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求广大律师协助。

2024-05-05 01:48

1.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求广大律师协助。

  答复如下:
  一、你在租房使用期间产生的水费,有义务缴纳。
  二、在你租房之前产生的水费,你没有义务支付。应该由之前的房屋承租人或房东处理。
  三、如你未支付租房期间发生的水费,你存在违约行为。如果是物管要求你全额缴清拖欠的水费、而不收取你应支付的租房期间的水费,则违约事出有因,责任不能全部归结于你。
  四、如果中介公司对你隐瞒了拖欠水费的情况,其有明显的过错。不管什么原因,中介公司强换房锁并丢弃你私人物品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其以违约为由而扣押租金及押金的行为,也存在法律和事实上的问题。
  五、你的这起纠纷属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从房屋租赁有无违约、违约原因、责任的承担、财产损害赔偿等方面入手。
  六、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4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7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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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房屋租赁纠纷找律师帮忙

  房屋租赁纠纷是指有关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生的纠葛和争执。房地产租赁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商品交换的特殊形式。出租人与承租人均可依法享受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有哪一方未能享受合法权利或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就必然要发生房地产租赁纠纷。
  主要有四种情况。
  1.租期及押金纠纷
  私有房屋的租赁活动往往是投资活动,受租赁市场的周期性影响较大。由于租赁市场的供方竞争,导致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的变化,承租人一旦发现廉价的租金或其他租赁条件更加宽松的住房,未等原来承租房屋的合同约定租期结束,就毁约终止合同:反过来,出租人也因为市场的变化,毁约终止合同,这都导致纠纷发生。同时,由于租期的纠纷或者原合同未约定租期,随之导致对押金的争议和纠纷。
  2.房屋水、电、煤费用纠纷
  这类的纠纷同前一类纠纷的原因是类似的。即由于租赁合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介绍订立的,但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没有作为租赁管理人参与管理和监督,有些承租人乘出租人不在现场,往往不预先告知而突然解约,并拖欠水、电、煤气及其他有关费用,一走了之。这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从而引起纠纷。
  3.房屋设备的使用及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中,租赁双方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赔偿要求都比较明确。如有的承租人要求装修与设备都比较好,而出租人也会明确要求使用人应当注意保护装修和设备,但使用结果未能达到双方预先约定的结果,可能引起纠纷。或者是使用人认为房屋的装修及设备未达到出租人承诺的水准,或者业主认为使用人损坏了装修及设备,等等,这些都会引起纠纷。目前,我国对房屋租赁中的房屋使用的结果没有明确的监督条件。有些城市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虽然愿意接受租赁业务委托,但不愿意承担租赁合同订立后的委托管理。因此,这类租承双方虽有租赁合同关系,但无租赁管理的纠纷不少。
  4.租赁备案纠纷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有些城市要求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有些城市没有这样的要求。租承双方可能为了备案要求各执——词,结果发生纠纷。

3. 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找专业律师吗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纠纷有以下几种(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违约纠纷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长期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是房屋租赁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一类纠纷。这一类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很多出租人没有与承租人签订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这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此外,合同中对租金约定不明确还有市场价格的变化也是很多承租人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的规避措辞。(2)房屋损害侵权纠纷这类纠纷是指承租人在租房期间由于不按约定合理使用房产,给出租人带来房产财物损失的纠纷。当然,也有可能是房屋租赁期间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损坏责任上产生纠纷。(3)人身财产损失纠纷这类纠纷常常是由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遭受了财产损失,比如遭窃,因此承租人主张出租人没有妥善尽到防护责任,双方在责任划分上意见不一致而引起的。(4)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纠纷实践中,有的承租人以盈利为目的,在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又将房屋转租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以致房屋的出租人利益受损,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十分常见的。(5)装修费、修缮费分摊的纠纷房屋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后,承租人装修房屋期间常常会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纠纷。(6)房屋出售的优先权纠纷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7)变更房屋用途纠纷这种情况一般是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而房屋租赁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的纠纷。(8)单方解除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无奈之举,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从而引发了纠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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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房屋租赁纠纷需要请律师吗

是否请律师根据案情以及自身需要来定。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