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基金怎么提现

2024-05-19 01:22

1. 住房公基金怎么提现

住房公积金6种用法:购房;自建、翻修、大修房屋;租房;纳入低保家庭;治疗重大疾病;销户提取。

住房公基金怎么提现

2. 住房公基金怎么样才能提现出来?

跳槽没关系啊,住房公积金可以从原单位转入新单位的,需要你的新单位先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单位帐户里新增你的个人账户,然后再和原单位联系,告知你的新帐号,由原单位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你的转移事宜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 住房基金在哪里提取现金

亲,您好,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住房公积金,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摘要】
住房基金在哪里提取现金【提问】
亲,您好,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住房公积金,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回答】
住房基金是指按国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由国家财政和单位共同筹集,用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 住房基金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来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住房基金是国家为了保证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设而要求企业设立的一种基金。住房基金的偿付时间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结清前则成为企业的一种长期负债。企业住房周转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住房折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借入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住房周转金的主要来源有:自管和委托代管住房的租金收入、企业收取的住房出售净收入、企业收取的住房租赁保证金、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住房资金、企业住房基金的利息等。企业从各个方面取得的住房基金,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给职工提供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困难补助、企业住房的维修和管理费用、归还住房借款本息和住房租赁保证金以及用于住房方面的其他支出。企业安排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超过企业住房基金总额。职工住房提取的折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和借入的住房资金不能用于费用性支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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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住房基金在哪里提取现金

亲,您好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住房公积金,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摘要】
住房基金在哪里提取现金【提问】
亲,您好  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住房公积金,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现金。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回答】

5. 住房基金怎么取现

1、住房基金是指按国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由国家财政和单位共同筹集,用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 住房基金是企业按照规定的来源取得、具有特定用途、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方面的资金。住房基金是国家为了保证和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住房商品化,加快住房建设而要求企业设立的一种基金。
2、住房基金的偿付时间一般都在1年以上,在未结清前则成为企业的一种长期负债。企业住房周转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住房折旧、公益金中用于住房方面的资金、借入的住房资金和住房周转金。
3、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要求,建设银行接受各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委托,根据委托协议为职工个人(业主)办理住房基金账户的设立、缴存、支取、结算、查询和对账等金融服务。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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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基金怎么取现

6. 住房公基金如何才能提现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各个地方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相差很大,对提取的条件和需要准备的资料也各不相同,由于你没有说你是哪个地方的,更不知道你能符合哪个提取条件,我也无法帮你查询,具体你可以自己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去查询,一般都会有介绍的。

常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偿还自住房房租;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7. 住房公基金怎么取

公积金提取方法,以深圳为了
  根据《提取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基本
  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身份证;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昨天,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提取规定》)。该《提取规定》有效期为2年,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进一步降低了提取门槛。
  1租房提取
  无需提交租房合同
  《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用于支付房租的建议,《提取规定》取消了1000元的额度限制,并取消了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的要求,仅要求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诚信申报。
  2购房提取
  限制进一步放宽
  《提取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购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见,《提取规定》放宽了限制。征求意见稿规定,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
  按照《提取规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据等凭证时间符合要求,还是可以提取60%的;该项规定仅是对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买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据等凭证符合要求,也是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提取60%的。
  同时,《提取规定》取消了票据等凭证出具时间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后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请提取时间与凭证出具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的要求。因此,职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请提取,其购房有关凭证出具时间最早可从2009年9月开始算。
  此外,缴存职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内还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规定申请购房提取。
  3还贷提取
  首套房可提实际还贷额
  《提取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读:征求意见稿中,凡是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首套房按月应缴额提取且不得超过实际还贷额。
  按照《提取规定》,有两个新变化:一是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还是可以提取60%的,但不得以2010年9月30日后购买的第三套房提取;二是首套房按月实际还贷额提取。
  4留存额
  3个月降为1个月
  《提取规定》:“职工按照本章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其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应低于职工申请当月的月应缴存额。”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降低留存额的意见,《提取规定》将留存额由3个月降为1个月。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特点。保存留存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原则,即将留存下来的资金,用以确保和满足后续职工购房贷款的资金需求。从各地住房公积金实践的发展过程来看,其住房公积金留存额均是从多到少;同样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发展,不久的将来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留存额也将逐步降低,甚至可能取消。
  5住房消费
  装修也可用公积金
  《提取规定》:“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应当按照《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本规定中所称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未纳入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中的住房消费情形。”
  解读:根据公众提出的增加提取情形、提高物业费提取额度的意见,《提取规定》新增了其他住房消费这一提取情形。将住房物业服务费、装修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以及其他不符合购房、租房、还贷提取条件要求的住房消费情形纳入到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职工只需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就能每年在网上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申请时间段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相关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住房:
  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2、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3、异地购房:
  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
  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提交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还款证明;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需另行提交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书;
  5、建造本市范围内具有所
  有权住房:
  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6、翻建本市范围内具有所
  有权住房:
  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7、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
  有权住房:
  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8、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和用于其他住房消费:
  仅需提交基本材料。

住房公基金怎么取

8. 住房公金基金可以提取吗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购买建造自住房、离退休、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情况下可以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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