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2024-04-30 03:45

1. 供暖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集中供暖是从当年的11月15日开始,次年的3月15日结束。具体以当地的供暖条例为准。新增热用户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与供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热用户需停止或者恢复用热、变更用热面积、变更热用户的,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办理相关手续。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月10日前预交热费,交纳天数一个完整的供暖期。逾期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催交;经催交仍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热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暂停供热。串联供热系统的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交纳热费。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供暖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2. 供暖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集中供暖是从当年的11月15日开始,次年的3月15日结束。具体以当地的供暖条例为准。新增热用户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与供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热用户需停止或者恢复用热、变更用热面积、变更热用户的,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办理相关手续。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月10日前预交热费,交纳天数一个完整的供暖期。逾期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应当进行催交;经催交仍未交费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热用户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暂停供热。串联供热系统的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交纳热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3. 暖气什么时候停止供暖

我国不同地区的供暖时间和停暖时间都是不一样的,主要是根据天气情况确定时间。南北两省的冬季到来时间不同,国家规定的供暖时间各省不同,当地政府也会有相应的规定,一般是根据地理位置来决定的。如果有剧烈降温等极端天气还会提前供暖,南方没有采暖期。北方法定供暖时间一般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15日停止,共4个月。由于南北各省冬天到来的时间不同,因此每个省市小区的供暖时间也是不同的,各地方政府会有相对规定,若有剧烈降温等极端天气还会提早供暖。所以停暖时间具体的要依据你所在的地区来看,不过就往年数据来讲北方法定供暖时间一般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15日停止,共4个月。不过各地区会根据自身情况有所调整。 别墅大师为你提供当地建房政策,建房图纸,别墅设计图纸;别墅外观效果图服务,千款爆红图纸任你选。别墅大师

暖气什么时候停止供暖

4. 北京暖气停止供暖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2022年采暖季居民集中供暖结束时间从3月15日24时延长至3月22日24时,共延长7天。
延长供暖期间,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将督促供热企业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加强供热保障,同时严格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合理调节供热系统,既要确保夜间室温达标,又要做好白天节能工作。继续做好接诉即办,及时回应市民关切,解决供暖诉求。
3月22日24时,北京将停止居民集中供热,2021至2022年采暖季正式结束。停暖后,用户需及时关闭家中暖气的供水管和回水管的主阀门,防止出现跑冒滴漏情况。


停止供暖后的相关注意事项
每年采暖季刚结束时,都有因为用户操作不当,导致家中暖气片损坏、漏水等事故。京能集团所属北京热力集团提示,停暖后用户需及时关闭家中的供水管和回水管的主阀门,防止出现跑冒滴漏情况。由于停暖后整个供热系统的温度降低,暖气各接口、阀门处可能会因热胀冷缩发生轻微渗水现象,可以系上一条毛巾吸水,并尽快联系专业人员维修处理。
停暖后,用户最好不要将暖气片和管道中的水放掉。因为暖气片和管道中的水是经过防腐处理的软化水,可有效隔绝空气对暖气片和管道的腐蚀,可以延长暖气片和管道的使用寿命。此外,停暖后短时间内不要改装暖气管线,确需改装或更换暖气片,一定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5. 暖气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暖气,作为一种在寒冷地区必不可少的取暖设备,其实一直到了19世纪末才初具雏形。
在此之前,我国东北部还在使用火炕进行室内的取暖,北欧多使用壁炉作为取暖设施。到了十九世纪末的时候,暖气片的前身——铁质浮雕型暖气片开始出现。这种暖气片起源于意大利,很快风靡欧洲,后传播至苏联,又由苏联传至中国。这种暖气片同时兼具了实用与审美两方面功能,因此很快就流行起来。到了20世纪20年代,这种暖气片已经遍布欧洲各地。

再后来,工业革命进一步发展,工业流水线的限制使暖气片的审美功能被迫让出舞台的C位,式样简单,实用性强的多住铸铁暖气片和多住钢制暖气片开始飞入寻常百姓家,暖气片的样式也基本定型。

二战后,铜质板式暖气片凭借着美观大方,散热多,价格适中等等优点成为新一代暖气的主角。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人们又考虑到铝的传热系数大的特点,开始用铝作为暖气片的材料,但因为铝不耐腐蚀,钢又夺回了暖气片行业的主导地位。

我国北方,供暖基本是集中供暖,这种供暖方式相对来说污染小、便捷,但在更南一些的地方,供暖便不是集中供暖,或空调,或地暖,五花八门。未来的供暖方式可能会出现太阳能供暖或是风能供暖,污染更小,也更加方便。
相信随着科技的进步,未来人们的生活一定更加美好。

暖气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6. 暖气什么时候停

中国北方的暖气一般会在春季开始时停止使用,具体的时间是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来决定的,一般是次年的三四月份。
在中国北方,暖气通常在冬季使用,目的是为了提供室内温暖。随着春季的到来,气温逐渐升高,因此暖气就不再需要使用了。
不过,具体的停止使用时间还要受到当地气候条件的影响。如果当地气候比较冷,暖气可能会晚一些停止使用;如果当地气候比较温暖,暖气可能会早一些停止使用,例如,哈尔滨的供暖时间为 10 月 20 日至次年 4 月 20 日;新疆地区是每年 10 月 15 日到次年的 4 月 15 日。

我国北方的暖气有以下几个劣势:
(1)消耗能源:使用暖气需要消耗大量的能源,如煤、天然气等。这会增加能源的消耗,对环境造成污染。
(2)对健康不利:暖气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甲醛和苯等有害物质,这些物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3)费用高昂:使用暖气的费用相对较高,特别是在能源价格上涨的情况下。
(4)安装和维护困难:暖气的安装和维护相对较为困难,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进行。
(5)对环境造成污染:暖气的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这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暖气

7. 暖气什么时候停

北京市2021-2022年采暖季居民集中供暖结束时间从3月15日24时延长至3月22日24时,共延长7天。
暖气,指我国北方以及年均气温低的国家地区冬季用来御寒的设施。广义的指让大家得到采暖需求的产品和方法,是通过热源加热热媒再加热空气形成热交换后增加环境温度的产品。
北方常见的暖气设施为水暖方案,实际上最早的设计需求主要来源于在气温会达到0℃以下的地区在冬天时自来水管冻结,藉由此现象而产生的应对策略。简而言之,暖气是城镇居民供水需求的配套服务或者附带作用。



有时也将“暖气片”称作“暖气”。中国秦岭-淮河以北的城市(陕西北部、河南北部、山东、河北、北京、天津、山西、甘肃、青海、宁夏、内蒙、新疆大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都建有全城规模的暖气管道网络,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公司运营,在冬季提供集中供暖服务,服务水平、收费标准和供暖起止日期,在各地各有不同。

暖气什么时候停

8. 今年停暖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东北三省的挺暖时间会晚一点,到四月五号,然后天津,河北这些地方是到三月十五号中国供暖分界线位于北纬33度附近的秦岭和淮河一带,历史可追溯至上世纪50年代,中国在苏联援助下为城市居民安装集中供热系统。但当时的中国正面临严峻能源短缺,于是作为中国南北分界线的“秦淮线”就成为集中供暖的界限。
随着中国政府的集中供暖工厂烧起锅炉,并在未来4个月内将滚滚热流送入千家万户,生活在该分界线以北的城市居民开始喜上眉梢。而那些生活在该分界线以南——甚至咫尺之遥的居民,将经受没有任何暖气的冬季。
如今,随着中国经济增长,中国民众生活水平改善,该分界线正日益被视为“时代错误”或“不合时宜”。有些城市甚至曾因大量市民同时使用电热器而遭遇大面积停电事故。有学者认为应以室外温度作为判断当地是否提供集中供热的决定因素。两年前,一些中国政协委员还提交过将集中供热向南扩展的建议,并相信中国政府已具备此能力。

法律依据:《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
第五条 城市供暖规划由市供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
第六条 供暖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城市供暖规划。凡新建、改建、扩建供暖工程,以及涉及热用户摘网、联网的,需由用热或开发建设单位报所在区供暖管理办公室初审,由市供暖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供热和新建住宅区、公用建筑等应采用集中供热,不得再建分散锅炉房,采用分散供热。对现有采用分散供热的,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限期联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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