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2024-05-09 08:19

1. 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1    省财政厅:
    为了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长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根据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自20xx年6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涉农资金检查工作,目前,我市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开展涉农资金检查活动,是加强涉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全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召开后,市财政局党组及时听取会议主要精神汇报,并作出具体安排。成立涉农资金检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王赵春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张志国、王思丰、丁卫星担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涉农资金检查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村局,舒广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联络员为李世杰、制定《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传达全省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动员布置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
    召开会议。20xx年5月27日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会议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国受王赵春局长委托出席会议并讲话,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丁卫星主持会议并对《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进行了布置提出了要求。在市局的局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财政局分管涉农资金工作的副局长、经建科(股)长、农业科(股)长、社保科(股)长、教科文科(股)长、综改办主任、农发办主任、农村局长,市直相关单位财务科长以及市局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制定方案。《安庆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主要检查20xx-20xx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情况,支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资金和其他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查找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抵扣和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从20xx年5月下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县自查自纠、市重点检查、省重点检查、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市直相关涉农部门也要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二、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涉农资金检查工作采取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市重点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县自查自纠(5月2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涉农资金管理规定和本次检查的内容,会同县直相关涉农部门,对本辖区的涉农资金开展全面检查。自查自纠阶段的重点工作:
    1、全面发动,全方位检查,不留“死角”。按省厅统一部署,对27大项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的申报,补贴对象的确定,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发放(拨付)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环节,确保了检查效果,防止走过场。
    2、边检查,边整改,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本次检查效果如何,关键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市)、区都认真扎实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3、及时总结,完善整改,巩固检查成果。各县(市)、区要及时做好自查自纠阶段的总结工作,及时收集情况,归集资料,完善整改,在确保数字准确、完整、真实的前提下于6月3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市财政局报告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以及各检查表(附后)。
    (二)市重点检查(7月1日-7月20日)。由市财政局各项涉农资金分管负责人带队组织检查(农林水部门的`涉农资金检查按安徽省财政厅财农[20xx]387号执行)。从总体上看,我市严格按照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要求,做到了补贴资金分配及时足额,补贴对象摸底核实准确,张榜公示基本到位,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不真实等影响惠农政策落实现象的发生,党的各项惠农政策在我市得到了有力地贯彻落实,农民群众满意度较高。
    20xx年至20xx年我市27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总额为916776.26万元,其中20xx年发放资金237549.28万元;20xx年发放资金307411.12万元;20xx年发放资金371815.86万元。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资金562043.95万元,其中20xx年155543.11万元;20xx年189105.85万元;20xx年217394.99万元。
    20xx—20xx年涉农项目资金拨付总额为855617.42万元,其中 20xx年全市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184490.19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162007.73万元,市、县级安排22174.41万元,当年拨付使用167897.07万元,累计结余18001.2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xx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395501.15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251651.86万元,市、县级安排141759.86万元,当年拨付使用374080.3万元,累计结余23414.08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0xx年安排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275626.08万元,其中省级以上安排231769.6万元,市、县级安排43946.97万元,当年拨付使用248953.47万元,累计结余35913.1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涉农资金种类多、数量大,又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在资金管理上还存在缺位现象,造成少数涉农资金违规使用。一是20xx年个别乡镇的村违规虚报冒领涉农资金,用于发放村民小组干部工资;采用伪造土地承包合同,虚报承包面积等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二是家电经销商违规骗取财政补贴。三是部分项目进度缓慢影响资金拨付。
    通过检查,我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在落实党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方面总的情况是好的,各项涉农项目资金都能按计划执行到位,各项惠农补贴资金能及时足额兑付到位,但在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惠农政策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还存在死角。二是对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镇村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不截留、不挪用,实实在在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就行了,管理缺乏系统性、连续性。三是部门协调配合不到位导致强农惠农数据核实上存在不合理情况,特别是在粮食种植面积核实上由于涉及千家万家户,仅靠镇村组干部到户核实确实难于保证100%准确。四是农村低保办理不公,在不同程度上会出现“关系保”、“人情保”的不公现象。五是少数项目存在多头申报,在使用上存在移花接木现象;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帐务处理不规范,未能实行分项目核算;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现象;少数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
     四、整改措施 
    (一)加强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主要整改措施为:一是对照政策规定,不偏不倚,严格整改;二是按照问题性质,统一措施,分类整改;三是结合资金使用,自查自纠,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业务培训工作。在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拟组织全市各级财政及涉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涉农资金管理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三)加大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后续检查力度。要求各级财政对在本次检查中未安排的检查项目和内容,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进行逐一检查,不留死角,做到资金到哪里,检查延伸到哪里,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积极构建涉农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2      为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管好用好财政惠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财政涉农、惠农资金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积极作用,防止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我们集中力量对20xx年的财政涉农资金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机构,落实责任 
    按照市、县要求,我乡庚即成立了乡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乡财政涉农资金清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由负责具体办公,其余同志各司其职,搞好各自分工的清理工作,乡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人员,其余乡干部协助配合清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自查 
    我们通过指标核对、查看账务、翻阅发票等认真细致的工作,主要对涉农补助、救灾救济、项目建设等进行自查,共清理涉农、惠农资金到位922.58万元,支出694.3万元,在县财政未报账228.28万元。
    20xx年退耕还林补助38.34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6.0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20xx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3.28万元大平台还没有审批支付;救灾救济补助资金19万元,一卡通到户11.4万元、银行转账7.6万元;危房改造补助到户170万元,其中第一批100万元,按要求分别划拨10万元、10万元、15万元到青龙、五福、凤凰三个贫困村,余额65万元用于战役遗址保护修缮的房屋拆迁和土地征用,转到专项资金帐户,按要求用于项目开支的拆迁及赔偿;第二批70万元,工程还没有结束,未报账划款;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分别划拨到园山10万元、后坝30万元、凤凰20万元,并按要求完成了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移民资金45万元工程已经完工,还未验收报账;一事一议资金10.93万元,已到各村帐户并按要求支付划款;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10万元,按要求和实施方案用于龙池的新村建设;新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0万元,按文件要求和批准的实施方案用于中坝新村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自纠、账务清理,我乡涉农惠农资金账务清晰,涉农、惠农资金管理基本合理规范,资金严格按要求到项目,效果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资金报账缓慢不及时,现在还没有报账支付的资金228.28万元,部分项目资金一年甚至几年才报账领款,造成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缓慢;三是惠农支出时间未达到上级财政的要求;四是由于的特殊地理环境,突发事情时有发生,加之贫困户较多,在救济支出上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支付,造成资金补助到位后不是一次支付,有开“流水席”的现象。
     四、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加以改进,建立健全支惠资金管理、审批、支出制度,规范财务审核支出操作流程,达到财政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合理化,规范化。

财政涉农资金自查报告

2.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时光在不经意中流逝,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那么一份详细的自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 。
    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
     五、XX-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2     一、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自4月份以来,各项目单位收到省级财政拨补灾后重建资金300万元,省军粮办拨补资金15万元,共收到拨入灾后重建资金315万元。
    2、使用情况
    已经使用129.4万元,其中:用于恢复受损仓房和仓储设备设施78.4万元、新建仓房7.2万元、新购仓储设施设备1.79万元、修复受损加工设施设备36.7万元,其他5.31万元。尚未使用资金185.6万元。其中:
    (1)市粑粑坳粮库100万元用于新建粮仓,现前期招投标的工作正在进行中,8月份动工。
    (2)贵阳市面粉公司50万元,用于立筒库改造通风设施设备购建,前期论证工作已进行。
    (3)开阳县财政欠拨县粮食局10万元。
     二、20xx年扶持性补贴使用情况 
    根据黔财建[20xx]99号文,20xx年省财政拨给我市扶持性补贴105万元,已使用资金102.22万元,其中:
    1、贵阳市粮油食品公司鲜面生产线改造20万元和乌当区粮油产业化园区建设项目30万元已竣工达产。
    2、根据市经发字[20xx]65号文通知,拨扶持性资金20万元给康乐豆制品厂生产建设,目前康乐豆制品厂的产品已投放市场。
    3、修文萝卜干建设项目20万元正在与合作方落实股份,部分生产设施已购置。
    另有15万元扶持性补贴是拨花溪区燕楼乡集贸市场建设,此项目不是我局上报。
     三、20xx年粮食简易建筑费使用情况 
    收到省级财政安排简易建筑费67万元,已使用资金42.47万元,各项目单位根据仓房的具体情况进行维修改造。尚未使用资金25万元。其中:
    1、甘荫塘粮食仓库15万元粮食简易建筑费用于7号仓升高改造,由于改造工程总投资90余万元,资金缺口大,现正筹措资金争取在本年度启动谷丰市场改造时一并完成。
    2、开阳县粮食局10万元粮食简建费,因购销公司提供的维修内容和财政下达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故县财政至今尚未拨付此款。
    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灾后重建和项目资金,各单位都严格遵守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及时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3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xx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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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扶贫,是对弱势羣体的一种政策扶助,而涉农扶贫,则可以认为是对弱势羣体中的弱势羣体实施的一种定向资助。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羣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 *** 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17〕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及到位情况  2016年,省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39万元,其中:(1)财政扶贫发展资金6400万元;(2)以工代赈资金1279万元;(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宗局)1360万元。县财政局已下达资金指标9039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琼财农〔2007〕940号)的有关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截止目前,扶贫资金累计已拨付9039万元,支出100%。  二、县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  2016年,县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8.46万元,资金到位100%。截止目前,县级配套资金累计已拨付618.46万元,支出率100%。  三、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情况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琼中扶办发〔2016〕30号)文件,2016年我县共整合资金17  536万元。其中整合上级专项扶贫资金903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16 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3 万元、中部地区农业发展资金440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20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296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29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60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历年)511万元及县级资金4544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至相关的扶贫部门;截止2016年12月30日,已支出17  20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扶贫资金903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16 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1万元、中部地区农业发展资金409 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20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142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59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77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历年)511万元、县级资金4501万元。资金支出率98.11%。  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6】86号)的通知要求,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我县2013-2016年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清查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扶贫攻坚的措施与成效等方面。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其中:省财政270万元,县财政180万元。资金用于仲兴乡耿武村、新马桥镇黄庄村等6个乡镇9个村的整村推进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资金已经及时拨付。2013年度财政账面余额27万元。  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其中:省财政270万元,县财政180万元。根据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4年扶贫开发“千村推进”工程重点村名单及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资金用于刘集镇杨湖村、连城镇马铺村等9个村居整村推进项目,并明确项目内容为道路、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另行变更和调整。我县按照省扶贫办的要求完成了重点村整村推进任务。2014年度财政账面余额115.1万元(包括2014年12月26日省下达的后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万元)。  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0万元,其中省财政540万元,市财政70万元,县财政360万元。资金用于18个贫困村18座光伏电站建设、3个贫困村集体蔬菜大棚项目、2个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和产业到户项目。2015年度财政账面余额20.77万元。  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60万元,省财政540万元,市财政330万元,县财政1100万元,债务扶贫资金2314万元。资金用于18个贫困村25座光伏电站建设、民政医疗救助、教育扶贫补助、3个贫困村集体种养殖项目、18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25座光伏电站建设已经完成,民政医疗救助和教育扶贫补助已经拨付到救助对象,贫困村基础设施和集体种养殖项目正在实施中,计划11月底全面完成。  二、扶贫资金管理情况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  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公告公示、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规范运行。一是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账覈算、专款专用。二是项目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单位是财政扶贫资金的报账人。三是项目竣工后,要填写竣工验收意见书,由所在乡镇 *** 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等签字并加盖 *** 公章,进行报账。通过严抓细管,有效杜绝了挪用、冒领财政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在自查过程中  没有发现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  也没有贪污侵占、虚报冒领、违反八项规定、挤占挪用、滞留延压、损失浪费、不精准等问题。  三、脱贫攻坚的措施和成效  (一)开展建档立卡  2014年6月份,我县通过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推荐、入户调查、村级民主评议、审覈、公示等程序,在全县54.3万名农业人口中,共识别贫困户17118户35400人,涉及213个行政村(居),确定18个贫困村,严格按照规程为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2014年实现脱贫6000人;2015年实现脱贫7073人。2016年省下达我县脱贫任务为18个贫困村出列,9605贫困人口脱贫。  (二)开展“回头看”  2015年9月份,按照省扶贫办统一部署,组织各乡镇业务人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对所属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全面“回头看”,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登记造册。从26家县直机关单位抽调44名工作人员组成11个工作组分赴11个乡镇,督导乡镇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对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要坚决予以退出,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建立了对贫困户的“四项清单(脱贫需求、脱贫时限、脱贫措施、脱贫责任)”,确保帮扶对象精准、脱贫需求清晰、帮扶机制明确、资金使用准确和脱贫成效真实。全县“回头看”覈减和增加均为374人。  (三)开展精准覈查月  2016年4月19日至28日,利用十天时间集中开展建档立卡精准覈查月工作,对“回头看”过程中存在的不精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精准覈查,覈查范围为全县18个贫困村和195个非贫困村(不含城关镇15个居委会),覈查内容包括覈查对象是否准确、基础信息采集是否真实、覈定程序是否规范、帮扶措施是否具体、档案管理是否健全、“四项清单”是否完善等。并由县委督查室、县目标办、县效能办组成三个督查组进行督查、互查。截至目前,全县精准覈查建档立卡贫困户10954户,人口22327人。同时因户施策,精准确定产业扶贫7448人,就业扶贫3907人,教育扶贫1954人,危房改造扶贫609户,健康扶贫6870人,社会保障兜底扶贫6914人。  (四)实施产业扶贫  一是建设光伏电站。在全县18个贫困村每村至少建设2座村级光伏电站。目前第一批村级光伏电站全面建成且并网发电,已通过市专家组验收;第二批光伏电站9月4日已开工建设  现已经竣工。每个光伏电站可年均增加6万元收入,确保18个贫困村有稳定收入来源,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目标。  二是扶持湖羊养殖。在18个贫困村筛选有养殖意愿、有条件的养殖户208户,发展湖羊养殖,每户扶持受孕母羊5只,体重55斤以上,现1040只受孕母羊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是发展扶贫蔬菜大棚。在湖沟镇中心村、新马桥镇胡洼村、石湖乡陡沟村建设扶贫蔬菜大棚178个,通过对外租赁以及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务工等途径来增加村集体经济与贫困户收入。仲兴乡棠棣村80亩扶贫设施蔬菜大棚建设进入招标程序。目前,我县已初步形成张桥、中心、七里、胡洼设施蔬菜,陡沟、后马西瓜,连城莲藕等一批特色种植专业村。  四是发展畜牧水产。依托各村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在黄圩、东荀、泰山、乔圩等9村建成9肉羊养殖基地,形成松南肉牛、大蒋鹌鹑、水上与夹河水产等一批养殖示范产业。  五是实施加工业扶贫。依托镇北皖鑫塑编、东荀荀氏机械、松南志诚工艺加工企业带动本村及周边贫困户就近就业,截至目前,三村加工企业共吸纳贫困户56户68人进厂务工。  (五)实施教育扶贫  一是免除学费。幼儿园每生每年分别免除600元、1000元、24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分别免除1700元、1400元、700元;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每生每年免除学费1200元、2000元、700元学费。二是补助生活费。幼儿园每生每年补助2400元;小学就读的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初中就读的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三是落实“雨露计划”。 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四是资助全日制本科大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五是补助国家助学金。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2000元。六是办理贷款。贫困户家庭子女在高等院校就读,优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截至目前,2016年我县教育扶贫户1524户,涉及学生1954人,发放资金389.065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免除学费435人次,资助金额39.465万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补助生活费1445人次,资助资金309.6万元;全日制本科大学生80人,资助资金40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2466人,资助金额246.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数140人,发放资金21万元;截止9月4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办理2154人,贷款金额1604.566万元。  (六)实施健康扶贫  一是代缴参合资金。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县财政代缴参合经费209.5万元。  二是建立大病救助基金。在全县18个贫困村建立大病救助基金,目前已筹集资金162.5万元。对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自付医疗费用,按95%进行救助,共救助大病患者55名,救助资金12.1万元。  三是减免医疗费用。对在县内就医的贫困人口,为其减免挂号费、牀位费、诊查费、注射费,共减免医疗费用2851人次,减免金额12.13万元;住院病人,免除首次门槛费,共减免410人次,减免金额6.39万元。  四是开展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合规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在1-5万元的,按50%给予补偿;5-10万元的,按60%给予补偿; 10-20万元的,按70%给予补偿;20万元以上的,按80%给予补偿。共开展大病保险补偿27人次,补偿金额15.73万元。  五是提高救助标准。对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在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再次给予补偿,参照特殊慢性病政策结算。共救助1573人次,补偿金额201.25万元。  六是救助慢性病人。对贫困人口中认定为慢性病的,在县内定点医院或县外公立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合规费用,在新农合补偿后的自付部分,参照慢性病政策再次补偿。共为139名慢性病患者开展救助,救助资金4.43万元。  七是创新结算机制。对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在治疗出院时办理结算手续。  八是设立专用病房。各医疗机构均设立了专用病房和病牀,全县共设立扶贫牀位126张;建立了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确保贫困人口诊疗方便、快捷。  (七)实施危房改造扶贫  2016年我县危房改造任务是1300户,总体专项资金1235万元,通过摸底覈实,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为609户,目前已完成相关审覈,具体补助标准为低保、五保、残疾贫困家庭重建为20000元,修缮为6000元;一般贫困户家庭重建为10000元,修缮为4000元。目前,312户已完成,247户进入实施阶段,剩余的50户年内全部完成。  (八)实施基础设施扶贫  一是加大涉农项目整合。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增粮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资金向贫困村集中。总投资521万元的杨庙乡乔圩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对全村沟、井、路、渠、涵等进行综合设施配套,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修建水泥道路8.7公里、砂石道路1.1公里;完成机井96眼、桥涵41座;清沟11.5公里等),仅此一项亩均增收80元左右;王庄镇镇北居委会总投资2000万元的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审批,11月份开始实施;总投资958万元的湖沟镇中心村、城关镇张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在审计报批。  二是加大对乡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实现对建档立卡的18个贫困村且符合规划居住5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全县贫困村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经省交通厅审定为51.807公里,总投资3885.5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35公里。  三是加大八小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利用省级八小水利专项补助资金,更新改造夹河、杨庄、后乔等泵站3座;加固新马桥徐家沟闸;修复新建城关、仲兴、刘集、濠城、杨庙5个乡镇的机井134眼;改造提升夹河、杨庄等2处灌区2600亩;清淤疏浚大横、八丈、中南等3条大沟,总投资508万,目前工程已启动实施,杨庄泵站、杨庄灌区已完成。同时利用农村饮水工程,实施刘集水厂和任桥镇老任桥水厂管网延伸,辐射建档立卡贫困村2个(东荀村和杨罗村),解决饮水困难人口4320人,总投资216万元  年底前完成任务并通过验收。  (九)实施社会兜底保障扶贫  一是开展低保提标工作。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行兜底保障。低保金从240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3180元,实现贫困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  二积极兑现对贫困户的社会保障政策。今年1-8月份,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新农合保险资金209.5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9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916万元、低保金937万元、五保供养资金983万元。  (十)实施金融扶贫  制定《固镇县金融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扶持对象“名单式”管理机制。开展评级授信工作。评级贫困户126户,授信126户,累计授信额度337.67万元;2016年发放30户,124.5万元。  (十一)实施就业扶贫  一是开展扶贫创业培训。县扶贫办组织18个贫困村外出务工返乡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创业大学生等致富带头人参加种植、养殖、电子商务三期培训,每期30人。通过带头示范作用引导贫困户参与种植、养殖业,实现脱贫目标。  二是鼓励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县人社局通过搭建供需平台转移就业、鼓励创业提供全额贴息贷款、开展技能培训给予生活补助、向贫困人口提供公益岗位就业等途径引导贫困户精准脱贫。截至目前,全县有就业需求贫困人口3907人,已完成就业1883人,其中县内就近就业629人,外地转移就业1254人。  (十二)实施社会扶贫  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社会扶贫工作。2014年度、2015年度,县委、县 *** 分别举办的集中捐赠救助活动,收到各类社会捐款651.97万元;2015年“两节”期间,我县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共有94家单位参与,慰问贫困户408户,捐赠款(物)17.72万元;2016年8月,我县举办的“捐赠救助暨表彰好人”活动,共收到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款210.526万元,所收款项用于农村贫困户和贫困学生救助。  四、脱贫攻坚机制  (一)建立联系帮扶制度  建立健全市县领导联系村,“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建立县乡村干部包保贫困户,67家县直单位442名干部帮扶686户贫困户的联系帮扶制度。全县10955户贫困户落实了帮扶责任人,为全县贫困户印制了《扶贫手册》,为帮扶干部印制了《工作手册》,为驻村工作队队长印制了《扶贫日记》。  (二)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  全县11个乡镇成立扶贫工作站,由1名站长、1名扶贫专干及2名系统录入人员组成;18个贫困村配齐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队成员不少于3人;195个非贫困村确立扶贫专干1名,负责村扶贫开发工作。  (三)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2016年,截至目前全县到位扶贫资金4404万元,其中省级专项扶贫资金540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330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1100万元,债务资金2314万元,上年财政结余100万元,市农委蔬菜大棚项目20万元,到8月底共拨付下达437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拨付1282.5万元,加教育扶贫拨付500万元,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拨付209.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拨付2384万元。  (四)脱贫攻坚合力明显增强  承担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发挥优势,整合资源、项目、资金向包保村倾斜;县直帮扶单位认真履行帮扶职责,主动作为,按照“一户一策”路线引导贫困户摘帽,做到精准施策、精准脱贫。通过调度与对接等会议机制,督促县直帮扶单位、乡镇、村、驻村工作队进行有效沟通,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脱贫攻坚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并及时调整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县领导定点联系帮扶贫困村制度。各乡镇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扶贫工作站,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非贫困村扶贫专干队伍建设。县乡村三级把脱贫攻坚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攻坚任务抓在手上,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职责。  (二)层层压实责任  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乡镇党委、 *** 的主体责任,明确乡镇长主抓,党政分管领导专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联系村全覆盖,强化乡村两级脱贫攻坚第一线的直接责任,明确联系帮扶单位的帮扶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查指导  围绕精准扶贫制定的各项措施实施开展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目标办牵头,组织县财政、民政、审计、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扶贫工作涉及到危房改造、低保、五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推进等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各项针对贫困羣体的惠民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8月18日至20日,围绕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做到精准覈查、精准施策,我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带队,县 *** 目标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扶贫办8家单位组成的联合考覈组,对全县11个乡镇和18个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上半年考覈并进行排名通报,对位列后三位的乡镇和贫困村所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完不成当年度扶贫脱贫工作目标任务的乡镇,按照 *** 安徽省委、省 *** 《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实行“一票否决”。  1.2017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2017项目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2017关于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4.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5.2017年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6.2017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7.2017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2017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9.2017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4. 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1】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17〕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及到位情况
        2016年,省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039万元,其中:(1)财政扶贫发展资金6400万元;(2)以工代赈资金1279万元;(3)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宗局)1360万元。县财政局已下达资金指标9039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支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琼财农〔2007〕940号)的有关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截止目前,扶贫资金累计已拨付9039万元,支出100%。
        二、县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
        2016年,县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8.46万元,资金到位100%。截止目前,县级配套资金累计已拨付618.46万元,支出率100%。
        三、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情况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2016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琼中扶办发〔2016〕30号)文件,2016年我县共整合资金17,536万元。其中整合上级专项扶贫资金903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16 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3 万元、中部地区农业发展资金440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20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296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29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60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历年)511万元及县级资金4544万元,资金已全部拨付至相关的扶贫部门;截止2016年12月30日,已支出17,204万元。其中:上级专项扶贫资金903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16 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1万元、中部地区农业发展资金409 万元、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209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142万元、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859万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577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历年)511万元、县级资金4501万元。资金支出率98.11%。
        【2017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报告2】        根据《安徽省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扶办【2016】86号)的通知要求,县扶贫办和县财政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我县2013-2016年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清查扶贫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扶贫攻坚的措施与成效等方面。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其中:省财政270万元,县财政180万元。资金用于仲兴乡耿武村、新马桥镇黄庄村等6个乡镇9个村的整村推进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资金已经及时拨付。2013年度财政账面余额27万元。
        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0万元,其中:省财政270万元,县财政180万元。根据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4年扶贫开发“千村推进”工程重点村名单及项目计划的通知》的要求,资金用于刘集镇杨湖村、连城镇马铺村等9个村居整村推进项目,并明确项目内容为道路、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另行变更和调整。我县按照省扶贫办的要求完成了重点村整村推进任务。2014年度财政账面余额115.1万元(包括2014年12月26日省下达的后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0万元)。
        2015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70万元,其中省财政540万元,市财政70万元,县财政360万元。资金用于18个贫困村18座光伏电站建设、3个贫困村集体蔬菜大棚项目、2个贫困村道路建设项目和产业到户项目。2015年度财政账面余额20.77万元。
        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60万元,省财政540万元,市财政330万元,县财政1100万元,债务扶贫资金2314万元。资金用于18个贫困村25座光伏电站建设、民政医疗救助、教育扶贫补助、3个贫困村集体种养殖项目、18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目前,25座光伏电站建设已经完成,民政医疗救助和教育扶贫补助已经拨付到救助对象,贫困村基础设施和集体种养殖项目正在实施中,计划11月底全面完成。
        二、扶贫资金管理情况
        在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上,严格执行项目备案、公告公示、档案资料管理等制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规范运行。一是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二是项目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单位是财政扶贫资金的报账人。三是项目竣工后,要填写竣工验收意见书,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人、项目质量负责人等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进行报账。通过严抓细管,有效杜绝了挪用、冒领财政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违反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和扶贫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也没有贪污侵占、虚报冒领、违反八项规定、挤占挪用、滞留延压、损失浪费、不精准等问题。
        三、脱贫攻坚的措施和成效
        (一)开展建档立卡
        2014年6月份,我县通过户主申请、村民小组推荐、入户调查、村级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程序,在全县54.3万名农业人口中,共识别贫困户17118户35400人,涉及213个行政村(居),确定18个贫困村,严格按照规程为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2014年实现脱贫6000人;2015年实现脱贫7073人。2016年省下达我县脱贫任务为18个贫困村出列,9605贫困人口脱贫。
        (二)开展“回头看”
        2015年9月份,按照省扶贫办统一部署,组织各乡镇业务人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对所属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全面“回头看”,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登记造册。从26家县直机关单位抽调44名工作人员组成11个工作组分赴11个乡镇,督导乡镇做好建档立卡“回头看”。对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要坚决予以退出,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建立了对贫困户的“四项清单(脱贫需求、脱贫时限、脱贫措施、脱贫责任)”,确保帮扶对象精准、脱贫需求清晰、帮扶机制明确、资金使用准确和脱贫成效真实。全县“回头看”核减和增加均为374人。
        (三)开展精准核查月
        2016年4月19日至28日,利用十天时间集中开展建档立卡精准核查月工作,对“回头看”过程中存在的不精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精准核查,核查范围为全县18个贫困村和195个非贫困村(不含城关镇15个居委会),核查内容包括核查对象是否准确、基础信息采集是否真实、核定程序是否规范、帮扶措施是否具体、档案管理是否健全、“四项清单”是否完善等。并由县委督查室、县目标办、县效能办组成三个督查组进行督查、互查。截至目前,全县精准核查建档立卡贫困户10954户,人口22327人。同时因户施策,精准确定产业扶贫7448人,就业扶贫3907人,教育扶贫1954人,危房改造扶贫609户,健康扶贫6870人,社会保障兜底扶贫6914人。
        (四)实施产业扶贫
        一是建设光伏电站。在全县18个贫困村每村至少建设2座村级光伏电站。目前第一批村级光伏电站全面建成且并网发电,已通过市专家组验收;第二批光伏电站9月4日已开工建设,现已经竣工。每个光伏电站可年均增加6万元收入,确保18个贫困村有稳定收入来源,实现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目标。
        二是扶持湖羊养殖。在18个贫困村筛选有养殖意愿、有条件的养殖户208户,发展湖羊养殖,每户扶持受孕母羊5只,体重55斤以上,现1040只受孕母羊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是发展扶贫蔬菜大棚。在湖沟镇中心村、新马桥镇胡洼村、石湖乡陡沟村建设扶贫蔬菜大棚178个,通过对外租赁以及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务工等途径来增加村集体经济与贫困户收入。仲兴乡棠棣村80亩扶贫设施蔬菜大棚建设进入招标程序。目前,我县已初步形成张桥、中心、七里、胡洼设施蔬菜,陡沟、后马西瓜,连城莲藕等一批特色种植专业村。
        四是发展畜牧水产。依托各村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在黄圩、东荀、泰山、乔圩等9村建成9肉羊养殖基地,形成松南肉牛、大蒋鹌鹑、水上与夹河水产等一批养殖示范产业。
        五是实施加工业扶贫。依托镇北皖鑫塑编、东荀荀氏机械、松南志诚工艺加工企业带动本村及周边贫困户就近就业,截至目前,三村加工企业共吸纳贫困户56户68人进厂务工。
        (五)实施教育扶贫
        一是免除学费。幼儿园每生每年分别免除600元、1000元、2400元;高中生每生每年分别免除1700元、1400元、700元;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每生每年免除学费1200元、2000元、700元学费。二是补助生活费。幼儿园每生每年补助2400元;小学就读的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初中就读的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三是落实“雨露计划”。 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四是资助全日制本科大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五是补助国家助学金。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2000元。六是办理贷款。贫困户家庭子女在高等院校就读,优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截至目前,2016年我县教育扶贫户1524户,涉及学生1954人,发放资金389.065万元。其中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免除学费435人次,资助金额39.465万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补助生活费1445人次,资助资金309.6万元;全日制本科大学生80人,资助资金40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2466人,资助金额246.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数140人,发放资金21万元;截止9月4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办理2154人,贷款金额1604.566万元。
        (六)实施健康扶贫
        一是代缴参合资金。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筹资部分由县财政代缴参合经费209.5万元。
        二是建立大病救助基金。在全县18个贫困村建立大病救助基金,目前已筹集资金162.5万元。对贫困人口重大疾病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偿后自付医疗费用,按95%进行救助,共救助大病患者55名,救助资金12.1万元。
        三是减免医疗费用。对在县内就医的贫困人口,为其减免挂号费、床位费、诊查费、注射费,共减免医疗费用2851人次,减免金额12.13万元;住院病人,免除首次门槛费,共减免410人次,减免金额6.39万元。
        四是开展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合规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在1-5万元的,按50%给予补偿;5-10万元的,按60%给予补偿; 10-20万元的,按70%给予补偿;20万元以上的,按80%给予补偿。共开展大病保险补偿27人次,补偿金额15.73万元。
        五是提高救助标准。对贫困人口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在享受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再次给予补偿,参照特殊慢性病政策结算。共救助1573人次,补偿金额201.25万元。
        六是救助慢性病人。对贫困人口中认定为慢性病的,在县内定点医院或县外公立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合规费用,在新农合补偿后的自付部分,参照慢性病政策再次补偿。共为139名慢性病患者开展救助,救助资金4.43万元。
        七是创新结算机制。对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在治疗出院时办理结算手续。
        八是设立专用病房。各医疗机构均设立了专用病房和病床,全县共设立扶贫床位126张;建立了贫困人口就医绿色通道,确保贫困人口诊疗方便、快捷。
        (七)实施危房改造扶贫
        2016年我县危房改造任务是1300户,总体专项资金1235万元,通过摸底核实,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贫困户为609户,目前已完成相关审核,具体补助标准为低保、五保、残疾贫困家庭重建为20000元,修缮为6000元;一般贫困户家庭重建为10000元,修缮为4000元。目前,312户已完成,247户进入实施阶段,剩余的50户年内全部完成。
        (八)实施基础设施扶贫
        一是加大涉农项目整合。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增粮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资金向贫困村集中。总投资521万元的杨庙乡乔圩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对全村沟、井、路、渠、涵等进行综合设施配套,目前该项目已基本完成(修建水泥道路8.7公里、砂石道路1.1公里;完成机井96眼、桥涵41座;清沟11.5公里等),仅此一项亩均增收80元左右;王庄镇镇北居委会总投资2000万元的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审批,11月份开始实施;总投资958万元的湖沟镇中心村、城关镇张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在审计报批。
        二是加大对乡村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实现对建档立卡的18个贫困村且符合规划居住5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全县贫困村较大自然村道路硬化经省交通厅审定为51.807公里,总投资3885.5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35公里。
        三是加大八小水利工程建设。计划利用省级八小水利专项补助资金,更新改造夹河、杨庄、后乔等泵站3座;加固新马桥徐家沟闸;修复新建城关、仲兴、刘集、濠城、杨庙5个乡镇的机井134眼;改造提升夹河、杨庄等2处灌区2600亩;清淤疏浚大横、八丈、中南等3条大沟,总投资508万,目前工程已启动实施,杨庄泵站、杨庄灌区已完成。同时利用农村饮水工程,实施刘集水厂和任桥镇老任桥水厂管网延伸,辐射建档立卡贫困村2个(东荀村和杨罗村),解决饮水困难人口4320人,总投资216万元,年底前完成任务并通过验收。
        (九)实施社会兜底保障扶贫
        一是开展低保提标工作。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行兜底保障。低保金从2400元每人每年提高到3180元,实现贫困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
        二积极兑现对贫困户的社会保障政策。今年1-8月份,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新农合保险资金209.5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29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916万元、低保金937万元、五保供养资金983万元。
        (十)实施金融扶贫
        制定《固镇县金融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扶持对象“名单式”管理机制。开展评级授信工作。评级贫困户126户,授信126户,累计授信额度337.67万元;2016年发放30户,124.5万元。
        (十一)实施就业扶贫
        一是开展扶贫创业培训。县扶贫办组织18个贫困村外出务工返乡青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村经纪人、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创业大学生等致富带头人参加种植、养殖、电子商务三期培训,每期30人。通过带头示范作用引导贫困户参与种植、养殖业,实现脱贫目标。
        二是鼓励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县人社局通过搭建供需平台转移就业、鼓励创业提供全额贴息贷款、开展技能培训给予生活补助、向贫困人口提供公益岗位就业等途径引导贫困户精准脱贫。截至目前,全县有就业需求贫困人口3907人,已完成就业1883人,其中县内就近就业629人,外地转移就业1254人。
        (十二)实施社会扶贫
        积极动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社会扶贫工作。2014年度、2015年度,县委、县政府分别举办的集中捐赠救助活动,收到各类社会捐款651.97万元;2015年“两节”期间,我县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共有94家单位参与,慰问贫困户408户,捐赠款(物)17.72万元;2016年8月,我县举办的“捐赠救助暨表彰好人”活动,共收到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款210.526万元,所收款项用于农村贫困户和贫困学生救助。
        四、脱贫攻坚机制
        (一)建立联系帮扶制度
        建立健全市县领导联系村,“领导联系、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定点帮扶制度。建立县乡村干部包保贫困户,67家县直单位442名干部帮扶686户贫困户的联系帮扶制度。全县10955户贫困户落实了帮扶责任人,为全县贫困户印制了《扶贫手册》,为帮扶干部印制了《工作手册》,为驻村工作队队长印制了《扶贫日记》。
        (二)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
        全县11个乡镇成立扶贫工作站,由1名站长、1名扶贫专干及2名系统录入人员组成;18个贫困村配齐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队成员不少于3人;195个非贫困村确立扶贫专干1名,负责村扶贫开发工作。
        (三)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2016年,截至目前全县到位扶贫资金4404万元,其中省级专项扶贫资金540万元,市级专项扶贫资金330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1100万元,债务资金2314万元,上年财政结余100万元,市农委蔬菜大棚项目20万元,到8月底共拨付下达437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项目拨付1282.5万元,加教育扶贫拨付500万元,健康扶贫医疗救助拨付209.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拨付2384万元。
        (四)脱贫攻坚合力明显增强
        承担行业扶贫任务的部门发挥优势,整合资源、项目、资金向包保村倾斜;县直帮扶单位认真履行帮扶职责,主动作为,按照“一户一策”路线引导贫困户摘帽,做到精准施策、精准脱贫。通过调度与对接等会议机制,督促县直帮扶单位、乡镇、村、驻村工作队进行有效沟通,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脱贫攻坚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并及时调整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市县领导定点联系帮扶贫困村制度。各乡镇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扶贫工作站,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非贫困村扶贫专干队伍建设。县乡村三级把脱贫攻坚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攻坚任务抓在手上,认真履行脱贫攻坚职责。
        (二)层层压实责任
        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乡镇长主抓,党政分管领导专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联系村全覆盖,强化乡村两级脱贫攻坚第一线的直接责任,明确联系帮扶单位的帮扶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对履职不力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督查指导
        围绕精准扶贫制定的各项措施实施开展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目标办牵头,组织县财政、民政、审计、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扶贫工作涉及到危房改造、低保、五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扶贫项目推进等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各项针对贫困群体的惠民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8月18日至20日,围绕建档立卡工作开展情况,做到精准核查、精准施策,我县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带队,县政府目标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扶贫办8家单位组成的联合考核组,对全县11个乡镇和18个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上半年考核并进行排名通报,对位列后三位的乡镇和贫困村所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完不成当年度扶贫脱贫工作目标任务的乡镇,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实行“一票否决”。

5.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也是需要有一定的自查工作的,下面是我整理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精选7篇),欢迎大家参考!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1    省级扶持我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资金105万元。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80万,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我县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彩票公积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场所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积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外活动,现将我县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情况汇报如下:
    一、青少年宫用于开展各类活动经费32万元(包括活动耗材,学生专用材料,办公、培训、会议、聘请专家讲课、聘用人员工资等);用于能力提升,改造维修场馆及设备经费15万元,用于添置科技教室25万元、添置陶艺工艺教室装备8万元。总计投入80万元。另新的场馆要装修个配套各功能室预计将投入资金60万元,将申请县财政支持。
    二、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元使用情况
    1、20xx年张村中学少年宫报刊杂志订阅:11064元
    2、文体器材采购:16059元
    3、宣传牌、制度牌:3500元
    4、教育电脑软件:3980元
    5、少年宫演出健美操和少数民族服装:4716元
    6、纸张笔墨及办公用品:4486元
    7、聘请音乐、舞蹈等辅导老师补助6195元
    三、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元使用情况
    (一)、器材采购:
    1、德育类:35000元
    2、艺术类:55705元
    3、体育类:28920元
    4、其他器材类:23100元
    合计:142725元(此项正在招投标中)
    (二)、房屋修缮:
    1、墙壁粉刷:1345平方米,8600元
    2、防盗门11扇,6600元
    3、铺设地板砖:467.5平方米,42075元 。
    以上资金共计105万元,在经费使用上,我们严格按财务管理程序支出。分别在县会计核算中心和文明办设立专户,所有经费全部进入专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经费支出实行申请、审批、报账制,所有经费全部接受纪检、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不错花一分,把资金用到刀刃上。通过专项资金的使用,改善了青少年的文化娱乐环境,培养了青少年的兴趣爱好,提高了青少年的整体素质,促进了我县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按照永财绩(20xx)3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对20xx年市财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20xx年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19.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A: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
    B: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
    C: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9.8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为保证运动员、教练员训练营养补充的需要,为国家培养更多、更好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国家争光,为永州争光。根据湘体字[2005]6号文件规定,我校现有在训运动员280人,带训教练员20人,按每人每天10元伙食标准,全年按300个实训日计算,年需经费90万元,财政实际安排经费8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143万元,有力的保障了运动员训练营养的补充,为提高训练成绩打下了基础。
    2、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根据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1:1配备的政策,为我市培养更多合格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财政实际安排经费3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37万元。
    3、义务教育保障经费9.4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所需的书籍、水电等支出,学校实际支出20.7万元经费全部拔付到账。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经费到达后,我校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扶持学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3、我校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已经基本到位,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和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以及保障运动员的 书籍课本和水电支付等。
    5、所有申报项目的实施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都是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只要没揣进个人腰包,为单位工作怎么使用都行。导致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的过程中,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发生。
    2、财务经办人员缺少控制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只是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运用,特别是缺乏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没有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具体原因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3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012]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分配情况 
    1、20xx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
    2、20xx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专项资金: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共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1000元,合计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镇,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2、20xx年专项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指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新闻》、《百姓关注》、《行风热线》等本地关注度高、影响大、受众广的栏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跟踪报道,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
    三是走进校园、企业、农村,我局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人员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共发生印刷费17000元,宣传费3000元,燃料费5000元,合计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70000元,用于采购食品快检装备,由省局统一采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Xx年七月十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4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2017]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 
    20XX年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项目为:全国食用菌大会会务费。
     二、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20XX年11月28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出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些费用没有列入项目预算,而这些费用又是需要支出的;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7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11〕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6.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也是需要有一些自查的工作的,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一: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一、各县市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宜春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补助的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12315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其网络设备的购置,装修面积为70平方米,造价为4万元,购置服务器及电脑的费用为10万元,实际用于建设的资金为14万余元;
         2、丰城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工商分局的改建,装修面积为314平方米,实际用于改建的费用为50.11万元,通过上级部门的认定已经达到了二星级分局的标准;
         3、樟树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三、自查整改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将继续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二: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07—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10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 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10年 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10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10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07年至2009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接受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责任、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10]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10]260号);核对后,2007-2009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09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09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24万元上交2006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09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09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07—2009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07—2009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07—2009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 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10]2号)精神,县民政局2010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08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10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10】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08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08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 2008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08]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08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 [2008]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08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08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08年度以习财农[2008]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 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06--2007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08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10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10年12月底前未完成 2007—2009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11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07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11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09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