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要办理哪些手续

2024-05-18 01:38

1. 员工离职要办理哪些手续

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并将单位物品返还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如果因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给员工造成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员工离职要办理哪些手续

2. 员工离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3.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步骤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一)、 离职申请:1、 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2、 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3、 公司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之日应立即结束工作,进行交接,即为最后工作日。(二)、 离职形式:1、 员工本人主动离职/公司辞退,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 申请单》;2、 旷工3日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员工离职申请单》由 其店长填写。(三)、 离职审批:1、 员工提出离职后,店长审查其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单》, 如无问题,在上面签字确认。同时,于员工申请离职当日将员工离职情况,通过OA系统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 店长将《员工离职申请单》上交区域经理审核,待区域经 理签字确认后,该申请单正式生效。(四)、离职办理:1、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2、 离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a) 门店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店长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应在区域经理监督下办理交接;b) 员工持店长、区域经理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于离职到期日之后,到公司财务部,请相关负责人对其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c) 离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规定的办理离职日期(每周五,节假日停止办理),持相关人员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原件以及当月《考勤表》、《加班申请表》(如有)、《门店休假申请表》(如有)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离职。人力资源部将根据上交表格,办理离职手续,计算员工考勤,填写《员工离职结算表》,由经办人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确认;d) 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结算表》上,对离职结算内容签名确认;e) 如员工有需要,为其开具《离职证明》。(五)、离职结算:1、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2、辞退和开除人员在办理离职后的最近一次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离职员工工资发放通知单》,报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六)、离职归档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离职结算表》、《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当月《考勤表》、《加班申请表》(如有)、《门店休假申请表》(如有),以及入职时归档资料的顺序,将离职人员的资料归档备案。试用期离职手续办理流程1.提前3天递交手签辞职报告给直接领导;2.直接领导批准后转交人事部,人事部转交财务部备案;3.试用期若交社保的,需办理停保封存等手续,办理结束后和离职证明等整理成离职资料;4.交接工作完毕,公司离职流程结束,到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核算薪资,领取离职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步骤

4. 员工离职要办理哪些手续

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1、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3、办理离职工资结算手续;4、办理离职证明;5、办理离职社保转移手续。员工离职分为两种: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进行规定,员工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员工的请辞要求,但是员工在进行辞职的时候,必须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进行报备,由用人单位主导相关交接活动之后,员工才能够进行相关的离职。离职证明有哪些用途?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为什么入职新公司要交离职证明?首先,离职证明不是入职新公司必须要提交的文件,新公司需要员工提交离职证明主要还是为了避免有纠纷将来产生损失。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行业性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第五十四条 【集体合同的报送和生效】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5.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离职管理
派遣员工因病或因事辞职时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辞职申请未予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
1、离职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向用工人单位人事部提供书面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移交清单,人事部凭移交清单及当月结算工资并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2、因合同终止不再续约的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的,均应按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如本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将按照国家及本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支付违约金。
第二,离职程序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办妥《离职报告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2、正式员工辞职,则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不给以办理相关人事、社保关系转移。
第三,转出人事关系
1、转出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
2、转出社保。
第四,关于社保手续:由员工持《养老保险手册》直接到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的职工流动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均可办理社保,不受年龄限制。
一、员工离职工资如何结算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
第一,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
第二,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第三,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
上述两点的主要法律依据:《劳动》第九十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
第四、关于违约责任,你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范围的限制:仅限于专项培训费的服务期条款、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而且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第五、按照过去的规定,如果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钱来补偿损失,扣发的工资不得超过工资额的20%,且余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但由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废止,所以。法律依据:参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但须注意:该条例已经由国务院废止)。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6.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有哪些流程?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
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你本人的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公司办公会议的意见,正式的还需要就你辞职一事下发公司文件。离职前你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依照具体公司的制度而定。
一、员工福利有哪些
员工福利是企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以福利的形式提供给员工的报酬。根据福利的内容可以分为:法定福利:政府通过立法要求企业必须提供的,如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企业福利: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采取的福利措施。比如工作餐、工作服、团体保险等等。企业福利根据享受的范围不同:全员性福利:全体员工可以享受的福利,如工作餐、节日礼物、健康体检、带薪年假、奖励礼品等。特殊群体福利:指能供特殊群体享用,这些特殊群体往往是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企业核心人员。特殊群体的福利包括住房、汽车等项目。
二、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8.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申请,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三天申请;
按照《劳动法》规定,正式员工在合同没有结束前,提出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公司。
试用期的员工仅需要提前3天提出申请即可。
对于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收到辞退通知即应该开始交接工作,则员工无特别时间约定。
对于辞职报告或者离职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原因、离职时间以及手动签名。
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
2、员工离职手续办理:主要是需要员工办理离职申请单的逐项审批、办理员工离职物品交接表、办理员工结算申请表、获取离职证明。
3、收回自身的相关材料:办理完离职证明需要拿回自己的相关材料,比如离职证明材料、养老手册、失业登记证、公积金卡等等;
4、关于补偿与失业金:如果是公司辞退自己,在结算的时候需要进行补偿,失业金需要自己主动去人社部门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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