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死人,要怎么赔偿?8成责任必须要坐牢吗?不坐牢要赔多少?请专业人士帮助回答,多谢!

2024-05-13 05:31

1. 交通事故撞死人,要怎么赔偿?8成责任必须要坐牢吗?不坐牢要赔多少?请专业人士帮助回答,多谢!

交通肇事造成他人死亡,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相互独立的。1、按你所说的司机占8成,也就是司机是主要责任,司机要承担刑事责任,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死亡应当赔偿的项目: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3)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3、你可以根据当地的标准来计算死者家属应当获得的赔偿额。另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赔偿标准也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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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交通事故中受伤人无责任,伤者住院治疗的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赔偿多少无法确定。但赔偿项目、范围、计算方式在《侵权责任法》和《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有规定。
附:一、《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若干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七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二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五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3. 无责任底薪是什么意思??

无责任底薪:
是指员工即使没能完成用人单位所下达的任务指标也可以拿到该单位所规定的最低薪水,所谓责任底薪就是你必须得完成单位所规定的任务,如果一点没完成就没有薪水。
因此我们在 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时要提防公司提出的责任底薪,用人单位常常拿责任底薪这种模糊的概念来骗劳动者白白地为他们工作。

扩展资料:

底薪:
即基本工资,劳动法规定的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基数。
用人单位承诺给劳动者的无责任底薪是指无论劳动者在劳动期限内是否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劳动标准,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正常的劳动时间内劳动,都要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无责任底薪是不和工作业绩挂钩的,与其相对的是责任底薪,也就是在完成用人单位规定的单位时间内的劳动业绩后才会支付的劳动报酬。
最低薪金:
责任底薪是指没有发生本人承担责任的事的最低薪金,实际是这是招聘单位的一个圈套,他们为了少给薪金会想办法给找出点承担责任的事来。
一位叫张娟的打工者来到一网络公司应聘,这家公司是专门为单位做网站的,她应聘销售人员的职位,工资是责任底薪加提成,每联系成做一个网站可以提若干钱,而责任底薪是800元。张娟以为,责任底薪就是签不签到订单都可以拿到这些保底工资。
一个月下来,张娟未签到订单,但把联系的客户资料都交给了公司。到了发工资的日子,张娟来领工资,被告知责任底薪不是底薪,未与业务单位签合同一分钱工资也不给。
张娟对记者说:“如果知道责任底薪不是底薪,我就不会一个月全职地做这份工作,用人单位拿责任底薪这种模糊的概念来骗我们这些劳动者,白白地为他们工作。”
既然没有底薪,为什么还要和保障联系起来? 概述所谓无责任底薪,是指员工即使没能完成用人单位所下达的任务指标也可以拿到该单位所规定的最低薪水。
所谓责任底薪就是你必须得完成单位所规定的任务,如果一点没完成就没有薪水,因此我们在 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时要提防公司提出的责任底薪,用人单位常常拿责任底薪这种模糊的概念来骗劳动者白白地为他们工作。
相关法规: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另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责底薪

无责任底薪是什么意思??

4.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5. 新交强险赔偿标准

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规定是: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残疾赔偿限制下没有责任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者的家庭成员进行运输成本的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设备费用,运输费用,费用,康复,配偶的生活费用、住宿、工资损失,被保险人根据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在医疗费用补偿和非责任医疗费用的范围内,负责医疗费用、会诊费用、住院费用、住院伙食补贴、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用、整形手术费用和营养费用的补偿。

第九条保险机动车在副条款(一)至(四)之一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者需要营救受伤的,保险人在收到书面通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救援费用清单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交通事故创伤临床准则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审核。

对于符合规定的救助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预先支付。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应当在医疗费用赔偿责任限额内先行给付。保险人对其他损失或费用的预支或赔偿不承担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新交强险赔偿标准

6. 入职时谈的无责任底薪为每月5000元,签合同时却被要求在合同上按最低工资标准

只要每个月你能拿到2800就好了,1600+1200是财务上为了规避一些费用。

7. 开车撞人了怎么处理急

现在有车一族的人越来越多,这里的车不仅指小汽车,电动车等都算是的啦。大家在路上行驶,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出现意外情况。最常见的也最令人担心的莫过于撞了人,那么撞人后应该怎么办?

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撞了人(即不管是对方的责任还是自己的责任),我觉得首先要做的就是赶紧下车看看对方的情况,如果需要送医院一定不要犹豫,拨打120,毕竟人命关天。

送到医院后或者当场就没有什么事情的话,双方可以私下和解。

如果需要送医院,且无法和解的话,建议拨打110联系警察处理。

撞人以后一定要注意下车祸地点是有监控,如果有的话那就有利于警方处理。如果没有的话,一定要注意下车祸现场是否有目击者,这样也可以避免纠纷。

撞人之后千万不要随意破坏现场,这样也有利于警方勘察调查。

撞人之后不要想着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定要勇于面对问题。

撞人之后一定要冷静,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做出错误的决定,否则追悔莫及。

开车撞人了怎么处理急

8. 电动车和机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

电动车和机动车相撞责任划分,非机动车撞机动车责任,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主要责任责任划分标准,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双方都属于机动车辆,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根据过错比例各自承担事故责任。
(2)有一方是非机动车辆,并且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电动车划分为非机动车辆,发生事故时,机动车一方或多或少都承担一些赔偿责任,当然碰瓷的除外。而划分为机动车的电动车,比如电动摩托车、轻便电摩在发生事故时,按照过错比例各自赔偿,没有过错的无需赔偿。
扩展资料:
非机动车事故处理:
1、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较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置后,及时到医院治疗。
2、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当事人受伤较重,应求助其他人员,立即拨打122报警,并拨打120或119求助。
3、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了解伤者的伤势,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报警。如伤者伤势较重,在征得伤者同意的情况下,应迅速求助他人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