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公积金支取有中介可以代办吗?

2024-05-07 10:06

1. 喀什公积金支取有中介可以代办吗?

  公积金不能代 理提取,中介代理提取是钻法律的空 子。
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1、职工按要求准备提取公积金的材料。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很多种,每个地方的政策规定不一样。但基本上要准备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退休的需要退休证复印件。然后在办事大厅填写提取申请单。
2、公积金前台专管员审核申请材料。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的材料交由公积金前台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因每种提取的条件所需资料不一样,所以最好事先问清楚下比较好。
3、申请通过的话,工作人员会收取申请材料打印支取凭证。待工作人员告知你申请审核通过后,会根据系统里的资料打印出你的支取凭证,凭证上有你的个人信息。
4、申请如果不通过,则会退回申请材料,停止办理。如果提交的材料审核不通过,则会告知你原因,将材料退回给你,并让你重新准备或补充材料。
5、打印凭证后,由后台主管复核确认。工作人员将凭证及材料交由后台主管复核确认,若一切资料审核通过的话,公积金中心将公积金转入职工个人账户或个人联名卡。(所以职工一定要准备一个与公积金相关联的银行账号)
6、如果后台主管复核不通过,则退回申请材料,停止办理。后台主管复核不通过,则将职工的材料退回,并告知原因,停止此次办理程序。让其解决存在的问题,再次来办理即可。

喀什公积金支取有中介可以代办吗?

2. 怎么了解喀什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规定的都可随时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3. 喀什公积金提取方法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房屋类: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翻建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4、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5、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职工亡或被宣告亡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所在单位已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4)、户口迁出本管辖区或户口不在本管辖区的;
(5)、属于本管辖区内农业户籍职工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喀什公积金提取方法有哪些?

4. 2015年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规定的都可随时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7)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5. 新疆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新疆公积金提取条件需要什么

6. 新疆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新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申请表》上签注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2、单位审核同意后,由职工本人(或授权单位经办人)持《新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管理部(以下统称“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管理部审批权限内的限额提取,管理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或申请人。

4、符合提取使用条件,准予提取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按实际可提取金额出具《新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通知书》和提取有效凭证,由受委托银行**支付手续。受委托银行只能将提取金额以转账方式存入本人的**(折)账户。
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可以提取出来**,修建自住房,或者偿还房屋贷款,但是,许多人不了解新疆公积金提取流程,因此,提取手续迟迟没有办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