研究生学习,达到梅西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可获得梅西大学硕士学位证书。第二十八条园艺(中新实验班)项目国内学习期间学费3000元/年,第4年国外学习期间梅西大学学费、食宿费等费用大约36000新西兰元,如选择攻读梅西大学硕士学位,第5年国外学习期间梅西大学学费、食宿费等费用大约60000新西兰元。第二十九条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六章录取结果公布第三十条学校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网址:http://zsb.neau.edu.cn)。第三十一条考生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与学校联系并核实,招生就业处(0451-55190419),纪委(监察处)(0451-55191433)。第三十二条凡报考我校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经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校即向其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第七章学费和奖助学金第三十三条我校学费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发改、财政等部门规定执行,2022年如有变动,以发改、财政最新批复标准为准。第三十四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校内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来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第八章入学复查第三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复查不符合者,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六条对于艺术类专业入学新生,学校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于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成绩差异显著的情况,一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七条高考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及承诺。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第三十八条按照国家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三十九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东北农业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第四十条本章程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自公布后实施。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第四十一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由东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东北农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8. 沈阳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学校全称:沈阳农业大学


二、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97.2万平方米(约合2957.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16.3;专任教师125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3.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7169.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6395.6元;图书130.7万册,生均图书60.3册。


七、招生计划说明:


1.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条件和近年来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2.学校的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1%,预留计划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下使用,使用办法如下:一是平行志愿投档,当投档线有多名同分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时,为了保证考生利益,追加计划录取;二是当生源省份一本线上生源非常充足时,在投档前向该省调入计划,录取优质生源。同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使用办法。


八、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90101

   
农学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3100

  
  
   
2

   
090102

   
园艺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3100

  
  
   
3

   
090103

   
植物保护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3100

  
  
   
4

   
090701

   
草业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4200

  
  
   
5

   
090501

   
林学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3100

  
  
   
6

   
090502

   
园林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4200

  
  
   
7

   
090201

   
农业资源与环境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3100

  
  
   
8

   
090203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4200

  
  
   
9

   
090106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4200

  
  
   
10

   
090105

   
种子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3100

  
  
   
11

   
090301

   
动物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3100

  
  
   
12

   
090401

   
动物医学

   
五年

   
4~7年

   
理工

   
农学

   
3100

  
  
   
13

   
090601

   
水产养殖学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4200

  
  
   
14

   
090402

   
动物药学

   
四年

   
3~6年

   
理工

   
农学

   
4200

  
  
   
15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16

   
082302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17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18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19

   
081001

   
土木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0

   
082305

   
农业水利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1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2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800

  
  
   
23

   
081201

   
测绘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4

   
081702

   
包装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5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6

   
082304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7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8

   
082803

   
风景园林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29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30

   
071001

   
生物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31

   
071002

   
生物技术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32

   
100806T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33

   
082503

   
环境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34

   
070602

   
应用气象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35

   
071004

   
生态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36

   
070601

   
大气科学

   
四年

   
3~6年

   
理工

   
理学

   
4200

  
  
   
37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200

  
  
   
38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39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0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四年

   
3~6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

  
  
   
41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2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6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3

   
082306T

   
土地整治工程

   
四年

   
3~6年

   
理工

   
工学

   
4200

  
 


九、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农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十、学费收取:严格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学年预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退费。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


十一、录取原则与办法:我校新生录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录取工作原则、办法如下。


1.录取办法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再按分数择优录取,其中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生源地省份招生政策确定录取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2.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一年后,确定专业,办法详见《沈阳农业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暂行办法》。具体招生类别和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其中:


(1)植物生产类:包括农学、园艺、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和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5个专业。


(2)动物医学类:包括动物医学和动物药学等2个专业(其中,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5年)。


(3)工商管理类:包括会计学和市场营销等2个专业。


(4)生物科学类:包括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等2个专业。


(5)农业工程类:包括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和农业水利工程等3个专业。


(6)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和食品质量与安全等2个专业。


3.按专业招生的有:应用化学、草业科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测绘工程、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林学、园林、风景园林、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旅游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环境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态学、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包装工程等27个专业。


4.其它事项


(1)各专业录取均无加试、亦无相关科目成绩方面的特殊要求,但建议报考园林、风景园林专业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报考旅游管理专业考生应体貌端正、发音标准、口齿清晰。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应慎报。


(3)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5)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时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否则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十二、奖助学金设置: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同时设置助学金、特困补助金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学校奖学金。由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为2500元/年·人,二等奖为1500元/年·人,三等奖为1000元/年·人。同时,学校对取得突出成绩和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2.国家(政府)奖学金。由国家(政府)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学生。奖学金额度为8000元/年·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分别由国家和学校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为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额度为:一等为4400元/年·人,二等为2750元/年·人;学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为2500元/年·人,二等为1500元/年·人。


按照“优秀者奖、困难者助”的原则,学校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


4.社会奖助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出资,用于奖励学习优秀学生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


十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按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四、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委员会”,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下设“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24-88487035-802。


十五、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六、我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官方网站


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https://zs.syau.edu.cn。


十七、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此前学校制定的与本章程不相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经沈阳农业大学招生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网址:https://zs.syau.edu.cn


招生官方微信号:synydxzs


E-mail:zsgzbgs@syau.edu.cn


咨询电话:024-88490405


传真:024-88487217


邮编:110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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