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述为什么失业保险金原则上应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2024-05-19 02:25

1. 试论述为什么失业保险金原则上应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试论述为什么失业保险金原则上应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2. 失业保险的给付标准遵循的原则

失业保险是根据每个地方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来给付的。

3. 失业保险的给付标准

法律分析:失业保险的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的给付标准

4. 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

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是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于各地经理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生活保障水平也不一样,所以,失业保险金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
一、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需要出示以下材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登记证明;个人身份证明;其他。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领取失业金需要符合下列条件: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但一定不能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基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5. 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

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是不得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于各地经理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生活保障水平也不一样,所以,失业保险金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金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

6. 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是如何确立的

(一)确定失业保险水平应该坚持适度性的原则。确定失业保险项目和给付水平应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出发,确定适度的失业保险金给付水平,不可盲目地追求多保险项目、高保障水平。
(二)失业保险金给付水平的确定应能确保失业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需要。劳动者失业后,失业保险金是其主要的生活来源,失业者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决定着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水平。
(三)失业保险金给付水平不应高于失业者原有的工资水平。为了有利于促进失业者尽快重新就业,避免出现失业保险中的逆选择行为,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必须低于职工在职时的工资水平。
(四)失业保险金给付水平的确定应该考虑当地物价指数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水平要设计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付.超出期限者,则属于社会救济保障的范围。在不增加在职者负担的基础上,对由于各种原因而产生的摩擦性和结构性失业者给予基本生活的保障。
一、2022年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一)2022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2022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证明或终止存档关系证明(辞职须有辞职证明材料);
3、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材料。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上述资料到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三)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2022北京失业保险领取手续
【受理机构】:户口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
【办理期限】: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
【咨询电话】:010-12333
二、城镇户口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7.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对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嗯。。普及下常识吧,我请单位人事的朋友整理的专门的条件,供楼主参考:
一般来看,楼主需要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可以向当地劳保局申请失业保险: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这种情况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基本前提。


楼主现在知道失业保险支付条件了吧?

求推荐吧。分数虽然给的不多,但是图个心情愉快,祝“百友”们新年新气象哦
【摘要】
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对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提问】
嗯。。普及下常识吧,我请单位人事的朋友整理的专门的条件,供楼主参考:
一般来看,楼主需要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可以向当地劳保局申请失业保险: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这种情况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基本前提。


楼主现在知道失业保险支付条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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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领取失业救济金需为“非自愿性”失业,即不是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如果是个人主观决定辞职,则不符合领条件。 

同时,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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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对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8.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应当不低于什么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不得低于你所在的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由你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你们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不是全国统一的。但是,在领取时间长度上,是全国统一的。每次累计缴费满1年,多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但是,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